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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4年第02期-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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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快乐属于过去,也许将属于未来,那么现在呢?
  我很喜欢伍尔夫在《一个人应该怎样读书》中所说的:
  在最后审判日来临,那些征服者、
  大法官、政治家都来接受他们的奖
  赏——他们的冠冕、他们的桂冠、他们
  的雕刻在大理石上的永垂不朽的名
  字,这时当万能的上帝看见我们胳肢
  窝里夹着我们心爱的书本走过来了,
  他转过身,不无嫉妒地对圣彼得说:
  “看,这些人不用奖赏,我们在这里没
  有什么东西好给他们。他们爱好读
  书”。
  在我国文字中有着同样的表述,“墨汁因缘,艰于荣名利禄”(钱曾《述古堂藏书目》序),可知墨团团里自有宽广天地啊。
  (六朝松艺文笔丛(共8册):《留恋之矢》薛原著;《艺术功课》臧杰著;《墨汁写因缘》伍立杨著;《与时光同醉》罗文华著;《艺术不艺术》宋丈京著;《双倍的生活》逢金一著;《青春的子弹》张渝著;《人缘与书缘》董宁文著;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版,152.00元)


生命之树常青
■  王春瑜
  《虎坊桥随笔》
  肖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将其散文集取名《虎坊桥随笔》,我当然明白,他在虎坊桥畔的《光明日报》社已工作了二十多年,在这里编报纸,做学问,写文章,现在将散文集结,想起虎坊桥,可谓水到渠成,宜也。不过,由虎坊桥,使我联想起虎的种种成语来。其中我以为最耐人寻味的是“虎头蛇尾”。然而,这句成语与肖黎兄是毫不沾边的,这也正是他的难能可贵处。
  就以友谊而论。古往今来,有的人未阔脸就变,有的人一阔脸更变,多了!我第一次见肖黎,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在《光明日报》史学版当编辑,约我去看文章校样,感到他诚恳、认真。后来他当了史学组组长、理论部负责人,在史学界影响日大,我则始终是个普通学者,而老肖与我的友谊却“与时俱进”,看了我写的《我的史学观》,述及“文革”中当“另类”的遭遇,他竟难过得掉下眼泪。他是研究《史记》的专家,对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也有精品。但他一直坚持文史结合,写评论、随笔、散文,二十多年来,不管多忙,从未间断。读了他的这本散文集,便可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老肖也已年过花甲,但笔下依然虎虎生气。愿其虎气长存!
  《文化屐痕》
  人生至老苦怀旧,而我大概是特没出息,中年时就已写了好几篇怀儿时、怀同窗、怀老师的文章,以至我儿子看了不以为然,说我还没老,就这样怀旧?其实,特别怀旧,并一而再再而三形诸笔端者,我看至少也是重感情、重友谊的人。何镇邦教授正是这样的人。
  镇邦是我的复旦同窗,虽然我读的是历史,他读的是中文。本来文史难分家,何况一度我们同住一幢楼,彼此面孔是熟悉的。他比我低一届,后因贵体不振,休学静养一年,跟时下名气不小的杂文家陈四益同班了。复旦中文系虽名人辈出,镇邦作为文学评论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即已名声鹊起,后又当了数年“鲁迅文学院”的掌门人,毕淑敏、莫言、刘震云、迟子建等皆其弟子,真是桃李满天下,走到哪儿都能在文学界呼风唤雨的。当然,复旦中文系也有特殊名人,我有次跟镇邦说“令师妹卫慧”,他不禁呵呵大笑。镇邦访问美国,作学术报告时,有记者专门提问卫慧及其作品,他很客观地做了回答,但却不敢以大师兄自居,似乎不够仗义。不过,镇邦对我辈朋友,是绝对仗义的,如有捞点儿外快的机会,肯定忘不了咱们几个“基干民兵”,柳萌兄就跟我说过:“镇邦仗义,对朋友没的说!”文如其人,我读他的散文,更偏爱他的怀旧、写友人的作品。他是性情中人,而且不管遇到多大困难,谈笑风生依旧。这容易吗?俗语说,“快成精了!”
