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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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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 : 肉弹,指丰满性感的女子。
  注二 : 吊高来卖,指人自恃条件好而定出较高的身价和条件。(这个很难译……)
  注三 : 啪丸,指吃软性毒品,我们多叫做「丸仔」。
  (FIN)
  ===========
    
    ☆、《大志》 41 (美攻强受)

  …四更
  ============
  戴志喝了口啤酒,说 :「心哥,你真是闷到没朋友,怎麽那麽多人不约,就约我出来? 我没什麽好处可以给你,看,连这酒也是你请我喝的。」
  「有。」陈心没头没尾地说,补充 :「我请你饮酒,你付我时间。我已经好久没找到能陪我的人。就好似你读中一那时般,你在公园练跑,碰见坐在长椅饮酒的我,然後你过来,陪我。人所要求的事物不多,不过就是想身边有一个生物陪著自己。我很怕自己一个。」陈心牛饮,酒滴到白色的T恤上,化成一点点黄泪,又如一块顽固的汗垢,洗不净。
  「你有弟弟,你跟秋秋的感情不是很好吗?」
  「好是好,但我跟他始终有距离。我是大哥,你该明白,做大的总是比做细的知得更多,你不也是大哥吗? 做大哥并不容易,被逼早熟,被逼知得太多而又要学识隐瞒。在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懂得选取 : 哪些事应该让陈秋知,哪些事不应该。陈秋很不成熟,直到现在也是,让他知道太多只会痛苦。妈妈是上年死的,那时我还未入大学。事实上,在她死之前两三年,那个人已经明目张胆地在外面筑起另一头家。
  「他甚至带过我与陈秋去见他的女人。那女人比他还要小十多年,才廿多岁,肚里已有了馅。那人教我和陈秋叫那女人做『阿姨』。陈秋气得浑身发抖,我从未见过他的嘴唇震得那麽厉害,就似赤身站在雪地上般,冷得唇齿相擦。他不知是心寒还是愤怒,一杯茶水淋去那女人面上,大喊大叫,什麽粗口都出齐。哈,我想那女人绝对料不到,陈秋这张漂亮的嘴能一下子吐出那麽多恶毒下流的言语。
  「那个人的面色比红绿灯还精彩 : 透青、转红再发黑。我却没有任何感觉,彷佛这些事都与我无关。那刻,我想起妈妈用衣架打我的片段,我想起妈妈打过我之後、拥著我哭泣又用毛巾替我抹脸的片段,我想起妈妈面如死灰地坐在沙发上、看著门口望穿秋水等那个人回来……
  「然後,我站起来,双手缚著陈秋那近於疯狂的身子。一句话也没说,我就带陈秋走出餐厅,陈秋双眼都红了,声音嘶哑地问我说,为什麽我不跟他一起辱骂那两个人。那时的陈秋不过十二岁,我打他一巴掌,说 :『门口狗,就只识得乱吠,忠心护主。吠之前也要看看对方是否值得你吠。你以为乱吠一轮,就能改变现实吗? 这些只是情绪上的宣泄,而且无益……』
  「陈秋哭了出来。我很少见过他哭,他总是很顽强,但一哭起来就要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他面容扭曲,似一个原来十分精美、但被人扔下地的蛋糕,五官挤在一起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要丑,他说 :『有益又如何? 无益又如何? 我只是想这麽说,我只是想骂他,我不开心就大叫大闹,那也不行吗? 你非得要把事情挑明,非得告诉我这世界已经绝望,无论我做什麽也不会改变吗? 你为什麽不感到愤怒? 你就不感到耻辱吗? 你还是个活人吗? 你叫做心、陈心,但你却没有一个正常人的心!』
  「我衡量自己要施予陈秋几多分温柔。然而,在我考虑完之前,我已发觉自己将陈秋拥入怀中,让他的泪水鼻涕打湿我的校服。我没说过什麽。自那之後,那人就不回家,而陈秋跟妈妈也没哭过。妈妈知道我们见过那女人。那女人听说是做搥骨妹(注一),专替人搥邪骨。她有妈妈所无的一切 : 淫荡、娇俏、下流,而且她是个无学识的女人,十个男人,九个会选她而不选妈妈。
