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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胡适所说,二十年代,“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这一切与“五四运动总 司令”陈独秀等人启蒙下成长起来的“新青年”不无关系——“并不是旧势力的不 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而是来自一批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胡 适所担心的是,“如果一个社会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 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胡适遗稿 及秘藏书信》,第20册)
然而,早在1915年,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如此诠释个体解放与精神自 由:“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 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 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 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
显然,陈独秀早先的这一主张与胡适奔走呼号的自由思想不谋而合:“现在有 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 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 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1930年)
孰料,当陈独秀成为新青年们景仰的导师之时,他已自封为真理的绝对拥有者, 以致当日有志同道合者拂袖而去。二、三十年代,胡适偎心挂怀的是,只有每个人 争自由,中国才会有自由;与此相反,陈独秀认为只有跟着陈独秀本人争自由,中 国才会有真正的自由。
自由迟早是要到来的,然而不容辩说。在写给陈独秀的信里,胡适坚持即使是 一个常识,每个人都应有机会自己判断,而非通过强力灌输。如其所言,“我的根 本信仰是别人有尝试的自由”。
英人卡尔?波普尔有言,多见一只白天鹅不能证明所有天鹅是白的,因为只要 有一只其他颜色的天鹅出现,“天鹅皆白色”这个命题就会被推翻。既然谁也无法 保证此“真理的白天鹅”可以永远不被证伪,那么“非真理”、“非主流”的价值就 有自我尝试的权利。换言之,人类没有一劳永逸的真理,只有基于经验与创造而生 的源源不断的知识,人类只能“通过知识寻求解放”。
1920年9月,陈独秀发表《论政治》,公开与年轻十二岁的胡适决裂。九十年前 的这场风云际会不欢而散,新文化运动从此绑上了政治的马车冲出了原有的跑道, 其本质上是中国知识精英关于真理标准的一次分道扬镳。如果说陈独秀曾经代表着 与帝王中国决裂的新青年的勇气,胡适则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新青年的灵魂。陈独 秀一生滇沛流离,思想多有流变,至晚年重新回归五四时期民主、科学的立场,而 胡适一以贯之地坚持自己最初的关于自由与容忍的理想。
亲历了二十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返朴归真的中国人渐渐知道,真正政治文明必定 奠基于生活文明之上。没有生活文明,政治文明就会失之空洞与轻佻。应该说,今 日中国人多以生活诉求(而非政治诉求)为旗,为自己的权利奔走,它非吊诡而是 真实地表明了中国的进步。正是这种对生活文明的琐碎而真实、循序渐进的追求与 争取,在一点点锻炼中国的政治文明,推动中国积百年之沉郁的转型。
2005年9月15日,时值《新青年》创刊90周年。笔者相信,探讨“二十一世纪, 中国需要怎样的新青年?”是我们纪念《新青年》最好的方式之一。应该说,在经 历百年来的挫折困苦之后,对于中国人而言,心怀希望本身即是历史的酬劳。当“新 新中国”劳力于还世界一个经济奇迹时,我们同样有理由对中国的“新新青年”劳 心以待——立于历史之维,新新青年概是那样一些人,他们以朴素知识为信仰,以 幸福生活为目的,视自己的前程为国家的前程,视自己的人格为国家的国格,既努 力谋求自己的进取,又承认异己的自由;他们将秉承人类普世的关于自由与幸福的 想象,在多元化与宽容精神的感召下,从今天起,做一个至“年老而勿衰”的世界 公民。
中产阶级为什么要有社会关怀?
最近有报道说,国家统计局在投入600万元、30万份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经过 诸多数据分析得出了一个关于中国中产阶级的最新结论——“6万元~50万元”。按
照这个标准推算,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将由现在的5.04%扩大到45%。 幸福来得很突然,一不小心许多中国人都成了“中产阶级”。 对此,国家统计局出 来澄清,称国家统计局未公布过这一数据,在正规的统计口径中也没有“中产阶层 收入”这一项目。抛开有关数据的争论与表白,笔者要谈的是另一个问题,中国对 中产阶级的塑造,更重在质量。
几年前,笔者曾经对法国贫富分化进行调查,感触最深的是法国中产阶级拥有 的不仅是稳定社会的财富,还有良好的教育、自由的意志以及普遍的社会关怀。他 们成为社会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并不是因为口袋里的钱财。现在国内许多人将中等 收入直接等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中产阶级,无疑是个误区。因为它忽视了中产阶级 最重要的精神内涵,即“一定的知识资本与社会关怀”。 如果有人在“中产阶级” 与“中等收入”之间划等号,就等于对中产阶级“去精神化”、“去知识化”,使中 产阶级沦落为一种拜物教。倘使这个等式成立,那么吾国吾民现在就可以只管致富 , 而不必再讨论受教育与教育是否平等诸多问题。这无疑是件危险的事情。有学者断 言,20世纪(不妨引申到中国的21世纪)与十九世纪的最大差别,就是教育机会上的 差异。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法国晚近历史上找到证据: 1968年席卷全国的五月 革命便是由于学生对教育的不满所引发。此前十年间,法国学生从十七万暴增到六 十万,而教育的空间与设施完全无法跟进。这次“五月革命”,被世人称为绝无仅 有的“玫瑰革命”,因为革命的对象不再只是为了面包而是为了活得更好,既为爱 自由、爱平等,也为爱智慧。如果我们尊重这段历史并引以为戒,我们就应该看到 这 次“玫瑰革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许多“中等收入群体”为争取成为真正的“中 产阶级”的一次精神转向。
