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蛭贾占岢肿杂芍斗肿拥牧⒊。跚笊缁峁F涫嫡盼惨欢靼住叭绾涡湃未砣恕钡牡览恚垂槐臼椤缎畔ⅰ⑿湃魏头伞罚褪亲盘教稚缁嵩俗髦蟹伞⒃鹑魏托庞⑿湃蔚墓叵怠?�8月24日在接受《经济观察报》和《证券市场周刊》采访时,每到涉及如何公正转换国有资产时,他总是避开,而是大谈转制后效益如何比以前高、转制如何是一个创造财富的过程、一些民企老板买了国企后如何反而亏了、更严重的问题是国家政府部门对私人资产的侵吞,等等,就是不谈必须采取什么方式才能公正转换国有资产。当记者问到他如何看待MBO方式时,他说了一大堆话来为MBO辩解。他真的不明白:直接把企业卖给企业管理层,中间很可能发生贪官和企业管理层串通谋利?他的一个中心意思就是:赶紧转制,转了制后企业效益才能提高;至于怎么转制,大家不必在这方面太在意。可是,大家能不在如何转制上在意吗?那可是直接关系到千万国企职工安身立命的大事,是关系到公共财产是否能保值增值的大事;现在很多人在这方面指责张维迎,我觉得那都是他应得的,我觉得他的立场确实坐偏了。8月28日在“中国企业家经济高峰论坛”上,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是自己生一个孩子,还是收养一个孩子?我的建议是,从个人角度,应该自己生一个,长大了不会发生感情纠葛问题,但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收养一个孤儿可以为社会减轻一些困难。同样,如果以个人利益来说,我劝民营企业家还是离国有企业越远越好,否则最后你可能被说成侵吞国有资产。但是为了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还是应该救救国有企业。”明明是一些民企老板想在缺乏民意监督的情况下,和某些贪官达成交易,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收购国企,这是一种不合法的自利行为,但张维迎却要把它说成是这些老板为国为民慈善的义举,我看了这话简直要吐,向老板献媚也不是这种献媚法。现在众多市民通过网络对朗咸平表示支持,朗咸平的功绩正在于把转制中的公正问题大张旗鼓地提了出来,正是因为他的大声呼吁,转制中的公正问题现在成为上上下下关心的问题。尽管在我看来,朗咸平的论述确有很多自相矛盾、思维混乱之处,有很多观点我也不能同意,但他能如此强烈地把“转制中的公正”这个问题提出来,单凭这一点,就已经对中国社会的进步立下大功。
我们接着谈第二种选择。当通过拍卖竞投将上述那个中型企业的资产存量完全转换为现金,然后还清欠债,然后得到比如说1000万;这时需要首先对原职工做解聘时的补偿安置,可能要拿出500万,然后把剩下的500万在全省3000万人中间进行平分。我赞同拍卖竞投和补偿安置原职工,但不赞同把剩下的500万平分掉。因为那样一来固然是真正“藏富于民”了,可是我们共同的社会生活需要大量社会福利性和公共产品性资金,这些资金必须聚合才能有效地为每个人提供福利保障和公共产品;尤其在当今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为所有人提供生活保障十分重要。把钱先分掉然后再设法聚合起来,我觉得没有必要。
第三种选择可以叫做“拍卖竞投全民福利保障式”模式。
当我们看清楚前面两种选择的利弊之后,很自然就得出了这第三种选择。这其实是很多有识之士很早就提出的观点,我在这里把他们的观点做一个概要。那就是,通过拍卖竞投向国内外的投资者出售中小型国有资产并还清欠债,所得先用来补偿原企业职工;周其仁以大量的实证研究说明,这时必须充分考虑对中老年职工的补偿,他们多年为企业工作,拿的工资比民企外企职工的工资都低,现在企业破产了,必须对他们作一个充分的补偿。如果这个企业卖到了1000万,可能不能只拿出500万补偿职工,而要拿出600万、700万。剩下的钱全部进人国家财政,大部分做失业、退休、医疗等社会福利保障基金,政府不要再拿这些钱去投资办厂了。这会使短期内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很多,而由政府支配的财富如果在国民总财富中比重太大,对于社会经济的整体运转也有弊处,所以可以考虑在这段时间内,比如三年五年,按同一比例对全民统一减税。总之,在体制转型中,我们既要完成转型任务,使得新确立起来的经济体制十分有效率;又要在转型过程中坚持社会公正,并千方百计地减少民众的阵痛、减少社会的振荡,使社会经济的运转始终保持一个正常有序的态势,避免转型期可能出现的混乱。
