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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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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一下其他文明,也能到处发现相同的现象。在埃及新帝国时期,尤其是从第十九王朝以后,人口减少的现象已清晰可见了。像阿蒙奥斐斯四世(Amenophis Ⅳ)在特勒阿马尔奈那样的街道宽度——50码宽——相对于古代比较稠密的人口来说已是不可想象的了。还有,“航海民族”的进攻被击退的时候是很少很少的——他们占有领土的机会,当然不比公元4世纪面对罗马世界的日耳曼人占领领土的希望更渺茫。最后,利比亚人(Libyans)向尼罗河三角洲的不断渗透在公元前945年因为他们的一个领袖掌握了权力而达到顶点——这完全就像公元476年鄂多亚克(Odoacer)掌权一样。但是,同样的倾向在恺撒式的阿育王之后的政治佛教的历史中也能感觉到。如果玛雅人口在西班牙征服后很短的时间里就实际地消失了,而且他们空荡荡的大城市重新被丛林所吞没,那就不仅证明了征服者的野蛮——单在这个方面而论,若是面对一个年轻的、丰产的文化人类的自我更新的力量,这种野蛮便完全无能为力——而且证明了一种来自内部的消亡无疑早就已经开始了。如果转向我们自己的文明,我们就能发现,法国贵族的古老家族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在大革命时期被灭绝的,而是自1815年开始才灭亡的,并且,它们的这种不育已传播给资产阶级,而自1870年开始,又传播给了大革命后几乎重新崛起的农民阶级。在英国,尤其是在美国——特别是在东部那些世系最好最悠久的州里——罗斯福(Roosevelt)所批评的“种族灭绝”过程早已大规模地开始了。
  因此,在这些文明中,我们到处都发现,某个早期阶段的地方城市,接着是演进末期的大城市,都是空荡荡地矗立着,在它们的石堆中,藏匿着少量的费拉人口,他们隐藏在那里,就像石器时代的人住在洞穴和湖边桩屋里一样。撒马拉城到10世纪时已被废弃了;阿育王的首府华氏城在中国旅行家玄奘(Hiouen…tsang)于公元635年左右造访时已只剩下一片庞大而根本无人居住的房屋废墟;还有,玛雅的许多大城市,甚至在科特兹时代就已经是那样了。在波利比乌斯以后的一系列古典作家的笔下,我们读到的那些古老的著名城市的街道已变成了空荡荡的行列,坍塌的架子,家畜在广场和体育场上吃草,而圆形剧场则变成了农田,偶尔点缀着一些雕像和石柱。在我们的(被禁止)的第五个世纪,罗马还只有一个村落那么多的人口,但它的帝国宫殿仍然是适宜居住的。
  因此,这便是城市历史的尾声;从原始的以物易物的中心成长为一个文化城市,最后成长为世界都市,为了它那壮丽的演进的需要,它首先牺牲了其创造者的血液和心灵,然后,为了适应文明的精神,它又牺牲了这一成长的最后花朵——就这样,命中注定地,它要走向最后的自我毁灭。
  六
  如果说文化的早期阶段的特点便是城市从乡村中诞生出来,晚期阶段的特点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斗争,那么,文明时期的特点就是城市战胜乡村,由此而使自己摆脱土地的控制,但最后必要走向自身的毁灭。城市是无根的,对宇宙事物是无感觉的,它不可变更地把自己委身于石头和理智主义,由此产生了一种形式语言,以复制城市本质的一切特征——这不是一种生成和成长的语言,而是一种既成和完成的语言,它当然能够改变,但不能进化。现在,主宰一切的不是命运而是因果律,不是活生生的方向而是广延。由此言之,一种文化的每一形式语言及其进化的历史,都要依附于其源头性的点,而文明化的形式则可以四处为家,因而只要出现了,便能无限地扩展下去。确确实实,汉萨同盟(Hanse)在北俄罗斯的贸易中心的城镇的建筑是哥特式的,西班牙人在南美洲的建筑是巴罗克式的,但是,在西欧的范围以外,哥特式的风格历史的演进,哪怕最短小的一章,也是不可能的,亦如阿提卡或英国的戏剧,或赋格曲的艺术,以及路德式的或奥菲斯式的宗教,不可能为外来文化的人民所传播甚至内在地吸收一样。