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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了扫除奴才式的家畜性的铁扫帚,找着了真实的光明的建筑”。
鲁迅最大的幸运,是因为他过早地承担了不幸。在少年时候,由于祖父的下狱和父亲的病故,他沦为“乞食者”,为世人所遗弃。这段“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人生转折于鲁迅个人来说,实在太重要了。由此,他获得了旷野,获得了野性,获得了永久的精神家园;由此,他怀疑一切,惟执著于生命中的信念和生活中的真理;由此,他开始进入搏噬般的韧的战斗。
首先是旷野意识。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是相当晚近的事情,即使他们为现代的知识和观念装备起来之后,仍然拖着祖先士阶级的尾巴。在传统士人中,是只有山林意识而没有旷野意识的。山林是宁静的,隐逸的,超社会的,其最后的道路是通往宫廷的。被尊为“中国自由主义之父”的胡适,不就是一个廷臣吗?旷野意识也不同于西方的广场意识。广场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产物,是人人得以表达个人意志的所在,是人们进行平等对话和自由交往的空间。在中国,从满清的君主专政到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既没有公共空间也没有私人空间,只有一间充满呛人的血腥气味的黑暗的“铁屋子”。可以说,“旷野”是鲁迅所发现的,或者说是他所开拓的。他必须在禁锢中获得属于自己的空间。还在本世纪初,他便呼吁建立“尊个性而张精神”的“人国”,那是一片“自由之区,神之绿野,不被压制之地”。事实上如何呢?他发现,“中国人当是食人民族”,而且这种关系甚大的发现,竟知者寥寥。著名的《狂人日记》,就是对中国吃人社会的深刻描绘。其中,吃与被吃,都是在一个大家互相联络的“罗网”中进行。这样的“罗网”无边地扩展,于是,我们从《阿Q正传》的末尾看到了“连成一气”的“眼睛们”;从《示众》中看到了无数看客的蠢动的头脸;从《复仇》中看到广漠的旷野,从四面奔来的赏鉴杀戮的路人,围绕着十字架的可悲悯可咒诅的敌意;从《颓败线的颤动》中,一再看到无边的荒野,还有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直到临终前,鲁迅在一次大病初愈后写成《“这也是生活”……》,我们仍然可以从中读到这样的句子:“外面的进行着的夜,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这是十分感人的。忘却一己的病弱之躯,依然怀想着“无穷”与“无数”——正是狼式的广大,一种犷悍中的温柔。
鲁迅对人类社会的关怀,大体倾注于底层,也称“地底下”。这个半人半狼式人物,充满无限的同情,抚慰般描述众多的幼小者,弱势者,被压迫者和被损害者。但是,如果仅仅止于现实的复制,他与一般的现实主义者将没有什么区别。其实,现代主义作家也多是仰赖现存世界的。就说卡夫卡,当他说“一切障碍都在粉碎我”的时候,眼前的现实是不可抗的。如果说现实是可怕的,难以改变的,那么,这与现实的是合理的这样的结论有什么两样呢?一个胆怯的小公务员作家与一个傲慢的宫廷哲学家,竟然走到一起来了。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幸”和“不争”是现实,然而鲁迅悲悯而且愤怒了。只要面对现实,他就露出了狼的本相。他不但要暴露现实,而且要改造这现实,用他的话来说,即是“战取光明”。“战”是“韧战”,一面搏击巨兽,一面自啮其身,如此构成了鲁迅的狼化过程。他瞻望未来,却不曾耽于未来。做梦是好的,梦梦则是空想主义者了。当然,空想主义者不见得比现实主义者渺小,空想毕竟多少带有否定现实的性质。但当空想主义者一旦找到实践的道路,便成了我们所惯称的理想主义者。在理想主义者的头顶,是始终有着希望之光的照耀的。然而鲁迅是绝望的,他把所有通往希望的出口都堵死了,而在黑暗中作着绝望的反抗。因此,比起别的战士来,他总是显得更为勇猛而悲壮。
小说《长明灯》描写一个疯子,眼睛“含着悲愤疑惧的神情”,始终不屈服地坚持着高叫:“我放火!”有趣的是,鲁迅是曾经以“放火者”自居的。那疯子,“一只手扳着木栅,一只手撕着木皮,其间有两只眼睛闪闪地发亮”——而这,不正是一幅狼的肖像吗?
