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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中国医籍考-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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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岫云序略曰。吴阊叶氏晚年日记医案。辞简理明。悟超象外。其审证则卓识绝伦。处方则简洁明净。案中 
评证。方中气味。于理吻合。能运古法。而仍周以中规。化新奇而仍折以中矩。察其学识。盖先生固幼禀颖绝之 
才。众所素稔。然徒恃资敏。若不具沉潜力学。恐亦未易臻此神化也。惜其医案所得无多。不过二三年间之遗帙。 
每细参玩。只觉灵机满纸。其于轩岐之学。一如程朱之于孔孟。深得夫道统之真传者。以此垂训后人。是即先生 
不朽之立言也。故亟付剞劂。以公诸世。至其一世之遗稿。自有倍蓰于此。个中义理。必更有不可思议者。自必 
存在诸及门处。什袭珍藏。尚未轻以示人也。然吾知卞氏之玉。丰城之剑。其精英瑞气。断不至于泯没。自必终 
显于世。只在先后之间耳。倘有见余是刻。能悉将先生遗稿。急续刻行世。此岂非医林中之大快事。抑亦病家之 
大幸事也。谅亦必有同志者。余将翘企而望之。因以为序。 
沈德潜叶香岩传曰。君名桂。字天士。号香岩先生。自歙迁吴。君少从师受经书。暮归。君考阳生翁授以岐 
黄学。年十四。翁弃养。君乃从翁门人朱君某。专学为医。朱君即举翁平日所教教之。君闻言即彻其蕴。见出朱 
君上。因有闻于时。君察脉望色。听声写形。言病之所在。如见五脏 结。治方不执成见。尝云。剂之寒温。视 
疾之凉热。自刘河间以暑火立论。专用寒凉。东垣论脾胃之火。必务温养。习用参附。丹溪创阴虚火动之论。又 
偏于寒凉。嗣是宗丹溪者多寒凉。宗东垣者多温养。近之医者。茫无定识。假兼备以幸中。借和平以藏拙。甚至 
朝用一方。晚易一剂。而无有成见。盖病有见证。有变证。有转证。必灼见其初终转变。胸有成竹。而后施之以 
方。否则以药治药。实以人试药也。持论如是。以是名著朝野。即下至贩夫竖子。远至邻省外服。无不知有叶 
天士先生。由其实至而名归也。居家敦伦纪。内 
外修备。交朋忠信。人以事就商。为剖析成败利钝。如决疾然。洞中 会。以患难相告者。倾橐拯之。无所顾藉。 
君又不止以医擅名者。殁。年八十。(归愚文钞) 
四库全书提要曰。临证指南医案十卷。国朝叶桂撰。桂字天士。吴县人。以医术名于近时。然生平无所着述。 
是编乃门人取其方药治验。分门别类。集为一书。附以论断。未必尽桂本意也。 
〔种福堂公选良方〕四卷 存 
杜玉林序曰。华与余家世为姻娅。华君岫云精通岐黄术。常存利济救人之心。孜孜不倦。向慕吴门叶天士先 
生为当世卢扁。留心觅其医案。约计盈万。分门选刻。共成十卷。名曰临证指南。已遍行海宇矣。壬申岁。又将 
其续补医案温热论。与平生所集数种经验奇方。付刊以备救急。其愿甚诚。忽于癸秋谢世。其方止刻十之二三。 
半涂而废。见者咸为惋惜。华君好友岳君廷璋不忍膜视。力劝徽苏义商程叶两君子。授梓完璧。以公同志。一日 
汉川程君来蜀。出此编丐余作序。予素不知医。且当公务纷拿。军书旁午。竟不暇及。第展阅一过。了然心目。 
洵为青囊家不可缺之一书。即卢扁复起。亦不能舍是。而别开 奥。倘于乡陬僻壤。证患奇难。一时罕有良医调 
剂。备此查考。对证用药。立能起死回生。功效匪浅。慎勿以此编易简而忽诸。 
〔黄氏(宫绣)医学求真录〕十六卷 未见 
〔医学求真录总论〕五卷 未见 
四库全书提要曰。医学求真总论五卷。国朝黄宫绣撰。宫绣。宜黄人。是书成于乾隆庚午。据其凡例。称尝 
着医学求真录十六卷。别钞其篇首总论。勒为五卷。以标明其宗旨。议论亦明白易解。然不无臆说。如论风土 
不齐。而云西北人不可温补。则未免胶柱而鼓瑟矣。 
〔徐氏(大椿)医学源流论〕二卷 存 
