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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之窗-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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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香气,不停地笑了又喘,喘了又笑。
  “可是,”H。M。宣称道,“我对会有什么样的判决,从未怀疑——”
  “真的吗?”艾芙莲说,“你还记得当时的情形吗?在他们做出判决,案子宣判之后,有人过来向你道贺,不小心碰掉了你桌上的一本书,你站在那里又吼又骂地叽哩呱啦足足讲了两分钟——”
  “哎,可以把这种案子忘掉总是让人很舒服的一件事,”H。M。咆哮道,“我还有几招留中不发的;不过,打个比方,就算你知道得很清楚一定会赢的一场赛马,你还是会紧张吧。你知道,我得一路打到底,我得这样弄下去才能做我的结辩,而我觉得在那番话里有某些暗示会对真凶有正面的影响——”
  “艾蜜莉亚·乔丹,”我说。我们沉默了一下子,H。M。望着他雪茄烟的头,哼了一声,最后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水果酒。“你一直就知道是她涉案吗?”
  “当然了,孩子,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可以证明这一点,可是我得先让被告席上的那个小子无罪开释,我不能在法庭上说她有罪。在我给你们看的那张时间表上就写着只有一个人可能犯下谋杀的罪行。”
  “怎么说?”
  “我会谈这件事,”H。M。说着在椅子上移动了一下身子,“是因为在我谈的时候不必再考虑什么规矩真他妈的舒服。
  “呃,我不必再从头把所有的事再说一遍。在吉姆·安士伟喝摔下药的威士忌酒而昏倒在胡弥书房里之前的事,你们差不多都知道了。事实上,你们什么都知道,只不知道我深信有某人犯罪的充分理由。
  “打从这个案子一开始,我就直接看穿了那个诬陷某人是疯子的阴谋,就像我当初跟你们讲过的那样。可是如果不是安士伟动的手,那到底是怎么杀的人,可让我想破了头。后来玛丽·胡弥说到一件事——说她那心上人在牢里最恨的一样东西就是犹大之窗——而我突然悟到每扇门上都有个犹大之窗这样惊人的可能状况。我像魔鬼似的走来走去,从各个角度来看这件事,然后我坐下来,列出那张时间表;整个案情就开始逐渐明朗了。
  “最初我看这件案子的时候,觉得只有两个人和陷害雷金纳·安士伟的计划有关系:艾佛瑞和史本赛,我到现在还这样想。不过。很显然地有人发现了这个计谋,在最后一刻坚持要参与。
  “为什么呢?你们看!如果确实是用犹大之窗来杀人的话,凶手必须是和艾佛瑞·胡弥一起执行那个计划的人。凶手一定要至少够接近到能知道书房里的情形进行得如何。一定是那个凶手拿走了那个多出来的酒瓶——在我的时间表上我就对酒瓶提出了疑问——这样才不至于让警方发现。这一切都表示和艾佛瑞同谋。有人参与了那个计划,有人帮忙到那样的程度;然后有人利用这件事干净利落地杀了那个老头子。
  “那个人是谁呢?当然,你们最早想到的就是史本赛叔叔,因为他毫无问题地是那个计划的共谋,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至少,认为史本赛叔叔亲手行凶这件事是不可能的。他有很完整的不在场证明,医院里的人有一半都可以作证。
  “那,还有谁呢?你知道,能确定另外一个参与共谋的人而使整个范围缩小,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艾佛瑞·胡弥这个人朋友很少,除了家人之外,没有关系亲密的人,他是个非常顾家的人。如果说他居然会把这种机密的事告诉一个非必要参与其事的人——哪怕是在压力之下——那也一定是个和他很亲近的人。
  “你们要知道,到这个地步,我还只是坐在那里想而已;靠的只是一个想法而已。我说,是个亲近他的人。哎,虽然理论上看来,也有可能是外面的人偷偷溜进来行凶(比方说是傅来明),可是看来很令人怀疑。傅来明和他并不亲近;甚至不算好朋友,你从他们彼此谈到对方的口气里就可以听得出来。何况,一个外面的人要偷溜进来的话,还得躲过戴尔和艾蜜莉亚·乔丹所组成的电眼监视器,他们两个当中始终总有一个人在家。不过要是谈到什么可能的话,倒不妨用另外一个说法,看看会引到什么地方。
  “结果就是相信另外一个参与其事的必定是艾蜜莉亚·乔丹或戴尔两人当中的一个。事情实在是太简单了,所以反倒让人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想通。可是这个人很确定不会是戴尔。我且不说我自己深信,这位令人尊敬得可怕的戴尔,绝不会是令人尊敬得可怕的胡弥先生愿意让他偷看藏在柜子深处的家丑的人。当做雷金纳上尉发疯的证人,可以。要当做同谋,不行。而且由时间表上也看得很清楚不可能是戴尔。
  “就是这样。由你们所知道的各种理由,我已经得到了胡弥被那支从十字弓发射的箭杀死的结论。某人一定得等到吉姆·安士伟药性发作,然后这个人必须和胡弥一起进入书房,协助他把薄荷精倒进那个不省人事的家伙嘴里。再把另外那个酒瓶和苏打水瓶拿出去。这个人必须先把那支箭带出书房。这个人必须要让胡弥在里面闩上房门;至于箭还在门外,胡弥是怎么给说动了闩门的,我就不知道了。这个人必须弄好犹大之窗的机关,这个人把胡弥杀了,关上犹大之窗,处理十字弓和酒瓶,收拾善后,这样你们都清楚吗?
