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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爷当家-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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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小说《儒林外史》第八回《王观察穷途逢世好  娄公子故里遇贫交》中写道:王蕙喜得江西南昌知府的美差,兴冲冲地赶去南昌上任。原任蘧太守因年老告病,已退出衙门,由通判暂时代理政务。    
    王蕙到后,表面上与蘧太守互拜一次,尽到了礼数但在各项账目、公物、公事交接上却处处刁难,使蘧太守无法离任脱身,只得由蘧公子蘧景玉前去周旋。王蕙见了蘧景玉,只是叹交代不清。蘧景玉是个机灵人,见状主动说:“老先生不必过费清心。家君在此数年,布衣蔬食,不过仍旧是儒生行径。历年所积俸余,约有三千余金,如此地仓谷、马匹、杂项之类有什么缺少不敷处,悉将此项送与老先生任意填补。家君知道老先生数任京官,宦囊清苦,绝不有累。”王蕙一听,满心欢喜,做出笑脸,请蘧公子留下吃饭,当面保证出结。过了几天,蘧公子送来白花花的银子,王蕙也就出了结状。蘧太守这才得以带着家眷,装着半船书画,回嘉兴老家去了。    
    麻烦又复杂的官员交接    
    以上这个故事反映了清代官场前后任交接时的种种麻烦。一个州县衙门的交接是件很麻烦的事,要盘点仓库、清查核对账目,检点在押、在审人犯及案件,验算已收、未收的赋税。衙门里大到房屋院墙,小到板凳水缸,每件都得按账册一一交代,如有一件短少,前任就得拿银子填赔。如果前任任期内有拖欠未完的赋税,也得负责填赔,直到种种实物与账册完全相符,后任才开给前任一张“结状”,证明交接时毫无短少,前任才可离任而去。此后如果再发现亏损,只能由后任负责,与前任无关了。故每一次交接,都是衙门里的一场大折腾。    
    清代称这种交接为“交代”、“交盘”。交代时最主要的是各种账册,所以钱谷师爷为交代时的首要人物,而实际上亦是前任师爷和后任师爷在进行交代。对前任师爷来说,这是为东家最后一次服务,而对后任师爷来说,这是在东家面前的第一次表现,双方都会认真对待。    
    账册移交的注意事项    
    理论上,交代期限为一个月,如一个月内交代授受不清,新任与旧任意见不合,上级衙门可以委派官员来监察交盘,或者也可以由新任或旧任选择邻近州县的正直官员,请求上司委派其前来“监盘”。不过如果真到了这一步,双方面子都不好看。所以万枫江主张新任的钱谷师爷应该劝东家让步一分,“大约新任肯吃亏一分,百事皆了”。旧任师爷也应及时移交所有账册,帮助新任师爷熟悉账目,并向东家建议将账册移交时间、缘由向上司禀明,以便万一闹僵时可以表明立场。    
    交代的程序一般都是先易后难,所以要从账目最简单的驿马开始。清代一般州县仅有十匹驿马、一个驿站,而交通要道上的州县则有两三个驿站,有的有六七十匹驿马。制度上每年要掉换十分之三,钱谷师爷按账册核对过就可结束。再来,清代州县都设有“常平粮仓”一座,丰年收购余粮,防止谷价过低,歉年开仓低息出贷(月息百分之一)或平价出卖,藉以平抑粮价。灾荒年份经上级批准,还可无偿赈济灾民。常平粮仓的定额是大县一万石、中县八千石、小县六千石。    
    常平粮仓的交代比较麻烦,清初一般只在粮囤上插入竹竿丈量高度,再由钱谷师爷抽象算出存数量。这样做不能查出粮仓中存霉变亏空的情况,所以《钦颁州县事宜》禁止这样交盘,规定新任应彻底盘查存的质量。    
    检查存粮是钱谷师爷的一桩大事。万枫江指出,首先应该查明是否有霉烂,如有霉烂,就不能接收,须向东家说明,是否按法“据实揭报”。如果粮食只是较为陈旧,灰土多、秕谷多,那就不能过分苛求。将粮仓存谷底、面搭配,每石存谷可碾出五斗米,就属合例。为保有彼此的面子,如灰土、陈谷较多,以仍旧接收为好,将来再设法买新卖旧,倒换过来,不能建议东家勒令前任将所有存谷统统重新扬晒。    
