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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厉南星累了,发觉结居草庐,安宁看书,喝淡而无味的茶更适合自己。他还发觉陆小凤早已习惯了这个多姿多彩的红尘,对一切纷扰信手拈来,应对得游刃有余。看他站在人群中神采飞扬、肆意大笑,被仰慕被敬佩不是不开心的,只是跟不上他的脚步,只能站在人群之外远远看着,沉默地看着。
厉南星离开的时候,陆小凤没有阻拦。
他们约定每个月的第三天在顺丰茶楼见面,坐下来聊聊天,同饮一壶碧螺春。
第一个月,陆小凤没有来赴约。只派人送来了一朵花,名为琉璃的天下奇葩,还有一封长长的信。
第二个月,陆小凤依然没有来。送来的依然是琉璃,还有封长长的信。
第三个月,陆小凤还是没有来。依然只有琉璃和信。
第四个月,第五个月……信越来越短,琉璃依旧。
到了第十个月,只剩琉璃。
十个月来,厉南星只看过一次信。此后的再未打开过。
他已经不想知道陆小凤不来赴约的原因了,似乎等待与等不到都成了一种习惯。
习惯一旦形成,很难改变。
×××
“惜春常怕花开早。这陆小凤并非厉南星的知音。”顾惜朝脆声说。
戚少商笑了笑,“厉南星却是懂得陆小凤的。他知道他想要什么,所以月复一月地等在那里,后来连院子里的枯树上都挂满了他托人送来的花。”
“后来,陆小凤来赴约了吗?”顾惜朝问。
戚少商没有回答。
水烧好了,他们返回厨房。
戚少商褪下上衣,用热毛巾擦去身上的薄汗。过了这么久哪里还有什么汗水,他依然认真仔细的擦拭。
看着他身上斑驳狰狞的伤痕,顾惜朝皱了皱眉。
戚少商忽然说:“陆小凤是个幸运的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这个人肯一直为他等待。”
顾惜朝点点头,接下话茬,“厉南星未必不幸运。有这样一个人即使身处江湖的风口浪尖,无论怎样险恶的境地都惦念着自己。即使不能赴约也要按时送上一朵天下奇葩传达情谊。
“对厉南星来说,那信那些不能来的理由并不重要,琉璃一朵便已足够。
“万事万物皆有方圆,他是通透之人。”
戚少商怔了怔,轻声低喃,“你变了。”
顾惜朝没听清楚,“什么?”
“没什么。”戚少商笑着转过身去继续擦身。
顾惜朝打了个呵欠,起步向里屋走去,“我先睡了。”
“书看得差不多了吧,明天我们去镇上书肆再买些回来,顺便把那几张熊皮卖了。”
顾惜朝挥挥手,“明天再说明天的。”
“好。”
“陆小凤一定会去赴约。”
隔着门板,戚少商听见顾惜朝说。
“无论他身在哪里,心心念念的都是厉南星,他的心在他那里,人还能跑到哪里去……”
声音越来越小,似乎是睡着了。
顾惜朝很少感觉困倦,一旦累了便睡得很快。
戚少商柔着眼角,轻轻笑起来。
“做个好梦,惜朝。”
(完)
昨天搬家;但是1001继续~~发在临时论坛;现在偶把它搬过来~~~
辛苦77了;抱住亲~~~顺便。。。大家不要看霸王文啊》《
=代表正文的分割线
夜风北来,带着沁人的凉意,仿佛满天星斗都比往常清晰许多。
银河如带,横贯中天。
“我们今天讲一个关于‘忘记’的故事。”
戚少商盘腿坐在竹床上,笔挺笔挺,虽然星光下只见影影绰绰一团灰影,仍旧严肃得让那半躺在凉席上的人笑了起来,
“怎么,终于要谈到我的过去了?”