  《天钥又一年》
  最近与张克非先生一起,专程去上海,分别探望王元化、何满子、贾植芳三位老先生。三位的道德、文章,皆名重当地,元化先生更是学贯中西,一代鸿儒。快两年没有见到满子先生了。上一次是他偕夫人去天津小住,由《今晚报》杂文版的掌门人张金丰陪同来京,去探望何老夫人的老同学。杂文家朱铁志闻讯,约我、牧惠等聚餐,为何老洗尘。入席后,何老笑嘻嘻地说:“这次我是公主陪小姐,出来玩玩的。”举座哄堂大笑,需知何老已年过八十,比当年他的大同乡刚庆祝过七十九岁大寿的“九斤老太”还要大近三岁呐。睿智生幽默。好几年前,好像是牧惠告我,何老在连云港花果山附近的宾馆里度假,一个星期,居然连写了十八篇文章讨伐某老,而且后来都发表了。虽然,愚蠢如我,窃以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何不掉转枪口,对准“皇天胡不仁”?但我惊异何老的写作速度,若非真正文思泉涌,“一日万言倚马可待”,绝对做不到。这次在沪,我当面向他核实此事,他证明传言非虚。就此读者就能明白,为什么他的杂文成果那样丰硕,而且对中国古典文学,尤为小说史的研究,也成就骄人了。
  《冷石斋沉思录》
  吴江同志是位理论家,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就加入共产党并参加工作。我知其大名,已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当时正负笈复旦大学历史系,那时在书店里就看到他的理论著作,我一是口袋里没钱,二是缺乏哲学头脑,故并不知他的书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但是,在报刊杂志上,常读到他的文章,留下说理透彻、文字洗炼的印象。
  这些年来,吴江同志不仅继续致力于理论的思考和研究,同时还写了不少文史随笔,熔思想、文化于一炉,令包括笔者在内的写随笔者刮目相看。自1994年至今,他一共出版了九本书,以其八十多岁的高龄,做到这一点已不太易了;何况这个时期他在重新研究马克思学说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自由、科学精神,更非昔日可比。特别要提一下,收在这个集子中的他那篇拜谒耀邦墓后写的散文,感慨自有声势,而又不失深沉婉约,我看就有资格选人《今文观止》。我正考虑尝试编这样一本书,不知能如愿否?
  吴江同志平易近人,为人宽厚;至今仍耳聪目明,步履轻快,著书不辍。这就是“仁者寿”!
  《庙门灯火时》
  大前年春天,我在拙著《老牛堂札记》的“后记”中说:我自1977年春天以来,写了不少读史札记,大约已近百万字。其中的很大部分,是以杂文面貌出现的。这些文章分散在海内外的报刊上,以及我已出版的十几本书中。近年来,我很想将这些读史札记“化零为整”,专出一部大书,恰好广东人民出版社来电为“手记、札记”丛书约稿,于是一拍即合。但限于篇幅,只能编选一部分。好在还有若干我自认为值得看看的文章,打算有机会时再编人某个丛书中,“请看下回分解”吧——岁月匆匆,两年多过去了!我舞文弄墨,写书编书,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编出这本《庙门灯火时》,塞进《常青藤文丛》中。  说到“塞”字,真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套文丛,正是由我主编的——或者用邵燕祥兄的戏言来说,是由我当“穴头”的,似乎有“瓜莱代”之嫌。好在关键是文章的质量。我不敢说我的文章好,但我敢说每篇文章的写作,都是严肃认真的。
  喜新厌旧,人之常情,我亦不例外。故本书除了选编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2001年已出版的旧文外,特地编人去年至今几十篇已刊和待刊的文章。原则上,凡发表时被报刊无端删削的文字,这次选编时,都补上,或直接用原稿排印。
  我愿藉此机会,向热心出版这套文丛的兰州大学出版社致谢。他们的谦谦君子之风,使我以及我的文坛好友,看到了在商品经济大潮裹挟下,出版之希望所在。
  (“常青藤文丛”共5册:《虎坊桥随笔》,肖黎著;《文化屐痕》,何镇邦著;《天钥又一年》,张克非著;《冷石斋沉思录》,吴江著;《庙门灯火时》,王春瑜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包公崇拜与法律信仰
■  丁国强