大家寄望中产阶级的壮大是因为它对社会稳定所起的促进作用,并将此视为一 个国家是否形成橄榄形社会的重要指标。我为什么一定要强调中产阶级的知识性与 社会关怀?我们不防举个例子。有一大片树林,我是说,很大的那种。林子里面住 了很多动物。每只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领地(我们可以将此视为财产财的一种象 征)。为了防火,动物们决定在林子中间砍掉一大片树木(同样很大,但绝没有林 子大),作为中间地带,并向中间地带移居了不少优秀的动物。这个道理很浅显, 懂得防火常识的人都知道,由于燃烧面积较大,当小规模救火措施已无济于事时, 为设法阻止火灾蔓延,在大火烧到之前,人们会除去草木等可燃物,开出一条放火 隔离带,使火烧到这里后,因没有能着的东西而自动熄灭。
我们秉着最良善的愿望,相信这条防火带不会自己着火,因为“它的可燃物被 移除了”,就像中产阶级告别了贫穷,不会因为饿肚子去找扁担。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防火带并不能防止林子别处着火。当别处火情危急时,势必会有许多被火烧 赶的动物跑到中间地带来避难,分享或占有原住动物的领地。也就是说,当森林其 他地方着火时,原来不着火的林间空地的安宁与自治将被逐渐打破。林间空地的原 住居民还需面对下面一个危险的假设:如果其中有些动物因为身上毛多,跑到林间 空地时带来了火种,怎么办?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长毛动物都有。
如同海德格尔将开放性真理的终极视为“林中空地”(Lichtung),那是自由无 蔽的敞开。在笔者看来,从社会学或政治学意义上说,住在林中空地的动物们,应 该将目光向整个森林敞开。当森林里有一点烟火,立刻会为所有动物所共知。读者
诸君如果理解我写在上面的寓言,就知道,这种关怀不是关怀树木,而是考虑到动 物自己所处的危险。这个危险建立在另一个常识之上,只要达到一定温度,一切动 物都是可燃物。
必须保卫公民自救权利
鲁迅先生在他的小说《祝福》里描写了一位在封建礼教压迫下死去的妇女—— 祥林嫂。祥林嫂是个唠唠叨叨几近疯癫的女人,因为她的孩子被狼给叼走了。祥林 嫂觉得自己很不幸,但是那时媒体并不发达,所以有苦也只能找邻里街坊说。 “我 真 傻 ,真的 。”祥林嫂自责道,“我只知道雪天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 ; 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
显然,鲁迅文学世界里的祥林嫂只是诉苦者,而不是上访者。理由可以粗列如 下:一、孩子是被狼叼走了,而不是被人叼走了;二、在狼群中不存在庞大的权力 体系,因此她无法通过狼的上级主管部门严惩叼走孩子的责任狼;三、从其日常唠 叨中可以看出她只有自责而非责他,换言之只有寻求简单的自我消解而没有要求获 得正义的诉求,比如打狼;四、从生物学来说,狼吃人符合自然法则,就像人吃水 果一样具有某种合法性,祥林嫂因此只好安于现状、逆来顺受。
本文要谈的“祥林娘”是另一位母亲、一个新词,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总结 于近日来国内的若干新闻。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1年前被丈夫佘祥林“杀害” 的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居民张在玉3月底突然归来,终于揭出惊天冤案。湖北省 高院因此认定已经服刑11年有余的佘祥林没有杀人,是一起错案的受害者。令笔者 深感震惊的是,近十年来,佘家人为了洗清此不白之冤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祥 林娘”,也就是杨五香女士,因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和上访,1995年5月份被抓,在京 山县公安局看守所被关了9个半月,出来时耳聋眼瞎,不能行走,3个月后去世,时 年仅54岁。与祥林嫂不同的是,“祥林娘”的悲剧不是在文学世界里,而是在我们 有血有肉的现实生活中,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大时代里。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积极 地寻找自己失踪的儿媳妇,给蒙冤的儿子增加一切可能解救的机会。
汪中求先生在他的管理学著作中谈到“细节决定成败”,可谓一语道破中国政 经治理上的粗枝大叶。细节决定成败,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同样可以理解为“细节 成就罪恶”。本案中,先入为主、重口供轻证据即为一例。与此同时,笔者以为, 在各路媒体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仍然广泛存在的“有罪推定”诸种实践进行笔伐 之时,本案所涉“祥林娘”之死更应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更应追究相关肇事者与 渎职者的责任,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同样是促成佘祥林蒙冤11载的关键。
显 然 ,“祥林娘”之死与政法部门是否坚持“有罪推定”毫无干系。如果没有 “祥林娘”等人的跋山涉水,佘祥林早已成枪下冤魂。然而,为什么没有任何犯罪 嫌疑身份的申冤者会频频遭遇围追堵截?在该案中,佘祥林的母亲被关9个 半 月 , 佘祥林的哥哥被关押41天。此外,因为出具了一份证明,几位远村的农民及其亲属 同样厄运连连,纷纷被“请”进派出所或逃亡在外。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动用国家 机器拘禁了为儿申冤的善良母亲?是什么力量与怎样的借口要斩断草根阶层的救
人与自救?当“祥林娘”以耳聋眼瞎的代价从拘留所走出来时,为什么她没有得到 任何国家赔偿,反被要求向“政府”支付3000元赎金?
在佘祥林的冤案昭雪之际,我们的社会更应将支援的目光投向那些无依无靠的 上访者。如果说我们相信祥林嫂之死是旧中国的不幸与历史的耻辱,那么在这个新 时代,或者说正在走向“新新中国”的伟大征程中,让全社会一起关心“祥林娘” 的命运,帮助她们维护并申说自己或家人的权益是我们这代人的互济互救,因为在 强大的社会与强大的体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弱者。
如福柯所说,权力是压迫的象征,当危机来临,社会必须得到保卫。我们因此 有理由正大光明地说,当权力失控时,公民自救之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