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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胥出奔-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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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上土墩,我先是大喝了一声,一是为自己壮胆,二是吓吓追兵。果然,追兵离土墩已不过六七十步,见我突然冒出来,都吃惊地拉住马。那些马正在急奔中,一时停脚不住,互相撞作一团。我粗着嗓子哈哈大笑一声,瞄好一匹马放箭,心里说:“拜托拜托,千万要射中马脑袋啊!”
  这一箭放出去时,我已经懊丧不已,因为我心里太紧张,手臂乱抖,明显可以感到箭已偏高了。可是奇迹就是这样发生的,我虽然没有射中马,却射中了驾马的那个黑胖子的心窝。那黑胖子向前一扑,马都惊得乱跳。我的手劲大,黑胖子被箭射了个对穿,一定让楚国兵将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看清带兵的正是大夫武城黑。
  武城黑这个人我知道,胆子太小了些。所以看见是他带队,我想我有希望吓退他了。其实这个时候,比的就是谁的胆子大,我如果被吓着了,只好乖乖的束手就缚;他如果吓不着我,我就有机会吓着他。他们大队人马赶来,幸亏我发现得早,吓着我的时间已经过去,给我缓过劲来,就开始吓他了。
  我又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对准武城黑,大声说:“你看见刚才我射箭了吧,我说射什么就射什么,百发百中的。”
  武城黑看见我的箭对着他,跳下车子想逃。我心里发笑,说:“且慢,你也不用逃,你的腿快还是我的箭快,要不要比比看?”
  武城黑只好站住,说:“你要射就射吧,我们那么多人,还怕你一张弓?”他说是这样说,但声音游移,显然心里很害怕。
  我说:“本来我想一箭射死你,但我有话要带给楚王,就让你留着性命吧。你回去告诉熊居那小子,如果楚国不想灭亡,就不要动我父亲和兄长的一根毫毛;如果敢害我父亲兄长,我发誓一定杀入郢都,灭掉楚国,割下熊居那颗脑袋!”
  这是场面话,应该先交代清楚。后来我才知道,正是这几句话,断送了我父亲兄长的性命,熊居那小子听了武城黑添油加醋的转述,勃然大怒,马上叫费无极将我父亲兄长押赴市曹斩讫。不过我没能预见到这些,预见到了也一样这样恫吓,毕竟我的性命就在此一吓。接下去看武城黑的了。他如果有血性,一定会指挥兵马围住土墩冲上来,我或者杀上几个士兵,然后被乱刀砍死,或者扔下弓箭赶快投降,要杀要剐随他的便,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
  可他胆子小,又不肯用撒腿逃跑的方法示弱,听了我的话,看看我手中的弓箭,跳上马车,指着我说:“好,算你有种,我不是怕你,既然你想要我带话,我这就去告诉大王,你在这里等着,我见了大王以后马上来抓你!”
  他的场面话说得也不错,说完就往回溜,还不时回头看我有没有放箭。他也不想想,我敢放箭射他吗?射中了倒也可能让士兵们害怕,射不中怎么办?他们不就看出我箭法差劲了吗?那只能是死路一条了。而且他不逃走,别的军士又怎么敢逃?
  所以,看见楚兵乱纷纷地逃走,连那个黑胖子的尸体也来不及带上,我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将威震楚国,名闻天下,我父亲兄长算是没有白死,总算给我挣了个机会成为名人。
  可我的身上和额头上已全是冷汗了,也顾不得爱惜白袍,用袖子猛擦一阵脸,心中实在快乐无比。
  10、画影
  眼看云梦泽是不能去了,我觉得还是去吴国比较安全。听说那地方靠海,海上有不少岛屿,要有船才能靠近,到了那里,随便找个地方躲躲就行了。如果我足够勤劳,还可以做个上门女婿,在那儿生儿育女,太太平平过上一辈子。
  我知道武城黑回去后,楚王熊居一定不会放过我,还会派人来追杀。所以我连夜赶路,一刻也不敢停。谁知道一夜逃奔,天亮时又回到了那个土墩,被我射杀的黑胖子还在地上躺着呢,两只死鱼眼睛也圆睁着没有闭上。我胆子大,太阳又暖和,看了他一会儿,睡意渐渐上来,所以倒在黑胖子身边躺下。
  不料黑胖子跟我有杀身之仇,不想和我躺在一起,气乎乎爬起来跳脚骂我,说我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竟不顾父兄生死,也不顾他黑大胖生死,他爹娘好容易把他生成这样胖大,我却仗着有几分蛮劲,把他的身子射了个对穿,让他哪还有脸到阴间去见爹娘?