  「这结果早在我意料之内。我知道那个人为什麽千方百计想逃离我妈,她比他高明太多。她没有女人的娇媚与乖顺,太有主见、太有尊严,她错就错在不懂得扮蠢。」
  戴志问 :「你会同情你妈吗?」
  陈心嗤笑 :「这类感情化的字眼都是废话。无论我的感受是怎样,都不能够改变现实。现实是我妈妈已经死了,现实是我和陈秋都失去了一头家,这个家——独秀居,不过是一个空巢,里面住著两只羽翼渐丰的鸟,都急著要飞出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我们同样想拖一个人落水(注二)陪葬,因为我们不甘心死於寂静,就是死,也要在众人的眼睛前面死去。我没能见到我妈临死前最後一面,我赶不及,是陈秋陪她走完最後一程。可是,有一件事很奇怪,你也许认为我妈会像一株鲜花那样,逐渐枯死,但事实是自从那人离开家後,我妈变得愈来愈美丽,美得令人感到不祥。或许她的内心是静静地死去,默默地哭泣,但从外人看来,当她的美达到颠峰时,就立刻殒落。」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孤独的,只有自己才能释放自己的心,没人能帮助你。」戴志道。
  月下,陈心那姣好的脸上满布阴霾,如同一个人在发疯前那种深沉的静默,良久,他说 :「不。解放自己的,不是自己。如果人能释放自己的心,就没有人会陷於孤苦之中。释放我的人,是我的master,但他丢弃了我。」
  「哈哈,如果他没丢弃你,现在就轮不到我来陪你了,心哥,这也算是一场缘分。」戴志胡混过去,又喝下更多酒。他心情不烦闷,就不容易醉倒。不知喝到第几罐,他举高双手,说要表演「行直线」,可是脚一踏地,就感到十级地震似的摇晃,他一坨烂泥般伏倒在地上。
  哈哈哈哈,他狂笑。迷幻中他如一只蝴蝶,自由自在地飞,飞入花丛中。可是采不到花蜜,他伤心地哭起来。他攀上附近的树干,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人问他 :「你哭什麽? 你受过什麽委屈吗?」
  「没、没,我没受过委屈。我没资格……没资格说自己受了委屈。我很快乐,我常常笑,我老豆要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好汉,我志向远大……我要考好会考、上中六,虽然也不知道上了中六之後可以做什麽,但是……我不行! 我要有我的价值,我有尊严,我也想变成很厉害的人……」
  戴志呜呜地哭,如蒸气火车的悲鸣,又湿又热 :「太大的志向会被人嘲笑,太小的志向却被人鄙视。你、你教我,我要怎样做? 不、不不,我不需要你教我,我知道自己该行什麽路。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自己要怎样行,但没人肯放手让我们行自己的路,为什麽? 为什麽没人信得过我们? 然後,到了某个地步,连自己也不相信自己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梦想的动物,都死了,大家都死了,大家都被扼死了。大家都在考试中失心,胜出的人都只懂笑、不懂哭,太畸型、太病态……鲁迅的《狂人日记》、最後……说什麽『救救孩子』,但是……」
  「这个社会很畸形,你和我都很畸形。当畸形成为大多数时,我们就便成正常人,因此我和你同时又很正常。」
  戴志全然不察觉自己有多狼狈,他亦经失去价值判断的能力。他觉得他跟陈心都死了,不是肉体上的死亡,而是精神上的死亡。清醒时,戴志会说 :「我们未死。人与人之间建立关系,我们入世,我们与他人建立形形色色的关系,这个世界是属於我们的。人不应该放弃自己。」
  可是,人愈醉,思路愈清醒,他明白这个城市的人都死了——只是死亡的意义上各有不同。大家的生命被物质所蚕食,为了供楼而浪费自己十年的光阴与梦想,却从来没想过自己是否需要那些物质。人类生产货品,为了货品卖广告,於是其他人就去买了。那些卖货的人收了钱,就去买他们喜欢的东西,然後另一批卖货的人得了钱又去买货……
  买与卖,人终其一生都逃不出这两个字。为什麽人不能够选择不买货? 人是为了生活而买卖,式是为了买而卖?
