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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银子江湖梦-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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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林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陆梨朝马厩飞奔而去,不多时,小冷载着单薄的人影就朝着梨林疾驰去了。她站在原地捏着手心,只觉心头跳得慌。

正是寒冬凛冽时,冷风吹在面上如同锋利的刀子,刮得面颊生疼。叶琛带着未远以及几名心腹往即墨赶着路,一路上乌云翻卷,眼看着就有一场暴雨即将落下。

未远担忧地看了眼天色,转过头对身侧的人说:“少主,看样子要下暴雨了,离即墨还有两天路程,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吧。”

叶琛皱了皱眉,一言不发地点点头,调转马头朝刚才行路时经过的一个小镇赶去。

从这里到即墨一路都是荒山野岭,没有任何可以落脚的地方,他们不得不倒回去骑马半个时辰,在那个小镇上躲过这场雨。

在镇上的一家小客栈前停了下来,叶琛下马走进店里询问,留下未远以及三名心腹站在接道旁。就在叶琛踏进店门的同时,一匹毛色雪白莹润的烈马从他们身旁经过,马上的人一袭黑衣裹得严严实实,外加头戴箬笠,身披蓑衣,叫人完全看不清他的模样。马蹄绝尘而去,卷起路边的灰尘像雾一般飘散在空中。

未远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这人的穿着好怪异!还有那匹马,脚力这样好,真是难得一见的良驹!

一人一马很快走远了,叶琛从店里出来时就看见未远专注地回头望着远方一个小黑点,忍不住问道:“怎么了?”

未远急忙转过头来,“没什么,刚才有个黑衣人骑着匹白马过去了,那马跑的真快,我看就是塞外的汗血宝马也比不上它。”

白马……叶琛的心里古怪地跳了两下,随即趋于平静。

“店里还有两间房,我们进去吧。”

这家小客栈处于即墨和江南各地的必经之处,虽然规模小,摆设陈旧,环境也不见得有多好,但因为镇上只此一家落脚点,故生意一直都很兴隆。此次巧遇暴雨前期,来往行人大多在此歇脚,故能有两间房给叶琛他们已算是幸运至极。

老板是个精瘦精瘦的中年汉子,面色蜡黄,一派病容,但眼里的精光不减,舀着铁算盘在柜台后算着帐。一楼厅堂里仅有四张木桌,其中两张坐了喝茶的人,另两张空着。

未远提议坐下喝杯茶,叶琛淡淡地说:“你们喝吧,我有些累了,先上楼休息。”

他跟着一个伙计上了楼,留下未远四人坐在大厅喝茶。未远一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一边叹气道:“少主不知怎么了,前日单独出去了大半天,回来以后就这样了。比以前更沉默,更阴郁,只有在提到杀回见风阁时才会有一点情绪波动,其余时候……哎,都让我感觉不到他是个活人了。”

因他与叶琛关系最亲密,故能够以朋友的身份说这些,其余三人对叶琛都是恭恭敬敬的,并不参与他的言论。他自己说着说着也觉得伤感,最后干脆一言不发地喝起茶来。

叶琛被领进一间不大的屋子后,伙计把他的包袱挂在了衣架上。他坐在桌边,隐隐觉得心头有点不好的预感,可是又说不上来究竟哪里不对。

放好包后,伙计又帮他铺床,动作不是很熟练,兴许是新来的。

骑在马背上不觉得疲惫,如今坐下来反而感到浑身乏力,他坐在桌边揉了揉眉心,伙计殷勤地从桌上端起茶壶为他倒茶,“公子,行这么远的路一定渴了吧?来,喝点茶润润口。”

他手上的动作一滞,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下一秒飞快地扣住伙计的脉门,沉声道:“你是谁?”

那伙计一惊,颤声道:“公子饶命,小人哪里做得不对……您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要跟小人计较。小人上有老下有小,还要养家糊口啊!”

叶琛毫不留情地扣紧他的脉门,力道重得那伙计手里一滑,茶壶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他冷冷地说:“别装了!你是郁晴风的人?”

那伙计见状也不再伪装,当下只是嘿嘿一笑,不知怎的一缩手,就跟泥鳅一样滑溜地从叶琛手里收回了被扣住的手腕,一下子退到门边,“叶公子好眼力啊,我想知道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以为我不曾露出半点破绽。”

叶琛二话不说欺身上前,拔剑就朝他攻去。若不是倒茶时那一句“行这么远的路一定渴了吧”,他还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从这个小镇到最近的村庄只需两柱香的功夫,而到他的出发地则有一天半的路程,他自打进店以来就不曾提及过自己从哪里来,试问这个伙计是如何知道他行了这么远的路?