  黑胖子坐下来,呼呼地生了半天气,又说:“你口口声声说要报仇,其实一直觉得在家里受委屈,巴不得你老子和哥哥早些死掉,出出心中的气,自己呢只是想逃得性命!天下有这样对自己家里人出气的吗?老实告诉你,这仇你不报也得报,报也得报,你逃得过性命,逃不过命!”
  黑胖子唾沫四溅,脸色凶狠,惊得我跳了起来,挖开眼睛,却看见他死在边上,一动也没动过。人们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这次决意出逃,心里其实挺内疚,一合眼就梦见别人这样骂我了。这说明两点:一是我这人是有良知的,内心敢于对父亲兄长之死负责;二是我的心理素质还不过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做了一点点亏心事,还是害怕鬼敲门,所以我需要锻炼,以达到做了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境界。所以黑胖子也算是给了我一个锻炼的机会。
  躺在死人边上不大安全,我只好爬起来继续赶路。我早就后悔的一件事是,逃出来时没有骑马,当时考虑到自己的形象,为了让我家的仆人和城父的百姓看得起我,不能逃得慌张,选择了步行,以为走到外面搞一匹马不成问题,不料一路上经过的村子都不过是几户人家的小村,根本没有马。
  一连几日,我穿镇过村,还是没有搞到马匹,穿着的靴子越来越重,脚底板脚掌都磨出了血泡。有一次倒看见有人骑马,可是那人身边围着一大群手拿武器的奴仆,接近他很不容易,我观察了半天也没瞅到空子,只好放弃。
  这匹马没能抢到,让我很不甘心。所以进入下一个小镇时,我也不急着赶路了,想四处找找,务必抢到马匹。可是我发觉这镇上的人很奇怪,总是远远地观察我,等我走近,就急忙走开。是不是我脸上有什么标记,让他们窥破了我抢马的意图?
  事情真是透着稀奇。我走进一家酒店,逮住一个正想逃走的老头,问:“你怎么知道我要抢马的?说!”
  老头急忙摇头,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说:“那你看见我为什么要逃?我抢一百匹马也连累不着你啊!”
  老头说:“伍大爷,伍老爷,放开我吧,我这一把年纪,也没多少日子好活了,让我太太平平过完吧。”
  我说:“你这一把年纪,为什么叫我大爷?咦,你怎么知道我姓伍?”
  老头说:“费太师已经把你的样子画影图形,今天早上在街上贴得到处都是,你长得这样……魁梧勇猛,别人一看都认得出来,你还是快快逃命吧……”
  我回头问店家:“他说的是真的吗?”
  店家本来在偷偷看我跟老头说话,没料到我这副凶巴巴的样子会冲着他,吓得两腿一软,坐倒在椅子上,说:“真的……真的,听说左司马……沈尹戍带了三……千兵马追……追……”
  原来是这样,他们真的要赶尽杀绝,一点也不开玩笑。我说要报仇雪恨什么的,树立自己的形象,不过是想逃得体面些,看来是一大失策,都怪我从小养成吹牛皮的坏习惯。我在城父时是应该悄悄溜走,不该惹人注目,反正我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怎么虚荣心那么强,临走还口出大言给自己找麻烦?真是木匠戴枷自作自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是习惯养成是很难改变的,就是在陌生人面前,不弄点气派也难受得很。我放下老头,冷笑着说:“捉我伍子胥一个人,也用得着三千兵马?嘿嘿!”
