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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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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线索都是模糊的猜测,他必须行动起来,把这些乱成一团的想法整齐清楚。

……

“你要请假?”佩姬不悦地说,“你在这位置上才坐了几天?”

“一个月的假期,请别介意。”

“好吧,我准许。”佩姬虽然讨厌卓尔法的个性,但对他的头脑还是颇为欣赏,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往往很大度。

在故意让他当了几天狗保姆后,佩姬将他提拔成自己的秘书总管。鞭子与糖果,总得轮流来。大小姐喜欢让下属顺从而且随时知道敬畏。

…文…“谢谢。”卓尔法刚准备离开,又被佩姬喊住,“你要去哪?”

…人…“费都。”孤僻的中年人顿了顿,回答。

…书…“费都?”福兰笑着说,“您的秘书官是个懂得享受的人,那城市可是旅游的好地方。”

…屋…这是白银大道的豪华酒店,受到邀请,福兰正在和佩姬进行本月的第五次晚餐。他们在等菜的过程中,将话题带到了卓尔法身上。

“但他的性格太怪异了。”

“那您还乐意聘用一位古怪的人?”

“我又不是把隆奇秘书官当成朋友,做为下属,只要他的能力合格,哪怕在其它方面一塌糊涂都没关系。比起打扮干净装成人样的猴子,我更喜欢有头脑会思考的人。”佩姬说。

福兰一边谈话,一边想着卓尔法去费都的事。

他对这个一路上紧咬不放的前暗探的个性深有了解,那可不是个喜爱旅游休闲的人。得弄清楚卓尔法·隆奇的真实目的。

“听闻你刚注册了一家建筑行。”

“对,流金大街64号。”

“本来政府的公共工程不会包给外国的投资商,事实上财政厅提议时,还引起过争议,但我相信阁下的友善,所以帮了点小忙。”

“实在是感谢。”福兰谨慎地说,佩姬的这段话至少透露了三个信息:她在给自己甜头、皇帝党的财务大臣并不能完全掌握财政厅,以及,佩姬在暗示,这并非是家族而是她私人的恩惠。

福兰太熟悉大小姐的言行了,“这是家族的利益……金雀花总是慷慨万分……我希望你能回报莱因施曼的友谊……”她总是将家族挂在嘴边,但这次,她强调的是自己。

正想着,菜来了。侍者托着银盘,褐色的酱汁中,躺着十来个圆滚滚,烧得透烂的大眼珠。

佩姬一如既往地喜欢炖羊眼这道菜,而且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向其他人推荐。

“我喜欢它的口感,而且蘑菇酱很搭配。”姑娘说,看到福兰没有动叉子,奇怪地问,“你不吃?凉了味道差了一大截。”

福兰在费都时,就讨厌这菜肴。他回答,“其实我今天让酒店准备了一道新菜,纯粹的东方口味。”

“图兰卡咖喱么?我曾经吃过,还成,就是洋葱味浓了点。”佩姬放下银叉和勺子,“好吧,我很期待你的推荐。”

侍者很快又转了回来,盘子里一只只油炸成姜黄色的虫子,并配上奶油和生菜叶,并洒满碎核桃与黑芝麻。

“蚕蛹,丝绸就是蚕的创作品,就如丝绸是衣裳最完美的原料,蛹,也是种很棒的食物。”

佩姬望着那些肥胖的小虫子,突然想起了蛆虫,她皱着眉头,感到胃里一阵翻涌。“抱歉,我去下洗手间。”她面色不善地急急站起身来。

大小姐至少吐了三次,她仔细用纸巾擦着嘴角的污垢,脸侧却露出了细微的涟漪,“那家伙不爱吃炖羊眼,所以在拐弯抹角地报复。”佩姬笑着想。

偶尔被人,用聪明的手段小小的戏弄一次,让她感到新鲜。这种小游戏,总比无聊的应酬与纸牌有趣。

如果发怒,显然不符合风度与智斗的游戏规则。

佩姬走出洗手间,喊过路过的侍者,“将我桌上的菜都撤掉,换两份牛肉。”

她走回餐桌,挑了挑眉头,“好吧,我们吃点正宗的拜伦口味。”

“听您的。”福兰回答。

煎得正好的牛腰肉与配菜让两人都很满意。临出门,准备告别时,佩姬忽然大声对福兰说,“伯骑士阁下,请放心,你那起在英格玛有伤风化的案子,在拜伦并不算严重,我们可没岛国那么保守,喜欢男人不算什么。”然后她走上马车,“碰”地关上车门。