那伙计原本只比叶琛矮上一点,岂料叶琛一剑朝他面部刺去,他竟硬生生地缩矮了三寸!这一剑顿时落了空。

……缩骨功!

叶琛面色凝重起来,这功夫同乌月之毒一样是从塞外传来,古怪的紧!他又是一剑朝伙计的腰部刺去,岂料剑到跟前,那伙计忽地一吸气,腹部竟朝内收缩了几寸,叶琛的一剑又落了空。叫他好不诧异!

他凝神屏息,又攻了几招,猛地醒悟过来——不好!这人在与他缠斗,恐怕未远他们已遭逢不测!

他虚晃一招把伙计逼到了墙角,不再理会他,径直踹开门向楼下奔去,只见大厅里,未远四人正艰难地与一群人厮杀着,先前那个精瘦精瘦的掌柜也在其中!令人惊异的是,未远他们不知怎的剑招大乱,一招一式都虚弱无力,好似失去内力一般。

叶琛看了眼地上的茶杯,立马明白是茶有问题,再看与四人缠斗的那几人,正是先前坐在大厅喝茶的人!他们竟然遭了道!这家店早已被郁晴风的人攻占,郁晴风知道他们要去即墨,一定会经过此处,所以并不急着派人去江南刺杀他,而是在此守株待兔……

他又急又怒地翻身跃下楼梯,一剑挡开了刺向未远的一刀,一人敌七人地打了起来。而未远他们因为喝了毒茶,此刻内力尽失,一招一式如同儿戏,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作者有话要说:……武侠场面粗线了!下章叶某人会被虐……遂了你们的意……

☆、35第三十五章。锦囊何处寻

若是叶琛以一对七;即便艰难了些,自保也不是问题;可是未远等人喝下了毒茶,内力尽失,他既要抗敌又要保护四人;顿时分|身乏术起来;处处受人克制。

那精瘦的掌柜和从房里赶来的伙计尤其不好对付;前者以铁算盘为武器朝叶琛猛攻,后者会缩骨功;总是在叶琛的剑即将刺下时忽地闪开几寸;而这几寸的偏差偏偏就叫人伤不了他,时间一长叶琛就吃力了。其余几人虽武功很一般,但胜在叶琛无暇顾及他们;每每都趁他挪不开手时见缝插针地来一剑。

叶琛皱眉朝那伙计又刺了一剑,腰腹大空,卖了个破绽,于是其中一人飞快地拔剑而至,向他腹部袭来。他想也不想,反手就是一剑,动作快如闪电,那人的胸口被刺了个正着,顿时倒地,鲜血狂涌。

但就是这么一瞬,掌柜的铁算盘也到了叶琛背后,感觉到疾风忽至,叶琛来不及思索就侧身一闪,但即便如此,那算盘还是从他手臂擦过。这一招带着强劲的内力,布料咔嚓一声破开,鲜血染红了臂部的白色衣衫,触目惊心。

此时未远他们已经一点力也使不出,舀剑的手都有些虚软,那掌柜眼珠一转,厉声喝道:“先舀下那几人!”

他料定叶琛必然有所顾忌,果然,几把刀剑朝未远四人攻去时,叶琛立马回身护住他们。也在这时,掌柜的铁算盘再次朝叶琛颈部袭去,若是他闪开,这一击就会落在他身后的未远身上!而若是他回剑格挡,另外三人就会被刀剑刺伤!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没有多做思考,叶琛仍旧持剑挡住了攻向三个心腹的刀剑,改以背部硬生生地承下这计铁算盘。只听一声清脆的撞击声响,叶琛的闷哼和未远的惊叫混合在一起,又是一片鲜血染湿了白衣。

叶琛没管后背的伤势,咬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左手一把抓住砸在身上的算盘,朝着掌柜猛地一掷,掌柜始料不及,这一下正中胸口,顿时吐了口鲜血。

形势越来越乱,郁晴风的人倒下了几个,而叶琛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他最终挡住再一次向己方袭来的刀剑,朝着未远大吼:“快走!立马赶往即墨!”

