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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消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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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上车就脱鞋脱袜的,有使劲抽烟的,有吆三喝四喊电话的,有奋不顾身做演讲的。车厢里的环境如此糟糕,让我一直皱着眉头。
记得那次,小熊在看着一本讲美学的书,范增文集。他看到我的烦躁,就用那种特有的笑照了照我的脸,然后说:怎么,不舒服啊。
还不如做飞机去呢,我抱怨,至少在天上,大家不会这么肆无忌惮。
都一样的,人多了就是这样。只要把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就会感觉美好多了。
我没觉得哪里有美好,这些人都是丑的,他们的声声色色,所行所为,让我觉得身在其中十分尴尬,身价全无。我说。
小熊又笑:美不美,不是比较出来的。
不比较,怎么知道美不美?你看看这些人。
作呕的是你的心,而不是那些事物本身——就像这扇窗户。小熊指指那车窗,不过就是干净的玻璃,上面多了一层尘土而已,你用心把玻璃和尘土分开,玻璃是干净的,尘土是无辜的。其实它们就在那里,没把你怎么样,关键在于心态。
那不是在欺骗自己么,我说。
发现美的过程不是欺骗,不是包容,而是你去深层次的发掘,这不仅需要这个人有深厚的底蕴和积极的心态,这就是审美。很多人的审美只不过就是把一个事物和自己内心的一个标准相比较,高则美,低则丑,这是错误的审美观。美好的东西不是比较出来的,是被人的心发掘出来的。那是一种自己的内心辐射出去的意识,好比你喜欢的夕阳,为什么夕阳下的东西都是金色的,因为夕阳金得纯粹而疯狂。在夕阳看来,世界上的一切都和他自己一样了,你说,若你是夕阳,你快乐不快乐?如果你的心纯粹和疯狂到了一定程度,那你看什么都美了。他说。
我无言。遇到一个好的老师是幸运的事情,像小熊如此这般积极的栽培,我又有什么理由去抱怨?
我感恩,我幸运。
他永远都是一个优雅的旅行者,无论天气热到什么地步,都不会在人前脱下鞋子,都不会解开衬衫的第三粒纽扣,都不会扬着水光光的脸走出盥洗室,不会在身后留下一地水珠。鞋蜡、手帕、洗手液、湿巾都放在挎包最顺手的地方,悄悄打理干净,更光鲜地示人。无时无刻的精神,随时随地的清朗,没人看到他打理的过程,哪怕是鞋带脱开了,他都要用包遮挡一下,系漂亮再走。
说到他的包包,也是有看点的,那是一个手工缝制的硬质牛皮挎包,宽敞的空间不光永远装着书和清洁用具,除了安置出差用的文件以外,还预留一个“回收站”,毕竟不可能随时找到垃圾桶。
回收站里不光是他自己制造的垃圾,还有一些拾得物,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接受他这样。譬如那次在车上,他看到座位上有一节车厢里换下的旧灯管,想丢在垃圾箱里,哪知那节车厢的垃圾箱居然打不开,他就用塑料袋裹了放进包里。
“这东西不能乱丢,荧光撒出来是很害人的。”他这样说。
我几乎昏厥。
酒店里,他教会我如何做个出色的房客。
小熊说,人都有惰性,都想在肆意的环境里放任自己,可这样一放任,就把自己给看浅了。控制和戒除人类身上的劣根,是现代人必学的功课之一。
即便在酒店也不能有惰性。我们的客房从来不用服务生打扫。进门脱鞋,直接解衣进入洗浴间,换下的衣物,都在储衣柜里按照顺序层层放好;毛巾、浴巾用完晾干,还是原来的叠法、原来的位置;用完的浴室、墙上、台上、镜上,没有半点水渍。那种标准,足可让扫房服务生目瞪口呆。
外人开来也许这种过活会很累,其实不然,当信念发挥出行动,行动中即带着习惯,习惯决定着人的个性、层次甚至命运。
一切随心,自然而然。
客房里的被子,他都用得平平整整的,掀开一角钻进去,安稳而睡,像在自己家中一样。空调的温度也是适量。
你知道么,他曾经摇着头说,在欧洲某个发达国家,他们的空调排放都是统一处理的,都输送到固定的管道中,给需要的地方供热。而不是把热气直接排放到城市大气里去。当环保落实为工程和法律时,这个国家的格调也就上来了。
