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暾搿淳人裨蚓退闶谴舐奚裣梢簿炔涣怂 �
他认真地点点头,道:“我就算拼了性命也要取回‘避火神珠’。我活她活,我死她死!”
西门夫人很满意他这个坚决的回答,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为了争取时间,最后他还是执意要一个人孤身前往天山。
“各位,天山我独行。就此拜别!”说完这道别的话,他绝然的翻上西门冷为他准备的千里快骥“风火”驰骋而去。
此去——事关人命,他怎么也轻松不下来。
经过数日的奔波,他已匆匆的赶到了百野苍山山脚,放眼望去一片绿荫茂密,山峦锦秀相连,山脉连绵不断,宛如一条蟠龙放纵着身姿,骄傲矫捷的蜿蜒伸去,神龙见首不见尾,时不时会从树林间飞出一只彩雀,抑或从林间传出一阵怪异的兽类叫声。
行经数里以是一家茶寮,他多年前曾与师父同来过此歇息,立马下身,他并作几步,匆匆跳上了茶寮。茶寮乃建于河边的水面上,河水急驰东流,一架古朴的水车张着松木制成的飞翼在匀速的转动着,依如流年飞逝,带着清澈的涓涓流水悠闲自得,不紧不慢有规律的转动着。
这间茶寮本是一间官府临时歇脚的驿站所改建而成,此地路途险峻,但却是京城通往边蜀的秘密要塞。当年义军起义叛乱,大批从西蜀边境赶来的义军就是偷偷从这条险径赶到京城,这儿也成为了为过往西蜀义军们提供茶水、粮草的暂息之所。而今义军大胜,改朝换代之后也就失去了驿站的作用,一位受伤的老义军就携带家眷在此隐居,并将它改为一间茶寮,为少许过往的客人提供茶水,悠闲自得之中赚些散钱营生。虽说已无当年的大用处,但也方便了急需从京城赶往边蜀的路人。
如今茶寮的主人已换了第二代,由那受伤老义军的儿子继承,虽说在此荒凉之地做买卖并赚不了几个钱,但足以保一家人平安,不用在此乱世之年动荡聊生。
因为平日里也少有人从这条险径通过,所以店主仍是自顾自的在茶寮后临水的小台上闲情的翻晒着箩筐中的野菜,一大半箩的黑青色半干野菜,另两箩是刚从山涧中采摘回来的新鲜木耳,百野苍山之中本就盛产野珍美菌,这木耳也是与别处的大有不同,清脆而肥厚,黑黝黝的一簇一簇的相拥成堆,让人看了心生食欲。
“店家!”
专心摘晒野菜的老板突然被身后的叫声给吓了一跳,转身回头这才知有人来了,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赶了出来。
“客官,你……你不是军爷吧!”他见来者一身布衣打扮,左胸口前戴着银晃晃的护心镜和金网甲,腰佩一柄七尺长剑,脚穿一双黑皮厚底战靴,样貌清朗如泉,不像是过往的官家打扮,便忍不住问道。要知道只有从京城往西蜀送百里加急的官兵们才会选择这条快捷但却偏险的密径。
墨少白用手背抹去额头上一路奔波留下的大汗,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微微一笑,道:“不是,我只是路过的,你这可有酒菜?快为我备些,吃完了我好赶路!”
小老板笑笑,道:“看来你这一趟一定赶得很急,不然你也不用冒险走这条小路。因为在这里长年除了些来往京里送急报的军爷,也不常见有人会往这儿赶路!”在他的脸上洋溢出好久未曾与路人聊天的喜悦表情,他动作麻利,不一会就为他端上几只热乎乎的馒头,还有一只烤得焦脆熏香的野鸡,一斤牛肉,一坛好酒!
酒菜上摆他又问道:“我见你风尘仆仆,又心急如焚的样子,多嘴问上一句,你这是要去哪儿?”
墨少白大口嚼着馒头,抬头对他道:“百野苍山。”
老板对他的话大吃一惊,连忙上前说道:“你要进山去?这可使不得!这深山之中多野兽,我在这这些年都没敢闯进去过,有些人冒险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过,听说是给山中的怪兽活活咬死吃了,林中只留下一堆堆森森残缺不全的人头骨骸,就连我们这些附近的乡邻都只敢在山口外采摘野菜,砍伐柴薪而已,你可千万不能进去呀!”
他咕嘟咕嘟的喝下一口酒水,才对这个热心的农家汉子道:“你不用担心,我曾进去过此山!”