鲁迅要喊醒铁屋子里熟睡的人们,要教会人们反抗奴隶的命运,必然为权力者所不容,首先则为权门所豢养,为正统意识形态所庇护和纵容的知识者群所不容。其实,这也是一群狼,是专门捕食弱小者的;所以,瞿秋白称鲁迅是宗法社会和绅士阶级的“逆子贰臣”。总之,他是叛逆的狼,是孤狼。包围他的知识者群在主子面前是驯良的走狗,是叭儿,但是对付知识界的异类则是异常凶险,虽然样子可以装得十分庄严,公正,平和,“费厄泼赖”。在鲁迅的反抗文本中,除了权势者的无知与专横以外,我们还看到,适合于“特别国情”的“特殊知识阶级”,“假知识阶级”,是如何袒护枪杀群众和学生的政府,如何维护太平秩序,如何制造偶像,如何散布流言,如何“吃教”,如何撒娇讨好,如何禁锢书报,如何以“实际解决”相威吓,如何讴歌“东方文明”,醉心于“骸骨的迷恋”,等等。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结束,鲁迅目睹了知识界的升降浮沉,体验了对一代启蒙知识分子的期待的幻灭,于是,不得不坚决地反戈相向;不管论敌——躲在权力背后的各式“学者”,“文人”,“文痞”,“文探”——如何谣诼诅咒,他也一个都不宽恕。他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我还不能带住》,明显地咬住不放。这是典型的狼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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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2)
鲁迅告诉萧军和萧红,要保留身上的“野气”。这个老奴隶,总是向青年奴隶灌输狼性,兽性,野性,而非家畜性,奴性。在中国,再没有第二个人像他这样对奴性——奴才性和奴隶性——施行如此猛烈的攻击的了。奴性是中国统治者几千年来文治武功的积累,是所谓“国民性”的致命的根本,正是它倒过来加固了封建宗法社会的根基,因此,他这个“轨道破坏者”才不惜以毁灭自己为代价去毁坏它。他曾经说过,在他的思想里面,有着两种主义——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互相消长。这种个人性,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狼性,也即斗争性,复仇性。在斗争中,无须遵从别的什么命令,圣旨或指挥刀,完全的“自己裁判,自己执行”。为什么不说“爱”呢?为什么不说“和平”呢?在虎狼成群的时代,爱与和平,往往成为奢侈品和麻醉品,成为卑怯的托词。他认为,对手如羊时当然可以如羊,但是,如果对手如凶兽时就必须如凶兽。让别的知识者去做他们愿意做的山羊或者胡羊去吧,他则必须做狼!
像这样一匹单身鏖战的孤狼,怎么能不受伤呢?但见他流亡,生病,果然提前死亡!青年时在异域,他长嗥道:“今索诸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有作至诚之声,致吾人于善美刚健者乎?有作温煦之声,援吾人出于荒寒者乎?”30年后,他呻吟般地说:“敌人不足惧,最令人寒心而且灰心的,是友军中的从背后来的暗箭;受伤之后,同一营垒中的快意的笑脸。因此,倘受了伤,就得躲入深林,自己舐干,扎好,给谁也不知道。我以为这境遇,是可怕的。”在小说《孤独者》的结末,他写了一匹幻觉中的狼,从沉重中挣扎而出的狼,分明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即使是这受伤的声音,穿过大半个世纪而达于今天,仍然如此撄人心,让人产生奋起搏斗的欲望——大约这就是鲁迅的力量所在罢。
论鲁迅什么也不是
毛泽东在文革期间给江青的信中说,鲁迅与他的心是相通的。对此,恐怕很难置评,因为鲁迅本人便多次慨叹过,说是人与人的灵魂不能相通。在政治家与文艺家之间,他还有过一个著名的讲演,说是两者处在“歧途”之中,不但不能划一,反而时时“冲突”。在讲演里,政治家和文艺家的称谓都是不带前缀的,好像使用的方法并不是“阶级论”,而是“文化论”。但是,无论如何,毛泽东给予鲁迅的评价是很高的。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用三个“家”——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来概括鲁迅,也都不失为精确。然而,长期以来,三个家的内容被掏空了,按时髦的说法,全被“解构”掉了。
