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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值郎隙加型侗也闯滴唬沂侵感资挚隙ú幌朐谏蓖耆撕蠡氐匠蹬苑⑾殖荡吧咸耪欧5ィ暇筍on of Sam※最后可是因为乱停车被捕的,他总该吸取点前车之鉴。”
“所以他开了车,”John点点头,“可全伦敦有那么多辆私家车,我不认为会有人闲着没事儿去记一辆合法停靠的私家车的车牌号。”
“以及凶手同样对这个地区很熟悉,他在不同的天气下选择不同的作案地点,正如你所见,第二个地点比第一个更开放,说明他对自己有信心,即使作案时被人发觉也能够迅速甩脱追踪——他对周边的每一条街巷都很熟稔,在浓雾中也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目前我无法百分之百确定他开了车,但如果他没开车的话必定住得离这个街区不远,甚至有可能就住在苏豪区里。”
“嗯……你真觉得会有人在离住处那么近的地方杀人?我是说……”
“当然我知道犯罪心理学,也知道什么三角定位法,但凡事无绝对,在未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前必须把所有的可能皆纳入考虑范畴。”
“好吧,我承认你是对的,尽管我认为在那么多的可能中圈定嫌疑人可不比大海捞针容易多少。”
“Dinner?我有点想念那家中国餐厅的煎饺了,你觉得如何?”Sherlock却突然换了话题,显然已经决定结束今晚的工作,直到两人一起坐上出租车,车开出去好一会儿,他才望着车窗外灯火繁盛的街景,若有所思地补了句,“雾有消散之时,John,没有那么难。”
第二日John清早走进客厅时讶然发现Lestrade已经坐在了壁炉前,似乎正在和Sherlock争执什么。他抬手看了眼表,没错,才刚过八点,看来不是自己起晚了。
“听着,Sherlock,我们不可能派人去记下每一夜、每一辆停在公共泊车位里的私家车的车牌号,这工作量有点太大了……”
“只是一个多礼拜,我又没让你整年都这么干,再说装了摄像头的街道已经排除在外了。”
“我是指,这太引人注目了,你明知道上头不想把这案子闹大,万一有人发现自己的车在红灯区被抄牌,我们绝对会被起诉!”
“那就让你手底下那群人换上便装,别在脸上写着‘我是警察’,”Sherlock露出一个“这事儿难道还要我教你”的表情,翘着腿靠在沙发里,“反正我警告过你了,凶手不会忍耐太久,接下来的十天内极有可能再次作案,如果你想亡羊补牢就老老实实地给我去抄车牌号。”
“万一他用了假牌照呢?”
“那么你至少知道了车型,John,黑咖啡,两块糖。”
早料到了,John站在厨房里挑了挑眉,把方糖扔进已经煮好的咖啡里,叼着烤好的面包,举着两杯咖啡走进客厅,边把室友那杯塞过去边冲探长点了点头,用眼睛示意咖啡在厨房里,你想喝就自己倒,别客气。
“Thoughtful,as always。”Sherlock接过咖啡,仰头挤出一个皱皱巴巴的假笑。
“……我知道了,会按你说的办,”Lestrade显然没空享受一杯自助咖啡,妥协地叹了口气,站起身往客厅门口走去,“不过你也得记着,有什么线索就马上告诉我,Sherlock,我是让你协助破案,不是让你独断专行。”
“Well,看来你没跟他提凶手住在附近的可能?”John听着楼下大门关合的声响,嚼着面包问了一句。
“跟他说有什么用?让他们挨家挨户地敲门打听?以他们的智商也就只能想出这么屁用不管的法子。”
“Seriously?十天内?”John倒没介意室友偶尔的粗鲁用词,继续吃他的早餐,“所以你能在他再下手之前抓住他?”
“不能。”
“Goo……What?”
“我说不能。”Sherlock一口气喝光咖啡,回手把杯子递给同居人,“再来一杯。”
John下意识地接过杯子,多少讶异于Sherlock如此坦白地说出“不能”两个字:“所以……你是说肯定会再死人?”
“Obviously。”
“Obviously?Sherlock,我以为我们在谈论人命。”
“So what?”