自序曰。医。小道也。精义也。重任也。贱工也。古者大人之学。将以治天下国家。使无一夫不被其泽。甚 
者天地位而万物育。斯学人之极功也。若夫日救一人。月治数病。顾此则失彼。虽数十里之近。不能兼及。况乎 
不可治者。又非能起死者而使之生。其道不已小乎。虽然古圣人之治病也。通于天地之故。究于性命之原。经络 
脏腑。气血骨脉。洞然如见。然后察其受病之由。用药以驱除而调剂之。其中自有玄机妙悟。不可得而言喻者。 
盖与造化相维。其义不亦精乎。道小则有志之士。有所不屑为。义精则无识之徒。有所不能窥也。人之所系。莫 
大乎生死。王公大人。圣贤豪杰。可以旋转乾坤。而不能保无疾病之患。一有疾病。不得不听之医者。而生杀唯 
命矣。夫一人系天下之重。而天下所系之人。其命又悬于医者。下而一国一家。所系之人。更无论矣。其任不亦 
重乎。而独是其人者。又非有爵禄道德之尊。父兄师保之重。既非世之所隆。而其人之自视。亦不过为衣食口腹 
之计。虽以一介之微。呼之而立至。其业不甚贱乎。任重。则托之者。必得伟人。工贱。则业之者。必无奇士。 
所以势出于相逢。而道因之易坠也。余少时颇有忠于穷经。而骨肉数人。疾病连年。死亡略尽。于是博览方书。 
寝食俱废。如是数年。虽无生死肉骨之方。实有寻本溯源之学。九折臂而成医。至今尤信。而窃慨唐宋以来。无 
儒者为之振兴。视为下业。逡巡失传。至理已失。良法并亡。 焉伤怀。恐自今以往。不复有生人之术。不揣庸 
妄。用敷厥言。倘有所补。所 
全者。或不仅一人一世已乎。乾隆丁丑秋七月。洄溪徐大椿书于吴山之半松书屋。 
四库全书提要曰。医学源流论二卷。国朝徐大椿撰。其大纲凡七。曰经络脏腑。曰脉。曰病。曰药。曰治法。 
曰书论。曰古今。分子目九十有三。持论多精凿有据。如谓病之名有万。而脉之象不过数十种。是必以望闻问三 
者参之。又如病同人异之辨。兼证兼病之别。亡阴亡阳之分。病有不愈不死。有虽愈必死。又有药误不即死。药 
性有今古变迁。内经司天运气之说不可泥。针灸之法失传。其说皆可取。而人参论一篇。涉猎医书论一篇。尤深 
切着明。至于有欲救俗医之弊。而矫枉过直者。有求胜古今之心。而大言失实者。故其论病。则自岐黄以外。秦 
越人亦不免诋排。其论方。则自张机金匮要略伤寒论之外。孙思邈刘守真李杲朱震亨皆遭驳诘。于医学中。殆同 
毛奇龄之说经。然其切中庸医之弊者。不可废也。 
〔兰台轨范〕八卷 存 
自序曰。欲治病者。必先识病之名。能识病名。而后求其病之所由生。知其所由生。又当辨其生之因各不同。 
而病状所由异。然后考其治之之法。一病必有主方。一方必有主药。或病名同。而病因异。或病因同。而病证异。 
则又各有主方。各有主药。千变万化之中。实有一定不移之法。即或有加减出入。而纪律井然。先圣后圣。其揆 
一也。自南阳夫子以后。此道渐微。六朝以降。传书绝少。迨唐人外台千金。不过裒集古方。未能原本内经。精 
通病变。然病名尚能确指。药味犹多精切。自宋以还。无非阴阳气血。寒热补泻。诸肤廓笼统之谈。其一病之主 
方主药。茫然不晓。亦间有分门立类。先述病原。后讲治法。其议论则杂乱无统。其方药则浮泛不经。已如云中 
见月。雾里看花。仿佛想象而已。至于近世。则惟记通治之方数首。药名数十种。以治万病。全不知病之各有定 
名。方之各有法度。药之各有专能。中无定见。随心所忆。姑且一试。动辄误人。余深悯焉。兹书之所由作也。 
本内经以探其源。次难经及金匮伤寒论。以求其治。其有未备者。则取六朝唐人之方。以广其法。自宋以后诸家。 
及诸单方异诀。择其义有可推试。多获效者附焉。古圣治病之法。尚可复睹。使学人有所持循。不至彷徨无措。 
至于推求原本。仍当取内经金匮等全书。潜心体认。而后世之书。亦当穷其流派。掇其精华。摘其缪误。而后此 
书之精意。自能融会贯通。而心有实获。则变化在我矣。乾隆二十九年四月。洄溪徐灵胎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兰台轨范八卷。国朝徐大椿撰。大椿持论。以张机所传为主。谓为古之经方。唐人所传。 
已有合有不合。宋元以后。则弥失古法。故是编所录病论。惟取灵枢。素问难经。金匮要略。伤寒论。隋巢元方 