    不要过分刁难卸任者    
    新任的钱谷师爷最大难题是如何接收赋税钱粮库房,以及如何核查赋税方面的各种账册。万枫江说,新任的师爷应该以本衙门上一次交盘的清册档案为基础,再彻底盘查旧任任期内每年上报赋税征收情况的“奏销册”及其他各项账册,逐项弄清本地赋税总额,留存、征解的具体数额,核对库存银两和已收赋税数额是否相符,“必求确凿而已”。    
    如果赋税银两已经入库,尚未征解,“只要银两现存,不妨代为起解”,如果顾虑起解赔累、解送费用而强迫前任起解后再离任,“离任官员能堪此乎”?另外难中之难的是,账册上记载拖欠赋税钱粮的纳税人是否被书吏、衙役诬陷,是否被书吏、衙役侵蚀贪污?钱谷幕友新来乍到,很难一一查清。万枫江对此的办法是命令里长、催头查明真实情况,出面具结(写保证书);更简单的办法是命令户房书吏出面作个总的具结,以后再逐一查清。以上这些都要视各地的具体情形而定。(《幕学举要·交盘》)    
    赶在离职前大捞一笔    
    新任钱谷师爷在赋税交代方面的另一个难题是,有些前任官员会在离任前提前征收赋税,从而将附征的种种陋规据为己有,临走时大捞一把。此一风气在晚清时已很流行。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回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湖北兴国州知州王柏臣在赋税开征后没几天,突然接到家乡发来的电报,说是他父亲死了。按照中国古代礼法,官员的父母去世,官员应立即举哀,报“丁忧”,离任回乡守丧三年,否则就是十恶重罪之一的“不孝”、“匿丧”之罪。可王柏臣不想放过刮地皮的机会,就把钱谷、账房两位师爷请来,屏退左右,扑通一声跪下,给这两位师爷连连叩头,恳请他们替他遮盖父丧,拖延个二十天一个月的,期间加紧征税,“好叫兄弟趁这档口多弄两文,以为将来丁忧盘缠,便是两兄莫大之恩!先父在九泉之下,亦是感激二位的!”    
    两位师爷见此也不好说什么,就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后来钱谷师爷与账房师爷回去一合计,又想出一个“跌价”的法子,“如原收四吊钱一两的,如今改为三吊八或三吊六,言明几天为限”,就是把银子与铜钱的比价降低,诱使百姓提前完成赋税。果然在半月之内,就把全年的赋税收了个九成九。王柏臣这才发丧,装模作样地做起孝子,把后任知州瞿耐庵气得半死,但也无可奈何。    
    


第五章助手起家的税务会计

    征比师爷是征税、催税、逼税的大管家,工作繁琐讨人厌,既要防范书吏从中揩油,更要对付百般抗缴的“顽户”。    
    前文已提到钱谷师爷的名称来自税务,可有些州县钱谷师爷在赋税征收方面的职责是由专门的“征比”师爷负责的。征,是征收赋税的意思;比,是设立期限,催征赋税,如有违限,就要责罚。    
    专门负责收税的幕友    
    征比师爷原来是协助钱谷师爷的助手,后独立成为专门的幕友;他们必须熟悉掌握《赋役全书》及所在地区的各种税收档案。《赋役全书》是官方编篡的各地赋税数额及征税税则的账册,清代规定每十年要修订一次,每州县颁发两部,一部存于县衙,由师爷、书吏作为征税根据,另一部则存于学宫,供当地绅士查阅核对,以防官吏贪污多征。    
    《赋役全书》记载了各省、府、县的地丁银原定数额,逃亡人丁数,抛荒田亩数,每年实际征收的地丁数额,以及征收到的这些地丁银中起运中央及中央指定地点的数额、存留于当地的数额,土地开垦数,人丁招徕数,等等。不过《赋役全书》只是理论上的赋税账册,一般各省都另编实际征收、起运、存留的《会计册》、《款目册》之类的统计账册。征比师爷对此必须相当熟悉。另外,每到一地,征比师爷要仔细查阅、核对本衙门的赋税档案,尤其是每年赋税征收完毕后向省布政司、督抚衙门汇报的《奏销册》。    
    清代的田赋税收并非集中一次征收的。理论上地丁钱粮由唐代“两税法”发展而来,故应在夏、秋两季征收,其中夏季于五、六月,秋季于九、十月开征。但实际上,清代是从每年四月一直征收到十二月,并允许纳税人分期缴纳。江南、浙江、江西、湖广、山东、河南等省还承担向朝廷转纳漕粮,每年总额四百万石。漕粮开征于九月,至十二月底结束。因此征比师爷的事务并不轻松,终年不得休息,年初就要开始做好种种准备。    