  离开酒店,我连贴出来的图形也不敢去看就离开了小镇,所以也不知道他们画得像不像。只有赶快逃到吴国,否则被他们这样撒开大网捉拿,不出十天我就会被生擒活捉。
  我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那就得先越过楚国国境。可是走不多远,长江就拦在我面前了。我想,要到吴国去,只要一直沿江东下就可以了,但我没有抢到马匹,也逃不了多远,我得先让他们以为我向北过了长江,其实却偷偷东下,这叫做声东击西……叫做声北击东。
  我扯下白袍挂在江边的柳树上,脱下靴子扔在江边,造成游泳过长江的假相。我从背上的包袱里找出一双草鞋穿上,心想我真是深谋远虑啊,连草鞋都准备好了。
  躲在不远处的山林里,我准备先睡一觉,也可以方便观察追兵有没有上当。一觉醒来,太阳已从左手移到头顶偏右了。沈尹戍果然带着追兵赶到,士兵捡到白袍和靴子,交给沈尹戍。沈尹戍对着长江看了好久,又朝长江下游望了望,下马坐在地上,让士兵四处搜索了一番,然后埋锅煮饭。
  这一着真是毒招:他好像知道我就饿着肚子躲在一边似的。好在我意志坚强,没有被米饭的香气征服,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看他们吃饭。为了抵御诱惑,我还脱下袜子拿到鼻子边闻,恶心自己,我从没闻过这种恶臭,弄得三天吃不下饭,所以效果确实挺好。
  他们嘻嘻哈哈地吃过野餐,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去。我非常想去把他们倒在地上的剩饭捡来,可是怕他们埋伏,不敢冒险。
  不管有没有设埋伏,毕竟他们已不准备再追赶了,想来沈尹戍找到我的白袍和靴子,基本上可以向楚王熊居交账,比武城黑强多了。这样我按原计划从容地顺流东下,走出十来里路,也没发现有什么危险,心情就快活起来,放下心开始唱歌:
  疯兮疯兮,何德之衰也;
  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
  天下有道,圣人成焉;
  天下无道,圣人生焉;
  方今之世,仅免刑焉。
  这首歌的原唱是一个叫做接舆的疯子,他因为常常被人叫做疯子,所以每次唱歌总是从“疯兮疯兮”开始。不过他的歌唱得实在好,嗓子是一流的,还能拍着大腿伴奏。这首歌很长,有几句的歌词我忘记了,但整首歌我还是唱得中规中矩的,很少走调。

  11、异人
  伍子胥,
  伍子胥,
  昭关难过,
  须眉皆白,
  此身无依,
  惊恐凄悲,
  兄仇不报,
  何以生为!
  这首歌我在梅里就已经创作完成,谱的曲子也哀婉凄恻,符合当代审美取向。我吹箫乞食的时候就反复唱着,希望能够找到知音。我在梅里扮成风尘异人,在我想来是一步好棋,能够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我还是有些担心,因为风尘异人并不罕见,不是每个风尘异人都会有机会出名的。所以我精心创作了这首歌曲,点明我的来历。如果流传开去,成为流行歌曲,我想我的机会即使在睡梦中也会把我叫醒。
  我这样做已经不像一个真正的风尘异人了,倒像自己办了个拍卖市场。真正的风尘异人,是偶尔溅来的火花点燃他们生命中的松枝,而我,举着松枝到处寻找火花。
  其实真正的风尘异人有两种,一种脑袋瓜好使,可以当谋士,一种武艺高强,可以当勇士。前儿在吴趋那地方,我就遇上一个勇士型的风尘异人,名字叫专诸。当时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用到他。老天让我遇上他,如果不好好用他,实在说不过去。
  那天我和芈胜才到吴趋,刚巧看见街头有一大群人在围观什么,人群里还传出饿虎吼叫的声音。这种场面几年前我喜欢,非得挤上去,与饿虎搏斗一番。但此刻我不喜欢,因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脱离了险境,热闹的地方,人多眼杂,很容易被人发现。但芈胜是个小孩子,喜欢热闹,一头扎进了人群,我只好跟过去。
  我的个子比别人高出一头,所以我的目光很容易就越过了人群,看见里面的情景。一个长得头如石臼的怪人,手提一把杀猪刀,哇哇怪叫着跟一条大汉打架,人们在兴高采烈地劝他们罢手。
  这个怪人就是专诸,饿虎般的声音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那大汉满脸涨得通红,看来是被惹急了,闷声不响地撕打着。专诸用一只手跟他搏斗,另一只手提着刀,尽量不碰到大汉,所以看上去有些尴尬。我从小练武,看出专诸确实有绝艺在身。
  专诸身后那间屋子的破门帘动了一下,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出来:“专诸,怎么又跟人打架呢?”专诸用力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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