  “呃,戴尔在六点十分让吉姆·安士伟进了门。(确认过了。)到安士伟在书房里喝那杯下了药的酒,至少有三分钟的时间,还要更久药性才会发作。(这点由安士伟本人证实。)戴尔在六点十五分时离开那栋房子。(这点我确认过,写在我那张时间表的上端,那里只有完全没问题的事实。他在六点十八分抵达修车厂,正如他本人在庭上所说的,到修车厂走路约需三四分钟。)有可能在一分半钟的时间里处理完杀死艾佛瑞·胡弥的那些乱七八槽的事情吗?不可能,时间因素就证明不可能。
  “而这一点就让我发现了那个明显的事实,就是只有艾蜜莉亚·乔丹和胡弥以及那个失去意识的人在屋子里。到戴尔在六点三十二分开着车子回来之前,她一个人在那里有十七分钟之久。
  “哦呵?我们先来想一下这个女人,她有哪些合于参与那个计谋的条件?她和胡弥家在一起住了十四年;十四年呢,孩子们,这当然足够让她成为那个家庭的一分子了。她可以说是,或者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心一意地爱着艾佛瑞。她一激动起来——你们在法庭也注意到了吧——就会直呼他的名字,这可是除了他的亲弟弟之外,没人敢做的事。她的地位也让她能知道很多在那栋房子里的事情。要是艾佛瑞必须把他的计谋透露给什么人听的话,最可能的人选就是一个看来很实事求是、动作迅速、做事用心的女人,而且在那里的时间也够长久到能打进那攸关家族荣誉的封闭小圈子里。
  “然而这仍然只是理论而已,你们明白吧?所以我们来看看从六点十五分到六点三十二分之间那神秘的十七分钟里,她做了些什么。(她说)她在六点三十分的时候收拾了行李下楼来。我要请你们注意她在法庭上所说的证词,因为那正是很久以前她向警方说的同样证词——当初我特别小心地仔细研究过,就像对其他人的证词一样。她说她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旅行包,替史本赛叔叔收拾了一个大箱子,然后她下了楼。
  “就是这里,戴尔的证词里有一点很有意思的事正好和这有关系。戴尔回来之后,发现她正站在书房的门前——听好了,在书房门前。她突然哭喊着告诉他说书房里的两个人在互相砍杀,还命令他到隔壁去找傅来明。戴尔说这时候‘她给史本赛·胡弥大夫的一个大箱子绊了一下’。
  “我觉得奇怪的是那只箱子在通到书房的那条小走廊里做什么。那栋房子的楼梯——你也看过的,肯——直通前门。那也就是说,她提着行李下楼来,想到要去书房向艾佛瑞说再见,就往后面走进了那条小走廊,手上还提着行李——或者至少是,你们注意了,提着那个箱子。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提着两件行李下楼,以我的经验是总会把箱子放在楼梯口,好方便再提到大门口去,一般人不会那么麻烦地把行李拖到屋子后面去,跟人道别的时候还把行李提在手上到处走。
  “就在这地方我脑子里有了一种烧灼的感觉,开始明白了很多事。在我那张时间表上艾蜜莉亚·乔丹的行动那一栏下方,我画了个问号,到目前为止,我对这件谋杀案到底知道多少呢?由我和警方看法不同而确信的事情有:第一点,艾佛瑞是由一支从十字弓射出来穿过犹大之窗的箭射死的,而那把十字弓从那天夜里开始就从小屋里失去了踪影;第二点,艾蜜莉亚是唯一单独留在那栋房子里达十七分钟之久的人;第三点,艾蜜莉亚当时在离书房门很近的地方,还很难解释地随身带着那只可爱的大皮箱,而那个箱子从那之后就再也没了下文;然后我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就是第四点,史本赛叔叔那套漂亮的格子呢高尔夫球装从那天晚上之后也失去了踪影。
  “喔!我们甚至还知道那套衣服是什么时候发现不见了的。你们还记得,就在发现凶案之后,鲁道夫·傅来明想到要取嫌犯的指纹,戴尔提到在楼上史本赛那套衣服口袋里有个打印台。戴尔冲上楼去取——但那套衣服不见了。戴尔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觉得很奇怪地下楼来,可是那套衣服到哪里去了呢?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因为在书房里发现了尸体而乱成一团的话,你首先会想到那套衣服会在哪里?啊?”
