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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细之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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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记得管食堂的那个人吗?”我硬着头皮问。

    “呵,记得,当然。我也想告诉你我转了工作,但是又看不到你,”她的声音很愉快,“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只是想……见见你。我没有事。”

    那边怔一怔。

    “能约出来吗?”我问:“如果没空晚饭,午饭也可以。”

    “晚饭吧。”

    “明天,明天行吗?”我问:“明天不行后天。”

    “明天好了——”

    “谢谢你,我在你写字楼门口等,你可记得我的样子?”

    “嗳,别这样好不好?”她笑,“当然记得。”

    “明天见。”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的时候只觉一手心是汗。希望她明天不要再带着一个男朋友出来。否则我的皮再厚,也不能够再打电话给她。我摸摸面孔,其实皮也够厚的了。

    回家猛照镜子,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不讨费薇恩欢喜,以前约会女孩子仿佛没有什么困难。

    第二天我五点钟便到税务局楼下等,我早已打听好,政府各部门的下班时间是五点十五分。

    我站在门口踱来踱去,门口等女友的男生很多,并不觉异相。我穿着白卡其裤子,白T恤,我的“校服”,也没有刻意打扮,一手抱着帆布袋。

    费薇恩准时下楼,我的心落地,她单独一个人。

    我叫她:“费薇恩。”

    她转过头笑。我觉得她的笑容比任何女孩子都漂亮,她的眼睛比任何女孩子都亮。“费薇恩。”

    我说。

    “放学啦?”她问我。

    “早放了。”我说:“到什么地方去吃杯茶?吃饭时间还没到。”

    “早点吃也好。”她看看我,“赞成吗?”

    “唔,我知道有个地方,来,跟我走。”我往前走。

    “你这个人,怎么一离开饭堂,就完全不同似的。”她笑。

    忽然之间我觉得我受的委屈已达到巅峰,再也没法子忍受下去,我反问:“是不是以前太像一个小厮,现在比较像个大学生?”

    她一征,站在路边,脸上微微变色。

    我顾不得那么多,如果她给我来个不理不睬,掉头就走,我也认命,但不把心中的话说清楚,我真快要生肺病了。

    “你看我不起,是不是,因为我整天站在柜台后面,一毛两毫的收帐,身上围着白围裙,拿着块布抹桌子?你这次出来是因为我苦苦哀求你次数太多?你同情我?你可怜我?”

    她站在路边,看看我,不响。

    说完这番话之后,我才害怕,怕她走掉,我抓住她的手臂说:“费薇恩。”人来人往,我再也看不到其他面孔,我只看到费薇恩。

    费薇恩低下眼睛。

    我把目光盯在她脸上,她也快离我而去,我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人生便是这样,想要的永远得不到。

    我自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递过去,我悲哀的说:“芝土咸牛肉三文治,做给你吃的。”

    她接过,忽然笑了一笑,开口问:“就吃这个?晚饭呢?”

    “晚饭?”我问。

    “我一心一意出来与你吃饭,怎么,你不去?”她问。

    “你——你还肯去?”我瞪大眼睛。

    “当然。”她耸耸肩,“你大声说话,你以为我会怕?”

    “费薇恩。”我拥抱她。

    “喂!这么多人看看!”她笑。

    呵这咸牛肉芝土三文治的事总算完美结束。费薇恩我爱。
两个女人
    这一回茉莉是真生了我的气了,一个星期不睬我。连花都不收。我想我已经黔驴技穷,得想别的法子,于是开了车子到她门口去等她。

    第一日投铃,没人应。我看看表。她一定还在屋内。她故意躲我。为了避免妨碍她上班的时间,我识趣地离开。第二天,我又去按铃,这一回门外连报纸都没有拾进去,由此可知是因为她早出门,所以会这样子,她放意躲我。

    第三天,我索性坐在车子里等她下楼。可是她从后门走掉了。必然是在窗口看到我的车子停在楼下吧。

    茉莉仿佛是下定决心要与我断绝关系。一个女孩子,千万不要让她静十天以上,如果她熬得了十天,就可以熬一个月,熬得一个月,就可以熬一年,一年不见我,我就失去这个女朋友了。

