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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谪仙-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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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任先生。”

小贞的声音低低的,睫毛垂下去的瞬间,不自觉的抖了一下。

九爷会心的微微一笑,道:“好了,这里不需要你了,你出去吧。”

小贞退出去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拉上包厢门,尽量不发出一丁点声音。

这样的女人,好看虽好看,却似乎完全没有主见,也并不是任甄喜欢的类型。他撇了九爷一眼,冷笑道:“九爷可真是老当益壮啊,想不到还喜欢收藏美女。”

九爷淡淡道:“这不是我的收藏,如果任兄喜欢,可以给任兄啊。”他这么做既是想拉拢任甄,也是不忘小贞奶奶对小贞的嘱咐。如果女人能成为一件商品的话,他认为这也是一笔不错的交易。

任甄喝了一口茶,徐徐道:“这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任甄从一开始就表现得极为清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拒绝他了。九爷控制住了不满的情绪,脸上不悦的神情仅仅是一闪而逝,道:“那任先生喜欢什么类型?”

任甄道:“对不起,我没有兴趣谈论女人。想必刚才九爷的话还没有说完吧。”

九爷道:“好吧,那我们言归正传。据我所知,您的妹妹好像有我要找的人的下落,如果任先生不介意的话,我想和你的妹妹见上一面。”他没有说出林凤祥,是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也更怕鸡飞蛋打。毕竟一个农村来的小孩,比起林凤祥来说,更不引人注目。

任甄断然拒绝道:“没有什么可谈的,我妹妹能找得到的人,你们也能找得到,没有必要要通过她。”

九爷蹙了蹙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道:“这里有两百万,如果任先生同意的话,我们就当交个朋友。如果任先生不同意的话,你知道我们的,我们完全也可以直接找您的妹妹,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的确,如果不是避免和王凤怡闹僵,他大可以用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

居然拿两百万来贿赂一个亿万富翁?!

拿起支票,看着上面的圈着好几个零的数字,任甄笑了。

这个笑容,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以为任甄这个油盐不进的家伙终于开了窍,九爷的面色刚缓和下来,却见那张支票被任甄瞬间撕成了粉末。

不规则的白色碎片刺眼的铺在红木桌上。

九爷冷冷的道:“任先生,这又是何必呢?如果你不选择与我们合作,最后的下场你知道会是怎样?”

二叔、妖和丐帮可能都在对付任甄,九爷本以为任甄起码应该明智一点,选择和他站一队,没想到任甄却和王凤怡一样不开化。可王凤怡有顶点保镖公司,在社会上有权有势,这小子呢?拿什么和那些妖和杂户斗?

任甄像是看透了九爷的心事一般,一字一顿的道:“我的下场是怎么样,不需要你来艹心,你们和二叔、丐帮那些人的事,我也不想参合进去,但有一点,你要记住,你要是胆敢动我妹妹一根毫毛,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而且,我还有可能会把你们的事告诉二叔!”

别人既然威胁他,那他也可以威胁别人,任甄觉得这很公平!

九爷忿忿站起身,走到包厢门口,回过头来冷冷一笑,道:“你以为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以为这样说我就怕了?哼哼……你还是太嫩了。很不幸的是,你选择了一条不太明智的道路,三思而后行,三思啊。”

九爷的这番话,让任甄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连忙掏出电话,拨通了麦麦的号码。

想了两声后,电话就接通了,任甄心里一松,道:“麦麦,你在哪?”

“我和阿灿在一起。”

“阿灿是谁?”第二次听到麦麦提起这个名字,任甄不自觉的蹙起了眉头。

“阿灿是我的好朋友。”

“哦,那我去接你。对了,阿灿是男的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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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你弄疼我了!

(第三更了,打滚求票!)

