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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光年-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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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暮明白,她口中的“金发小鬼”,十有八九就是奥利维亚。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昱辰会那么信任一个人,一个月的时间,他笑得竟然比过去的十几年都要多,作为一个母亲,那段时光也是我最欣慰的日子,我甚至都想要把奥利维亚认作干儿子了。”
  
  似乎是因为回忆太美好,江舟露出羲和的笑容,不过很快,笑容就黯淡了下去。
  
  “迟暮,你能想象被自己最信任的人从背后捅了一刀的感受么?”
  
  迟暮心口渐渐抽紧。
  
  “昱辰他其实没什么心机,就是孤僻了点,也许他天生就是那样的性格,朋友也少。那些年,他最相信,也唯一相信的人就是奥利维亚,甚至对那个人的信任都超过了对我这个母亲的信任,我也从没觉得这是件坏事。我与别的母亲不同,我只要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过得幸福快乐,其他的都无所谓,因此在听说他和奥利维亚发展成那种关系时,我什么都没说,因为那时我很相信,奥利维亚一定能带给我的孩子幸福和快乐。”
  
  “那件事对他伤害一定很大。”迟暮忽然幽幽道。
  
  “你都知道了?”江舟抬起眼,“岂止是很大,当他知道奥利维亚背叛了自己,并且那个对象还是自己父亲的时候,他整个人失踪了整整一个月,后来我在伦敦的一家酒店里找到他,他喝得浑身都是酒气,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为什么都要背叛我,亲人也是,爱人也是,还有什么值得我去相信。”
  
  “我除了陪着他难过,没有任何办法,也一度以为他心里面的伤口再也修补不回来了,直到你的出现。”
  
  “我?”话题忽然又回到自己身上,倒杀了迟暮一个措手不及。
  
  “我平常的消遣就是画画,昱辰把模特当做职业之后我就很少去管他的事情,也不会过问他的私生活,基本上孩子离了自己身边该怎么发展是看他们个人的了。奥利维亚的事情发生后,昱辰基本上整个人都投入了工作了,半年才来会回来看我一次,然而就在一个月前,他忽然来找我,问了我一个问题。”
  
  见迟暮露出好奇的神色,江舟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咖啡,说道:“他问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既保护了自己,又不伤害别人。”
  
  一个月前。迟暮不自觉抚上了额角上的疤痕,那是他与江昱辰半年多来唯一一次偶然的碰面。
  
  “他会那样问我,我也很好奇,就猜想他是不是碰到了什么感情上的困扰,然后那天晚上等他睡着了,我就从他口袋里发现了这张照片。”江舟打开手边的包,翻找一会,将一张照片推倒迟暮面前。
  
  果然是他与江昱辰在西湖边的合影。
  
  “刚见到这张照片时,我诧异了一会,我以为自从奥利维亚的事情过后,昱辰他应当不会再很投入到一段感情中去,所以好奇之下,我上网试着查了一些你的资料,结果倒叫我查到了不太妙的东西。你还记得半年多前,因为有人蓄意兴风作浪,导致许多论坛对你口诛笔伐的那次么?”
  
  “怎么可能忘记。”迟暮摇头,“印象太深刻了。”
  
  就是那次事件,成了他同江昱辰分手的导火索。
  
  “在那一堆帖子里,我翻到了一个视频,视频是在机场拍的,我在里面看见了你,还有昱辰,也听见了你那声震撼的表白,说真的,连我都被吓到了,这年头就算是在国外,能在公共场合这么做的人也不多。”
  
  迟暮被说得一阵羞涩,缓缓低下头。
  
  “后来大概是我忘了关电脑的声音,惊醒了他,不过他对那些帖子的兴趣好像比我还要高,我也发现他似乎是第一次注意到这些东西,直到看完,他的脸色都不太好。”
  
  “我养了这个儿子,他却从来没对我撒过娇,那天晚上倒像是老天爷想让我这个母亲的身份变完整,昱辰那孩子,整个后半夜都把脑袋埋在我怀里,张口闭口就是一句‘原来是这样’,我呢,也趁热打铁从他嘴巴里撬到了不少关于你们两个之间的细节,而这些,就是我今天会坐在这里真正的原因。”
  
  江舟轻咳一声,对着迟暮还没回过神的眼,一字一顿道:“如果一切还能挽回,如果你们之间还有没斩断的羁绊,我想请你,回到他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阿姨,迟暮才不会说回去就回去,这么简单便宜你儿子哟~




73

73、第七十三章 。。。 
 
 
  回到江昱辰的身边?
  
