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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居者-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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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和意料里的不一样,却也是差不多,路锦丰稍稍停留了一下,就出去了。该交代的他交代了,剩下的那是路稣年自己的事情。
  路锦丰刚关上门,阳冬晚就憋不住了,不改往日玩世不恭的态度,笑嘻嘻地说:“要不要这么狠,我都看不下去了。”
  “你是同情心泛滥还是母性泛滥?”路稣年打开可乐,瞥了一眼阳冬晚。
  阳冬晚痞味十足,“年哥,子谦说喝可乐杀精。”
  “郭子谦的话可信度跟你没区别,他有没有告诉你男人少穿牛仔裤,影响生育能力?”
  “啊?”冷不丁一句,阳冬晚硬是没弄懂什么意思,“没啊,喝可乐杀精是假的,年哥你别信。”
  路稣年躺在床上侧了一个身子,“两点左右叫我。”
  昨天雷子拿了两罐蜂蜜回来,若隐若现的裂痕,一看就知道是林镇的。
  用玻璃瓶装蜂蜜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林镇大多人家装蜂蜜的罐子都有记号,但是林镇镇长塔沐最有特点,他的玻璃瓶是淡绿色的,独特的裂痕像某种符咒,如古老的文明,引人遐想。
  路锦丰掏了两小勺蜂蜜在马克杯里,热水淹过杯子的三分之二,搅拌了一会,从冰箱里取出一包葡萄味的酸奶,往里加了一些。
  初次尝试,不知道味道如何?
  “还是加点醋吧。”
  加醋,这是蜂蜜,加醋能喝吗?
  疑惑地回头,阳冬晚睁着大眼睛,模样怪认真的。不免好奇问他:“蜂蜜加醋好喝吗?”
  阳冬晚的表情,就跟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无意间提出某个观点别那般夸奖后那般,“不试试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喝醋了。”
  于是,他明白了,谁的话都可以考虑,唯独阳冬晚的话可以间接性忽略。
  把剩下包装袋的酸奶搁在咖啡桌上,跑进厨房拿来一瓶醋交到阳冬晚手中,“应该不好喝,不过喝醋对身体是有好处的。”
  阳冬晚手捧一瓶醋,看看路锦丰又看看咖啡桌上的蜂蜜,本来是下来找东西吃的,他肚子饿,闻着醋味就反胃。
  顺手拿过桌上的玻璃杯,舀了实实在在两勺蜂蜜,把剩下的酸奶倒进杯里,酸奶很稠,搅拌后混着蜂蜜有说不出的视觉效果,按照他喜欢喝醋的理论往杯子里添了不少的醋,又怕过于饱和,桌上正好还有果汁,往里倒了一些。
  视线就这么被阳冬晚深深吸引,路锦丰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所发生震撼心灵的一切,颠覆他年少时所有认知。
  阳冬晚喝了一口,吧唧着嘴巴,回味后脸色如旧,“这蜂蜜挺不错的。”
  有醋有酸奶的,还能品出蜂蜜的味道不错,只能说明他蜂蜜放得不是一般多。
  阳冬晚坐在他旁边,咧嘴笑得灿烂:“要不要尝尝?”
  “不了,我喝我自己泡的。”说罢,端起马克杯就喝了一口蜂蜜。他不敢加太多酸奶,新尝试虽然新鲜,但不管怎样,蜂蜜就是蜂蜜,他喜欢的蜂蜜柚子茶除外,那是例外,林镇镇民们不可或缺的物品,
  “咱两换一换,你喝我的一口,我也给你喝一口。”阳冬晚把杯子递过去,大方地说。
  “谢谢,我喝自己的就好。”路锦丰态度坚定。
  “不客气,就一口,一口好不好?”
  就像拉锯战,陷入白日化状态,路锦丰实在拗不过他,这人嘴毒的时候根本无地自容,耍赖起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两人杯子互换,阳冬晚示意他先喝,闻着气味还是不错,路锦丰有些犹豫,很多好的有营养的东西本身没有害处,但是综合之后难免产生化学反应,他怕就怕在这里。象征性抿了一小口,味道怪怪的,忍不住吐舌头,明明难喝阳冬晚还喝得美滋滋的。
  “好喝吧,多喝一些。”阳冬晚笑得不加掩饰,端起马克杯一口气喝了半杯,完了后感叹:“改天我也去弄两箱这样的蜂蜜回来。”
  他问:“你知道这蜂蜜是哪儿的吗?”
  瞅了一眼蜂蜜罐,阳冬晚觉得莫名其妙,“不是林镇么?”
