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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为人-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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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赵凤岐到张珉到几百个我不认识的无辜者。当然我们最终无法证实这一说法的准确性。    

  长久以来,我的心情非常复杂,我希望事实并非如此。同时我又希望这是一个接近真实的解释。三条线连成一个网,一网打尽的不止是网内的我们,更多的是太原市在清查时牵连到的几百个人,以及所有这些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爱人恋人和朋友。尽管事情显得过于复杂,也总算有个说法。


第三部分:幸存者的不幸幸存者的不幸 2

  被捕后,我曾不止一次做着一个相同的噩梦。梦中我被一只大黄狗追逐,我跑呀跑呀,终于支持不住倒在地上,黄狗扑将过来,张大嘴咬住我的手,咬得我鲜血淋漓。惊醒之后,定格在我脑子里的是狗的那双令人恐怖的眼睛。    

  我把这个梦讲给同号一个有点儿残疾的农村妇女听。此人貌似柔弱,性格却极为刚烈,因为不懂法律,杀死了想占有她的公公,又因为不懂科学,杀人的办法极笨,被称作“手段极为恶劣”的那种。在“号”里她很少说话,永远把脸埋在黑发和黑色的囚服中,可我的梦使她颇为兴奋了一阵。最分明的忠告是,一定有一个属狗的男人把我出卖了。我分不清东西南北,更不会算子丑寅卯,把年龄一一报给她听。她耐心掐算,只有郭海一个人属狗。圆梦的结果是我再也不相信梦可以被圆被释被解,我不相信这其中有出卖,如果我怀疑朋友,就等于我自己同样应该被怀疑。    

  如同现在全民经商一样,“文革”中是全民从政。所不同的是,没有选择的余地。那是一个无论你怎样躲,政治都要找到你头上来,都会把你卷进去的时代。    

  我回家以后,母亲曾经召集全家给我做工作,劝说我以后不要再惹事,在应该打扮自己、应该谈恋爱的年龄被关在黑牢里,苦自己也害别人。忘不了当时在工厂当工人的哥哥在饭桌上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能因为她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就有权限制她。正因为她是我们的亲人,我们才有义务承担她做的一切,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似乎从此才认识了从小和我用一根扁担抬水的哥哥,了解了从小没有我能说会道、没有我风头出得多的哥哥。当时正在外地上大学为我被抓急出一场大病险些被学校除名的二姐,怕我出狱后想不开,三天两头给我写信,每封信都抄好几条鲁迅语录,使我恍然明白了,被全家人视为“马大哈”的二姐,原本内秀而浪漫。我和郭海这不安分的小姨子、小叔子被捕之后,使大姐新婚不久的生活失去了安宁,本来姐夫正是事业的黄金季节,因为我们而入了另册,出国自然没有他的份儿,担惊受怕更是可想而知的。据说他们的家不止一次被秘密搜查,但他把这一肚子委屈都吞下去消化了。我从不认为他这样对待这件事仅仅因为他是我的姐夫,“文革”中亲人反目者不是大有人在嘛。所以,我更愿意把这看成是他为人的善良与宽厚。    

  亲属、朋友们对我同情还来不及,更不会追究我、责备我、怨恨我。和那些落井下石者相比,我完全可以心安理得。我也是受害者,而且以两年的铁窗生活为我的幼稚和轻率付出了代价。但这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不管我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这关涉的是正义还是非正义,山西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和亲属因我而遭遇了巨大的不幸。坐过牢的人政治上没有出路是不言而喻的,虽然这些具有反叛色彩的人并不把在体制内的地位看得有多重。最让我受不了的是,这段经历对于他们个人生活的影响,那不是平反可以改变的,也不是努力可以挽回的。


第三部分:幸存者的不幸幸存者的不幸 3

  山西的难友出狱不久,便传来了郭海具有传奇色彩的消息——他要和“马百管”的遗孀结婚。“马百管”是郭海的同事,因爱为别人打抱不平而得名。郭海一干人被捕后,他不怕株连,仗义执言,还到狱中去送东西,因此被整,以至跳晋阳湖自杀,留下孤儿寡母艰难度日。    

