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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下的独白_李敖-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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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曾任立法委员三年以上者。根据这两条法律,想不到原来〃律师〃和〃简任推事或检察官〃只消当了三年立法委员就可唾手而得!

    这种荒唐的法律,是任何文明社会所没有的怪法律!

    其实怪还不止此呢!〃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上又说着:

    最高法院院长。应就有下列资格之一者遴任之。

    三、曾任立法委员五年以上者。原来当了五年立法委员就可以做〃最高法院院长〃!

    还有,更妙的,〃司法院组织法〃第四条:

    大法官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二、曾任立法委员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贡献者。原来当了九年立法委员还可以做〃大法官〃!

    我们的立法委员真会立法,我们的立法委员会立法立得使他们无所不能!

    稍懂文明国家司法制度的人都会知道:一个律师或法官岂是这样容易就当上的?我们立法委员们这样立法,立这样法,足证他们其中的一些人实在不懂法律、实在自私。〃试看我们的邻居日本。日本的律师(辩护士)的资格之一是必须要通过司法试验,然后充司法修习生至少两年才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国会议员三年就可以当起来的;他们的法官(裁判官)、检察官也要这种条件,要有〃法律素养〃。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四月十六日公布的〃裁判所法〃第四编中,对这些有详细的规定,他们的进步与严格.都不是我们的立法老爷们所能借鉴的(日本的律师在旧制中只要司法试验合格就可以了,可是新裁判所法却加上至少修习司法修习生二年以上的条件,这是何等进步!日本法官在旧制中是终身官,可是新裁判所法中却规定了国民审查和十年任期的办法,这是何等严格!)

    再看美国。美国的法律教育是绝不随便的。一个学法律的人大都先修完两年至四年的大学教育,然后再读三年法学的本科。事实上,治疗人们身体的医生都要受七年教育;何况保障人们权益的律师和法官?美国律师公会规定的律师资格,一定是法律学院的毕业生而又通过律师考试的。此外在各州又有单行法,有的已近乎〃苛求〃的境界!例如许多州对于本州以外的律师的认可,除了要到本州住过一定的时间以外,还要要求该律师必得在他州的最高法院执行业务三年以上。罗德岛和佛罗里达两州甚至规定要十年。反观我们的立法委员,他们之中,不管开不开会、进修不进修,只要打了三年麻将就可当起律师来!至于美国的法官,大都也是律师出身,除了几个州以外,各州的法官由人民选举而生,加利福尼亚州甚至由州长提名,由各级法院院长同意,才能参加候选,这更看出当法官的不容易。

    在英国方面,不论是〃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tor),都要经过法律教育和考试,还要跟别的〃大律师〃和〃律师〃实习。至于做到〃皇家律师顾问〃k。c。(kings counsel),或q。c。(queens counsel),那更不简单了。英国的法官资格比律师更难得多。一般说来,他要有钱、要有名,并且要老一点,一个郡法院的法官大概先得有七年的大律师资格,一个高等法院的法官要有十年大律师的资格,如果做到〃上诉法院的法官〃(lord of justice of appeal)、〃大法官〃(lord chancellor)等,那更难上加难了。

    在德国,律师的资格正好和英国相左——要先有了法官的资格才能当律师。这种严格是可以想像的。法官资格的取得要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必须在大学学了三年法律以后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必须第一次考试通过后,在法院、检察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等处实习三年半至四年,再提出四篇法学论文,才能参加。

    上面随便举出的日、美、英、德四个国家的例子,使我们多少可以看出:律师和法官的认定,在这四个国家中是何等严肃、何等不容易!尤其使我们惭愧的是,他们绝对没有随便做几年国会议员就可以当起律师或法官〃的怪事!两千年前,那稣感慨于〃律师有祸了〃,为了他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新约》路加第十一);两千年后,新时代的立委律师却一反其道,竟把难担的担子厚颜加在自己的身上!