  “哦。”他笑得有些不自在。
  “你笑什么?”阳冬晚问他。
  他捧着杯子,认真地回答:“我没笑。”
  路国安说的服装大厦举办的设计大赛路锦丰没多大兴趣,格格不入的上流社会,始终是他和路家相隔的鸿沟。
  无论怎么努力,他也跨不过。
  那杯加了醋的酸奶蜂蜜他没喝,等阳冬闹腾够了上楼,他就又自己泡了一杯蜂蜜,这次没加酸奶。
  阳冬晚说的改天去林镇弄两箱蜂蜜回来,具体时间是哪天呢?坐在秋千上,想到要是和阳冬晚的关系好一些,是不是有机会和阳冬晚一起回林镇看一看?
  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堂而皇之离开然后回来,路国安就算问起他可以说是和同学去玩了,要是苏凤梅因此生气,他就可以说是陪同学来林镇游玩,他还是听话的孩子,岂不是两全其美的法子?
  可是阳冬晚应该是随意一说吧,就算不是,依照他那阴晴不定的性子,也很难说,即便明天答应了后天就变脸,还真是典型的吊儿郎当富家少爷,一点儿也不靠谱。
  路稣年穿了一套黑色西装,银色和金色相间的领带,白衬衫打底,少了冷酷逼人的寒意,多了一些意犹未尽的成熟气息。
  身后的阳冬晚倒是穿得凉爽,和路稣年一个夏天一个秋天。
  “拜拜,下次来再给我泡蜂蜜。”阳冬晚冲路锦丰眨了下眼。
  不是七点开始吗,现在撑死最多也就三点,就走?
  路稣年和阳冬晚说了些什么,阳冬晚点点头,模样是少有的正经,然后一个人先离开了。
  他想起身进到客厅去,路稣年向他走来,握住秋千的链子,他一下子没了方向。路稣年就好像一束光,强烈的光线拥有灼伤人的热度,看久了会伤,于是只能怯生生地往那个方向稍微看一下,迅速低头。
  “晚饭后司机会来接你。”
  那时候还不懂所谓的气场,他一直认为每个人的出场都是上帝精心安排,可能有些人华丽有些人落魄有些人不过尔尔,直到路稣年三番五次在他眼前出现。那种张扬到迷/离视线,邪魅到无法自拔,冰冷到宁愿窒息也不愿意闭眼的气息,他想原来世间还有一类人叫做路稣年。
  “我一定要去吗?”路锦丰双脚着地,略抬高下巴。
  路稣年嘴角微上扬,握住秋千链子的手放在了他柔顺的头发上,摩挲着说:“像路国安设的饭局,你玩失踪,他不会生气,只当你是个好孩子无非胆小怕事。”
  如果没有那个电话,他会选择不去,可是路国安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不得不去。
  晴空万里,阳光穿过枝繁叶茂的香樟树,树影斑驳印在草坪上,眼下十月中旬,南岛的秋天向来姗姗来迟,秋老虎的威风早已不在,散不去的热度不会让人烦闷,反倒舒服。
  “我的意见是穿套入得了眼的衣服,别丢了路国安的老脸,嗯?”路稣年曲起膝盖靠近他脸颊,吐出的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往后躲,这次路稣年顺了他的意,放开他,把领带摆正便转身离去。
  手足无措或者无地自容,来形容他在路稣年面前最贴切不过了,每当路稣年站在近处,他忽而就会忘记要做的事情,尽管很想忽略。
  记事以来,没人让他这样,路稣年是第一个。
  他不讨厌路稣年,为什么要讨厌,路稣年长得好看,除去追自己,待人接物都堪称为礼貌,说话正经不下/流的,做事也不会毛毛躁躁,如果不是因为嫉妒谁会讨厌这样外在条件优秀的男孩。
  那是什么?