以上我们谈了三种选择,结论是第三种选择应该是我们真正的选择。
我们为什么要坚决反对“管理层收购”(MBO)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它给贪官与原管理层达成某种幕后交易、贱卖国有资产,预留了很大的空间。的确,在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中、在各种形式的转制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窃取国有资产的情况,但那毕竟是非法的,所以贪官和奸商会有所畏惧;可是当MBO变成一种合法的做法时,贪官奸商对法律惩处的畏惧大为减轻,因而通过MBO方式串谋窃取国有资产的做法就可以加大力度。9月 29日《人民日报》发表国资委的文章,对MBO叫停,这可以被看作此次大讨论的直接成果,这就是“公正”的胜利。
这次朗咸平指责了三家公司:海尔、TCL和格林柯尔,它们和本文的观点是什么关系?对于朗咸平的指责,周其仁在《经济观察报》上有一篇访谈,题目是“周其仁:我为什么要回应朗咸平”,谈了关于这三家公司的看法。关于这三家具体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我并不清楚,所以我不能对这三家公司的行为作出评论。但我们可以就周其仁的话进行一些讨论。在我们全部上述分析中,谈的是这样的企业:企业是由国家的资金投入建立的,比如1000万,后来总是效益很差乃至亏损,于是现在要竞价出售。我们把这种情况统一给一个概念“国企改制”。可是,有一些情况是不属于这个概念之内的。
第一种,如果一个企业在20年前建立,100个人每个人投入1万元,有一个极有能力的企业家和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团队,这在法律上被称作集体企业;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惊人的成就,20年后的今天企业资产600亿。现在该企业在进行产权方面的改革理顺工作。这和本文主旨没什么关系,它根本就不是国企,而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所以在该企业里也没有什么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问题。按周其仁的介绍,海尔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二种,如果一个企业10年前完全由地方政府投资1000万建立,也有一个极有能力的企业家和一个强有力的技术管理团队,先规定好:如果企业盈利,该企业家及技术管理团队的人能拿多少报酬;还规定,从这些报酬中必须拿出特定比例购买本企业股权,以在这些高管和该企业间建立起牢固的长远利益纽带。10后的今天,企业资产30亿,为15亿股,该企业家持有其中1.5亿股。该企业现在仍然效益很好,仍在迅速发展。这种情况同样和本文主旨无关。按周其仁的介绍,TCL就属于这种情况。至于格林柯尔转制情况,周介绍说:“科龙公司所在地镇政府的头头凭控股权到科龙当了家,格林柯尔是从这个头头手里收购科龙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因为这最关键的一句话含义不明,我们只好不予置评。好在这和本文主题也无多少关系。
有一点需要明确,像TCL这种效益非常好的国企,在整个国企中占多大比例?如果占到很大比例,那么本文的观点就全部站不住脚。当然我看到的所有事实材料都告诉我:像TCL这样既没有得到行政垄断的支持、效益又这么好的国企,在全部国企中占的比例非常小,所以我才会写这篇文章。反过来说,朗咸平是在整体上论述国企改革的,他就必须在统计学意义上描述所有国企(比如说 100万家)的整体风貌,他找的例子也应该是体现这一统计学意义的典型样本。打个比方,他要给我们描述今天台湾青年的总体恋爱状况,为此找了三对恋人做例子,结果他找了一对香港人、一对台湾同性恋者、还有一对不知所云。为什么要找这三对完全不能代表台湾青年总体恋爱状况的恋人做例子?就因为这三对恋人都是明星?能吸引眼球?所以说朗咸平经常自相矛盾、思维混乱。他还自称财务方面是“亚洲第一”,有这种思维混乱的“亚洲第一”吗?如果谈动机的话,朗咸平对公平的大声疾呼,更多地是出于哗众取宠、博取眼球;他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十分可爱地、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出名后的喜悦之情:“我现在真是在内地大大地出名了。”他之所以会提出一些荒谬的、自相矛盾的观点,正是因为这些观点能够耸人听闻;至于这些观点对不对、有多少理据、相互间是否连贯一致,那是次要的,关键是要一鸣惊人,让自己的大名在短时间内家喻户晓。当然,历史的奇妙就在于,对历史进步立下功劳的行为,经常是动机谈不上高尚的。
