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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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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圣马太所说的一样,与异象的性质相符合。
此外,圣路加谈到加略人犹大时曾说:“撒但就进入了他
的心,(于是)他去和祭司长和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
交给他们”关于这话,可以这样答复:撒但(也就是敌人)进
入他的身中,就意味着出卖他的主和恩师的敌对和背叛的心
意。因为在《圣经》中,圣灵经常被理解为圣灵所赐与的神恩
与善良的心意,所以撒但进入身中就可以理解为基督与其使
徒的敌人的邪恶的思想与企图。如同我们很难说恶魔在犹大
还没有任何这种敌对企图时就进入了他身中一样,我们也不
能说犹大首先在心中已经成了基督的敌人,然后魔鬼才进入
的他身上。这样说来,撒但的进入和他邪恶的意图便是同一回
事。
但如果根本没有非实体的灵,同时也没有任何有形体的
灵缠附人体的事,人们也许又会问,我们的救主和使徒为什
么不把这种道理教导给百姓,以明确的话语说明,使他们在
这方面不再发生怀疑呢?但这类的问题对于基督徒的得救说
来,与其说是有必要问,还不如说是使人好奇想问个明白而
已。其实人们也同样可以问:基督既然能够把信仰、虔敬以及
各种美德赐与所有的人,那么他又为什么只赐给某些人而不
赐给所有的人呢?他为什么让人们运用自己的自然理性和勤
恳来探究自然原因和自然学识,而不以超自然的方式启示给
所有的人或任何人呢?此外还有许多这类的问题。然而对于这
些问题我们都可以提出可能成立的和合乎敬神之道的理由
来。因为当上帝将以色列人带到迦南福地时,并没有征服所有
周围各国,让他们安稳地在那儿生活,而是让其中许多国象
荆棘一样存在于他们的旁边,不时地激其他们的虔诚和勤恳。
同样的道理,我们的救主指导我们走向他的天国时,并没有
消灭一切自然问题的困难,而是让我们运用自己的勤恳和理
性。他传道的范围只是向我们说明下述得救的康庄大道,也就
是相信下一信条:“他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派到这个世
界里来为了我们的罪而牺牲自己。在他重临的时候,在荣耀里
统治他的选民,把他们从敌人手里永远拯救出去。”关于灵或
幽灵缠身的看法,对于某些人来说虽然是背离正道、标新立
异的原因;但对于这一信条来说,却不能成为障碍。如果我们
要求《圣经》对于一切可能在我们实行上帝的命令时使我们
发生困难的问题提供说明,我们便也可以抱怨摩西没有为我
们把创造这种灵的时间和创造地与海、人与兽的时间一起记
载下来。总起来说,我在《圣经》中看到有天使、有善灵与恶
灵,但却没有看到说它们像人们在黑暗中、梦境中或异象中
看到的幽灵一样是无形体的:拉丁文把这种幽灵称之为幻影,
并把它当成魔鬼。此外,我发现还有有形体的灵,只是很稀薄
而无法用眼睛见到;但我却没有看到有任何人的躯体被这种
灵缠附或让它们钻进去呆在里面;同时,圣者的躯体将和圣
保罗所说的一样,是属灵的躯体。
然而相反的说法,也就是有无形体的灵存在的说法,以
往在教会中一直十分流行,以致在这个基础上搞出了用符咒
的事,也就是用咒语赶鬼的办法;这种办法虽然只是罕见地
悄悄实行过,但却一直没有完全抛弃。在原始教会中,魔鬼缠
身的人很多,疯人和患其他奇特病症的人很少;然而在目前,
我们却听到并看到有许多疯人,而魔鬼缠身的人却很少;这
不是由于事物的性质变了,而是由于名称变了。以往的使徒以
及其后一个时期中的教会教士都确曾治好那些奇特的疾病,
然而人们却没有看到他们现在能这样做。同时,现在每一个真
正的信者并不能做出当时的信者所做出的一切,也就是像我
们在《马可福音》第xvi章,第17、18两节中所看到的那样:
“奉基督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