在家读万卷书,出门行万里路,身心都要经常旅行,人的头脑才会充实。他这样说。
单身的时候,他和我有一样的习惯,一人一包徒步天下,背上相机和几本书,一路走走读读,拍下照片,留下随笔,一路很是丰富。小熊的旅行装备很齐全,徒步靴、登山靴、远足鞋,各式防水外套和旅行夹克,一成不变的是那顶遮盖光头的白色棒球帽和牛皮挎包。说道他的光头,那实是无奈之举,虽然是个胖人,却只有头顶和脚底爱出汗。鞋架上永远都是一叠整齐的消毒白帕子,出门前抽取一只,用来擦脑袋。
“以后我们每年都要安排旅行。”他不止一次地这样说,“像你这样爱写东西的,更要善于旅行,接触更多的人和事,接触更多的生活圈子和生灵,才能写出生动厚实的东西来。”
小熊对我的文字意见不小,他曾经很尖锐地指出我的作品中的通病,无论何种题材和体裁,都透着一种浮躁和阴影。我知道这和我走过的路有关,做学生的年月里,我没有感受过太多的乐趣,身边朋友的逝去,老师的偏见,还有些接二连三出现的让人不愉快的家伙,我的学子生涯一片黑云压城。曾经写过几部长篇小说,拿到出版社去,编辑叹息着摇头:文笔和技巧都没有问题,仅仅是题材,过于地下和黑色,不适合出版。
小熊颇有心思地挑选了一些书籍,列出一个有针对性的书目交给我,让我按照顺序用心阅读,自我滋养。同行的路上,只要有稍具规模的书店,他都要带我钻进去至少两个小时。每每旅途归来,我和他都各人两大包的图书,好像专程去取经的。
让我惊异和骄傲的是,一些大城市大书店的经营头目,他都熟识并且攀谈。
那次旅行归途,北上至首都,修整一日后,他说,带我去一个他在北大念书时最喜欢的书店。
那日黄昏,天飘着温暖的小雨,我们下了城铁,前脚搭后脚地进了那家名为“光□□□”的书店。
书店二楼的氛围尤其喜欢,穿越书屋,有一间静谧的咖啡茶座,坐满静悄悄的学子,LCD的光芒莹莹闪烁,来往的都是沉静而谦然的面孔,时有外籍面孔匆匆擦肩,用纯正的中文打着招呼寻着书。
我和小熊留下一式两份的书目,分头去找,转来转去,偶有碰头,便在书架后面悄吻一下,再分头找。
天色挨黑,我们沿街向南,手拉着手逛店铺,挑拣一件衣服,物色一双鞋子,闲闲散散,很是开心。
搜狐楼下的草坪,有一对男女在拥吻。
“你和女孩子吻过么?”我问他。
“有过一次。”
“呵呵,讲讲啊。”
“那是毕业晚会结束的时候,一直对我很好的一个女孩子,她在走廊里,对我说了很多告别的话,最后突然捧住我的脸,强吻了我。当时我没有准备,吓傻了,也没有反抗。放开的时候我们都哭了。她毕业去了西藏,恐怕以后再没机会见面了。”
我无言。
“怎么不说话了?”他问我。
“我在想当时的情形,那种滋味一定不好受。”
“是的,心里非常难过。”
“人一生中,不能跟很多人在一起,也许会错过很多美好;在一起了的,是多幸福幸运的事。”我感叹,“最悲剧的,是在一起的人还不知道珍惜,那些只能擦肩而过的人,看了有多心痛。即便是衷心祝福,也无用了。”
没有伞,也不需要,我们在街边水光光的霓虹斑斓下,闭目拥吻,提着两大兜的书。
回到酒店已是午夜。
关上门,就是我们两个隐藏自己的独立空间,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所在所为,神秘而暧昧。
冲洗完毕,我们躺在了一张床上,小熊吻过我,又操起书。
“别看了,这灯太暗。“我攀上他的肚皮,“讲个故事给我听吧。”
“好的。”他一口答应,想了想,开始讲起来。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
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
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
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
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
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
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
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
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