未远还在苦苦挣扎,为了找回一丝力气,嘴唇都咬出了血,却还坚持道:“不,少主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

此时的四人心照不宣地默契起来,没有一个人听从叶琛的话离开,都同未远一样连嘴唇都已咬破还顽强抵抗。也就在这时,六柄刀剑已然到达叶琛胸前,年纪最小的罗宣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忽然飞身挡在叶琛身前,于是刀剑在沉闷的声响中刺进了他的身体,他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叶琛脚下断了气。

叶琛的瞳孔蓦然紧缩。

“走!全部给我走!这是命令,不得违抗!”他声音沙哑地怒吼道,然后爆发出了无尽的杀意,将离得最近的一人一剑穿心。

未远咬了咬牙,转身朝拴马的地方奔去,其余两人也不得不跟着他去了。听到远去的马蹄声,叶琛好似放下了心,全心全意地展开回击,丝毫不顾朝自己身上来的刀剑,只是一味地杀敌,眼睛都杀得血红。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敌人全部变作冰冷的尸体。

叶琛捂住心口,那里前一刻受了刀伤,此刻正往外汩汩流血。看着这一地尸身,他终于没了力气,以剑撑地重重地喘息着。

好半天,他颤抖着俯身合上罗宣的眼睛,还未来得及起身,就听见远处又传来凌乱的马蹄声。

不好!又有追兵来了!

他步伐凌乱地疾步朝外走去,飞身上马,疾驰而去。此刻他已浑身是伤,一袭白衣染成鲜红,身体各处还有更多血液在流失,他紧紧地抿住嘴唇,一言不发地握住缰绳狂奔着。

身后的马蹄声终于消失了,他勉力奔驰在山道上,耳边是轰隆一声巨响,老天爷终于毫不留情地下起暴雨来。巨大的雨瀑冲刷在他面上、身上,似是要用力洗去他一身血迹一般,冰冷至极。

马蹄声伴着巨大的雨声在山间连绵不断,他的身体快要失去温度,整个人像是暴雨中的浮萍,随时有被埋没的危险。

他摇摇欲坠地骑在马上,忽然想起什么,猛地伸手捂上右胸,那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锦囊!那只锦囊!

他的面色瞬间苍白,瞳孔里却放出闪电一般的光芒,绝望而茫然。

他不能失去它!那是他和陆梨唯一的联系!

这种念头像是零星火苗一样点燃了他的心,他想也不想地拉紧缰绳调转马头,大喝一声向来时的路奔去。

暴雨越下越大,山间的路已然泥泞不堪,马蹄不断打滑,最后竟在一处陡峭的下坡路段摔倒在地。叶琛被重重地甩在地上,本来就受了伤的手臂猛烈地撞击在路边的石块上,发出清脆的骨骼碎裂声响。他已经分不清从身体各处传来的感觉是什么,只觉得神经都已痛到麻木。

他毫无知觉地爬起来,重新牵起马再次上马行路,只是没走到多远,马儿又一次滑倒。他终于放开缰绳不再指望骑马回去,而是施展轻功朝来时的路狂奔,早已精疲力尽的身体不知哪里来了这么多力气,找到锦囊的念头支撑着他,让他一刻不停地赶着路。

他的目光沿路毫无目的地搜寻着,他甚至不知道锦囊是什么时候掉了的,是在店里打斗时,还是在匆忙赶路时?

暴雨将他全身淋得透湿,鲜血与泥水将白衣染得惨不忍睹。他左臂上的衣衫已经破裂了,暴露在外的伤口因雨水浸泡而大刺刺地往外翻着,边缘泡得发白,里面血肉模糊,简直像张着的嘴。而他身上被衣衫遮住看不见的地方还有更多这样的伤口,尤其是背上受到的重击,那是更为严重的内伤,在他呼吸之间都能感受到肺部传来的尖锐疼痛。

他恍若未觉,只是机械地搜寻着锦囊的踪影,最后在一处颠簸的陡坡上发现了它——那只青底白花的素色锦囊。

此时锦囊因为暴雨侵袭和泥土沾染已然变得肮脏不堪,正面绣上的字迹都模糊到难以辨认的地步。

叶琛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迟缓伸手地捡起了它,浑身颤抖着将它贴在心口,好像这只湿透的锦囊能给他带来些许暖意,穿过肌肤直达心底。

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梨花盛放、和风似锦的春天,身穿黛衣、披散着两条辫子的她是如何慌乱到茫然无措地穿过重重梨林奔到他面前的。那个时候的她再也没有了素来的平和淡然,活像个迷路的小姑娘,额头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耳边的发乱了分寸,连同脚边的裙摆也沾染上了沿路的泥土,她安静地望着他,最终摊开手来,手心里摆着这只小小的锦囊——她熬夜绣出的平安锦囊。

梨花一枝望君归。

秀气的字迹,含蓄的诗句——那是她最放肆也最大胆地为他做的一件事,千言万语、百种情思都藏在其中,可她却连这是自己亲手绣出锦囊也不敢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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