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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泉城-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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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我的父母,在我眼里他们是如此伟大,不只给了我生命,还教给我如何做人,所以对他们说的话我一向呈现顺从态度,我对老爸说我就从来没有过叛逆期,老爸对我说你少给我整天挂羊头卖狗肉的,我吐吐舌头不再反驳,老爸讲话总是一针见血.老爸说我是个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固派革命分子,我想想貌似有点儿道理.我反抗父母就象反抗传统一样,永远会反抗的不露声色并乐此不疲,比如我认为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只要不生孩子祸及下一代就成,比如我还认为同性之间可以恋爱只要不是随便玩玩儿赶时髦就成.
  是的,我认可同性间的感情并对这种感情褒扬不已(是在心底默默歌颂),因为我没有鄙视这种感情的动机与权利,更是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与我有着同样身体的高智商人类,她叫荨,我命中注定的冤家,我们相识在高中,相恋在大学,她让我知道,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必将走向腐朽,更有可能走向疯狂.恩,修女也疯狂,我不是修女,但我的心却被一个女性"勾引",这不能不让我感到疯狂.记得有次我们与我们的两个好友关扬和小新一起爬泰山时我曾对着山的那一边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山的那边传来荨的回音:"怎么着怎么着怎么着吧?"
  我们隔着山谷遥遥对视俩俩相望,她奸笑不已,我当场休克.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不过荨的确让我懂得很多东西,比如我在她那儿发现人类在屈服和反抗之间,仍有另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执着.
  
  
  写到这里,我不能不提起一个对我的生活影响至深的人――老张.
  
  我从小喜欢画画,这可能来自老爸的遗传,他年轻时就爱画画,后来见我对画画格外宠爱,便在我6岁那年让我拜他的朋友张叔叔为师,张叔叔是我的第一个男性朋友,注意,是男性朋友,不是男朋友.那会儿张叔叔刚过而立之年,一直没有结婚,个子很高,人很清瘦,头发有些长,扎着一个耳洞,常年带着一只银色的耳环,他爱笑,但笑容里却总带有些忧郁,跟我心目中艺术家的形象恰好吻合,所以幼小的我在见他第一眼便开始对他崇拜起来,跟他学画第一天他便让我抛弃儿童画转而进攻素描,那会儿我对素描没概念,但却乐意接受新事物,于是很配合的拿起铅笔很认真的打线条,9岁那年经得父母的同意,我开始跟他画人体,虽然我那会儿画的人体象个变异的ET,但却经常得到老张的称赞,我想老张是个好老师,因为他懂得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曾把那会儿画的人体拿给荨看,结果惹来她一阵阵的大笑,她一脸的暖昧和柔情,并善意的讽刺:"同学,杀人不过头点地嘛,至于这么手不留情吗?不过小外,你年轻那会儿的画风挺有点儿毕加索的风范哈",我捏着下巴窃喜,我把她这话当成是对我的赞扬,得意了好一阵儿.
  
  就这样,老张默默的教,我开心的学,他不让我叫他老师,我便称呼他为老张,他每次听后都哈哈大笑,说我没大没小,然后就拍着我的脑袋说没大没小最最好,咱俩来场忘年交!我当时不懂什么叫忘年交,但却懂什么叫做朋友,恩,我和老张是朋友,他不是老师也不是叔叔,而是我的哥们儿老张.
  有人说艺术家都是疯子,这话其实有点儿道理,老张应该不算艺术家,但他却搞艺术,所以也沾了点儿疯子的习性,我们在一起很随意,他不把我当小孩儿看,我也没拿他当大人看,我跟他学会了吸烟,也跟他学会了喝酒,他对我很纵容,他给我讲人生,给我聊哲学,他说我听不懂没关系,因为他相信我总有一天能够明白,如果说父母是我的第一任教师,那他应该算是我的第二任,我从他那儿学了不少东西,这些东西帮助我成长.他说吸烟不是吸毒喝酒不是喝尿只要不上瘾吸点儿喝点儿还是没关系的,他说会吸烟会喝酒应该不算是坏孩子,我觉得他这话说的很有道理.
  