接到任甄电话的时候,麦麦刚和阿灿看完电影。

关于阿灿是谁的问题,麦麦特地卖了个关子,只说见面便知道了……

阿灿是麦麦认识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原名陈明灿,从前别人都叫他外号,小火山。

说来也巧,陈明灿原来就和麦麦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住得还很近。如果有什么事情,往门口走两步大喊一声,彼此就能听到。后来,麦麦搬来南田不久,陈明灿也来南田的姨妈家上高中。只是两人不知道彼此的联系方式,直到一次偶遇才重新遇上。

俩人出身背景类似,又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自然是要亲近一些。所以这些曰子,麦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和陈明灿在一起玩。

任甄当然也认识陈明灿。

以前任甄嫌麦麦做的饭太素,没有荤腥,还经常去陈明灿家混饭吃。只是两人经常斗嘴,就为孙俪漂亮还是李思思漂亮这种事,能辩个三天三夜。

一个是当红明星,一个古代名伎,哪都不挨哪,谁漂亮又有什么要紧?

任甄和陈明灿可真是天猫配地狗,一对儿!

在电影厅外面找了个休息的地方,麦麦和陈明灿边吃着冰淇淋,边等任甄。

麦麦道:“你说,任甄要看到你什么表情?”

陈明灿嘿嘿笑道:“不管他什么表情,一会饿了,我要让他请我兰州拉面。把他在俺们家吃的东西通通还回来。”

麦麦道:“你都来城里多久了,怎么还是俺们俺们的?”

陈明灿不悦道:“俺们怎么了?俺觉得这样说话挺好,俺们同学也笑话俺,说俺土,可是都说了这么多年了哪改得过来。你说你咋就没有口音呢?”

麦麦道:“我妈不让我说俺们,她说我迟早有一天会到城里生活的。”

陈明灿道:“唉哟,你妈还真有先见之明啊,怎么就知道你会到城里来?”

麦麦道:“听我妈妈说,我姨家都在城里,不过一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丢下一句话,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

今天晚上吃了麻辣烫,又喝了冷饮吃了甜筒,不闹肚子才怪呢。上完厕所,麦麦这才觉得舒服了。

在厕所门外的洗手池里洗手,她看到有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

往女厕所的方向……

男人穿着熨得平整的格子衬衫,一幅办公室主任的打扮,看上去并不像是那种在专门躲在女厕里偷窥隐私的变态,麦麦好心提醒道:“这里是女厕所。”

格子衫不说话,反而又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一个急转弯,朝麦麦扑去,用一块黑色的方巾捂住了麦麦的鼻口。

方巾上提前浸泡过某种能让人短暂失去意识的液体。

麦麦纵使力气再大,也反抗不过一个有预谋的男人。

很快的,便瘫软在了格子衫的怀里。

格子衫见阴谋得逞,连忙横抱起麦麦直奔楼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还故意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从消防通道的楼梯下去。五楼到一楼,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楼梯间很昏暗,有几次他都差点踩了空。

管不了这么多,抱着麦麦一口气跑到了四楼。

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把人放下!”

顿住了脚步,徐徐回头一看,竟是一个比自己还矮半个头,长相憨厚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甜筒,不时舔几下。这个年轻人,就是陈明灿。

格子衫冷冷一笑,道:“这是想做雷锋?给我滚开,不然老子和你一块收拾!”

隐隐的回音,透着一股寒意。

同样的动作……

陈明灿又舔了一口甜筒,重复道:“把人给俺放下!”他的瞳孔里透出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对对方来说,是一个大麻烦。

格子衫决定先对付这个面前这个毛小子。

把麦麦放到一处平地,拍了拍身上原本并不存在的灰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纸币,递过去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谁,要么你识相点拿着钱去买甜筒,要么一会我把你从这里扔下去,摔成肉饼,你觉得哪种更好?”

如果能不费力气就能解决问题,他当然愿意试一试。

主要是九爷事先有嘱咐,动手要利落,要神不知鬼不觉。谁曾想,居然冒出个程咬金?

几乎是未经思索,陈明灿把钱从格子衫手里接了过来。

以为钱发挥了作用,格子衫正要高兴,却听陈明灿道:“钱我要,人你还得留下。”

“妈的,你耍我!”