先说思想家。在国民党时期,“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主义”。极权之下,一个异端思想家,还有置喙的余地吗?乃至20世纪50至60年代,被称为“左”的思想路线开始肆虐,文化大革命时达于“顶峰”,几亿人民使用一个战无不胜的大脑,根本用不上别的什么思想。的确,鲁迅的名字在当时被抬到跟江青一样高——都被称为“旗手”——的位置;但是,这里与其说是利用,毋宁说是歪曲、阉割和毁灭。作为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始终未曾获得其独立的地位;一样是毛,被附在某一张皮上。知识界,更确切地说是学院派,又将如何看待这位“思想家”的呢?他们认为,他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没有体系的思想当然谈不上什么“思想成就”,结果仍然是毛,这回竟连皮也没有,飘飘荡荡,恍兮惚兮,实在可以归于虚无的。
再说革命家。什么叫“革命”?最高指示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革命是造反,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鲁迅也曾有过类似的关于革命有血,有污秽的说法,但是,他又说过这样的话:“至今为止的统治阶级的革命,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去推的时候,好像这椅子很可恨,一夺到手,就又觉得是宝贝了,而同时也自觉了自己正和这‘旧的’一气。”
与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同学合影。(1904年摄于日本仙台左起第一人为鲁迅)
关于无产阶级革命,他分明表达了“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这样的思想;那类“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的“革命者”,是他所憎恶的。结果,他遭到了一批“革命文学家”的围攻,后来还得挨“元帅”的“鞭子”和“军棍”。这样说来,他的革命性也就变得很可疑。事实上,他思想中的“人道主义”和“个人主义”,便长期被当作“资产阶级货色”,而为“革命”所拒绝。到了20世纪90年代,连革命本身也遭到我们尊贵的学者的唾弃了,堂而皇哉地宣布说是要“告别”了,那么,他这个“革命家”还将剩下些什么呢?
从日本回国后。(1909年摄于杭州)
至于“文学家”,怕也得打大大的折扣。说是“学者”罢,编辑校勘一些古籍,顶多是拾荒一类工作;而算得上“学术著作”的,只有一部《中国小说史略》。然而,据留洋回来的陈源教授说,这书还是“剽窃”日本人盐谷温的。关于创作,他不过写过薄薄的三个短篇小说集,加起来还不如一个长篇的规模;而且,其中一个亦古亦今,不伦不类,颇有违于小说的“文体规范”。终其一生,非但没能写出长篇,后来竟连短篇也产生不出来了。只有杂感,除了杂感还是杂感。早在30年代,即有人讥之为“杂感家”——那意思,当然是指杂文写作算不得创作。在讥评家的嚷嚷中,就有施蛰存;他在《伏尔泰》一文中说,鲁迅的杂文是“有宣传作用而缺少文艺价值的东西”。几十年后,海外学者夏志清在其撰写的文学史中,对鲁迅小说的估价是明显偏低的,更不必说杂文,其中说:“杂文的写作更成了他专心一意的工作,以此来代替他创作力的衰竭。”对于夏志清,我国学界发表了不少为之鼓吹,甚至近于膜拜的文字,那么这些评判,庶几可以看作对鲁迅的“定评”了。
巍巍鲁迅,于是乎变得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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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爱与死》 鲁迅三论
鲁迅三论(3)
好在从弃医从文的时候起,鲁迅就并不想做什么“家”。虽然以文艺改造国民性的志愿不可谓不宏大,但毕竟不是那种“经国之大业”;惟是一项精神使命,且由个体生命独立承担。嗣后,新文化运动勃兴,他坚持提倡“思想革命”,其实无非延续从前的“精神界之战士”的旧梦。当写作成为专业以后,他依然不改“业余者”的身份,而以社会为念;文学于他并非一门技艺,而是批判的武器,说是反抗的武器也许更确切些。鲁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