    ……立法委员,被我们老百姓选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宪法第六十三条所赋予的主要权力。他们的产生,本是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各省、各直辖市、蒙古各盟旗、西藏、名民族在边疆地区、侨居国外之国民及职业团体分别选出来。他们之中,虽然不乏明法之士,但是大多数却非科班出身的法学专家,以这样参差不齐的分子,在二十四个月(立法院会期每年两次,共八个月,三年共二十四个月)之后,居然摇身一变而能名列律师之籍法官之林,这不被日、美、英、德等先进国家笑死吗?

    立法委员不老老实实在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上,发挥他们民意代表的真正权责,却自私的利用老百姓所付托的大权,制定了谋自己利益的法律,这是多么可耻!立委三年可成法官、律师,其荒谬足可跟〃医师法〃中第三条中医五年可成合法医师的规定前后辉映,而这种荒谬条文下卵翼出来的是十足的〃密医〃。同样的,立委三年可成合法法官或律师不是〃密法官〃、〃密律师〃又是什么?

    立委(律师)不懂法律的一个活证,莫过于这次胡秋原先生的所谓〃诽谤案〃,他在庭上的狂妄陈词(如口口声声称呼对方不叫〃李敖〃而叫〃李诽谤〃,结果被法官喝止。他的黄陂土音几乎把〃李诽谤〃三字读成〃李匪帮〃,尤其令人〃恐怖〃);他在自诉状中的措辞和引用法条,(如他竟引用起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这是完全不合现代法理的;又引用前大理院统字第五00号解释,更是不通之至!)……处处都暴露了这位〃胡律师〃的法学程度,为〃胡律师〃计、为立法委员的体面计,我奉劝胡秋原先生赶紧把quentin revnolds的〃courtroom〃或louis nizer的〃my life in court〃等书读一读,好好进修一下,自律一番。否则的话,真未免太对不起那几条荒谬法律所庇护的特权了!

    (文星)第六十五期一九六三年三月一日



 十八 老年人和棒子

    ……谁道人生难再少?

    君看流水尚能西,

    休将白发唱黄鸡!

    ——苏轼《浣溪沙》

    王洪钧先生在二十五卷第七期《自由青年》里写了一篇《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政大外交系主任李其泰先生读了这篇文章很感动,特地剪下来,寄给他的老师姚从吾先生,还附了一封推荐这篇文章的信。姚先生坐在研究室里,笑嘻嘻地连文带信拿给我看,向一个比他小四十三岁的学生征求意见,我把它们匆匆看过,然后抬起头来,望着姚先生那稀疏的白发,很诚恳地答他道:

    王先生在文章里说得很明白,他说“首先不必谈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倒要看看如何使老年们交出这一棒”。站在一个青年人的立场,我所关心的是:第一、从感觉上面说,老年人肯不肯交出这一棒?第二、从技巧上面说,老年人会不会交出这一棒?第三、从棒本身来说,老年人交出来的是一支什么棒?我担心的是,老年人不但不肯把棒交出来,反倒可能在青年人头上打一棒!

    姚先生听了我的话不禁大笑,我也感到很好笑,但在我们两个人的笑脸背后,我似乎看到果戈里的句子,我感到我们两个人的笑都该是“含着泪水的”!

    “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庄子》天道篇的后面,记载那个斲轮老手对桓公说的几句话,实在很有余味:

    斲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斲忻轮……

    这真是老年人的悲哀!但又何尝不是青年人的悲哀?老年人那方面感到对青年人“不能以喻”,在另一方面,青年人又感到对老年人“不能受之”,他们眼巴巴地望着老年人”行年七十”,但却仍旧孤单地走着那没有止境的老路,他们有热血,他们不能不悲哀!

