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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爷当家-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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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嗡哪辏�1865)至光绪二年(1876)间所主持的六次乡试中,每次参加的考生都在万人以上,而录取举人的名额才94个。据《绍兴县志资料》记载,清代绍兴人中进士的有630名,中举人的有2361名。    
    落榜生转眼变书吏    
    既然有这么多人科举得官,相对地被淘汰者也就更多。何况雍正年间还因汪景祺、查嗣庭的“文字狱”,以浙江人“风俗恶薄”,下令停止浙江乡、会试,让浙江读书人,尤其是绍兴读书人,受到一次重大打击。    
    其实早在明代,科举落第的绍兴读书人,已盛行做衙门书吏。明人王士性在其所著《广志绎》中说:“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都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明代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中也称:“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便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个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面前,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账。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叼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分钱。到后觉道声息不好,立脚不稳,就悄地逃之夭夭,十个里边,难得一两个来去明白、完全名节。所以天下衙官一大半都出绍兴。”可见明代不能完成举业的绍兴读书人,主要走做吏官这条路。明代沿元代旧制,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可以至吏部选官。绍兴人做吏的多,又会玩“飞过海”把戏,抢在别人前面选上官,以至天下衙官都是绍兴人市面。    
    地方优势培养专业人才    
    清代制度有所不同,虽然仍允许吏员选官,但实际上很难候到实缺。对于朝廷各部书吏多为绍兴人的局面,清朝皇帝也深表不满。例如雍正元年(1723),皇帝特意下诏,“六部经承(书吏的正式名称)不许专用绍兴人”,即着意打击绍兴人的势力。    
    绍兴人既不能由吏选官,又无法在朝廷各部站稳脚跟,最后只得从“作吏”转为“作幕”。比较起来,做吏虽有选官的可能,但也只是佐贰官而已,相形之下,作幕身份更为自由。    
    其实幕友所从事的工作,无非也是刀笔簿书而已,这种专门技巧的掌握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培育。在元明时期,这种技巧称为“吏学”,到了清代,就纳入“幕学”的范畴。既然元明时绍兴人就已经以吏学见长,那么传到清代,此一地方优势自然而然成为培养大批“师爷”的动力。所以绍兴不能完成功名举业的读书人,也就很自然地改从幕学,形成绍兴师爷遍及全国的局面。据说清代绍兴做师爷的不下“万家”,各省幕友新年团拜以及幕友之间的联谊活动亦大多在浙会馆或宁绍、仁钱会馆举行。这样一来,“师爷”也就成为绍兴人的一项专利了。    
    绍兴官话是流行语言    
    按照清嘉道年间官至督抚的福建人梁章钜(他本人在中进士之前也是幕友出身,自号“儒林参军”)《浪迹续谈》一书中的说法,随着绍兴师爷的遍布全国,绍兴的特产——绍兴黄酒也行销各省,“可谓酒之正宗”;官场中除了“京片子”外,绍兴口音的“绍兴官话”居然也是流行语;再加上绍兴师爷对于刑名、钱谷事务的垄断,号为“绍兴三通行”。而清末曾在浙江长期任官的湖南人罗信北在其所著《公余拾唾》自序里也表示,天下的刑名、钱谷幕友大多是绍兴人,“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几于人人诵法律之书,家家夸馆谷之富”。而且绍兴师爷“积习至严且忌”,自己起草的各类公文,竟自视如《春秋》一样经典,主人觉得很有问题的部分,也只能委婉商量,绝不可自行修改,否则“一举笔,则以为暴其短”,立即卷铺盖走人。    
    


第二章幕友薪水知多少?