姑娘在车厢里哈哈大笑,她好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福兰尴尬地看着周围议论的人群,不少人他在宴会上见过,都是坦丁城的名流。“很有趣不是么。”他耸耸肩,将帽子戴在头顶上。

现在有件重要的事,得通知黄金角海湾的帮派,让他们盯住卓尔法·隆奇,这是个不安定的因素。

第十三章 暗战

培罗经过那条满是风月场所的街道时,严肃地凝视着前方,觉得这里的空气污秽极了。

他是个颇有洁癖的正经人,很不合群,聚餐时绝不吃别人碰过的菜,不管天气多么炎热,手上永远带着手套。甚至他的同僚在私下调侃,“那家伙在和女人亲热时,会不会在某个东东上也用皮筋绑上厚布。”

在政府的普通档案中,培罗·斯图尔是安全厅处理内务的小头子,也就是那种从不出现在第一线,负责评定他人工作表现的官僚。但在最机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查阅的红色文卷中,他是坦丁最隐蔽的部门:血骑士中的一员。

血骑士所有的成员都具备着超自然的能力,也就是被地下世界所称呼的龙脉者。这支特别的队伍,对皇室忠诚不二,执行着暗中保护政要、刺探机密以及暗杀等最艰巨的任务。

街道两旁的站街女郎朝他丢着媚眼,故意舔着嘴唇,发出诱惑的声音。培罗暗暗皱了下眉毛,不是调查到的线索,指向坦丁最放荡的地区,一座名叫猫爪的小酒吧中,似乎隐藏着某个鬼祟的秘密社团,他绝不会涉足半步。

按道理,任何线索应该先提交给机密局,由情报员分析出可靠程度与处理方式。但血骑士的人,总对自己充满着自信,而培罗,更是部门中能力最杰出的一员。

“能单独完成的小事,何必劳师动众呢?”他们笑着说。

自信膨胀到一定程度,就属于傲慢。

培罗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穿着巡警制服的人,正在和一位抹着浓妆的女郎调笑。他走了过去,出示了证件,“我是安全厅的斯图尔探长,根据规章制度,我有权调遣你做任何事。”

那个小警察吓了一跳,他别扭地敬了礼,说,“探长先生,有什么我能效劳?”

“猫爪酒吧在什么地方?带我去。”培罗刚刚遇到了麻烦,从未来过风月区的他,不知道路该怎么走,而道德与肉体上的洁癖,又让他不屑于询问肮脏的流莺。

“哦,我知道,请来。”巡警对他身旁的女郎说,“嘿,甜心,猫爪是你工作的地方,正好一起回去。”

培罗在心里想,“工作时间,却准备与妓女进行下流的交易,这件事明天我会告诉负责此地区的巡警局局长。”他严肃地跟在巡警身后。

在拐过两条街后,他们来到一条漆黑的小巷,巷口的路灯不知何时熄灭了。培罗·斯图尔心生警觉,站着不动,厉声喝道,“不是去猫爪酒吧么?”

巡警回过头,脸上毫无表情,“斯图尔先生,不,被称为皇家暗探的血骑士成员,为何会突然对一家小小的酒吧感兴趣,我非常想知道。”

夜的影子中,培罗觉得阵阵黑浪朝他涌来,有种被人拔光了的感觉。他在街边,随意找的两个带路者,居然就是秘密社团的一分子。

不是巧合,可能在踏入风月区的同时,就被人盯上了。培罗眼中滚起绿芒,手指交叉着划出符纹,只要几秒钟,就可以将目标肺腔里的空气固体化,再强壮的人,也只能哀嚎着,在内出血的痛苦中窒息而亡。

但手指刚动了一下,就和躯体脱离了直属关系。不光是指头,手臂、耳朵、鼻子、腿,一瞬间,整个人就变得四分五裂。小巷黑魃魃的空间中,布满了肉眼难以察觉,锋利,蜘蛛网般的线。

有大人物和这个社团勾结,血骑士的资料被敌人掌握了!这是培罗在死前,脑海中最后的思绪。

“别干得太过火。”巡警脱下帽子,抱怨道。

“不用你提醒,我特意把头颅留着完好无损,下面该你了。”艳抹浓妆,打扮成妓女的女龙脉者娇笑着。

巡警拣起培罗还露着震惊表情的脑袋,“好了,让我来读读你的记忆,看看皇家暗探们究竟发现了什么。很抱歉,按影王的命令,我们不能现在和血骑士发生冲突,但不代表,会放过主动送上门的猎物。”

