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靖榕眼睛在这三人之间徘徊,这三人里其中两人靖榕都认识,一个是明凌,而另一个,乃是于靖榕有一面之缘的,那位刻意将自己弄丑的女子欧阳素问,此时她脸上亦是涂着一层秽物,让人看不清她的本来面目。
而靖榕更注意到这三人中的其中一个——两年的森林生活竟未将她磨练的消瘦狼狈,而是将她打磨地越发美丽,她身上穿着野兽的兽皮,可全身上下散发出的,却是一种野性的粗狂美。
不似闺阁中小姐的娟秀典雅,却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致命的魅力。
靖榕注意到了她,安福自然也注意到了。
他在脑子里细细搜着着对方的名字:“韩星柯,韩将军家五小姐,但实际上却是一位猎户的女儿。”猎户?想到这里,他突然笑笑。既然是猎户,那自然是习惯了在森林里生存了。
陆靖榕、韩星柯、明凌、欧阳素问、文音……他的目光在这几个女孩子身上徘徊着,当看到躲在靖榕背后的文音的时候,他的目光一瞬间变得深邃起来。
——这孩子,没有杀过人。
——一旦杀过了人,她的目光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可是,在那种地方,怎么能不杀人呢?”他又想。可安福又是何其聪明的一个人啊,当他看到靖榕的时候,就什么,都想明白了。
他吹了一口口哨,一辆不大的马车驶了进来。
五人上了马车,驶向那谁着不知道的未来……
第二十一章、里()
帝京、陆府。
“是吗……安福终于把她们放出来了,不过两年时间而已,我还以为,他能更沉得出气一些……”此时陆廉贞正坐在窗台上逗弄着一只花斑鹦鹉——靖榕两年之前入宫,他少了打法无聊时间的玩宠,便养了这么一只鹦鹉。
房间里跪拜着一位黑衣人,事无巨细地将这两年所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靖榕没死?”陆廉贞问。
“未死。”
“文音也没死?”陆廉贞又问。
“也未死。”
“他们遇见了郝连城深?”陆廉贞再问。
“是的。”
“做的好!”
廉贞从窗台上跳下来,“倒是一切天随人愿。”
他挥了挥手,让人下去。
“靖榕文音一起活着。那接下去的事情,便好办了。”她将那只鹦鹉从笼子里放了出来,那鹦鹉也不怕人,安安静静地站在他肩膀上。陆廉贞写了几行字,将纸系在鹦鹉腿上,将它放飞……
另一头,安漱院。
两年前的安漱院,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而两年后的安漱院,却寂静无声,仿若鬼宅。靖榕走在安漱院的院子里——此时她已经梳洗完毕,脸上污秽不在,身上那破败的白衣也被替换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件绛红色团秀牡丹的长袍,红而衬白,越发显得她皮肤白皙,如玉如珠。
两年之间,靖榕身量抽高,开始显现出一些女人极美的姿态来,但年幼时那软糯可爱的外表却渐渐退化,与明凌那艳丽而外放的美不同,靖榕的美,是一种典雅大气的美,初看不觉逼人,可越看,越觉得此人美。
……不知不觉间,她来到安漱院的大厅之中。
这大厅里原来的桌椅犹在,只是桌上无美食,椅上无故人,空空旷矿的一间屋子,越发显得寂寥了。想起两年之前百十个秀女曾在这里一起用膳,再对比此时冷清场景,不免让人唏嘘。
靖榕走进大厅,坐在两年之前她做过的位置。指尖划过面前的桌子,指腹上面一层厚厚的灰……靖榕看着自己的指尖发呆,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啊,你原来在这里。”一个清朗而又极有魅力的声音响起。靖榕循着那声音一看,只见一位穿着翠绿色绣鹤的女子俏生生地站在门口,长衫玉立,芝兰玉树,如一朵初长成的百合。
“你是……”靖榕有一瞬间的迟疑,“欧阳素问?”
