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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光年-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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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当算是言情小说,但又言情得不彻底,因为它缺乏最基本的女主角。众所周知没有哪个言情小说会是用男人当主角,而且谈恋爱的对象也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这不符合社会的主旋律,不管登在哪里都会被咔嚓一下枪毙掉。
  
  盯着五号宋体字占满的屏幕,迟暮把手指放在Delete上,犹豫了半天,没下手。
  
  他把文档打包发去了莫涟的邮箱。
  
  三天之后,莫涟把迟暮叫到办公室,只扔出了五个字,“专栏连载吧。”
  
  半个月后,最新一期的《GENT》封面上,除了青春靓丽的女模特,还附上一行让迟暮特别蛋疼的大字“王牌专栏作者夏树今夏最深情大作,直击另类爱情最深处的脆弱”。
  
  迟暮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这种让人吐血三升的家庭主妇式标题绝对只有莫涟写得出来,那人做事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敢在杂志上连载违背主旋律的东西算一样,写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宣传语也算一样。
  
  写的东西既然开始正儿八经地连载,就要有始有终,迟暮从未写过长篇,所以刚开始常被卡住。不过在夜以继日的纠结之后,他好歹把整个故事的架构整理了出来。大抵就是男孩喜欢另一个男孩,因为种种顾虑不能在一起,期间又有另一个男人加入,暗恋明恋三角恋,主人翁不断地在爱和背叛中间摸爬滚打直至内心强大后遇见真爱的故事,其中有男主角众多,男配角众多,男路人甲乙丙丁也众多。
  
  莫涟给的版面不少,每期连载三万字,指标是六期之内搞定。迟暮本不认为这样题材的同性恋小说会有多少人感兴趣,但是连载到第二期结束后,无数读者发来的电子邮件差点挤爆了他的信箱,有赞扬的,有鼓励的,有谩骂的,但大部分还是提问的,而且问题几乎就只有一个:故事中的主人翁身边那么多男人走马灯似的转,到底谁才是主角的正牌?
  
  谁是正牌?看见这个问题迟暮都笑了,就在不久之前,何小立也曾特地打电话来跟他深刻探讨过这个问题,难得那个见到书就头疼的人居然会静下心来看文字类的东西,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更是头头是道,说得有理有据:在已经出现的疑似男主角人选里就没一个好人,倒不如写个团灭,塑造悲剧结尾,主人翁孤独终老,既不违和读者又迎合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简直两全其美。
  
  团灭迟暮必然是不会写的,但是书中主角的另一半是谁,这个问题,迟暮承认,他自己都没怎么考虑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几章就结局了~




74

74、第七十四章 。。。 
 
 
  写作是一件既痛苦又费时间的事情,迟暮却越来越自得其乐,这和生活不一样,到底是自己笔下掌控的世界,他要主角怎样就怎样,开心了,主角就温暖地与人相伴,不开心了,就整整他,背叛误会接二连三的来,狗血一大把一大把地撒。
  
  等第四期连载完,在读者铺天盖地的抱怨邮件里,迟暮也觉得确实一不小心把主角整得太惨了一点,几乎次次都遇人不淑,于是慢慢琢磨着该给他物色个像样的归宿。他把过去那些“不淑”的人物一个个拉出来,对比一番,最终挑了个顺眼的开始塑造其正面形象。
  
  可是随着故事往深处发展,迟暮奇怪地发现故事里的主人翁越来越像他本人,而他最后选出来塑造正面形象的“不淑”男二号,也和记忆力的某个影子相互重叠。
  
  他高傲,但是个性不坏,他冷淡,但是也能对人微笑;他表面总装得很坚强,其实只是很好地隐藏了心里的脆弱;他曾经被伤害过,于是为了保护自己又不小心伤害了别人;他患得患失,给主角写了很多的信,却又碍于脸面说不出真正想说的话。
  
  “好纠结的一对。”何小立看到原稿之后说:“迟暮,你确定这个最后定下来的人,不是江昱辰的化身?”
  