    我一定要见到她。

    于是我到码头去等她。

    那日微微细雨,等得我十分凄凉。我等女孩子,从来不超过十五分钟,出了名的迟者自误。但是茉莉,她对我这么好……真是好,太好了,以致我一直欺侮她。

    她对我一向抱着“你有空,我陪你。你没空,我等你”的态度,她真是好。

    但我一次又一次的激怒她,因为我无法拒绝“外界”的引诱,茉莉是不错的女孩子,她秀气,她漂亮,她具风韵,但是天下的女孩子那么多,个个有不同的好处,我偶然与她们约会,茉莉知道了,便生气。

    这次生气是因为我送另外一个女孩子回家,推掉她的约会,被她知道了,因此生气。

    天下是有这种人的,看到人家的男朋友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来不及地通知事主,不过是妒忌。

    他只有一个女朋友,也许连一个也没有,而我有很多,多得令他晚上睡不看,因此他做这种事。

    下流、卑鄙。

    而且我知道这个小人物是谁,他是多年前追求茉莉不遂的一个中年男人。

    这种人!我咒骂着他。他以为茉莉离开了我,便会重投他的怀抱吗?做他的春梦。可是他抱着两败俱伤的心理,如此这般干一下也是好的。

    茉莉出来了,在雨中她既不打伞又不容雨衣,穿一套西装,急步地跟人群一起走。今天她没有化妆。我觉得她的腿特别长,脸特别白,模样儿额外的出色。我吞一口唾沫,叫她。

    “茉莉!”

    她没听见。

    我按车号。她也没有听见。我连忙跳下车子,奔上去,“茉莉!”我把手按在她肩上。

    她转过头,看到是我,不禁一呆,有一刹那的失落。

    我抓紧她手臂,“茉莉。”我把她拉进车子,“茉莉。”

    她再也支撑不住,任我抱紧她,我吻她濡湿的头发。

    我开车把她送到公司,放下她,约她吃午餐。

    我的心宽不少。我确是爱她的,我真的是,为了她,我上周末都不敢出去,一直坐在家中等她的电话,她没有打给我,她从来没有打电话给我的习惯。茉莉是一个好风度的女孩子,她的理由:“你要找我,总找得到。如果事情坏得要我找你了──也不必了。”

    今天总算又把她哄回来。

    我不能失去她。我想:也许她想结婚,女孩子仍都想结婚。我们先订婚吧!订好要戒指。我一定要买只戒子。可是钻石在今日的价钱!

    我自私的想:买一只两克拉,稍微过得去的戒子要五万元以上。如果把这五万元加上旧车价,我可以换一部很好的跑车。

    还是先探探她的口风吧,

    午饭时候,她脸上还有一层霜。

    我单刀直入:“茉莉,我们订婚好不好?”

    她淡淡的看我一眼。“我应该高兴雀跃吗?”

    “茉莉,别生气了,我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认真,你太自爱,叫你说这句话也不容易了,这算是求婚?”她问。

    不,这不是求婚。这不过是安抚她。我当然不能这么老责地告诉她。

    我说:“订婚下一步当然是结婚。”

    她笑了,“你再想想清楚。”

    “只要你说‘好’,我马上去买戒子。”

    “我并不需要这种怜悯施舍,我仍年轻,你爱拣拣挑挑,或许我也可以这么做。”

    “茉莉,你少激我。”

    “我为什么激你?你又不吃这一套。”

    “但你是爱我的,茉莉。”

    “每一个人的容忍力都有个限度。”她说。

    “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我抗议。

    “你以前对我也不是这样的。”她说。

    这顿午餐吃得非常不如意,回到写字楼我闷闷不乐。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不管时代多进步,她们总对男人如家畜,巴不得在他们身上烙上一个火印。连茉莉都这样。

    OK我承认我目前没有诚意要结婚,但至少我早已决定,如果结婚,一定会娶这个女子,这还不够?