  包公故事在流传过程中积淀了民间社会对法律的理解和情感,学者徐忠明的《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一书通过追溯包公故事的叙述史来审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考量底层百姓的清官信仰与法律想象,对于现代法治文化的构建发挥着积极作用。包公故事在近年来兴起的“戏说历史”的热潮中,被粗制滥造的电视剧再加工、再破坏。这种商业化的文化垃圾无疑是对民间记忆的一种破坏,而在泛滥于各种媒体的时评中,“法治”这个词也日益被庸俗化,“青天情结”被打上“人治”的标签,而成为一种禁忌。这种精英立场与底层百姓的价值选择明显发生冲突。底层百姓在遇到冤屈的时候,总是寄希望于体制内解决。制度的变迁是缓慢的,个人的不公正对待则是火烧火燎、如置身于倒悬之中。在封建专制背景下,包公既要维护皇权,又要伸张正义,所以,他极力谋求天道、民意和法律的协调。可见,包公故事不仅是一种文学叙事,更是一种法律叙事,体现着传统中国人的法律思想、法律意识、法律心态和法律情感。
  民众对法律的理解总是从具体的生活境遇展开的。他们对法律智识人士的信赖并不建立在理论思维和学术逻辑上面,而是看这些运作司法权力的人能否将民间的情理纳入政治权力的认同视野中。包公故事之所以深入民心,是因为它不是用法言法语汇集的法律智慧大全,而是它蕴含了民间对法律的想象、诉求和意义分析。公平和正义是一个体验性很强的东西,难以格式化、标准化。秋菊所寻求的那个“说法”,只有她自己才能清楚。学者苏力发现专业化极强的司法在与乡土社会的地方性知识相遇后,法律修辞不得不屈从于习惯和民众的感受。基层法院在工作报告中可以完全按照上级法院的口吻说话,可是,在实际司法运作中,基层法官必须掌握充分的乡土生活经验,并且将之与国家权力意求有机结合,才能够“摆平”纠纷冲突。包公司法成功的关键也在于此。虽然中国古代法律作为一种伦理法律与现代法律模型有很大差异,但是,它们同样都是国家法,出自统治阶级,出自精英知识分子。制度安排下的“意义网络”与百姓法律心态之间的冲突不言而喻。在“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风”的乡土社会,有着不同的习惯法知识系统,但是,在包公崇拜上却出奇地一致。包公故事作为一种集体记忆沉淀在传统文化之间。虽然版本不同,叙述方式不同,剧种区调不同,但是人们对清廉官吏为民惩恶扬善的理想却是共同的。
  传统中国人把阻却通往正义的道路的障碍归结于贪官身上,这似乎是一种浅见。近年来清官文化的批判者恨不得把清官描绘成阻挡历史进步的绊脚石,因为正是他们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清廉如水才延续了封建专制的寿命。这种荒谬的说法是不堪一击的,它不仅否定了人在现实环境里的真实要求,而且也无形中陷入了“制度万能”和历史幻想的误区。钱穆说:“历史上没有历久不坏的制度。”(《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所以,我们必须用辩证的眼光考察历史,轻易地否认每一种制度、每个人的选择在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合理性都是非理性的。从《宋史,包拯传》到戏曲小说野史笔记,包公故事被民间话语不断地改写,这里面隐含着民间向司法权力发言的一种精神需要。在官府的话语霸权面前,小民百姓的声音被大大遏制。他们本不愿动官,但被逼无奈时便跑到衙门口击鼓鸣冤,在希求得到司法救济的同时,又心怀对贪官污吏、官官相护、葫芦僧断判葫芦案的恐惧,司法的不确定性给百姓造成心理上的无所适从,而包公则成为一个心理安全阀。平民百姓在包公故事的叙述中获得了对公平正义的想象性满足,虽然包公作为帝国政治秩序和立法秩序的忠实维护者,其在民本关怀上的努力是有限的。包公的魅力在于修补和变通中赋予法律文本以生命和力量。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这也要人能正确地运用它。”包公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他的为人正直、品德高尚、清廉如水,更在于他能够明察秋毫、用法律来解决世俗现实中的种种实际问题,既是个清官,又是个能法之士。包公故事中对刑讯和酷刑大加渲染,喝堂威、惊堂木、刑杖、夹棍等所制造的森严气氛,不能不说是叙述者在特定心理情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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