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而且做出这一切时
都没有用其他的话,而只说奉基督的名。这情形究竟是怎么来
的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很可能这种异常的赐与只是在人们
完全相信基督、并且只在他未来的国中期待至福时才赐与教
会;因此,当他们追求权力和财富,并且依赖自己的狡计去
夺取今世王国时,上帝的这种超自然的赐与便又从他们身上
取走了。
另一个外邦人教义的遗迹是偶像崇拜。这既不是摩西在
《旧约》中制定的,也不是基督在《新约》中制定的,也不是
从外邦人中传入的,而是它们将自己的名归于基督以后遗留
在他们之中的。在我们的救主传道以前,外邦人有一种普遍的
宗教,就是把外界物体在他们感官上造成印象后留在他们脑
海中的假象当成神敬拜;这种假象作为造成它们本身的外在
物体的表象而言,通常都称之为意象、偶像、幽灵,奇象等;
其中并不但含任何实质,正如同梦中呈现在我们之前的事物
之中没有实质存在一样。这便是为什么圣保罗在《哥林多前
书》第viii章第4节中说:“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
的原因。这并不是说他认为金属、石头或木头作成的像算不得
什么。而是说,他们在偶像中所尊敬或畏惧并当成神的东西只
是一种虚构臆造;它没有处所、没有停驻之处、没有运动、也
没有客观存在,而只是存在于脑筋的运动之中。以敬神之道敬
拜这些东西在《圣经》中称之为偶像崇拜和背叛上帝。因为上
帝既是犹太人的王,他的代治者首先是摩西,后来是大祭司,
如果允许百姓敬拜并祈祷作为自己幻象之代表的偶像,他们
就不会依靠真神了(真神不会有类似其貌的像),同时他们也
不会依靠他的最高代治者,摩西和大祭司,而只会每一个人
都随着自己的欲望管自己的事,完全使国家颠倒错乱,并且
也由于缺乏团结而使自己遭到毁灭。因此,上帝的第一诫律便
是:“他们不可奉外邦人的神为神,而只可奉唯一的真神,真
神降恩与摩西对话,由摩西传与他们律法和神谕,为他们维
持和平,并将他们永远从敌人手中拯救出去。”第二条诫律则
是,他们不可自己造偶像敬拜。因为服从另外一个国王时,就
不论他是由邻国拥立的还是由我们自己拥立的,都同样把原
来的王废黜了。
人们声称在《圣经》中,首先有两个例子说明容许在敬
拜上帝的地方设立并敬拜偶像、或是单纯设立偶像:一个是
上帝的柜上的天使,另一个是铜制的蛇。其次,还有一些经文
命令我们:某些事物由于和上帝所具有的关系,必须加以敬
拜,比如敬拜他的垫足物就是这样。最后,还有另一些经文准
许以敬神之道崇敬圣物。但在我没有讨论这些引文的说服力,
证实人们所声称的事情究竟如何以前,我首先必需解释一下
崇拜物像和偶像等应当怎样理解。
我已经在本书第二十章中说明,崇敬就是对任何一个人
的权力作高度的评价,这种评价是根据我们对他和其他人们
所作的比较来衡量的。但由于在权力方面没有任何事物可以
和上帝比,所以对他作出的任何估价小于无限时便不是敬他,
而是不敬。因此,根据其本质确切说来,崇敬乃是隐存于内心
之中的。但人们形于言表的内在思想便是我们崇敬的表现,这
些表现都被称为敬拜。在拉丁文中称为崇拜。因此,向之祈祷、
凭之起誓、服从、勤恳端正地侍奉等等——总之,一切表现
不敢冒犯或希望取悦的言行,都是敬拜,不论是诚意的还是
虚假的都一样。同时又由于它们表现为崇敬的征象,所以一般
便称为崇敬。
我们对于自己只认为是凡人的对象所表示的崇拜,比如
对国王和在上有权柄的人的崇拜,是世俗崇拜;但对于自己
认为是神的对象所表示的崇拜不论用什么样的言语、仪式、姿
态或其他行为,便是神灵的崇拜。一个人匍伏在国王之前,而
心里认为他只是一个凡人时,那种崇拜便只是世俗的崇拜;然
而在教堂里由于认为这是上帝的神殿因而脱帽时,便是以神
灵的崇拜来崇拜。有些人不从崇拜者的意向中,而从奴隶和佣
仆这两字中去寻求世俗崇拜与神灵崇拜的区别,他们欺骗了
自己。其实奴仆倒是有两种:一种是战争中俘获的奴隶及其后
裔,绝对处于主人的权力掌握中;仆人身不由自己的权力掌
