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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医宗金鉴-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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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 
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 
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 
@@@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 
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 
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 
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 
蓴多食动痔病。 
【注】 
蓴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鮓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 
。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 

卷三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食躁式躁方
属性:【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 
□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 
【注】 
太阴之精,名曰□吻,入口则死。葛洪云:□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苨八两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 
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蝪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泽之中,蛟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遗精 
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 
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 
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 

卷三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属性: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 
『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过食 
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 
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 
大麦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 
故作□。 
@@@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 
相反如此。 
@@@ 
荍收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 
此义未详。 
@@@ 
盐多食伤人肺。 
【注】 
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 
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 
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 
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搏,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风,戒 
之慎之! 
@@@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 
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 
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饱食,发寒热。 
@@@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穣中,则发黄。 
【注】 
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发黄 
也。 
@@@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 
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 
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 
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 
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必然性味不合也。 
@@@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 
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 
犀角筋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 
『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 
浇地坟起者,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 

卷三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属性: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方解】 
苦参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烦满自除。 
又方 
犀角汤亦佳。 
【注】 
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 

卷三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属性:盐一升 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差。 
【方解】 
盐咸能软坚,又能涌泄,坚满自除。 
@@@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 
矾性酸涩,无故用之,伤心肝,矾得水则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 
商陆以水服,杀人。 
【注】 
商陆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 
@@@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注】 
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内攻入脑矣,故杀人。 
@@@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注】 
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坠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感召之 
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 
苦楝无子者,杀人。 
【注】 
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有子, 
根白微毒,可入药用。 
@@@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荠苨、甘草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注】 
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苨汤饮 
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卷三
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正误存疑篇
属性:『金匮要略』一书,其世远而就阙误也,与『伤寒论』等。如□饦之「□」字,与缓 
中补虚用大黄□虫圆主之之类,俱不可以为法。爰加斟酌其改移删补诸式,与夫存疑 
之二十八条,悉仿『伤寒论』叙次云。 
┌───────────────────────────────────┐ 
│补注:正误各条置于引号内者为改正正确者,置于中括弧内者为应删错误原文。│ 
└───────────────────────────────────┘ 

卷三
藏府经络先后第一
属性:师曰:病人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谙谙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 
啾啾然,细而长者,「腹」〔头〕中病。 
【按】 
头中病之「头」字,当是「腹」字,经中从无头中病之文,且文义不属,当改之。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远 
」〔促〕;在下焦者,其吸「促」〔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按】 
吸促之「促」字,当是「远」字,吸远之「远」字,当是「促」字;方合病义,当移 
之。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厥」〔血〕气入藏即 
死,入府即愈,此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藏,即死;如身和, 
汗自出,为入府,即愈。 
【按】 
「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之十八字,文理不顺,衍文也, 
当删之。血气入藏之「血」字,当是「厥」字,始与卒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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