    现年八十六岁的美国诗人罗勃特·弗洛斯特(robert frost)在他《生命前进 着》(life goes on)里写道:

    just a little while back;at my farm near ripton,vermont,i planted a few more trees,you wonder why?well,im like the chinese of ninety who did the same thing。 when they asked him why,he said that the world wasnt a desert when he came into it and wouldnt be when he departed.those trees will keep on growing after im gone and after youre gone。

    不久以前,在伐蒙特州,在我那靠近瑞普顿的农场上,我种了一些树。你猜干嘛?呢,我就像那九十岁的中国老头子,他也做过同样的事。当别人问他干嘛的时候,他说当他来的时候这世界并不是一片沙漠,当他走的时候他也不愿意它是。这些树在我离去和你离去了以后,还会继续发荣滋长的。

    这种留点余荫的人生观,它代表一个伟大心灵的伟大心怀,在奴隶出身的喜剧家斯塔提乌斯·凯西里乌斯(statius caecilius)的《青年朋友》(synephebi)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那栽了树为后人享用的老农夫,他深信上帝不但愿他接受祖先的遗业,并且还愿他把遗业传授给下一代。

    在活着的人里面,没有人能比老年人更适合做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工作了,老年人从死人手中接下这根棒,由于他们的身世各异,所收到的棒子也各有不同:

    第一种老年人拿的是一根“莫须有的棒子”,他们根本就没接到过这根棒,也许接到过后又丢了,他们除了麻将牌的技术外,大概什么也交不出来,他们最大的特色就是装老糊涂(我还看不到一个真正糊涂的老年人),他们的人生观是“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他们永远不会退化,因为根本就没有进化,他们数十年如一日,那一日就是早睡早起一日三餐,《五代史记》汉家人传记太后李氏向周

    太祖唠叨说…

    老身未终残年,属此多难,唯以衰朽托于始终。其实“托于始终”的不是她那视茫茫而发苍苍的“衰朽”,而是那四张小白脸和一百三十二张麻将军!

    在另一方面,他们是属于长寿的一群,他们不需要旁斯·得·利昂(ponce de leon)追求的那种“青春泉(fountain of youth),他们青年时代虽然衰老,可 是老年时代竟得不死,他们的“残年”是难终的,孔丘骂他们“老而不死”,他们表面上虽不敢反对圣人这句话,可是在心里却奇怪为什么孔老二自己七十多岁还活 着?他们也未尝不想交点什么给青年人,可是一方面他们没有“避此人出一头地” 的胸襟,再一方面又心有余而力不足,自己妙手空空,对人劳心怛怛又有什么用呢? 

    第二种老年人中的是一根“落了伍的棒子”。一般说来。老年人可皆议的地方 不是落伍,而是落了伍却死不承认他落伍,落伍是当然的,可是死不承认就是顽固了。《左传》里记石碏虽然自承:“老夫耄矣!无能为也!”但是他的内心深处, 恐怕还是有点酸性反应,尤其在青年时代有过惊天动地的事业的人,到了老年“一 官匏系老冯唐”,酸劲儿就更大。康有为刚出山的时候,叶德辉、王益吾们咬定他

    是洪水猛兽,写了《翼教丛编》去骂他,可是二十年后,跑在时代前面的康有为被 潮流卷到后面去了;我认识的一位同盟会时代的老革命党,当年是飞扬跋扈的豪健 人物,六十年下来,他竟变成一个整天吃斋念佛写毛笔字的老人了。好像愈是在青 年时代前进的人,愈是在老年到来冥顽不灵的人。民国七年的十月里,梁巨川以六 十岁的年纪投水殉清,当时二十六岁的胡适曾写《不老》一文评论这件事,他说少

    年人应该问自己道:“我们到了六七十岁时,还能保存那创造的精神,做那时代的新人物吗?”这问题还不是根本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问自己道:“我们该用什么法子才可使我们的精神到老还是进取创造的呢?我们应该怎么预备做一个白头的新人物呢?”其实做白头新人物谈何容易!在近人中,被冷红生骂做“媚世”、被章老虎骂做“媚小生”的梁启超庶几近之,其他的闻人实不多见。上了年纪的人未尝不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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