三、结语
今天我们进行的国有资产改革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求:效率和公正。为了效率,我们要把中小型国企出售给私人,然后把出售所得放进国库作全民的福利基金,这实际上是从一种形式的“公有”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效率更高的“公有”;虽然进行转制,但宗旨没变:为了更好地满足全体中国百姓的利益。为了公正,我们在出售时必须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竞投的方式。
我们不能因为要效率,所以就通过什么方式出售都可以;张维迎就是这样劝大家:关键是要创造财富,至于如何转制、如何分配,那是次要的,不必太在意;我们不能听他的劝。我们也不能因为要公正,就采取“分掉”的方式,更不能借口说“公正”的方式现在因为种种限制实行不了,所以干脆不进行转制了。现在我们完全能够进行拍卖竞价,完全能够按照“三公原则”出售中小型国企。朗咸平就是这样劝大家:关键是要公正,如果转制中出现很多不公正现象,我们就应停止转制。我们不能听他的劝。
因此,对于中小型国企转制方面的每一个举措,我们都必须同时从两个方面去判断它是否正确。其一,它有没有积极推行转制。如果它保守、拖延,即使不像有的学者说的会使国有资产烂掉,也很可能会使国有资产在损耗、在减值;那就是对国有资产不负责任,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今年转制,能收回1000万;明年转制如果只能收回900万,那不是流失了100万吗?其二,它有没有“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转制,有没有采用拍卖竞投的方式?(当然不排除有其他的符合“三公原则”的公正的转制方法)如果它没有做到这一点,也是对国有资产不负责任,也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假如通过拍卖竞投能收回1000万,结果用MBO只收回900万,那不是流失了100万吗?这两个标准必须同时使用,只要有一个标准没达到,这一举措就是不正确的。
当朗咸平和张维迎进行争论时,虽然交锋激烈,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效率和公正只能要一个。朗咸平说因为国企改制中存在种种不公正,所以干脆国企改制叫停;然后他闭上眼睛进一步说:国企效率比民企好。张维迎说只有改制才有效率,“离开社会总财富的增加,纠缠于分配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不仅是他俩,我想很多人都有这种效率公正不可同时兼得的观点;就像一位男子同时遇上西施和貂蝉,因为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只能痛苦地娶走其中一位。在对社会价值目标的追求上,决没有这种限制,只要大家都有足够的社会理性,我们完全可以、完全能够同时实现效率和公正。
张维迎说,要善待民营企业家这些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我很同意他这句话,我想进一步说,我们应该善待每一个人。确实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做出了一些和贪官串通、低价购买国有资产的行为,这是必须予以谴责和惩处的;可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忘了他们对社会作出经济贡献的一面,在我看来,企业家是目前中国最需要又最紧缺的人才。同样道理,那些贪官也必须而且理当受到谴责惩处,可是他们也为社会在公共管理上作出了很大贡献。现在一些学者在探讨企业家和官员的“原罪”问题,我更愿意同意孟子的“性善论”。每个人都是有“善根”的,可是没有社会性监督制约,每个人都会办坏事、说坏话;而有了社会性监督制约,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