他们没发觉,一枚黑底蓝边,刻着红骑士图案的徽章,从培罗破碎的衣服中,滚落到墙角,血红色的淡光急促地闪动了几下后,黯淡了下去。

※※※※

福兰喝着茶,数着邮来的信笺,五十二封。他在坦丁的几家著名报纸,花大价钱买了版面,刊登了伯骑士建筑行的招聘启事,新公司百废待新,从经理、财务到文员,所有的职位都空缺着。

不过这泄露了他的地址,有一大半信都不是求职,有空想家声称自己制造出了不消耗任何能源的机器,呼喊着只要一点小钱,就能分享这划时代的发明;有半宗教性质的小团体,在字里行间喋喋不休地宣传莫名其妙的理念;甚至还有一封带有勒索性质的恐吓信,信里写道:我知道你的秘密,一万块就能让我闭嘴。写这信的人大概向每个能得知地址的富翁寄信,希望有谁私下屁股不干净,因为害怕让他大捞一笔。

而诚心求职的都付上了个人简历,福兰仔细阅读,将那些吹嘘得天花乱坠的都扔进垃圾桶,然后给筛选出的诚实者,回函具体面视时间。

然后他开始看坦丁的报纸,出于掌握信息的目的,几乎所有出名的名牌大报或者销量不佳的小报,福兰都订阅了一份。

坦丁晨报头版刊登了巡警局抽查风月区的行动,报道中说,这次突击行动并没有任何收获。而不少在该市区有投资的富翁,在采访中强烈谴责,他们表明,风月区一贯治安良好,而巡警局的行为显然有歧视的意味。

而另一份经常以出格的报道来吸引读者的小报,以红色的大标题,刊登出一则消息,“政府隧道工程黑幕。”

文章里,记者质疑为何是由外国的富翁接手这份利润丰厚的投资,财政厅是否存在接受贿赂的交易。英格玛勋爵卡西莫多·伯骑士来到坦丁一个月不到,拥有的建筑公司刚刚成立,其人的财政状况与个人信誉如何保证。

福兰注意了下文章的属名:“黎拉·贝瑞。”是个女记者。

随后由黄金角海湾送到的秘件,很快让福兰把这个名字甩到了脑后。

“款项已到费都,目前存在双鹰银行,本所正在跟进投资。”劳薇塔暗示着卓尔法的动向,这个前秘密警察在来到费都后,第一时间拜访了双鹰银行的行长。

在信中,劳薇塔还提到了卓尔法正在打听一个名叫德博拉的人。

“嗅觉真是敏锐!”福兰想,难道卓尔法是在调查当年的德博拉渎职案?那是自己复活以后,报复的第一个仇人。

比起逻辑的推理,本能的直觉往往能驱散迷雾。

卓尔法现在已不是潜在的麻烦,而是迫在眉睫的威胁。

不能让他再近一步调查下去。

第十四章 另一只野猫

墓园看门人将长至脚踝的灰色外套扔到小屋的椅子上,摇了摇破铜壶,里面的粗麦酒空了。他叹了口气,颓然地坐到简易木床上,咳嗽了几声。

在两年前,他还是穿着有十几个扣子的华装,踩着小牛皮靴,领着两万恺撒的年薪。就连身家百万的富豪,看见他都会满脸堆笑,亲切地拍着他的肩膀,凑到耳边说,“嘿,德博拉分行长,我需要一笔贷款,如果你能尽快批准,我愿按常规多付百分之一的利息,当然,这多出来的利息不用写进合同里……”

德博拉非常会享受生活,吃穿用度都比拟着真正有钱的富翁,喝着最上等的红酒,乘坐私家马车,在几个上流俱乐部都拥有会员名额,身边的情人换了一批又一批。

但显然有魔鬼在嫉妒他,一个狡猾的骗子,用一副烂画让自己挪用了十五万的公款,而当他为月末的报单四处借钱时,那些平时殷情地邀请他参加奢华聚会的富翁们,连一块钱都不愿拿出。

他惟有变卖房产,填补了亏空,才躲开了牢狱之灾。但这件丑闻,让他在金融界中变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臭得发酶的狗屎。

最后,他只能离开物价昂贵的费都,去了海湾的某个小镇,好不容易寻觅到一份看守墓地的工作。

一个月十个恺撒,这真是讽刺,他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管理着费都规模最大的银行,曾经掌握过千万资金的大人物,现在却整天与墓碑和死人为邻。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人声,“德博拉先生在吗?”这让他吃了一惊,傍晚的墓园寂静得只有蟋蟀的虫鸣,而且小镇的居民,也只会称呼他“管理员”或者“老头”,而不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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