  何小立现在彻底变成了迟暮的忠实读者,作为认识原作者的一大好处之一,就是能第一时间看到原稿,而不用等一个月一次的连载。
  
  面对这个问题,迟暮想要否认,又觉得没必要,索性默认,像便像吧,就算再像,也不过是小说,而小说的一个定义就是永远不可能变为现实。
  
  何小立见怎么问都没个确定的答案,也不再啰嗦了,或者说,是没空去罗嗦了。他最近脱离了悠闲似猪的生活,开始忙东忙西,不过忙的地方不是工作,而是忙他这一辈子可能只会忙一次的事情:向朗的妈妈去世了。
  
  虽然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奇迹,但奇迹也不会像超市里两元一斤的大白菜,你需要的时候它就会来。何小立一直没倦怠过对向朗母亲的治疗,住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与死神的拉锯战还是接连失利。
  
  就在不久之前,她的病情还有渐渐好转的迹象,可不过几天功夫,又急转直下,光是病危通知书就下了三次,向朗没日没夜地守在病床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向朗曾向医生表示过想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可惜这个要求被否决,医生的理由是病人发病初期治疗得不及时,又一直在接受化疗,身体早就过了适合手术的时机,加上病人年纪也大了,贸然手术,很有可能在进行到一半就会因为心脏衰竭死在手术台上。
  
  医生的话表面意思很明白,含蓄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白,现在他们只不过是在尽人事而听天命,能拖几天是几天,你们家属还是早些准备后事为好。
  
  那几天,向朗从来没有从病床前离开过,何小立懒了这么久,肩上又挑了照顾两个人的重任,转得像个陀螺。
  
  向朗的母亲是在一个阳光羲和的早晨去世的,那天她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甚至喝完了一大碗皮蛋瘦肉粥,然后看着床边的向朗和何小立,说了一番话。
  
  那番话的内容如何,迟暮并不知道,不过他猜也能猜出来大概是老人家在临终托孤,可怜天下父母心,最放不下的便是自己的孩子,有何小立陪在向朗身边,她走得十分安详。
  
  丧事按照老人的要求被简化,他们家也没什么亲戚,何小立选了一处好墓地,下葬时还请了几位老法师念往生咒。向朗捧着一束白花,穿着身黑西装笔直地站在一边,眼眶发红,模样让来参加葬礼的迟暮看了都有些戚戚然。
  
  迟暮对何小立说:“你以后还是收着点心吧。”
  
  何小立点起一根烟,深吸一口,嗓音有些哑,“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他现在身边除了我,再没别的亲人了。”
  
  迟暮默然一会,何小立忽然褪下了右手腕上的两串木念珠,道:“这个送给你。”
  
  木头念珠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迟暮记得这是他买音乐盒送给江昱辰那次,何小立顺道在一家店买的,老板推荐说制作材料是连理枝,暗地里寓意保姻缘。
  
  迟暮道:“当初你买这东西不是说要送给向朗一串,怎么现在要送给我了。”
  
  “那次买回去之后我就一个人戴着了,总觉得送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腻得慌,后来想想,那个老板说的也不无道理啊。”何小立点点头,“迟暮你知道不,认识你和颜烁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你会是我们三个之中,第一个安定下来的人。”
  
  “我曾经自己也以为我是,没想到现在还能输给你。”迟暮摸了摸鼻子,笑了笑。
  
  “你知道我是无神论者,百分之百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我一直不信当初那个老板忽悠我的话,也没觉得这种木头做的珠子能有什么用。但是现在我又不好说了,或许,世界上真有那么玄而又玄的东西也说不定。”
  
  何小立拉过迟暮的手掌,把两串念珠塞进去。
  
  “收下吧,这东西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了,可能也会给你带来好运。”
  
  圆木珠子温润的手感躺在掌心,上面雕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号。
  
  他把念珠套上手腕,尺寸正好。
  
  “但愿吧。”
  
  葬礼结束后,迟暮独自开车回家,他特地绕了个弯,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初那家买音乐盒的店铺,只是停下车才发现,那家店已经搬走了,现在开着的是一家蛋糕房,年轻的女孩顶着张红扑扑的脸站在玻璃橱窗后边,鲜黄色的围兜十分青春洋溢。
  