他听他这么一说更是大吃了一惊,老半天口张得一瓢大。这些年他都还没听说过有人进去还能从百野苍山里活着走出来的,而眼前竟然就有一位!他连忙挨身坐下,几近崇拜的眼神看着他道:“我就说嘛,平日都没什么人会打这儿经过,来的多半也都是些官府中送快急信函的军爷。大爷!你能告诉我这百野苍山中都有些什么吗?”他见眼前这位男子气宇不凡,俊朗挺拔,一幅武艺高强的样子,不由又改口称他为“大爷”。
他仰天而笑,问他:“你问这些干什么?”
年轻的茶寮老板此刻摸着后脑勺儿显露出戆直憨厚的样子,咧着一口白牙傻笑着道:“呵呵,我说出来你可别见笑。我知道了百野苍山中有些什么东西,日后也好向堂中老父,膝下儿孙们炫耀一番啊!”
墨少白噗嗤一声被他这莫名可爱的憨直理由给呛了一下,用手拍拍胸口这才又正色和悦的告诉他:“这百野苍山中的确有许多怪兽,而我曾在这有缘见到过一只黑水麒麟!”他将所知如实告诉这老板,也好满足他这凡人的一点俗世之心。
“什么?黑水麒麟?这不是书上传说的东西么?大爷,这世上还真有麒麟这东西呀?”他更加好奇不解,又忙拉扯住他的衣角追问:“大爷,那黑水麒麟又长得什么样子呀?”
墨少白在脑海之中略想了一下,便道:“全身上下的麟皮都是漆黑一片,黑得发亮,龙头马身,反正和书上所记载的也差不多样子!惟独不同之处在于好水而居,专门吸食泥水深出的黑泥矿物精华为生,周身所碰之处都是奇毒无比,而我此番进山前去也就是为了再寻那瑞兽帮我救人。”
墨少白说得平淡老板却听得心惊胆战跌宕起伏,平日安详平静的遁世生活对他所说的这些都是不曾知道过的。
“什么,你要去招惹那头怪兽,这可多危险哪!”他不敢相信的瞪大了一双鸭蛋大的眼睛,从地上纵起,质疑的看着吃肉喝酒的墨少白。
墨少白看着脚下急促而去的流水,不由心中一叹:“在危险也是要去的,因为我要用它去救一个身边很重要的人!”
“大爷要救的那位对大爷来说一定是非常重要,不然大爷你也不会为她冒此生命危险去寻那头怪兽!”他眉头一皱又道:“可是大爷,那怪兽如此厉害,你又如何能将它收服?”任凭他是个武功高强之人?可一想到一个凡人要赤手空拳的与一头张牙舞抓又会喷剧毒的黑水麒麟搏斗,不由不让人暗暗为他担心。
他苦笑一声。一路上他心中也一直都为此事而担心,他曾大战百蛇之首巨鳄,也自知身为异兽所发出来的那股凡人不可抵挡的力量有多强!任凭自己武功再高,但要对付一头成天奔跑在百野苍山诧叱称王的黑水麒麟绝非易事!他一想到这不由双眉一拧,宛若忘川。他举起酒杯又仿若有千金之重让他沉重,狠狠的压抑感让他无法长舒心头。
一口苦酒灌了下去,却宛如黄藤苦酒一般穿喉难咽。
老板见他来时潇洒的表情突然变得消沉,满脸无言,也猜到他此去必定是一场凶多吉少的事,若不是为了救那个他身边很重要的人他也用不着如此冒险。
“大爷,小人斗胆在问上一句,那个……那个你要救的人,那个在你心中很重要的人……她可是大爷你的心上人?”
他心头一愣,想了许久才道:“她——她是!”
这么多年来他曾将寒烟当成他的好朋友,酒道中独一无二的一位红颜知己,一位天下难得的酒友,知情达理美丽无双的女子,他想和这样的女子在一起,和她在一起时自己是舒服的,可是“爱人”二字说来太沉重……十年前的过往让他为曾经的那个爱人背负了太多的东西,几乎是心力交瘁,十年来整个人如同埋头在水中不停游动着的鱼,一刻都不能从水中出来透口气,爱已让他太累太累……对于“爱人”二字寒烟算吗?今天第一次被人点破,爱人,寒烟,当两种身份在幻影重叠后变为一体时,烟消云散破灭而去的却是上官红袖曾经留在他心中那久久让他无法忘怀的身影。今生她的确是那个他想一直陪伴相约到老的人,可爱人这个称呼此时才□□裸的呈现在他的眼前,他无法抛开眼前过往而去的云雾说个清楚,突然心头被什么人揪住一样莫名的心痛,腹中的酒如同被什么搅拌着翻腾起来想要涌出喉头。
他拼命的去救一个与红袖长得很像的女子,而这个女子却一直都还是个谜,她同她曾经爱过的人很像,她们可曾是同一个人?若她们不是同一个人,可为什么水中流淌不息,晃动着的幻影却又将她们重合在一起?直至无法分开?她们是谁?因为相似,总在相似之中重合,同样的面孔总有一天连自己都无法去分清谁是谁。一想起这个总会连同那个,一想到那个必定又会有这个,如同一朵连枝的双生花一样开得烂漫却诡异,在一点一点吞噬着人的心血,直至为此耗尽最后一滴血液。
为了救她,他却伤了另一个女子,那个他从未给过她什么却一直追随着他的好女子。因为她比别人坚强,他就可以如此忍心的让她陪自己去冒险救人了吗?!他曾几何时可曾想过,寒烟同她们一样也是个女人?一个在他心中所无法替代割舍的女人?是他害了她,如果救回了红素却让她有个什么差池,那他同样从一开始就什么也没做。也做不了!