  迟暮目光越过江舟,落在窗外,夕阳的余晖正好在窗沿处折射出一叠七彩的影子。他抬手,有些无奈地抓了抓前额的头发,摇摇头。
  
  江舟道:“你拒绝,是因为不爱他了吗。”
  
  迟暮笑了笑,“爱?这真是个玄妙的东西,我快三十岁了,都没弄懂到底什么才是爱。”
  
  “我快五十岁了,也没弄懂。”江舟低语道,“可能我这次过来真的很冒昧,要是给你带来了困扰的话,先说声对不起,请体谅一个母亲想为自己孩子分担些烦恼的心情。”
  
  “我这么说不太礼貌,但是如果江昱辰真的如你所说想要挽回,那么此刻坐在这里的会是他,而不是你。”迟暮直言道:“我承认我对他的感情一直都在,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也没有什么偏执的想法,只是当初我和他会分开,最大的原因不是外力介入,而是双方的不契合。”顿了顿,他又说:“实不相瞒,江昱辰问你的那个问题我也困扰了很久,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既不伤害别人,又保护了自己。或许我和江昱辰本质上都是一类人,既想拥有,骨子里又在害怕,两个人在患得患失之间,是不可能圆满的。”
  
  江舟叹了口气,“像你们这种无论什么事都考虑得如此长远的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她起身准备离开,迟暮送他到门口,出去前,她又转过身来,“刚才有一点你误会了,昱辰他没来找你,并不是无心挽回,他说半年多来一直在给你寄信,但是你一封也没回过,他想你应该是不愿意再看见他。”
  
  “信?”迟暮愣了愣,“我没有收到过什么信。”
  
  江舟露出疑惑的表情,“他说他写了很多,你难道一封都没有收到?”
  
  “一封都没有,再说,他明明有我的电子信箱,这年头谁还用笔写信。”迟暮自嘲道:“没准这是他给自己编造的一个逃避的借口而已。”
  
  江舟含蓄地笑了,不再言语。
  
  迟暮目送她进了电梯,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可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就是江舟留下的那句话:他半年多来一直在给你寄信,但是你一封也没回过。
  
  迟暮仔细回忆过去半年来收到的所有信件,确实没有一封来自江昱辰,那一个下午他的工作效率为零,想找些事情做赶跑脑子里的念头,又什么都做不好。
  
  下班后,迟暮以极快的速度回家,把信箱里的各种信函和广告单全部翻出来一封一封找,果然没有,他又打开电脑查看电子信箱,还是一封都没有,就在他快要放弃这个惊天大谜团的时候,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
  
  半年前。
  
  他飞快地拿上钥匙出门,开车回到了自己原来租住的地方,那个安静的小区。门口影碟店的大婶看到许久未见的迟暮,熟络地凑上去想要唠嗑,结果一眨眼的功夫,眼里只余了一个急速奔跑的背影。
  
  边喘气边敲开房东门的时候,迟暮一颗心在胸膛里咚咚跳个不停。
  
  果然,房东开门看见是他,什么都没说,转身从屋子里抱出一个鞋盒。
  
  “从你搬走之后不久,就一封接一封地来,我又不知道你搬到哪里去了,只好先帮你收着。”房东呵呵直笑,“你回去好好看看吧,别丢了什么贵重东西,还有记得通知寄信那边把地址改了,这房子没准下次又租给谁,别人可不见得会帮忙收信。”
  
  迟暮谢过房东,抱着那个鞋盒回到车里,打开盒盖,里面果然躺着厚厚一叠信封,按收件时间从上往下排着,差不多装满了整个盒子。
  
  做了半天思想准备,迟暮拿起第一封信。
  
  信封上漂亮的花写体出自江昱辰无疑,可拆开后,里面除了一张空白的信纸,什么也没写。
  
  迟暮把那张信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上边一个字没有,又拆开第二封。
  
  这次信纸上有东西了,一个词,“Hello”。
  
  一瞬间迟暮真以为江昱辰是在给他开个低级玩笑。
  
  第三封信被拆开,里面终于出现了一句完整的话:“纽约今天下雪了,很美。”
  