又来了,这种漠然的态度和口吻,John想自己要不要又为了这事儿跟他吵,反正也吵不出什么新意,更吵不出什么结论。
“听着,John,破解谜题的基础建立在事实线索和证据之上,”Sherlock却没理会John带着退让意味的沉默,口气实有些咄咄逼人,“假如得到它们的方式是再多一个现场和一具尸体,是的,我不介意,不关心,不在乎,了解了?”
“完全了解!”John砰一声把空咖啡杯撂在桌子上,心说这人怎么永远有一千种办法招逼得人不得不跟他发火!
“早跟你说过了,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可笑的英雄,更不是神,没有普度众生的小爱好。I DO NOT love the world,高功能反社会人格,remember?”
“Shut up Sherlock,事实上你老把什么见鬼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挂在嘴边也挺可笑的!”
“哦,可不是嘛,所以同情心泛滥和英雄主义过剩的Dr。 Watson不打算给他可笑的室友再倒杯咖啡了,”Sherlock显然还没忘记那杯该死的咖啡,飞快地换了个姿势,把腿也缩进沙发里,翻身背朝着John,把自己扭曲地团成一团,“随便你,反正我要睡了,不喝咖啡也无所谓。”
“你……算了,”John再次抬手看了眼表,确定自己再不出门上班就要迟到了,“你要睡就回床上睡。”
没人回答。
“晚餐想吃什么?”
依然没人回答。
老天爷……John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室友幼稚透顶的赌气方式,抓起钥匙走出了客厅。
但之后整个白天John都在等Sherlock的短信——顺便反省这次是不是自己错了——可是完全没有短信,一条都没有,让John觉得这次可能真的是自己错了。
说实话,他不觉得Sherlock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也不想硬把他塞进那些世俗的条条框框里,比如对着被害人的尸体痛心疾首,或者发表一篇“哦,上帝,愿她们在天国中获得安宁”的演说。
况且John直觉认为Sherlock并非真如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不在乎——很多时候John只把同居人当成个还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并像每一位负责任且耐心的家长一样,比起谴责他的缺点,更愿意看到他的优点并加以赞扬。
John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如果让某些外人,特别是警局里那帮跟Sherlock不对盘的人听到一定会毫不客气地加以嘲笑:“得了吧,Dr。 Watson,只有你才会真把那个怪胎当成一个无害的普通人看。”
不过John也不在乎那些外人怎么说,反正他们又不跟Sherlock住在一块儿,自己才是他唯一的室友、朋友、助手,某种程度上最接近他的那个人,而他有自己就够了。
“他有自己就够了”,这个想法让John的心跳突然快了一拍,或者是慢了一拍,总之有点不对劲,继而又一次想到跟Sarah的婚事——不是头一回了,他无法自控地暗地权衡他俩共同做的这个决定会不会有些过于草率。
“好了,我道歉,你可以把你的高功能反社会人格一辈子挂在嘴边。说真的,晚上吃什么?”
John按下思绪,首先给同居人发了条短信,而对方的回复则比往常还要快:
“我要工作,我工作时不吃东西。 SH”
Well……John盯着手机想了两秒,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二十八了,别跟个中学女生一样为了屁大点的事儿纠结一天”。
“但工作结束后我想吃意大利面。 SH”
John握着手机,望着屏幕上跳出来的新短信,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天John回家时Sherlock并不在,John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或许是又去什么地方收集线索了,John毫不怀疑同居人对于工作的投入和热情——他煮了在超市买的意大利面,自己做了酱汁,把Sherlock那份留了出来,不过等到快十一点也没见着半个人影。
“你在哪儿?”
“工作。晚归。 SH”
Sherlock的回复相当简洁,John耸耸肩,把意大利面放进冰箱,在客厅书桌上留了字条,然后回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洗澡顺便更新博客。实际上在John换了家诊所,工作逐渐步入正规之后,Sherlock并不是每次出去办案时都会叫上他。人的精力终归有限,John不可能没日没夜地跟着他跑,Sherlock似乎也很理解这一点,甚至学会了在John加班时主动叫个外卖留在餐桌上,让John回家后面对的不再只是冰箱里冷冰冰的人头和微波炉里半生不熟的眼球,真可谓进步不小。
John不知道Sherlock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反正第二天他要出门时对方还没起——Sherlock难得没睡在客厅里,规规矩矩地躺在卧室床上,卧室门虚掩着,John推开门后差点一脚踩上他的西装外套。
“John?”