回答他的,是更加严肃的摇头,以及强调,
“这是关于‘忘记’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狼,因为是故事的主角,我们就称他为“狼”吧。
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兄弟,独自在原野上流浪,打架、狩猎、追逐……五湖四海漂泊了多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了某个狼群。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多情、逞能、好斗——也许这是狼的本性,于是他凭武力征服了这个群体,成为新的狼王。
狼群势力范围很大,目力所及的森林河流都是他们嬉戏的场所,最远处则是绵延无尽的山岭。狼们有着蓬勃的活力,强大但不致命的对手,足够的猎物,以及为其他动物所尊崇的地位。
他以为这就是最完美的世界了,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寂寞,有时候思念远方的爱侣,可那些都不足以撼动他对这种生活的热情。
每当吃饱喝足的时候,他会坐在草地上,仰视亘古不变的天空,那边也似乎是一只深邃的眼睛,包容通透,全知全能。
“看着眼前的鹿吧。天上有什么?就算鸟肉肥美,也抓不住它们。”
当这种调侃渐渐变成认真的疑问,他也开始困惑。
难道不该单纯地欣赏么?变幻莫测的藏蓝,缥缈的丝絮,炙烈的黄金,莹润的白银……那里比草原大无限倍,辽阔幽远,就像一个时而可亲时而暴躁的朋友,永远不会令他感到单调。
——但是狼不需要天空,只要有自由奔驰的草原就够了。
他认同了这种说法。
一日,狼照例站在草原最高点,看朔风将荒草冻结成霜白,铅灰的云层遮挡着阳光,知道一年中最艰难的冬天来了。
很多动物都不得不随季节迁徙,只有这里的狼群不必,因为他们有一个代代相传的秘密:即使在冬天最冷的时节,领地中也有一处山谷,长着鲜花嫩草,以及充足的猎物。
就在他估计着入谷时间的时候,忽然看到草丛中有一只灰褐色的狐狸——当然,这片大陆上从没有狐狸,他以前不曾见过,也不知道那是狐狸。
狐狸骨瘦如柴,皮毛斑驳蓬乱,沾满泥土,深琥珀色的眼睛却更显得明亮,夜空一般幽深。
狐狸抬头看着天,像一尊枯萎的雕塑。
“你好。”
他对这只瘦小的动物说,没有得到哪怕一丝回应。
“冬天到了,要加入我们吗?”
这么说,不是因为对方尖而长的脸颊,也不是蓬松的尾巴。
狐狸终于动了,低头疑惑地看着他,那种怀疑的目光,就像剑一样刺穿了他一贯的自信,此后再也不能忘记。
仿佛等了沧海桑田,得到首肯时,狼大大松了口气。
吃饱喝足,洗干净毛皮,他才发现,这灰褐色的狐狸,其实有一身夕阳色的毛皮。
狐狸说,他来自山外,那里有与天空一样广阔的大海,高耸入云的山峰,柔美茂密的森林,还有无以计数的奇特动物。
狐狸也喜欢看天。他看天的方式很奇特,一定要在水边,上上下下都被云朵或星星包围。
那只火红色的动物说:“这才是完整的世界。”
有了余暇,狼便经常和狐狸一起看天。
什么都不说,
却仿佛什么都说了。
可是,狼群并不接受异类。当他发现的时候,狐狸还是独自游离在群体之外,用冷冷的目光看着喧闹的群体——不管狩猎还是保卫,抑或游戏追逐——然后转身离开。
细长的眼中难以分辨是不屑还是悲悯。
不知为什么,狼发现,狐狸明明走在及肩的荒草中,看起来却像走在悬崖绝壁上。
“原来是这个。”听故事的人冷嗤道,“你不用再讲下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狼不是被狐狸咬死,就是被赶出草原,磨牙砺爪,多年后回去复仇——真俗的江湖套路。”
戚少商不以为忤,笑道:“依你的,那该是关于‘背叛’的故事。”
“沙”地一声,竹骨折扇落入草丛,那人索性枕臂躺下,仰望夜空。星宿闪烁,没有一丝云彩。
蝙蝠尖叫着盘旋,掺杂在夏虫悦耳的鸣叫中,就像划破音乐的利刃。
“你继续。”
第二天,狼带着族群和狐狸一起去了山谷。
进入漫长而黑暗的隧道,后一只咬住前一只的尾稍,他们不敢有一点疏忽,缓慢前进着。而最前面的就是头狼。他身后,则跟着狐狸。
“走过这个山洞,就能看到春天。”
狼喃喃道。
这是从前带他进山的老狼曾说过的话。
他们当然不可能真的看到春天,因为春天是时间概念。他们只不过走到一个密封良好的山腹里,外界寒风进不来,或许还有地热等其它原因,即使冬天河水也不会结冰。
山腹中有不少同外界不太相同的动物,例如角特别大的鹿,肥壮的兔子,以及不会飞的鸟。它们不若外界的动物那样有警戒心,即使被抓住也不懂得害怕,本是最好的猎物。但狼群恪守规则,一到春天就离开,绝不多留。
“这是老天赐予我们度过冬天的庇护所,如果不给它们恢复的时间,很快就再也不会有生物了。”
狼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些话,似乎已经忘记了跟在身后的不是那只才认识的狐狸,而是只一起长大,出生入死的同族。
前方出现了光明,狼群齐齐叹息,从无形的沉默中解脱出来。狐狸忽然加快步伐向光明奔去。狼感到他光滑的皮毛擦过鼻端,本想阻止他,却打了个喷嚏。
他想,第一次钻这么黑的山洞,狐狸会害怕也不奇怪,便笑着整理队形,思考今冬的计划。
“所以他太天真,恐怕连阳光都见不到。”顾惜朝摊开双手,成了个十字。泥土的味道随草丛的晃动蒸腾起来。
戚少商有些不满地摇头,道:“你能不能不要打断我?”