  他下车买了一份蛋挞,顺便打听了一下原来那家店的去向,店员摇头说不清楚,最后还是店长出来说明,当初经营那家木制精品店的老板已经搬家去了国外,听说是子女在外边赚了大钱,特地将父亲接出去享福。
  
  迟暮走出店门,风从街的这一头吹到那一头,带来丝丝凉意,一片泛着黄的叶子旋转着落在他脚边,没想到今年的秋天这么快就来了。
  
  路边的树荫下有个女孩子抱着把吉他在唱歌,很普通的白体恤牛仔裤打扮,却戴着一顶嵌着铆钉的牛仔帽,给人一种另类的年轻感。她声音很细很甜,很有穿透力,伴随吉他婉转的乐声,迟暮听见她唱:“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
  
  他停下脚步不走了,隔着街道,细细听那女孩唱歌,那似乎不是流行歌曲,而更像是一首民谣,调子干净,词也填得很清新。女孩注意到了迟暮,未停下歌声,只露出微笑,她的笑容很灿烂。迟暮走过街,将刚买的蛋挞放进女孩身边的大包里,女孩躬身致谢,吉他的调子又轻快了几分。
  
  《致我亲爱的人》正式进入收尾阶段,迟暮却越写越痛苦,总有种控制不住情节,而故事里的人物就要脱离他的掌控而独自发展的迹象,他索性搁笔了一段时间,好好理了理思路。何小立也趁着他闲来无事将老鸨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断给迟暮介绍对象。
  
  列成了表的约会名单成功挤进迟暮生活,他也赴过几次约,对方不乏条件优秀的男人,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就是缺一些感觉。到了后面几天,迟暮索性将约会全部推掉,照他所言,现在做这些都是白费功夫,有些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就算你不去找,也没跑。
  
  何小立有时候会问他,我不信你现在眼光高成这样,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我喜欢什么样的人?迟暮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来整理出如下一段答案:他要有一双藏不住情绪的眼睛,笑起来会弯起眼角,睡着了又喜欢皱眉;他不爱大喜大怒,说话是特有的平稳腔调,生气了低一点,开心了高一点;他不会送我浪漫的东西,但礼物大多很务实,比如查理布朗的钥匙圈,或者结实耐用的旅行箱;他会带着我在清晨游西湖,用拍立得拍照片,在三桥上探讨许仙与白素贞,梁山伯与祝英台,阮郁与苏小小;他会和我一起做蛋糕,失败之后,就算我放弃了,他也会一个人慢慢尝试,直到钻研出最正确的配方;分隔两地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写很多很多关于想念的信,又没有一封真正写出了真情实意;他偶尔还有矫情的习惯,对于一些珍惜的东西,明明害怕失去,又偏偏要装作很不在意。
  
  听到后边,何小立双眼一愣一愣地,道:“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要告诉我那个人是江昱辰吧,他真有那么好,让你过了这么久,还这么念念不忘?”
  
  迟暮说:“这应当不是好与不好的问题,况且你现在让我说,我也说不出来他到底哪里不好。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一辈子会有什么命中注定,那些所谓矢志不渝的爱情,大多是小说里面写写的,充满了作者的憧憬,信不得。但是现在我再回忆过去,又不得不承认,或许只有那个‘命中注定’,才能在短短几个月的相处里,一眼万年,之前的全部都成了铺垫,之后的全部都成了将就。”
  
  何小立说:“既然这样,那里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去找他啊,要是被别人捷足先登了你还不哭死。”
  
  迟暮笑了笑,“如果我去找他,我就能保证之前出现在我们两人之间的隔阂,不会再出现第二次吗?世上的事情总不会像想象中那么美好,我比较务实一点,很多值得怀念的东西,放在心里就好了,等老了再想起来,也是温暖的。”
  
  他管何小立要了根烟,三五浓烈的气息让他不禁眯起眼。
  
  “保持原状也不坏,今日还是今日,而明日,明日依旧再隔天涯。”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我森森的文艺了一把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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