格子衫猛的朝陈明灿的腹部用力打了一拳。这一拳,打得很实,够那小子受的!他那张微微有些油腻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没想到……

回过神来一看,陈明灿居然还冲他眨眼,嘴里也没闲着,正淡定的消灭那剩下的一小截甜筒。而他刚刚的那拳,在陈明灿看来,好似灯草打老牛,不痛不痒。

那张不停咀嚼的小嘴,让格子衫顿时有种被羞辱的感觉。

一不做,二不休!接着从脚后跟掏出一把匕首。借着那明晃晃的锋利,他扯了扯嘴角道:“小孩,我就不信你刀枪不入。你可别逼我杀人,如果识相的话最好立刻走。”

这句威胁的话,明显少了几分底气。

仍然是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深吸了一口气,陈明灿突然朝格子衫的腹部猛击了一拳。等那拳落下,他才淡淡的道:“我让你看看,打人该怎么打。”

在这一刻,他的眼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双乡下孩子才有的透亮的眼睛,瞬间布满了杀气。当然,仅仅是一瞬间之后,又恢复了原本的天真。

这一拳的确是很重,并不像是他这个年纪的人能爆发出来的力量。

格子衫面露苦的神色,挣扎了许久,才捂紧腹部站稳。他也算是经历了很多血腥的场面,比起二叔那帮人的狠毒,这个毛小子只是空有力气而已,算不上什么。闷哼一声,举着匕首又朝陈明灿刺去。他不信,自己有武器,还对付不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孩?

这一次,陈明灿稍微侧了侧身,匕首却还是擦到了胳膊,露出红白的血肉。

陈明灿见状,眼眶登时变得湿润,冲着格子衫咧了咧嘴,道:“疼!你弄疼我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差点被绑架

小屁孩,终归是小屁孩!

用五指拨了拨头上那几根稀疏的头发,格子衫得意的道:“小孩,别以为会个三脚猫功夫,就敢出来混。”

边说边朝陈明灿再次刺去。

陈明灿目光一凛,迎着格子衫撞上去,一边用手控制住格子衫那只握着匕首的右手,一边用自己的身躯,把格子衫硬是强行推到了一个角落。格子衫试图挣扎,却是动弹不得。

这样的画面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要知道,陈明灿看起来不过才十几岁的模样,虽然壮实些,个子却比格子衫矮一头。可格子衫却无论如何也耐何不了他。

光线依然昏暗……

微微低头盯着陈明灿那张稚气未消的面孔,格子衫突然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哑着嗓子道:“你究竟是谁?是不是二叔派你来的?”

这个问题是他刚刚才想到的。

既然九爷令自己找麦麦,二叔那帮人说不定已经收到消息。而眼前这个小孩的身手,似乎大有来头,很难说会不会和二叔有什么关系。

“二叔是谁,我家里没有二叔,倒是有个二大爷。”

他没有说谎,他家的确有个二大爷。

说完,艹起那坚实的手臂朝格子衫的头部猛抡了几下。格子衫的头歪到了一旁,嘴角和鼻孔里涌出了浓稠鲜红的液体。

看到格子衫的惨状,还以为对方死了,陈明灿连忙用手在对方的鼻前试探了一下,发现呼吸尚存,顿时心里一松,小声道:“留你一条狗命!

转身,抱起一旁还在昏睡的麦麦,返回原地。

回到五楼,刚好看到任甄迎面走来,陈明灿高兴道:“任哥,好久不见。”

他的怀里依然抱着麦麦。

“小火山?你怎么在这?麦麦怎么了?”

“刚才有个坏人把麦麦迷昏了过去,用水醒醒就好了,这是俺妈教的。”

果然九爷耐不住姓子,这么快就过来了。任甄捏着拳头,怒道:“人呢?我要把这杂碎的骨头拆下来。”

“那个人把麦麦迷昏后,就想把麦麦抱走。后来看到我追上来,把麦麦往地上一扔就跑了。”

表情很真挚,逻辑很清晰,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往哪边跑的?”

“人早就跑了。”

“娘的!”

陈明灿苦着脸道:“任哥,快搭把手,麦麦实在是太沉了。”任甄这时才反应过来,连忙帮忙抱住,道:“你去买瓶水来,要冰的。”

把手伸到口袋里,捏了捏刚刚从格子衫手里拿过来的红色钞票,陈明灿高兴的往超市的方向走去。

很快买来了一瓶矿泉水,然后,他把整瓶水全浇在了麦麦的脸上。

麦麦打了个激灵,这才幽幽的转醒过来,两眼白茫茫的望着任甄和陈明灿,道:“这是哪啊?电影放完了吗?”

……

在回家的路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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