    我很不高兴。

    毕竟她下班的时候,我还是接了她。

    她说:“我家里有客人。”

    “谁?”我诧异。她一向独住。

    “以前英国的同学。”她说:“在香港停数天,买点东西回英国结婚。”

    “中国人?”我问。

    “自然。”茉莉说。

    我送茉莉上楼。“无端端来一个客人,多么不便,你为什么不叫她去住酒店?”

    “这是我的住宅,我爱怎么就怎么。”她说。

    她的语气越来越强硬,使我反感。我的确是错在先,但现在她的面子不都是挽回来了,何必还这样子对我。现代女性已失去以前女性的美德,可是保存着一切劣根性。

    我不悦的说:“你们两个人有伴,我不留下来了。”

    “我不会勉强你的。”她说。

    她想跟我吵架?

    我沉默地等她开了门,转头想告辞走,但是一眼瞥到门口鞋架边的一双鞋子。五号半的“卡珊达拉”凉鞋,今年最流行的紫色猄皮。

    我马上改变主意。我想见这双鞋的女主人。

    茉莉把鞋子拾回故在架子上。一边喃喃的说:“今年夏天都流行猄皮,叫人只能穿一季,害死荷包。”

    我沉默地跟她进去。

    一部手提录音机在播歌:洛史超域的沙哑声音:

    ──“我不想再说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心──”

    一个女孩子背着我们坐在房中床上喁喁说电话,声音低不可闻,她有很长的头发,很卷,一边用手不停的掠着,一下又一下,非常的不耐烦,非常使人心跳,手上的钻戒闪闪生光。

    “祖莲──”茉莉叫她。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容貌使我心悸。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美女!上帝。

    她放下电话站起来,向我说:“我知道你是谁,茉莉常常说起你。”

    我尽量放得自然,坐在沙发上,她把茉莉拉到一角,像说着什么知心话。她身上披着一袭长袍,料子也不算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的曲线却一寸寸露在外边。她的头发无穷无尽地卷着麻花,几乎垂到腰间。

    我是一个男人,我马上想到的是:这一头头发在床上是多么的诱惑。

    我喝一口水,叹声气。没法子。我永远不能专一,我永远眼睛在瞄别的女人。对不起,茉莉。

    只听得茉莉说:“好,那么你去吧,好自为之。”

    “嗯。”祖莲点点头,“我去换衣服。”

    茉莉问:“你跟不跟我吃饭?我有空。”

    茉莉的脸清纯像女学生,太简单太空洞,有点乏味,我兴致索然,而且又觉得疲倦。

    我说:“我回去了,这几天一直没睡好,朝朝一早起身去等你。”

    “好,你回去吧。”她声音里带点失望。

    我原本可以陪她去吃饭。但是月底,口袋里的钱也不够。上个星期因得罪了她,送花送糖,用掉不少。长久与女朋友开销是最累的。但结婚?我不知道。结婚后孩子又随时会跟着出世。我很爱孩子,但人家的孩子与自家的孩子又不同。自己的孩子一生一世都耽那里,是心头上的一块铝。而且生命有什么一意义。永远痛苦多过快乐,平静的生活比痛苦更惨,人静下来便是统一的黑暗,我害怕黑暗,因为死亡也是黑暗。

    我需要茉莉,因为她是如此忠心的朋友,永远愿意陪伴我。不过我一生只能活一次,我不相信一段婚姻可以维持三十年,即便可以白头偕老,也实在太厌闷。人应该迟婚,女人三十五,男人四十,大家想清想楚,寻个伴侣终老,到十年八年之后,双方即使厌倦,那一头也差不多近矣,大可以平安无事地一道寿终正寝,岂不是美,也不必要孩子。

    可是茉莉反对我的论调,她认为传宗接代是我们人类的天职,我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想,而是自私、逃避。也许是真的,我不否认。

    那夜我并没有早睡。我一个人在公寓中听音乐。十一点半的时候茉莉打电话来。

    她说:“我很寂寞,与你闹意气那一阵子,整个人没有生气,日子不再有希望,我自暴自弃的想:‘算了,既然他不把我当一回事,就此完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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