病源。唐孙思邈千金方。王焘外台秘要而止。所录诸方。亦多取于诸书。而宋以后方。则采其义有可推试。多获 
效者。其去取最为谨严。每方之下。多有附注。论配合之旨。与施用之宜。于疑似出入之间。辨别尤悉。较诸家 
方书。但云主治某证。而不言其所以然者。特为精密。独其天性好奇。颇信服食之说。故所注本草。于久服延年 
之论,皆无所驳正。而此书所列通治方中。于千金方钟乳粉。和剂局方玉霜丸之类。金石燥烈之药。往往取之。 
是其过中之一弊。观是书者。亦不可不知其所短焉。 
〔慎疾 言〕未见 
徐大椿曰。医学绝传。邪说互出。杀人之祸烈也。故作慎疾 言。(征士洄溪君自序) 
〔江氏(之兰)医津一筏〕一卷 存 
四库全书提要曰。国朝江之兰撰。之兰字含微。歙县人。是书凡十四篇。每篇以内经数语为主。而分条疏论 
于其后。 
〔汪氏(西颢)疟苑〕未见 
杭世骏序曰。钱塘汪君西颢荟古今疟病之事为一书。其目有四。曰原病。曰微痊。曰纪事。曰艺文。属杭子 
序其端。曰。疟之为疾。疾之至奇者也。若 之有期。若潮汐之不爽其信。风暑寒热。以人身为之囊橐。而或 
者谓有鬼物以凭根据之。一以为颛顼之不才子。一以为宋司马桓魅之二鬼者。生既不得齿于正人。乃其既死之魂魄。 
能为虐于君子。而狡焉以逞。度亦理之所必无。然其为是说者。盖已历之数千百年之久。避之而得免。吓之而可 
愈。斯说也。吾疑信参焉,既思凡疾之起。必中有不慎。而后外物得而乘之。疟之病不足以杀人。而责为诸疾之 
缘起。间日曰 。三日曰 。曰寒。曰温。曰痹。曰牝。传则为疫。伤则为劳。锢则为痞。汪君征前事以为鉴。 
惩羹吹齑。不亦仁人君子之用心乎。闲尝静观身世之交。何莫不由斯道也。阴阳相搏。寒暑代嬗。剥复通变之几。 
寓其中矣。一境而甘苦分。一日而忧乐半。一事而荣辱并。间见层出。天若物物俪而配之者焉。砭之以箴铭监史。 
药之以仁义道德。沃之以诗书礼乐。是尧舜为之量刀圭。而周孔调汤剂也。频如二鬼者。且 乎其辞避。而何 
厥疾之弗瘳也欤。汪子曰。旨哉言乎。遂书于首简。(道古堂集) 
〔吴氏(仪洛)成方切用〕十四卷 未见 
四库全书提要曰。国朝吴仪洛撰。仪洛字遵程。海盐人。此书为其医学述之第四种。取古今成方一千三百余 
首。本经按证。加以论断。卷首载内经一十二方。第一卷至第十二卷。每卷各有上下。分治气。理血。补养。涩 
固。表散。涌吐。攻下。消散。和解,表里。祛风。祛寒。消暑。燥湿。润燥。泻火。除痰。杀虫。经带胎产。 
婴孩。痈疡。眼目。救急。凡二十四门。卷末载勿药元诠七十四条。大旨谓古方不宜今用。故所录皆切于时用之 
方。凡例于汪桓医方集解。颇有微词。然桓书浅略。亦可无庸掊击也。 
〔一源必彻〕未见 
按上见于本草从新序。 
〔沈氏(金鳌)杂病源流犀烛〕三十卷 存 
自序曰。极天下能烛幽者。犀之角而已。角何能烛。以犀性之通灵也。犀之神力。全注于角,其通灵之性。 
亦全聚于角,是以燃之而幽无弗烛也。夫人得天地最秀最灵之气。失其灵者。私汨之耳。私汨其灵。必是非莫辨。 
矧能烛幽。若是者吾于医有感焉。人之有病。或感七情。或染六淫。皮毛肌肉。经络脏腑。受其邪即成病。而病 
即发于皮毛肌肉。经络脏腑之间。故曰杂也。杂者。表里易蒙。寒热易混。虚实易淆。阴阳易蔽。纷形错出。似 
是实非。欲于易蒙易混。易淆易蔽中。确定为勿蒙勿混。勿淆勿蔽之证。非本通灵之性。洞彻精微。安能如犀之 
无幽弗烛。秦越人视病。洞见人脏腑癖结。能烛幽也。能本通灵之性。以烛乎至幽也。夫医何能尽如秦越人。然 
切脉辨证。就证合脉。反复推究。从流溯源。纵不能洞见癖结。当必求昭悉于皮毛肌肉经络脏腑之 
间。成为七情所伤。或为六淫所犯。知其由来。当其变迁。夫而后表里不相蒙。寒热不相混。虚实不相淆。阴阳 
不相蔽。悉皆通灵之为用也。悉皆通灵之用。原本于性生者也。虽不燃犀。奚翅幽之能烛乎。亦何忧病之纷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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