  迟暮一封接一封地往下看,所有信的内容都是千篇一律,要么是空白的信纸,要么就是单个的词或句,而且内容不是什么“天晴了”就是“下雨了”。迟暮不相信江昱辰费那么大功夫花那么多邮费寄了这么多信给他,就是为了聊天,名副其实地聊“天”,所有信纸堆在一起,几乎都要把所有关于天的话题聊完了。
  
  直到最后一封信。
  
  这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个包裹,用胶布细心包好,占了鞋盒里大半的体积。包裹上邮费的一栏填着“20美金”,可笑的是这二十美金的数额居然全部贴的邮票,花花绿绿的各式邮票几乎贴满了包裹的正面。
  
  拆开后,里面是一个真空密封起来的蛋糕盒,还附了张小纸条,盒子里装着已经起了霉菌的提拉米苏蛋糕,而纸条上记载的,是蛋糕制作配方。
  
  迟暮看见了纸条正中用红色笔记标注的显眼字体:米酒八勺半。
  
  将鞋盒放在一边,他趴在方向盘上想了一会,然后开车去了最近的超市,照了那张纸条上的指示,一样一样将原料放进推车里。最后他提着两大袋子东西回了家,一头钻进厨房,鼓捣了整整三个小时。
  
  看着眼前做好的蛋糕,迟暮拿着叉子,犹豫了一会,轻轻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苦涩,甘醇,清甜,三种味道依次在味蕾上绽开,层次分明。
  
  这是正宗“先苦后甜”的味道。
  
  那张纸条上写的东西果然不错,想要做出味道正好的“苦尽甘来”,八勺半米酒是最精准的量,一层一层浇上去,淡一些会不纯,多一些又太苦。
  
  迟暮不知道江昱辰是怎样得到这张配方的,当初那家饭店制作提拉米苏的师傅已经不在了,而要靠自己摸索的话,要经过多少次的失败才能有这个结论?
  
  江昱辰又不是闲得无聊,好端端研究这个做什么?
  
  迟暮望向蛋糕的眼神顿时变得复杂,他又看了看带回来的包裹中已经发了霉的蛋糕。这应当是江昱辰亲手做的,为了怕变质还包装得很严谨,可惜再严谨的包装也顶不住漂洋过海的磕磕碰碰。
  
  不经意间,他好像隐约在那块蛋糕表面见到了什么字,被变了色的霉菌遮掩着,看不清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迟暮拆开了包装,用小刀轻轻刮去坏掉的部分,看见的是用热巧克力写成的四个字:捡起我吧。
  
  迟暮依稀记得,提拉米苏翻译成中文就是“捡起我吧”的意思。
  
  他忽然觉得鼻头有些发酸,眼角有些发胀,忙用手揉了揉,将目光从那块蛋糕上挪开。
  
  迟暮明白江昱辰是想委婉地表达什么,那些聊天气的信件也是,这份蛋糕也是,这倒很符合江昱辰的个性与骄傲,明明想要道歉,又挺起胸脯拉不下脸来,说一句“我想你”还非得摆出“无所谓”的表情。
  
  他掏出手机,找到那串熟悉的号码,想拨过去,可过去的那些回忆又恰如其分地冒了出来,他们曾经的爱情,和在他在那个人身上感受到的痛苦,又阻止了他。
  
  重新把电话放回口袋里,迟暮抱着电脑,提着一瓶刚买的朗姆酒,坐上阳台。清凉的夜风容易让人头脑清醒,迟暮一口将酒喝掉了小半瓶,借着那股酒劲,他在电脑上敲下了第一行字:《致我亲爱的人》,by夏树。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一个刚进入大学的男孩,在校园里邂逅了自己的初恋。”
  
  回忆很庞杂,迟暮边想边整理,十指在键盘上跳跃如飞。等写到第五页,整整六千字过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写些什么。
  
  这应当算是言情小说,但又言情得不彻底,因为它缺乏最基本的女主角。众所周知没有哪个言情小说会是用男人当主角,而且谈恋爱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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