    大牌师爷的年薪将近二千两;小牌一点的也要一千两;花钱聘请师爷的地方知县,年薪才四十五两,因此,没有陋规收入,就做不了官。    
    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二十七回《王太太夫妻反目 倪廷珠兄弟相逢》中写道,老秀才倪霜峰困穷途潦倒,把小儿子倪廷玺送给了戏班班主鲍文卿收养。倪廷玺长大后养父身亡,家道贫乏,又夫妻反目,内外交困,苦不堪言。正巧同胞兄弟倪廷珠来南京寻找失散已久的小弟弟。两兄弟相见后,抱头痛哭。倪廷珠说:“我自从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个幕道,在各衙门里做馆。幸亏遭际了这位姬大人,宾主相得,每年送我束修一千两银子。那几年在山东,今年调在苏州来做巡抚,这是故乡了,我所以着紧来找贤弟。”于是倪廷珠拿出一千两银子,给小弟弟买了房子,余下作为做买卖的本钱。倪廷玺这才过上一段好日子。    
    这里的“束修”就是幕友的报酬。前篇曾提到说,幕友居宾师之位,所以报酬也就仿教师报酬的称呼称“束修”或“脯修”。束修一般按年支付,称“岁修”。如果按月支付,就称“月修”。月修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要按幕友的种类、“缺分”的繁闲及“肥瘦”而定。    
    师爷也有各色名目    
    清代的幕友按职责分成几类。最重要的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刑名”和处理财政赋税事务的“钱谷”。此外还有帮助官员处理征收赋税的“征比”,帮助官员处理、起草各类文书的“书启”(或称“书记”),帮助官员对公文书牍加以分类、发送、存盘的“挂号”,帮助官员批阅科举考试试卷的“阅卷”,帮助官员掌管衙门钱财出入会计的“账房”,等等。    
    每一官员所聘请的师爷人数并不相同──如果他本身才干较强,或治下地区事务清简,往往只聘刑名、钱谷两席,甚至只请兼办刑名、钱谷的一位师爷,合称“刑钱师爷”。如果官员自己才干不足,或治下地区事务繁剧,就要多请几位师爷。更甚者,有人还将幕友事务再加分割,另立名目,再聘专人。如在“刑名”之外又分出“案总”,“钱谷”之外分立“钱粮总”,“书启”之外另立“红黑笔”(或朱墨、朱墨笔)等等。而幕友也往往自请或推荐一两个副手帮忙。所以同是州县衙门,“剧者需才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    
    年薪千两,胜过教书匠    
    各类幕友的束修数额相差很大。前面提到倪廷珠自称岁修一千两,虽然小说并未明确说明他是哪一类幕友,但从这个岁修数目来看,他不是刑名,就是钱谷。因为刑名、钱谷的事务最为重要,所以束修也最高,一般都在每年一千两左右。如《佐治药言》提到刑名、钱谷“月修百两”,“岁修千金”。直到清末,人们仍称:“刑名、钱谷二宾,岁馈必得二千金。”(《清续经世文编》卷二十二)两人两千,则一人一千。    
    刑名、钱谷以下的几类幕友,束修要少得多。《佐治药言》说:“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修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该书作者汪辉祖在乾隆十九年二十五岁时,首次独自应聘为常州知府胡文伯的书记,不过“岁修二十四金”。但是相较于落第读书人的另一出路──当私塾教师的收入来说,幕友收入毕竟丰厚得多。    
    《儒林外史》中,老童生周进六十多岁还未考取生员“入学”,在私塾教书,“每年馆金十二两银子,每日二分银子在和尚处代饭(搭伙)”。每日二分合每月六钱的伙食费付掉后,周进只剩每月四钱银子零用。除正式束修外,开学第一天学生所送的“贽见”(见师礼),“只有荀家是一钱银子,另有八分银子代茶;其余也有二分的、也有四分的、也有十来个钱的,合拢了不够一个月饭食”。若周进不是个老光棍,一家人非饿死不可。    
    官员正俸不够支付    
    另外,各地区幕友的束修也多寡不一。据清人笔记记载,“幕友脯修,滇省最腆。大缺或至千金,至简者亦必五百”。而某些富庶地区,束修更高,“如福建之漳浦、侯官,广东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须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修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皇清经世文编》卷二十)    
