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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4-回忆录-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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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约,’莫里森小姐说道,‘可是我那可怜的爱友被控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确实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情愿不遵守约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回家路上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象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低,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变得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出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已经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这种声调,听起来令人惊悸。他的脸色阴郁、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象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说话,用不着害怕,”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面色依然死人似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双眼冒火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气疯了似的。一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道。我答应她什么也不说,她便亲了亲我,从那时起,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实情告诉了你。我以前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所处地位的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只能对她有利。’“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象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貌。我对这个案件的全部过程,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废人势必会引人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把他找到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的资格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都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这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所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象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竟能活下来,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少,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象弗罗林[银币名,十九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译者注]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究竟那间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了。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还在那里呢? 
  “你可以相信,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也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那么,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惨案发生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儿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尽管天气很热,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象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大声喊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是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他们只等她恢复知觉以后,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啊!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天理难容,他才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由于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说,我势必也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象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漂亮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忍俊不禁。 
  “啊,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那时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我似乎可以把她娶到手。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竟象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能和他们取得联系,而这是我们的唯一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走上征途。这时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我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布尔蒂由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随他们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见不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见,他们把我弄成现在这副模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多半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活。象我这样一个可怜的跛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同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象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我未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我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觉察到他已经死了,这就象我会读壁炉上放着的课本那样一清二楚的。他一看见我,就象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不管它走了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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