  大家都没说话。
  “我知道,”艾芙莲说,“你会想到衣服想必收进箱子里了。”
  “没错,”H。M。同意道。他喷了一口烟,瞪大了眼睛,“有某个女人刚给那套衣服的主人收拾行李,史本赛叔叔是要去乡下度周末。哎,要给那样一个男人收拾行李,马上就会想到的第一样东西是什么?一套格子呢的运动用西装,英国嘛,我的英国。
  “跟着这并不复杂的思路想下去。你们在时间表上会看到,六点三十九分时,傅来明要艾蜜莉亚到医院去把史本赛接回来,也就在那同时,在那一刻,他想到要取指纹。他说,要是他们能有个打印台就好了!戴尔说高尔夫球装口袋里就有打印台,然后动身去取。我要提醒你们,你们由时间表上也看得出来,那个女人当时还在那里,她听到了这句话。所以,她为什么没有马上开口说‘不用上楼去找那套衣服了,我已经收在走廊上那个皮箱里了’呢?(就算她在把衣服放进箱子前,已经把打印台拿出来了,她也会说:‘不用到衣服里找,我已经把打印台放在某某另外一个地方了。’)不管是哪种情况,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她不可能忘了刚刚才收好的东西;而且她是个很实事求是的女人,在艾佛瑞·胡弥手下工作,早已学会把所有的事都想到,可是她什么话也没说。为什么呢?
  “你们还会注意到另外一件事。那套衣服不单是在当时找不到,而且以后始终不见踪影,再也没有出现过。再加上还有一双鲜红色的皮制土耳其拖鞋(会注意到是因为那双鞋太特别了)也不见了;你也开始明白那整个大皮箱都消失了踪迹。
  “这是另外一个原因。我们是不是知道还有什么别的也消失了呢?当然知道啦。一把十字弓也消失了。我们来看看:一把短柄十字弓,可是前面的头很宽吧?大得没法放进(比方说)一个小旅行包……可是却可以放进一个大皮箱里,谁也看不见。”
  H。M。的雪茄烟熄了,他不高兴地用力吸着。私底下,我认为这回重建案情是他所做过最好的几次之一;可是我还不想说什么恭维的话,因为那样的话他只会面无表情地乐在心里,然后更得意地搞神秘。
  “说下去吧,”我说,“一直到你在法庭上做结辩的时候为止,你从来没向我们暗示过乔丹小姐有罪;可是你得照你的法子办事,所以请继续吧。”
  “假设,”H。M。带着在他来说已经算是开心的表情说道,“就算只是为了讨论,我们假设那把十字弓藏在那个箱子里了,这就有很好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那个女人没有开口告诉戴尔那套衣服不在楼上。她可不能让他打开箱子,结果发现那把十字弓,她也不能当着任何人的面自己把箱子打开。反过来看,她该怎么办呢?戴尔上楼去找那套衣服了,她会想到——你可以打赌是这么回事——一且他发现那套衣服不见了的话,事情就糟了,狐狸尾巴马上会露了出来。戴尔会想到那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他会说:‘劳驾,小姐,麻烦你把箱子打开,让我们拿那个打印台。’因此,她必须赶快把那个箱子弄出那栋房子。她要去接胡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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