    前面已提到,幕友束修是由官员私人支付的。几位幕友的束修加起来,主人就要支付两三千两银子。而清代一位县官按其官品(正七品)所得的正俸每年才四十五两,甚至朝廷重臣一品官的正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银子而已。虽然州县官在正俸之外还可按官职等级、任职地区好坏(肥缺或瘦缺)支取“养廉银”,一般为几百两到一千多两,但这些正常收入加起来仍不够支付幕友束修。    
    清廉知府,年收十万    
    实际上,清代官员的收入主要是靠种种“陋规”。比如征税时,把百姓缴来的零碎银块熔铸成五十两一个的标准银锭时会有些损耗,这时就可向百姓多收银两,称为“火耗”。而把征收来的漕粮集中发运时,也有仓储、运输上的损耗,同样亦可向百姓多征粮食,称为“羡余”。上述两项合称“耗羡”,从来就没有法定标准,全凭各地衙门按“老规矩”征收,所以叫“陋规”。    
    耗羡常占正式税收的5%到15%,照例可以由州县官公开收为己有。明代法律禁止耗羡归官员私人所有,而清代统治者较为现实。康熙皇帝曾公开承认:“清官并非一文不取民间,否则无法应付开支。州县官若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雍正时实行“耗羡归公”,规定州县官取火耗合法,是为“养廉银”,并划定火耗比例。可是州县官当然不会只按法定比例收取火耗。况且除了耗羡之外,还有种种“陋规”。例如清代一般州县官每年弄上个一两万银子,并不算“贪官”。而知府除了本身收入外,又有下属各州县官的“孝敬”,所以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各省督抚仅完全合法的养廉银就有一万两左右,再加上种种陋规及下级的孝敬,每年总有十万两左右银子的收入。    
    以请幕友为名搜刮钱财    
    因此,官员付给幕友的束修主要是从这些陋规收入里拿出来的,名义上是私人的银钱,但实际上还是民脂民膏。不过这笔钱毕竟还算用于办公事,所以清朝统治者才默认种种陋规有存在的必要。当然,束修只占官员陋规收入的一小部分,即使“清廉”的州县官,也不过拿五分之一左右来支付幕友。太平时期这样做久已成习,到了清朝末年,吏治愈坏,贪风日盛。同治二年(1863),景其浚上疏称:“一署之中幕友常需数人,岁縻二三千金,俸廉全给,非十分俭竭,犹恐不敷日用。”于是,地方官以请幕友为名拼命搜刮,终究激起民怨沸腾,而“天下之贼(指太平军、捻军等)无非天下之民,民何以为贼?官驱之也”!(《清经世文编四编》卷十四)    
    


第二章学有专精的智囊团

    首席刑名师爷要专精刑名法术,像法官又像律师;第二号的钱谷师爷必须是财经专家。没有真枪实弹,当不了师爷。    
    清朝的官员几乎都是未经任何施政训练就被派到某一部门任职的。与此相反,师爷们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学有专长才可能被聘用。而师爷要学习的学问称“幕学”,或者叫“幕道”。    
    另外,清朝州县官员主管的事务极为广泛,举凡近代的行政长官、法官、警察、财政税务官、验尸官、教育专员等身份统揽于一身,非“全才”不能胜任;而幕友之长则在“专攻”,各类幕友都有专门的幕学,要经一定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    
    掌理司法事务的师爷    
    幕学中最难学的是刑名。一般来说,幕学往往专指“刑名法术”之学。刑名幕友是帮助官员处理司法审判事务的,如何批示呈状、分析口供及证词、正确运用法律条文等,都是一门学问。所以刑名法术之学大抵与近代的应用法学有相似之处。    
    刑名幕友束修最多,在诸幕中居首要位置,想学的人也最多,不过学习时间亦最长。如前面提到的江南名幕汪辉祖,入幕时是做书启,后来“见入幕诸君岁修之丰者最刑名”,于是就在公事之余,虚心向刑名师爷请教。好在他的东家常州知府胡文伯是个好官,“自奉俭约,过于寒士,无声色嗜好,无游谈狂语”,谨慎自持,下属誉为“三世佛”,办事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考虑周到。他尤其奖掖后学,见汪辉祖想学刑名,非但不斥之为“不务正业”,反而给他创造机会,遇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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