    纳税多寡的计算方式    
    地丁钱粮主要是土地税,自然首先要清查土地。清代沿袭明代做法,各州县丈量的耕地都绘图记录,称“鱼鳞图册”,上面记载了每块耕地的等级、面积、税额、地主姓名、住址,以作为每年征税的根据;此外,还要统计一年内因买卖、分家析产、抛荒、垦荒地升科等情况,计算每一纳税户应纳税额:将《赋役全书》或省《会计册》所载本地钱粮正项原额加上火耗之类杂项钱粮平摊到全县耕地上,计算出每一等级的每一单位土地面积实际赋税额,再按每户所有土地面积算出每户应纳粮数目。然后造起一本《征收簿》,每图一册,每册起首列全县正项钱粮总额,接着开列前任已征的钱粮数额,“实在未完民欠银若干。以之烽然也。如或县大、户众、数多,一人手笔难调,不妨删去户甲之细数,止填合里之总、每县之总,亦称简便也”(《钱粮纲领》)。从此以后,即可依《征收簿》填发各类开征钱粮的单据。    
    亲至衙门分期缴交    
    每年开征前一个月,征比师爷就要督促户房书吏填写预先印制的“易知由单”。这是一种发到各纳税户(当时也称“花户”)的征税通知书,经师爷核实后分发各户,上头开列纳税人的姓名,所有土地等级、面积,地丁钱粮的正额及附加的各种“杂项”,如火耗、征税费用等数额,以及“随地起征”的种种杂税等。最后列出纳税总额,使“花户”知晓,预作准备。    
    正式开征的四月是征比师爷最忙的日子,首先要填写预先印制分发给各花户的“串票”。串票始创于顺治十三年(1656),也称“粮串”。这是一种纳税通知书与纳税凭证单据,一般分为十段,起首开列花户全年应纳钱粮总数,以下每段为全年总额的十分之一,并列有每段的缴纳期限,这种期限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半个月,全凭师爷根据当地税银起解需要及惯例而定。    
    由于花户每完纳一段税银,就截去该段,所以串票又称“截票”。串票起初是两联单,一联给花户,一联存留官府。康熙二十八年(1680)后改为三联单,一联留官府存底,一联给花户,另一联则给差役催征。雍正年间还曾一度改为四联单,但最终仍改回三联单。串票形制由征比师爷设计,上头要编定字号,骑缝还要加盖官印,以防伪造。另外,串票上的银两数目要预先印有两、钱、分、毫,除了方便填写外,还可防止书吏作弊。    
    制作银柜与拣选收银员    
    明代“一条鞭法”后,纳税方式改为纳税人自持税银到衙门缴纳。清代法律严禁书吏、衙役下乡“揣串游征”,因此征比师爷还要督促工匠造“银柜”,银柜上须编记号,并以盖有官印及私戳的封条封妥,然后召集各房书吏,从中选择“老成勤慎”者来负责收银工作。      
    银柜置于衙门庭院。花户至衙门出示串票后,经书吏与存底的串票核对无误,即用天平称量银子重量、验看银子成色。正项地丁钱粮银子经称量验看过后,纳税人便当面用纸包好投入银柜,至于杂项钱粮银子,则另包一小封也投入银柜。此外,还要将各种纳税陋规别封“小包”给书吏另收。    
    为了防止书吏作弊,征比师爷要经常巡视。每个银柜发一个百页串簿,上抄有串票号码,该号的存底串票也夹在簿中,登记满簿后再到征比师爷处换簿。白天收税完毕,征比师爷要连夜核对已收串票与收银的《流水簿》、《串票簿》,将已收串票截角作记号。第二天令户房书吏将已销串票及已收银两填入《实征簿》,再经亲自核查后,方才销毁串票。    
    对付拒不缴税者的招数    
    征税时自然会有“顽户”拒不缴税,或以种种借口拖延搪塞,此时征比师爷要有办法对付,“必能设法催科,方可当征比之任”。催征的方法是“滚单法”,乃康熙三十九年(1700)后开始推广的。每里以五户或十户为一单位,由衙门颁发“滚单”给里甲,逐户开列田亩数、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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