  有时他会读首诗或者唱首我听不懂的外国歌曲,冬天他会带我去堆雪人,春天他会领我去植棵树,夏天他会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秋天他会站在落叶中思索生死,看着他阳光又忧郁的侧脸,这让我越发崇拜起来.从老张那里,我学会了独处,也学会了思考,更学会了一个人时要懂得享受孤独.我知道老张并不快乐,虽然他每天都在笑,但我也知道他在努力生活,因为他是如此的热爱生命.就这样,我一直跟他学画直到他得癌症去世,他临走前两天我随父母一起去看望他,我看着皮包骨头头发全无的他没由来的从心底生起一股恐惧感,我还想跟他学画,还想听他吟诗,我怕再也见不到他,他当时躺在床上问我:"爱画画吗?"我点点头,他笑了,他说:"你是我教过的学生中最有悟性的一个,不要放弃你的爱",我再点点头,虽然不太明白他话里的含义.
  
  我曾问过老张为什么不给我找个师娘,他轻轻笑着说你有师娘,只是她在很遥远的地方,我问她会回来吗?老张没回答,他的眼睛里是一片空洞.后来我从老爸那里得知他与他的女友遭到女方家人的反对,原因是老张喜欢画人体,他的身边围绕着不同的女人,有老有少有美有丑,他看了太多女人的身体,他女友的家人接受不了这种类似流氓的行径,也看不上他的职业,他们认为一个穷画画的能有什么本事给女人幸福?生性高傲的老张不肯低头求情,也不肯与女友私奔,他认为既然相爱就要爱的正大光明,就要有勇气接受家人的冷眼与责骂,现在看来,老张的想法似乎很单纯,单纯的让人想哭,但我却爱极了这种近似白痴的单纯.她女友一气之下割腕自杀,未遂,但也无心再与家人抗挣便独自去了国外,只留下他一个孤单又固执的身影一直守着一份无望的爱.我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他对我说"不要放弃你的爱",只是这句话究竟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我不知道,但从那以后我明白,人的爱,从生到死,可能真的只有那么一次刻骨铭心.
  
  老张走了,他走那年我11岁,还没完全搞懂什么叫做死亡,只固执的认为他去了一个叫做天堂的地方,那时的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有天堂的存在,天堂应该与北京一样,是个城市的名称吧?他入葬那天我见到了他传说中的女朋友,头发很长,很美丽,她走到我跟前用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脸然后转身走掉,她的手很凉,眼中有泪,我呆呆的看着她的背影,她的长发随着冷风凌乱的飞舞,我一阵心痛,恩,是心痛,我在11岁那年知道了什么叫做心痛,具体为什么心痛,我说不上来,是为了老张的落寞?还是为了这个美丽女人的凄然?我不知道.只知道我从那时起喜欢上了长发,也开始留长了我本就不短的发,我觉得女子长长的头发在风中飞舞那是一种让心寂然的唯美,我爱好一切跟美有关的事物.后来我把老张的故事讲给荨听,她低头回味了好一会儿,大发感叹:"原来爱的形式有很多种,厮守不过是其中的一种".
  我听后琢磨了好一阵儿,吱吱唔唔的点头:"恩,一种,而已,而已".
  
  生活在继续,老张走后老爸又给我找了一个老师,每年也会拿出一两个月的时间把我送到北京去学画,那些老师的样子我大都忘记了,惟独对老张的记忆格外清晰,到现在我每次想到他站在阳光下念诗的样子还禁不住一阵微笑,无疑,他在我眼里,是我碰到的除老爸以外第一个优秀的男人.
  