握,其生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以致只要有最微小的违犯就
可丧命,而且也被当禽兽一样买卖。他们被称为是正式的奴
隶,其服役称为奴役。另一种奴仆则是由于受雇或希望获得主
人的好处而自愿服役的,被称为佣仆,也就是家庭仆役,主
人对他们的劳务的权利只限于双方所立的信约中所包含的权
利。这两种奴仆的共同之处是他们的劳动都由别人指定,奴仆
是他们的通称,指的是为别人工作的人,不论是奴隶还是自
愿的仆人都在内。所以奴仆这字的意义是普遍指一切劳务,而
奴役则单纯指奴隶的劳务和奴役状况。在《圣经》中两者都混
而不分地用来指我们对上帝的侍奉。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奴隶,
所以便称为奴役,而称为奴仆则是因为我们侍奉上帝。在所有
各种侍奉中都不但包含着服从,而且也包含着崇拜,也就是
表示崇敬的行动、姿态和言词。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来,形象就是可见对象的类似形态。
在这种意义下,幻象形式、幻影或视觉中可见物体的影象,都
只是形象。如人和其他东西在水中通过反射或折射所形成的
影象便是这样,在空气中通过直接的视觉所见到太阳或星辰
的影象也是这样。这种形象并不是存在于所见物体中的什么
实在的东西,而且也不存在于它们表面上看来所存在的地方,
其大小形状和所见物并不相同,它们可随着视觉器官或眼睛
的变化而变化;往往当对象不存在时在我们的映象或梦境中
呈现在我们面前,或是变成其他的颜色和形状,就象只依赖
于幻象的东西一样。这就是就其原有和最恰当的意义说来被
称为意象和偶像的形象;字源来自希腊文,其原来的意义就
是视见。它们也称为幻象,在同一种语言中称为幻影。正是由
于这些形象,人类本性中的一种官能便被称为想象。根据这一
点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现在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形象
是由不可见的对象所构成的。
同时还有一点也很明显,无限的对象不可能有形象,因
为所有由可见对象的印象所形成的形象和幻象都是有形状
的,但形状却是在各方面都已被决定的量。所以上帝、人类的
灵魂、灵等都不可能有形象,唯有可见物体才有形象;也就
是说,唯有本身发光、或被这种发光体照明的物体才有形象。
人们可以幻想他们从来未见过的形状,把不同生物的各
部分凑成一个形状,就象诗人幻想家可以造成他们半人半马
的怪物、狮头、羊身、龙尾的怪物或其他从未见过的怪物一
样,他也可以使这些形状填上实际物质,以木头、陶土或金
属制作出来。它们也被称为形象,原因不是因为它们类似于任
何有形体的东西,而是因为它们类似于制作者大脑中某些虚
幻的存在对象。这些偶像由于原先是存在于头脑中的,而且是
用实物描绘、雕刻、塑造或铸造出来的,所以彼此之间便有
类似之处;由于这一点,人类技艺所造成的实质物体便可以
说是自然界造成的虚幻偶像的形象。
但在形象一词的较广泛用法中,还包括一种对象代表另
一种对象的情况。所以一个人间的主权者便可以称为是上帝
的形象;低级长官也可以称为是人间主权者的形象。外邦人的
偶像崇拜很多时候不怎么顾及实质偶像和他们幻象偶像之间
是否类似,然而却把它称为这种偶像的形象。因为有那么一块
根本没有斫削的石头已经被树立起来当成了海神,此外,他
们所弄出来的许多其他形状也和他们想象中的神的形状相差
极远。目前我们看到童贞圣母马利亚和许多其他圣者的形象
彼此不相同,而且和任何人的想象都不相符,然而却完全可
以用得上,其用途不过是单单取上一个名,用来代表历史上
所提到的人物而已。各个不同的人对这些人物都用上自己的
一套想象,或者是连这种想象都根本不用。所以形象在最广泛
的意义下说来,便是某种可见物体的类似形状或代表形状,而
在大多数情形下则是两者的结合。
但偶像一词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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