  初听这一消息,我先是敬佩,佩服郭海的仗义,对于周围人的反对很不以为然。同时也多少有点儿为郭海惋惜,毕竟女方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郭海虽说已经平了反,但错过了高考的机会,不可能再上大学,政治上又不是清白人,复员军人、党员干部的身份不再起作用,未来的处境不可能太好,婚后郭海的负担是可想而知的。后来得知朋友们反对并不是出于世俗的偏见,而是因为对女方的性格和为人没有好感。朋友们来信让我力劝他不要义气用事。记得郭海回信的态度也很明朗:不能对不起死去的老马。    

  我了解郭海,什么不应该用同情代替爱情、没有感情的婚姻不道德等等,对他来说都等于废话,这原本就是一个超出婚姻标准爱情原则以外的问题。现在的年轻人肯定会认为这很荒谬,怎么可以同情殉爱情呢?但是,当怀着一种恨不得用自己的生命使死者起死回生的情感,当面对死者的两个孩子时,郭海根本是顾不了许多的。    

  不久,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接待了这对来北京旅行的新婚夫妇。我无意赞赏郭海的做法,但是我理解他的两难、他的尴尬、他的委屈,因为我也被这种负债感所折磨。不同的是,我什么也没有放弃,而郭海所放弃的,是一个多情的男人对爱情的全部浪漫,还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男人事业成功的全部可能性。    

  五年以后,又传来了郭海准备离婚的消息。可想而知,讨债还债,报恩施舍,都不足以长久地支撑一个家庭,更不足以滋养一份爱情。好在,郭海始终像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对待老马的儿子,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许多,并且和郭海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许郭海可以心安理得地告慰死者的冤魂,可以对自己有个交待了。    

  如同我曾为他的结婚而难过一样,离婚的消息也同样使我不好受,对自己既失望又恼火。对这件事情的全过程,我都是既不赞赏又无谴责,简直就成了一个没有态度的人。我的自信和坦然自始至终被内疚的阴影笼罩着,觉得自己成了最没有发言权的人。    

  如果说,现在的年轻人,对于当年我们为了探讨真理而坐牢的行为已无法理解的话,那么,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同代人是一定可以理解的。而郭海的行为,则是即使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绝大多数人也无法理解的。他是荒唐的,又是合理的。既令人钦佩又使人惋惜,既令人心痛又使人无奈。    

  我们曾经在理想主义的感召下汇合,命运又使我们沿着这个交叉点向不同的方向伸延。有的为了理想而接受现实并最终偏离甚至背离了理想;有的放弃了理想又不能接受现实;还有的以清醒的理性将理想深埋在心底。而郭海则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    

  我曾想,如果整个中国平庸到只剩下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个人一定是郭海!这个人只能是郭海!


第三部分:幸存者的不幸幸存者的不幸 4

  其实何止是郭海,不止一个人因此案毁掉了自己的初恋,在道德和情感的两难中被逼迫做出违背自己的选择。    

  F坐牢两年,他的女朋友始终以未婚妻的身份照顾他的父母。出狱后他的女朋友初衷不改。按理说,他该感激不尽,爱她,娶她。可偏偏是F主动提出与对方分手。为此他曾遭到朋友们的误解和谴责,只有我对F的解释由衷地理解。    

  F的女朋友的父亲当时是某市纪委主任,她的哥哥和嫂子是外交部驻外使馆工作人员,如果F和她结婚,他们的前途笃定要受到影响。如果她的家人像“文革”中很多人所表现的一样,阻止他们结合,也许他们反而会出于反叛不顾一切地结婚。可事实刚好相反,尤其是她的哥嫂,不但热情鼓励,而且做好了政治前途受到影响的准备。她本人可以不顾被F描述的未来处境的艰难和凄惨,但却会为可能给亲人造成的后果而长久地矛盾和不安。F说:我没有理由让她在爱人和亲人中做出选择,更没有理由让他的家人遭到本可以避免的不幸,使我们的婚姻一开始就罩上一层阴影。所以我只能快刀斩乱麻,斩断这恶性循环的链。和我分手她会一时痛苦,但是,将来她会有一个明朗而幸福的婚姻。    

  在当时的处境下,这是一个正直的忘我的人可能得出的惟一逻辑,在这个逻辑中,爱情被放逐到了只能被忽视的角落。至于那位善良的姑娘日后是否真的能有一个幸福而明朗的婚姻,这是F的想像力不可企及的。    