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
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你知道么,我多想你就是那个给我亲手埋葬的人。”
这是那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十章
    十、
回手翻翻我的本子,到处都是回忆,这一整片我生活着的土地也在我孓然一身的境况下坍缩了一个回忆城,童年、少年以及婚姻都化为钢筋水泥凝固在每一个角落和细节之中,伤感与不舍像闹市区的足迹与烟蒂,俯拾即是。
城市就是这样一个庞大的记忆体,一个生物,会进化,会繁衍。人群就是这个大生物的组成细胞,源源不断运输着它所必需的一切,铺张文化,吸纳元素,也代谢垃圾。这个生物体规划好细胞进行的路线与模式,令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运转,久居的人们是困在皮球里的沙粒,无力冲破这层模式,乖乖就范。而一旦人群尽数散去,它就成味一具空壳,庞大的尸身令参观者触目惊心。譬如现在。
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在那个记忆体之外。油箱加满的吉普车载着为数不多的必需品,副驾驶的座位上蹲着兔笼,以一种悠然的速度渐渐远离了熟悉的天空。
然而被西风梳理过的云朵还是高高地追逐着我,始终在我的车子右上方手搭凉棚替我望着远方。无意识地我打算西行,沿着这条公路逐渐踏过心灵的未知地。
我必须以此调整心态,这是我在此种开天辟地般的境遇中生存下去的方法之一,我比鲁宾逊拥有的陆地更广,比他的选择也更多,唯一不如他的,是没有一个“星期五”式的陌生旅伴——尽管我还抱有这种希望。
驾驶两个小时以后,我遇到一个村落,没有界碑,没有站牌,笔直的柏油马路两旁是清一色的水泥院落,大都开着门,没有牲畜,有不少院子里停放着长挂拖车,大概他们的男人以此维生。
只有一家饭店,不敢奢望卫生状况和存有可口新鲜的食物。在目前的世界里,没有人的参与和改造,脆弱的东西纷纷瓦解,经典与永恒日渐焕然一新。
饭店旁边有一家烟店,去取了一包价格适中的卷烟,然后就回到车上自顾吸食起来,没有别的目的,只是留个纪念。对着比伊甸园还空荡的世界发誓,我真的不曾吸烟,虽然我是个文字工作者,但烟酒只能让我的思绪更加杂乱无章,我无法体会那些夹着烟卷写作的人是怎样的心态。我所谓吸烟,仅仅就是含润那口香醇的烟气,然后随着呼气缓缓吐出,看那淡黄色的思绪随风而去,不着痕迹。待心事都随风飘走,再把眼下的事情继续。
在村落做短暂的停留,写下文字,然后继续前行。路两边是玉米田,半小时后是稻田,没有农人,没有蛙声,没有乌鸦和麻雀,也无存恫吓他们为生的稻草人。飒爽的梧桐树在两旁等距排列,让我的车子得以从中穿过。
就在这样的景致中,我又停下车子,一方面为得好好欣赏一番,同时把我的兔笼子放到草地上,让她得以美食;另一方面,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父亲一直想在退休以后变卖城里的房产,然后买一户乡间的院落,过一块薄地两棵桑树的生活。父亲青年时下乡插队,做的是猪倌,好戏就是把各种可食之物充分拌和在偌大铁盆里,然后把牲畜喂成肉球,这种本事不断得到夸赞,使父亲自豪不已。以致婚后母亲看到他下厨,着实吓出一身冷汗,从此近四十载的光景里禁止父亲操锅做饭,因而我一直都没有按照父的愿望长得胖壮。
退休后不久,父亲不忍寂寞,执意取了笔存款去买了一大块农场,农场草畜丰厚,还有现成的三间平顶水泥房,猪狗鹅马一应俱全,让父亲一见如故,十分欢喜,独自搬去安度晚年。母亲住不惯穷乡僻壤,只是时而过去探望,两人并不因此矛盾,倒比过去更融洽了。
在父亲眼里,只有牲畜的性格才够逗人,只有猪崽的体态才称得可爱,称得上完美,然而我们一家三口瘦骨伶仃,虽然看起来不够兴旺,但总落得人人健康。逢年过节聚在一起,全家穿起精致利落的新装,其精气十足颇得亲属朋友羡慕。
父亲总是笑着说:“都是我爱人的功劳。”
父母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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