但是,亚历山大里亚学派和我们的浪漫主义的本质,却是无区别地属于一切都市人的东西。浪漫主义标志着歌德以其广阔的视野称作世界文学的东西的开始——这是居于领导地位的世界城市的文学,那土生土长但受到忽视的地方性的文学,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而到处同它做着艰苦的斗争。威尼斯的国家,或腓特烈大帝的国家以及英国式的议会(作为一种有效的现实),是不可能复制的,但“现代宪法”却可以“引进”到非洲或亚洲的任何国家,如同古典的城邦可以在努米底人(Numidians)和古代不列颠人当中建立起来一样。在埃及,通用的书写文字不是象形文字而是字母文字,这无疑是文明时代的一种技术发明。所以,一般地说,它不是像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希腊语或路德的德语那样的真正的文化语言,而是像通用的希腊语、阿拉伯语、巴比伦语、英语那样的世界语言,是世界城市中日常的实际用法的产物,是任何人和每个人都能学会的。因此,在所有的文明中,“现代”城市采取了越来越统一的类型。我们无论走到哪里,对我们来说,哪里就是柏林、伦敦和纽约,就像罗马的旅行家一样,可以在帕尔迈拉(Palmyra)、特里尔(Trier)或迪姆加德(Timgad),或一直延伸到印度河及咸海的各希腊化城市中,发现他自己的城市中的那种圆柱建筑、有雕像的广场和神庙。但是,如此传播出去的东西,并不是一种风格,而是一种风味,不是真正的习俗,而是样式主义,不是民族的服饰,而是一时的时髦。当然,如此一来,那远方的民族不仅可以接受一种文明的“永久”赐予,甚至还能以一种独立的形式把这些赐予重新放射出来。像这一类的“月光”文明(“moonlight”civilization),可见于中国南部,尤其是日本(它在汉朝末年,约公元220年时,首先汉化了);另外,爪哇是婆罗门文明的接替者,而迦太基则自巴比伦文明中获得了自己的形式。
  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醒觉意识的形式,这种醒觉意识现在过分的敏感,已到了不受任何宇宙力量的缓和或限制的地步,已成为纯粹理智的和外扩的东西,但也正因如此,它能有一种有力的产出,使其最后的光芒能散播到几乎整个的地球,并对其发挥影响。中国文明的形式的片断可能在斯堪的纳维亚的木构建筑中被找到,巴比伦的度量衡可能在南洋被找到,古典的钱币可能在南非被找到,埃及和印度的影响可能在印加文化的土地上被找到。
  但是,正当这种扩张的过程在超越一切边界时,文明的内在形式的发展也正在以一种深刻的连贯性完成自身。有三个阶段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来——文明从文化中解脱出来;优雅精致的文明形式的产生;以及最后,文明的僵化。对我们而言,这种发展现在已在进行之中。而在我看来,德国作为西方的最后民族,命中注定要去完成这一伟大的大厦。在这个阶段,所有关于生命——阿波罗式的生命、麻葛式的生命或浮士德式的生命——的问题,都已经被思考到了极限,已经达到了知与不知的最后的明确状态。人们不再为观念而斗争,或者说不再进行有关观念的斗争。那最后的观念——即文明本身的观念——已被扼要地阐述出来,技术和经济已作为问题被提了出来,随时等待处理。但是,这仅仅是一个伟大任务的开端;各种假设有待于展开,这种种的形式有待于应用到地球上的整个生存中。只有当这一步得以完成时,只有当文明不仅在形态上而且在总体上被确定地建成时,形式的僵化才会开始。在文化中,风格一直是自我实现的过程的节奏。但是,文明化的风格(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词的话)是作为完成状态的表现而出现的。它达到了——尤其是在埃及和中国——一种辉煌的完满状态,并且将这一完满状态传递给一种现在已内在地不可移易的生命的全部表现,传递给它的仪式和举止,以及其艺术实践的过分精致、过分雕琢的形式。