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one·一个 文章合集_韩寒-第29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四个礼拜开始的时候,最坚持的那几个乡民也走了,青年旅社里只剩下刘卡一个人了。



他依然没等到信访局的回电,他身上带的钱不多了,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吃了三天的泡面。



“等不到就早点回去吧,有消息了再来。”我劝慰他,并将钱包里所有的钱塞到他的手里。



他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7、



三天后,再次出现在我家门口的刘卡又换回了t恤和牛仔裤。



“我得回去了,你嫂子在家成天催,工程上的事也需要我。”



他站在我家门口跟我道别,我说送他,他摆摆手说不用,他已经打好车了。



“过段时间有消息了,我再来吧。”



我点点头说,好。



他转过身,躬着腰,看上去很疲惫的样子,慢吞吞地下了楼。



 



“谁啊?”曹玫听到我们刚才的对话,从厨房走了出来。她已经怀孕七个月了,走起路来颇有些吃力。



“一个朋友。”我将她扶到沙发上,轻轻地说。



 



“再过几天,就是刘卡三周年忌日了,我们准备准备,去雍和宫拜一拜。”



“嗯。”她点点头。



我故作轻松地走进卧室,回过头看了一眼门缝中的曹玫。她坐在沙发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脚下,就像当年她刚从我嘴里听到刘卡去世时一模一样。



 



我掩上门,吁出一口长气。



刘卡,我希望他再也不会来北京了。



 



姬霄,青年作家。微博id:@姬霄


w w w/xiao shu otx t。



VOL。354 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

t@xt‘小说天〃堂

作者/王路



 



1



 



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



 



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出来了:“来一发!”



 



“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



 



“你这名字跟埃及前住房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



 



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



 



2



 



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



 



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



 



“能看出来还怕被骗?”



 



“不想耽误时间。”



 



“你日理万机吗?”



 



“不。”



 



“那何不聊聊呢?”



 



朱一发长了一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有让人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



 



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



 



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



 



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



 



“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



 



“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



 



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



 



“知道任汝芬是谁吗?”



 



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



 



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肯德基。”



 



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



 



“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



 



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12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



 



“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



 



“你不会是骗子吧?”



 



“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



 



“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



 



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



 



“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



 



“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



 



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



 



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



 



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



 



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



 



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



 



3



 



有次去atm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



 



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



 



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



 



真不是一般的贱。



 



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



 



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



 



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



 



“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



 



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



 



我们绕回去,到了自动取款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



 



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逼。



 



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在脑子里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



 



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的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超过三十分钟。



 



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



 



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4



 



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



 



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



 



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



 



“你觉得找房好玩?”



 



“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



 



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讪,何不找个中介妹子聊?最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娱乐是免费的——唯有免费的娱乐才配得上屌丝的身份。



 



“那你打算怎么玩儿呢?”



 



“简单,你有一辆单车,我也有一辆单车,那么——”



 



“我们加起来就有两辆单车。”



 



他哈哈笑了,表示对我幽默的认可:“我们骑单车,沿一号线,公主坟往西,把地铁沿线所有小区都看一遍,来个一号线风土游怎么样?”



 



我说可以。



 



下楼推车,绕着单元楼走了三圈,没见朱一发的单车,看来是丢了。新买的,不到半个月。



 



朱一发愣了半分钟,说:“你等下,我去趟家乐福。”



 



“干吗?”



 



“买单车。”



 



“你没病吧?”



 



“高富帅和屌丝的区别就是,屌丝丢了东西会惋惜好久,高富帅丢了会立马换个新的。我们虽然不是高富帅,但要有高富帅的范儿。”说完一溜烟去了家乐福。



 



前一句话我在文章里写过。但写归写,我自己都做不到。



 



谁做到谁是傻逼。



 



有句英语谚语叫:a gentleman is; rather than does。 翻译过来是:你是就是,模仿不来。换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用上也行;你不行就不行,上了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



 



检验傻逼的时候到了。



 



过了会儿,他空手出来。



 



我说:“单车呢?”



 



“真他妈贵,最便宜的也得六百多,算了算了。”



 



其实以朱一发的工资,在一分钟内决定买个六百多的自行车也不能算不理性。可能是怕再丢,他没有那么草率。虽然理解,我在嘴皮子上还是没饶过他:“这就是你他妈所谓的高富帅的范儿。看来我们只能坐地铁了。”



 



“坐地铁哪行,下了地铁还得徒步,看不了几家,租个二手的吧。”



 



“等你租完黄花菜都凉了。”



 



“做事不要目的性太强,兴许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