  是的,我对男人没有反感,甚至很多时候都会去欣赏他们,男人们一腔热血保家卫国,男人们壮志凌云侠肝义胆,这些对女人来说,至少对大多数女人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男人与女人的生理构造及心理素质决定了男女分工的不同,毕竟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也不过仅仅出了一个武则天而已.这里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毕竟我自己就是女人,而是仅仅想说明这个世界不能没有女人但也不能没有男人.
  我一直认为男女结合繁衍后代始终是社会主流,这点永远不会改变,但我却走了一条弯路,而且眼睁睁的看着它一弯到底而我却无能为力,对,没错,我爱上了那个叫做荨的女孩,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是同性恋,甚至到现在还有时很无力否认自己是同性恋,但我确实爱上了一个与我有着同样身体的同性,我不想为难自己,所以也没有为此苦恼太久,爱就爱了,管他是谁.我知道爱一个人会耗费很多精力还有时间,所以这辈子,我很可能只爱这么一次,我的心只有拳头这么大,它太小,小到只能负担一个人的重量.
  
  
  说到这儿,我想我有必要说明一下我对同性恋的认识史.说起来,这要追溯到我的小时侯了,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一想起小时候的事儿我就无比鲜活,沉浸在与往事干杯的惬意中像蚂蚱一样欢快的蹦达,虽然我记性不怎么好,忘的总比记得多.
  第一次接触同性恋这个名词是在我8岁那年,那会儿我看到我表弟子衡家的那只小公狗在追一只小母猫,我感到奇怪,便问老妈:"妈,为什么狗和猫不能在一起好好恋爱呢?"
  老妈正在厨房做饭,见我又问她超水平的问题禁不住一番皱眉:"狗和猫不能恋爱,因为它们不是一个品种".
  "什么样的才叫一个品种啊?"
  "一个品种啊?"老妈再皱皱眉,慢条斯理的:"一个品种就是狗只能跟狗恋爱猫只能跟猫恋爱".
  我似懂非懂,一双水波大眼睛睁得圆圆的:"噢,一个品种的就可以谈恋爱,不是一个品种的就不可以谈恋爱".
  老妈心不在焉的"恩"了一声,我走到院子里看着那只正在树底下乘凉的小狗,又想到姥姥家的那只大黄狗,于是重新返回厨房,接着发问:"妈,子衡家的狗和姥姥家的狗是不是就能谈恋爱了?"
  "恩",老妈把蘑菇到进锅里,边炒边点头,后来又摇头:"也不成,子衡和你姥姥家的狗都是公的,它俩要谈恋爱那不成同性恋了吗?"
  我猛然发现一个新名词,不依不饶的问:"妈,什么叫同性恋啊?"
  老妈可能觉得有点儿过,一把把我推出厨房:"小孩儿家家的怎么这么多问题!快去看动画片吧,你鞠萍姐姐快出来了!"
  
  我有些不服气的溜达到电视跟前,兴致勃勃的开始看唐老鸭和米老鼠,但同性恋这三个字却印到了我的脑子里,我一向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老妈不说没关系,我自己查!终于,这个名词在我10岁那年被我搞懂,原因是我看了<<红楼梦>>,知道了"年纪十八九岁,酷爱男风,不甚好女色"的冯渊,也知道了"内惧娇妻,外惧娈宠"的贾琏,更知道了贾府梨香院习艺的藕官、药官和蕊官,呜呼,我兴奋起来,原来同性恋就是男爱男女爱女公爱公母爱母啊!奶奶的,就这么简单的问题竟然浪费了我两年功夫,亏不亏啊?!
  
  曹雪芹说的没错,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我乍一弄懂啥叫同性恋,接着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我边走路边笑的睁不开眼,闭着眼走路的严重后果是我的一只脚被身边的栅栏一绊身体直接飞到路边草地里脑袋接着就分不清天南地北太阳月亮了,我估计那会儿那场景要是拍下来,我那"泡丝"肯定比空中飞人都壮观.我觉得我挺亏,浪费了两年功夫弄懂了一个用不了两秒钟就能说明白的名词不说,还得意洋洋的摔了这么一个结实的嘴啃泥,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我有点儿背,哦,不是,已经不能用一般点儿背来形容自己了,我那是相当点儿背.
  很诚实的说那时我对同性恋是带有很大的好奇心理的,我就是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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