至于那在渴望一种形式理想的意义上的历史,现在则不成问题,而是具有了一种确实的和简易的表面适应性,这种适应性一次又一次地想从目前基本上稳定的语言中制造出新的、无关紧要的艺术问题和解决办法。中国和日本的绘画(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以及印度的建筑的全部“历史”就属于这一类。正如哥特式风格的真正历史不同于这种假历史一样,十字军的骑士也不同于中国清朝的官吏——方成的不同于已完成的。前者是历史;后者则早已战胜了历史。我说的是“早已”;因为这些文明的历史仅仅是表面的,就像它们的大城市一样,面貌经常改变,但决不改变它们既有的本质。在这些城市中,没有心灵。它们是石化形式的乡土。
  在这里,是什么东西灭绝了?而残存下来的又是什么?日耳曼各民族在来自匈奴的压力下占有了罗马的景观,因而阻止了古典世界作为“中国”的一个边陲国家延续下去,可这只是一种偶然。“航海民族”的运动(甚至其细节都和日耳曼人的运动的细节相似)自公元前1400年开始就和埃及文明相对抗,可只在克里特岛的区域获得了成功——他们在海盗船队的伴随下入侵利比亚和腓尼基海岸的伟大远征是失败了,如同匈奴入侵中国的失败一样。因此,古典文明是一种文明在充满光辉的时刻中断的唯一例子。不过,日耳曼人只是摧毁了上层的形式,并用他们自己的前文化的生活取而代之。“永恒的”那一层则从未被触及到。它隐藏起来了,被一种新的形式语言完全遮盖着,它藏匿在后来的整个历史的地下,今天,在法国南部、意大利南部及西班牙北部,还可依稀见到它的有形的残余。在这些国家里,大众的天主教从下面给其染上了一层晚期古典的色彩,使它和西欧上层的教会天主教十分显著地隔离开来。意大利南部的宗教节日展现了古典的(甚至前古典的)崇拜,在这个地区,一般地可以发现有一些神灵(圣徒),在对它们的崇拜中,古典的特性借天主教的名目而显现出来。
  然而,在此,图象中出现了另一个因素,这种因素具有其自身的意义。由此,我们站在了种族问题的面前。


民族、种族和语言(1)


  一
  在整个19世纪,科学的历史图象因为一个来自浪漫主义或至少一定程度上受到浪漫主义影响的概念而有所损害——这就是在道德热情意义上的“民族”的概念。如果说早先在某个地方曾出现过一种新宗教、新装饰、新建筑或新文字,那么,由此而摆在研究者面前的问题就应当是——是哪一个民族产生了这种现象?如此来提出问题;是西方精神及其现代形式所特有的;但无论从哪个方面说,这样的提问都是虚假的,因而其对事件过程所作的任何描画必然地是错误的。“民族”,作为人们在其中历史地发挥作用的绝对基本形式,作为原始的家,作为原始的定居点,作为“其”人民的迁徙——所有这一切都是1789年的“Nation”(民族)和1813年的“Volk”(民族)——在最后的分析中,这两个概念都源自于英格兰和清教的自我确信——所表达的激动人心的观念的一种反映。但是,这种观念所包含的强烈的情感已经把它保护得严严实实,以远离批评的中伤。甚至敏锐的研究者也不明智地用它来把大量根本上不相似的东西包罗在一起,结果,“民族”发展成了一种确定的、想当然地认为被很好地理解了的单位量,而全部的历史就是通过这种单位量而被创造出来。在今天,对于我们来说,世界历史意味着各民族的历史——而对于希腊人和中国人来说,这并不是不辨自明的,或者说这并不意味着什么。其他的一切东西,如文化、语言、才智、宗教,都是由民族创造的。国家则是民族的形式。
  本章的目的就是要推翻这一浪漫主义的概念。自冰河时期开始,居住在地球上的是人而不是“民族”。首先,民族的命运决定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父子间的(禁止)延续、血缘的纽带,形成了自然的群体,这揭示了一种想在某一景观中扎根的确定倾向。甚至游牧部落也把自己的活动范围局限在某一有限的区域。由此,生命、存在的宇宙的-植物性的方面,便被赋予了一种绵延的特性。我把这称作种族。部落、宗族、氏族、家族——所有这一切都是对某一血统的事实的命名,这血统的循环是通过生殖关系在某个狭小的或广阔的景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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