注定要有一个死去的结局,挽回了过去,失去了现在。留住了现在,失去了过去。他只想到失去红袖让他心痛悲悯了十年,失去相貌与红袖相似的红素,会让他十年前的痛心疾首再从心上穿越一次……但他却没有想过失去与他相濡以沫十年的沈寒烟,他又会承受怎样的痛心同后悔!
他记得他曾承诺了她,承诺过她一个永恒……
“我不该让她受伤,我欠她的太多了,也许用一生都无法弥补,因为她一直的坚强,却让我忽视了她。所以我一定要抓到黑水麒麟去救好她!我曾在心中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辈子相守在一起的!”墨少白失神的望着脚下湍流不息的激流,喃喃自语道。
老板见状,也点了点头,捶胸顿足只恨自己不能帮上他一点忙。突然,他看着桌上的酒坛拍手大叫道:“有啦,大爷!这黑水麒麟不是喜欢吸食水中的东西吗?你何不在水中倒满烈酒引它喝下去,等这怪物醉后在收服它,到时它全身无力又醉熏熏的,你不就更好对付它了吗?”
墨少白被老板的一句话点醒,连忙赞叹道:“这个主意太好啦!倒时让黑水麒麟成个醉麒麟之后,我再出手对付它就容易多啦!好兄弟,这个主意实在是太好啦,真是妙极啊!”
见他连声赞叹自己,又称自己为兄弟,老板也不由为有这么一个大英雄为兄弟而感到自豪,二话不说就领他进酒窖取酒。
因为经过茶寮的人并不多,酒窖内的藏酒也只有二三十坛,墨少白见状摇摇头叹道:“只有二三十坛太少了,酒与黑龙潭中的水相溶之后就减了七分酒力……”
老板也是连声叹惜,只叹这酒到用时方恨少,也怪自己平日不多做些存着。他无奈的道:“这些都是平日里我与娘子自己做的,因为过往的路人并不多,也没存上几坛!如果是现在做只怕也要发酵个十天半月才能用!”
墨少白心中叹道:如果现在赶回去最近的地方买酒,来回又得四五天只怕没时间了。寒烟受了伤,西门夫人为她打入了续命针……只有一个月的期限,我是一天也耽误不得!更何况找到黑水麒麟只是第一步,事后能否找到那个传说中才有的上古天山火麒麟才是关键!如此一来,来来回回一个月的期限,如同是根将要燃尽的灯芯,在风中摇摇曳曳一样危险。
时间紧迫,不得不得不让他担忧。
老天保佑,让寒烟她没事!
二人相对着架上的二三十坛酒空空的发呆,气氛很是沉重。突然老板跑向一旁堆放着的一只大缸旁,将缸上的木盖轻轻移开,只见里面有一些灰白状的药粉,他回头喜道:“墨大爷,你来看!”
墨少白跨步上前,低头一闻只觉有一股刺鼻的酒味钻进鼻子里,他顿时神色大喜,看向他道:“是酒药?!”
他用力点点头,道:“没错,是酒药!这些都是我平日用来引酒用的酒药,酿酒时在稻米和清水中撒上这么一点,就能发酵醋一坛上好的酒来。这种酒药是我父亲亲手制成的,当年我父亲为驿站歇息的义军酿酒,因为义军人数众多,一般的药酒要放许多才能酿出足够的酒来,所以他自己制作了这种药效比一般酒药强几倍的酒药,只需在义军的酒水里放一点就有浓厚的酒香味!这酒药的度数极高,若全部倒入黑龙潭的水中,只怕也能抵个三四百坛烈酒的浓度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