  F的决定是高尚的吗?但是他毁了一个姑娘的初恋,而初恋将影响一个女人一生的感情幸福。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感情的幸福更加重要?我确切地知道,直到结婚,她还没有忘记初恋的爱人,还为没能献身于他而遗憾而惋惜而追悔莫及。F的决定是自私的吗?可他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分明是为了别人的清白而割舍了自己最看重的爱情。F的做法是救了她还是毁了她?这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问题,任何逻辑和知识,在这样的问题面前,几乎都是无力和贫乏的。    

  我出狱后,和我分手的男友多年以后曾经问我:“你当时为什么那样坚决,一定要让我马上做出非此即彼的回答?”我告诉他:因为我了解你的矛盾,了解你承受的压力,也了解你承受压力的能力;同时,我的敏感,我的自尊,我的现实处境,使我失去了一个普通女孩儿面对爱情的正常反应,以至无法以平常心从容地看待本来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的恋爱关系。


第三部分:幸存者的不幸幸存者的不幸 5

  毫无疑问,我们无辜地受到侵害,其伤害之深重不只在于不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存,更在于不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去思想、去感受、去爱或者去恨。这还不是罪孽的全部,全部的罪孽在于,你受到无辜的侵害,又无意识地侵害无辜的他人。    

  晓峰是军队干部子弟,是家中最受父亲宠爱的长子,在东海舰队也颇得领导的赏识。在我被捕前5天,他被送进了南京军区所属的军队监狱。可想而知,此事对于以戎马生涯为骄傲的父亲是致命的打击。正当严格的监规使狱中的儿子肌肉萎缩,几乎丧失了行走能力的同时,父亲在极度的精神压力下患了癌症。两年以后,晓峰以“开除党籍,保留军籍,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结论,复员回到太原,见到了已经躺在病床上生命垂危的父亲。感人泪下的是,看着曾经寄予厚望如今被摘掉了领章帽徽的爱子,老军人什么都没问。是不敢问,还是不忍问?也许他觉得根本不必问。儿子多少次想对父亲说:“爸爸,我不是一个坏孩子。”但看着父亲奄奄一息的样子,他觉得自己的表白太缺乏说服力。一个月后,父亲与世长辞,他为自己终于没有对父亲说点儿什么而懊悔万分。    

  悲剧并未到此为止。在晓峰未出狱之前,为了安慰和照顾母亲和奶奶,晓峰的弟弟从部队复员回到太原,在拖拉机履带厂当检验工。一次试车,发动机器挂上空挡后,他钻到车下去检查,新来的工人出于好奇爬到车上一踩油门,拖拉机从晓峰弟弟的身上着实地碾过,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死于非命。我没见过晓峰的弟弟,据晓峰讲,弟弟是家里四个孩子中排行最小长得最漂亮身材最高大身体最健壮气质最帅的一个,他的身边总有姑娘追逐的身影,而他死后的遗容却惨不忍睹。被捕坐牢都没掉过一滴眼泪,从来不会哭的晓峰,甩开朋友的阻拦,扑在弟弟的尸体上痛哭失声。十几年过去了,弟弟那穿着将校靴、将校呢裤子的身影总是在他的眼前晃动。他的牢狱之灾殃及全家,母亲接连承受了长子坐牢、丈夫病故、次子惨死的不幸,心力交瘁。毫无疑问,晓峰不是不孝之子,他没做错任何事情,与大多数年轻人相比,他更加爱读书、爱思考,有更多的理想主义和使命感,但是他不可能无视铁一般的事实:父亲和弟弟的死都与他有直接的关系。面对家庭的惨剧,他无法稀释对亲人浓浓的内疚,无法化解对自己深深的自责。    

  不是每一个犯下错误的人都会产生内疚和歉意;不是所有内疚和歉意都是由错误而产生。    

  前些日子,听当年主办《中学文革报》的牟志京讲述了遇罗克之死。他说:“遇罗克被判死刑后我哭了,我非常后悔,如果不办那张报纸,《出身论》的影响不会那样大,遇罗克也不会被杀死。”牟志京当然无法证实自己的逻辑而为自责找到确实的根据,谁也没有推翻牟志京的结论的根据。其实,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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