  大家都死了。一群没大志没理想没抱负的僵尸建立了一个堪称发达的城市,所残留的意志就只知买与卖然後卖与买,太让人心寒。
  戴志浑身一抖,将对方抱得更紧。他脸上的泪被擦去,嘴唇碰到另一块柔软。戴志知道那是什麽,而他没打算逃避。他们的关系不是买与卖,而是互惠互利,各取所需。两个人对这世界有同一份心寒,他们感到一种被爱、或者是被拥抱的需要,好让他们知道在这茫茫宇宙之中还有另一人有同一种需求。
  酒醉三分醒,戴志记得陈心每一个动作。在公园一个阴湿潮热的角落里,污秽的感情如同深夜里树叶的颜色,污黑浓浊。
  注一 : 搥骨妹,指按摩女郎。
  注二 :「拖人落水」,指拉一个本来不相关的人入局。(这个很难解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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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志》 42 (美攻强受)

  …五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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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裤子与裤子亲热地摩擦,一条是在街边档买来、三十元一条的灰布短裤,一条是在连锁店买的、二三百元的中长布裤。腿与腿的重叠。浓烈的汗味薰得原已大醉的人更醉,戴志感到自己成了一片顺流而下的落叶,在这世界上占有那麽微不足道的空间,彷佛下一秒就要被河水覆过去,未死,但失去了自己,又与死了没分别。
  又是一个迷幻的夜晚,街灯像海上时明时灭的灯塔,独自於夜里漫无目的地幽幽发光,却激不出人心底里的炽热与亢奋。光晕与光晕串成珍贵的珠链,点缀了这死城,却流动著一种横流的肉欲,有一股发泄不出的空虚。
  上一个迷幻的夜里,龙凤含了戴志的性器,一切病态而恶心的事都在夜晚发生,骚人墨客硬要将夜讲成神秘而浪漫。李白在夜幕下与月影共舞共醉,苏轼於疏桐缺月之夜在街上失魂,但戴志紧紧握著草丛里一株带刺的枝叶,不知是什麽植物,幼枝表面分布著一粒粒硬疙瘩,陷入掌心内,划破了皮。
  感情是一件奢侈品,可有可无。痛楚是一件必需品,没了它,一切情欲便如同幻觉。头晕转向之间尝试寻找一处安身立命之所,以一种双脚悬空即将跌落悬崖的绝望把著长椅背,满手的铜铁臭味,混和幼沙一样的灰尘,油漆的天拿水气味早已挥发於空气中,被吸得一乾二净。
  眼里早已没有泪水,戴志以手擦去面颊上那片湿凉,他真是无用,这麽大个人却哭得像个孩子般痛快。为什麽在他面对这陌生的痛楚时,反而哭不出来? 为什麽刚才独白的痛苦更甚於此刻? 对了,他渐渐明白自己为何每次喝醉就要失控痛哭,那是因为他一醉了,就无法再约束自己的真心,那些平时想也不敢想的话尽说出来,这赤诚的自我剖白真实得使人难受。
  看恐怖片,一次次强烈的视觉刺激逼你尖叫,使你恐惧下一个画面,然而你又被死死钉在沙发上无法转身,连闭目的权利也被剥夺。自我剖白之痛就不亚於这种经历。无法承受更大的打击,因而依靠哭泣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哭得好,哭得痛快,与窒息只是一线之差,濒死的快感与痛苦使人惊觉到自己的存在。
  小鸟不用睡觉吗? 麻雀的叫声零星传入耳内,啾啾啾,戴志小时候带过戴书来小公园,拿著一包方包,蹲在池边喂小鸭。戴书欢喜得手舞足蹈,猛叫 :「哥哥! 你看你看! 鸭仔吃我的面包了!」但小鸭子已变成尸体,所有生物都逃不过死亡。现今的卫生意识、禽流感的危机扼杀了那些小鸭,人工湖里就只有一片空洞的浊水,像一个精神病人终日睁大那黑黝黝的、呆滞的大眼睛,有一分无奈九分病态。
  戴志又感到自己成为一块沉入湖底的大石,浮浮沉沉,随波逐流,於升降之间徘徊,不上不下,他更用力抓住那几根幼枝,捏碎一把细花,散出一阵独特的暗香,带有果冻的甜味,那是桂花。清淡的桂香忽然冷却了那熔炉一样的温度,予人喘息的空间。
  静止、静止。戴志仰头时看见一座又一座的墓碑: 一个个直竖的四方形上有无数个齐整的小方形,他知道那些方形发光时,会令整块墓碑看来似一块精细的电子板,正好配得上香港这科技发达的大城。可是,夜里,没有光明的夜里,它们就成了一块块黑色的石板,团团围著这T市……
  「原来、原来……我们住在坟场还不自知……哈哈哈……」笑声仍雄浑有力,自己亦感到胸膛之震动。
  「还有香烛呢……」有人在他耳边呢喃。脖子被僵尸噬咬时,戴志情不自禁地仰首,看到公园尽头处那三座长条形的、仍围上绿色棚架的私人楼,心中雪亮,——那矮细的铁路站是盛著灰的缸,那三座楼就是三支香烛,都是用来祭四周这一片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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