他小心地没发出什么声响,但Sherlock还是警醒地睁开了眼,看到是自己的室友就又迷糊起来,小声嘀咕了句什么,胡乱扯起被单盖住了头。
John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稍微打扰几秒同居人的睡眠:“我和Sarah有约会,先出门了,意大利面在冰箱里,你起床后热热再吃。”
Sherlock没回答,但显然是听到了,因为露在被外的黑色卷毛在枕头上蹭了蹭,大概是在点头。
John也点点头,弯腰把他随手扔了一地的衣服一件件捡起来,然后直起身,再然后抱着那堆衣服,像只抱着橡果时正被雷劈中的松鼠一样呆住了。
Sherlock大概重新睡了过去,睡前换了个姿势,翻过身侧趴在床上,被子压在身下,而身上未着一物。
是的,他们同居了一年多,但这绝不意味着John已经见过了自己室友的裸体。他是指……尽管Sherlock在生活习惯方面糟糕得一塌糊涂,可至少他对穿衣打扮向来一丝不苟。有时John觉得他简直像完全感觉不到温度似的,即使在夏天也从来不穿短袖,永远都是西装衬衫,和西装衬衫,以及西装衬衫,并且即便穿成这样走在太阳底下也极少流汗。
在家里则是长袖的家居服——纯棉质地,许多套,一直都是John负责洗——不那么严谨,可绝对严实,天冷时还会再加一件丝绸睡袍,虽然John认为那玩意儿起不到什么保暖作用。
总之John从没看到过——也从没想象过——Sherlock不穿衣服时是什么样……老天爷,说过好多次了,他不是gay!所以他不会去想象自己的室友没穿衣服时是什么样!
从John的角度只能看到Sherlock的背面——全裸的背面——上午九时半的阳光从半敞半合的窗帘中照进来,房间里半点不昏暗,他能清楚地看到床上颀长赤裸的人体,每一块肌肉、紧实瘦韧的腰线、修长的双腿。
淡金色的阳光像一块轻柔透明的布料,恰好横亘着搭在他的臀上……John麻木地把眼睛从那里移开,麻木地走出卧室,麻木地走到客厅门口,终于意识到自己怀里还抱着一堆衣服,于是又走回沙发边,把衣服扔下,正常地确认了一下钱包钥匙手机都在口袋里,然后一步步走下楼——感谢上帝,他是下到最后一阶楼梯时才踩空的。
这天是周六,John和Sarah预约了一个婚礼策划谈谈他们的婚礼。Sarah本不想搞那么复杂,但John认为她这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起码他希望她就结这么一次——如果太简单了他会觉得有些抱歉。
出于经济原因,他们没挑那些开着天价的策划公司,而是在网上找了个独立策划人,是个叫Jessica的年轻姑娘,刚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毕业,却没跟同学一样谋求在大公司里获得一席之位。
“所以你决定自己创业?”
“是的,当然刚开始有点难,事实上现在也挺难——哦,真高兴你们看到了我的个人网站,它有点简陋,朋友帮忙做的,才开张没多久——总之很感谢我们能有机会当面谈谈。”
“别这么说,我们也很高兴能跟你当面谈谈。”
Jessica留着棕色卷发,性格活泼,和Sarah相谈甚欢,John坐在旁边喝咖啡,感到女友侧头暗示了自己一眼,便从杯沿上抬起目光,朝桌子对面的姑娘露出一个“是的,我们确实很高兴”的友好笑容。
“你们可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儿!”Jessica同样笑起来,不管是真心赞美还是恭维的客气话,每一对即将结婚的新人听到别人这么说定然都会感到喜悦。
至少Sarah看上去很喜悦。
九月三号,下午两点半,天气不错。他们正坐在道边的露天咖啡座里,阳光像块轻柔透明的布料一样斜搭在桌面上。
“说实话,你觉不觉得我们现在就来找你有点太早了?我是说我们打算十一月底才办婚礼……”
“不,一点都不早!只是三个月,婚礼这事儿可不能小瞧,你知道……”
阳光……布料。苍白的皮肤……苍白但有力,毫不夸张的肌肉,那几乎是完美的……
“哦,是的,我知道……其实也不用太别出心裁,我父母多少有点传统,他们会来参加婚礼,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