“谁要你讲哄小孩的故事。”
“庄生梦蝶的故事也是哄小孩么?”他益发严肃地纠正。
冬天是繁衍的季节。
几个月后就会有小狼诞生,如果不小心处理掉一路的痕迹,外族追寻而来,在狭窄的山谷中,很难保护幼崽的安全。
狼王让开道路,让同伴先出去,自己则走向队尾,检查后面的工作。不料还未等他走远,凄惨的嚎叫已经纷纷响起。
原来迎接他们的,不是山谷清新潮湿的空气,而是獠牙和利爪。才从黑暗中走出的狼群,还未适应外界的光明,就被一一咬断了脖子。
反应快的狼急忙后撤,却无法回到洞中。一只老狼冲了出去,更多狼随之冲向敌狼,为同伴争取逃走的时间。可惜因为太过仓促,狼王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挤到前方,只能随着大部队涌入洞||||穴中段。
本该保护的他,却成为被保护的对象。
所幸洞外的狼也不敢贸然进洞,尖声嘲笑着撕咬牺牲者的尸体,意图引出还活着的狼。
“他被狐狸出卖了。”
语气中有着微妙的嘲讽。
戚少商佯装愤愤地提高音量,“你又打断我。到底听不听?”
顾惜朝没有像往常那样立即回嘴,反倒沉默许久,叹了口气。
“你们怎么知道今天动身?”
狼暗中让部下去检查入口,努力拖延时间。他想狐狸一定也被杀死了,早知如此,就不该带他来,毕竟在两族斗争中,唯一无辜的,只有他。
“是我告诉他们的。”
谁也没有想到,回答他的会是狐狸,“路线、计划、时间。你们再也不是山谷的主宰了。”
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荒谬答案,“为什么要背叛我们?”
“一开始我就是为此而来,谈何背叛?”狐狸平静地笑了,“我们才刚刚认识。你如此轻信,连我都为你的部下不值。”
狼觉得他的话不对,非常不对,却找不出具体的问题。
他们真的是刚刚认识么?为什么默契得就像相处了一辈子那样长久?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的心情,一声咆哮就了解对方的意图。追捕猎物的时候,他们总是配合得最好,再强壮的族人,也比不上这么一只瘦小的狐狸。
第一天,
他们相识,
第二天,
他背叛了他。
——可是真的只有两天么?
于是狼找到幸存的伙伴,想要求证。
狼群激愤地回答道:
“我们知道您热情耿直,但那只卑鄙的狐狸根本不懂恩情。你们当然只认识了两天——不,你们根本不认识!”
狼想了很久,仍旧不能释怀,便独自离开了狼群。
朔风肆虐,灰白的世界一览无余。
他翻过九十九座山,越过九十九道谷,才来到极北的雪国,问那分别多年的,往昔的爱侣:
你等了我很多年,也恨了我很多年。所以你一定知道,我和他究竟认识了多久?
“——戚大少,你有没有讲错?那笨狼不是被堵在地道里吗?怎么翻山越岭,还去问什么‘幸存者’和‘情人’?”
本想等他讲完再发表议论,没想到越说越离谱,顾惜朝终于忍不住第四次打断了故事进程,还用了戚少商最不喜欢的称呼。
不过戚少商不仅没生气,还眯起眼睛笑了,
“那些都是细枝末节,并不重要,何必深究。”
深吸口气,顾惜朝翻了翻眼皮,“我给你补上。山洞还有岔道可以通到外界,狼群虽然损失惨重,却还是成功捍卫了自己的领土,并消灭了入侵的狼群和那只狐狸。所以主角狼才能悠闲地弥补内心的失落。”
于是戚少商也沉默下来,
“为什么是失落,不是愤怒,也不是喜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