  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说得就这种情况吧。一个站在高处,俯瞰芸芸众生,一个陷入低洼,卑微到尘埃里。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难以抑制

  李哥来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了,路锦丰正穿好衣服从楼上下来,李哥急着上前道歉,“这下班高峰期,路上堵车严重,耽误少爷时间,实在不好意思。”
  放在床上的衣服,牌子都没摘,和路稣年同款的,他不会笨到不知道谁放在那儿的。第一次穿西装,怎么都觉得别扭,他理了理衣领,“现在去应该还是来得急的。”
  “少爷吃过饭了吗?”李哥搓着双手,问道。
  路锦丰看他那做错事后连自己都不能原谅的表情,笑了,“刚吃了,你来得不算晚,走吧。”
  去服装大厦的路和去学校是同一条路,如果不堵车,运气好的话半小时是没问题的,只是,一般情况下,五点到七点这一段时间,堵得最为壮观。
  拜这场轰轰烈烈的堵车所赐,足足晚了二十分钟。
  刚一下车,李哥就趴在窗户上,“少爷,老板交代还有事,就不能陪你上去了,坐电梯到四楼,有个活动大厅,那就是大赛现场。”
  “好,我先走了。”他点头道。
  一进到大厦里,各种各样的鞋子和包占据了视线,导购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露出标准微笑问他有什么需要为他服务,说到底他就是紧张,紧张到看见漂亮的导购员小姐就不自觉脸红了。
  “谢谢,不需要了。”
  导购员是附近建筑学院的兼职生,眼前清秀的男孩那害羞地模样,姐姐呵护弟弟的心情油然而生,见着他穿着打扮,试探地问道:“你是设计大赛邀请的嘉宾吗?”
  他点头,导购员领他到电梯门口:“四楼左拐就是了。”
  “谢谢。”路锦丰笑得腼腆,邻家弟弟的模样更是深入人心。
  一旁的导购员仍然保持微笑:“我同学也参加设计大赛了,要不是有事,真想上去看看。”
  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是以什么身份去大赛现场,不管怎么说,这样的身份不是多余就是尴尬。
  “……那么接下来是由选手楚君心带来的作品《蝶变》,其实对于楚君心相信在座的各位应该都不会陌生,闪耀集团创意部首席设计师最得意助理也是上届设计大赛的亚军得主,今晚很期待他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震撼,有请楚君心和他的模特上场。”
  主持人穿着粉色礼服,声音不妖不媚,带着些意犹未尽的柔和,说完后就退出聚光灯外。
  服装大厦的设计大赛每年举办一次,每次举办的时间四季轮回,今年轮到秋季,设计大赛虽然没有具体的主题,但是应运而生的道理势必都要懂。
  所以设计大赛的所有作品讲究实用原则,不会浮夸到只能在T台来回走秀过一过目,惊艳了观众的眼球却也就安了时尚的名义穿在大牌身上走红地毯参加各种颁奖典礼,而不能在大街穿着。
  模特已经走了一圈了,男模是简单的格子衬衫纯黑修直筒裤,女模特则是宽松针织衫和一件纯黑牛仔短裙,路锦丰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两手规矩放在大腿上,就这么盯着台上看,这就是碟变吗?作品名和设计的衣服好像没多大关系。
  血液好似在太阳穴中沸腾,他想过很多种设计大赛现场的景象,还是惊叹一把,玻璃与灯光光的作用,呈现出华丽不失浪漫的效果,摇晃香槟的的男士,穿戴优雅的高贵女士……
  上流社会的生活就这样讲究吗?
  空气中弥漫一层淡淡雍容华贵的颜色,T台一侧巨大的珍珠间隔五秒喷出半米高的水花,随后五光十色,那种刻意营造的古典却又无处不参杂着时尚的元素总在不经意间博得人们的眼球。
  菱形的玻璃桌,看似无规则其实在T台看的话刚好呈现出路家公司门口L的标志。
  路锦丰拿了一颗提子塞进嘴里,“一定是我没有艺术细胞,不然怎么看不出楚君心作品的寓意。”
  听到说话声,他歪过头想知道谁还有和自己一样的心声。他不认识,谁也不认识,现在看见柳陈安,分外亲切。
  荒山野岭看见一只小白兔,权当是你和小白兔相依为命。
  而柳陈安就是那只小白兔,今天她穿了件奶白色的长袖,灯芯绒背带裤,头发还是马尾,干净利落,路锦丰一回头她调皮地吐吐舌头。
  “早知道我就穿我那件玫瑰色的晚礼服了,站你旁边多般配,一个西装革履面容清秀,一个优雅端庄水灵活泼,你说是不是?”见他吃惊呆样,她就真忍不住撩拨他几句。
  “第一次穿,其实很不习惯。”路锦丰笑。
  柳陈安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随手拿了一块小蛋糕整个往嘴里塞,过一会才说:“楚君心参加上届设计大赛的时候我也来看了,他的作品的名字我现在都印象深刻,叫《夏之幻》,大多女孩都会沉迷在他的作品名字中,从而忽略作品本身的寓意,大概我就是这样一个肤浅的人吧。”
  像是提醒又颇有自嘲的味道。
  这时候主持人又在介绍下一位参赛者了,看见女孩撅着嘴的模样,他更多的是一种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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