那女子点点头。
并非靖榕不认识眼前的女子——只是眼前的女子的装扮让靖榕有些差异——并不是她不美,而是她太美的。那种美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靖榕只觉得这女子的眼是水的,鼻是挺的,唇是俏的,每一丝,每一毫都美的恰当好处,增一分则太艳,减一分则太雅。这百来个秀女,每一个都是美丽女子,却没有一个比得上她。
“怪不得她要刻意打扮地丑陋,若是这幅面貌先让别人看见,少不得一些争端。女人的嫉妒不说,只怕那去势之人也会起爱美之心。这幅面貌过早的让人看见,绝非什么好事。”靖榕心想。
“你寻我何事?”靖榕站了起来,走到欧阳素问面前。欧阳素问美则美矣,可却少了一份气质。靖榕端庄大气,站在她对面竟是一丝不显怯。
那欧阳素问笑笑——说是百花齐放,美丽动人也绝不为过:“我想和你联手。”
她很快就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靖榕差异。
若是自己,必会旁敲侧击一番,而不是将话明摆说出,落人话柄。果然,那欧阳素问又是一笑,柔声说道:“靖榕可是嫌我唐突?若是要说那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典故,我也不是不会,只是靖榕是聪明人,在聪明人之前耍聪明,就是笨了。”
靖榕心中一震,没想到她竟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为什么是我?”
欧阳素问走到靖榕面前,牵起她的手——欧阳素问的手既美又柔,不见一丝伤痕,可靖榕的手心处却全是薄茧,虽看不出来,但一摸便知。
“文音懦弱、明凌狠毒、韩星柯不知底细。想来这三人之中,我是谁也不能选的。”
“那你又了解我吗?”靖榕反问。
欧阳素问一愣,又笑道:“我自是不了解的,但这三人之中,却没有一人,比靖榕更聪明了。况且我知道,这两年里靖榕处处爱护文音,才让那懦弱可欺的大小姐活了下来。这也证明的靖榕亦是一个良善之辈。这还不足以作为理由吗?”
“你要和我联手?你想与我联手做什么?”靖榕又问。
“我不天真愚昧,不会觉得进了宫就衣食无忧,荣华富贵——那宫里,分明是一个比猎场还可怕的地方。我之所以想找靖榕联手,不过是为了少一个敌人而已——与其有一个聪明的敌人,不如有一个聪明的朋友。”
你觉得一辈子最幸运的是什么事情?一旦遇到事,就会有人相救吗?不是的!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是有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不知道为什么,靖榕突然想到陆廉贞的这一句话。
可欧阳素问却弄错了一件事情,靖榕算得上聪明,但绝对算不上善良。在那宫中想要活下去,需要靠山,需要运气,需要手段,而最需要的,便是万人之上的那一人的宠爱。
欧阳素问是太医的女儿,这便是靠山,她活了下来,这便是运气,她懂得拉拢靖榕,这便是手段,可那万盛至尊的那一人独宠,岂是那么好得到的。
“他日,我若站在帝君旁侧,那坐下,必会有你一个位子。”帝君旁侧?能站在帝君旁的人是谁呢?只有皇后。欧阳素问竟是不掩饰自己争夺皇位的野心。若是这话在两年之前说出,必会落人笑柄,只是此时此刻,眼前的女子将此话说出,竟让人产生一种她似乎真的会成为皇后的错觉。
可靖榕的表情,却一直都是淡淡的。
她刚刚还在为欧阳素问的直白而心中一震,可此时,当她听到对方的雄心壮志之时,竟无所触动。
“你不信?”见靖榕竟毫无回应,欧阳素文略有些慌乱。
“素问美色倾城,我哪里会不信?”靖榕略一施礼,便转身离开。
“陆靖榕!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见靖榕想要离开,并不给出答案,欧阳素问慌乱叫住对方,语气虽狠,却无底气,“你愿不愿意与我联手?”
靖榕虽是挺住,却没回头,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自是不愿意多个敌手。”
第二十二章、烬()
“啊,靖榕,你回来了?”文音看到靖榕回来,向她展开了一个动人的笑。这两年,她虽是成熟了一些,但醇善天性未变,依旧是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
他们两人所住场所,亦是原来那个房间。此时文音面前摆放着一大堆的衣服。那些衣服丝质细软,绣工精细,一看就是极其金贵的面料。
“这些是安福送来的,他说,我们将明晚面圣。”一说到那位并未谋面的君主,文音的脸上泛出一一丝红,“君上今年四十七岁,正值壮年,听哥哥说,君上是一位极其魁梧英俊的君王呢……”
说到这里,她将脸埋进了那一堆布料中,这些布料虽是冰冷,却掩不下她脸颊的火热。
“靖榕可不许和我抢!”文音抽出一堆布料中一件鹅黄色的衣服,“这件衣服我要了,靖榕可不许选它。”
靖榕点点头,走到窗边——此时夕阳西下,金乌如火,天边偶有孤鸟飞过,虽是初夏,却一点也不减热意。靖榕此时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燥的很。
文音觉得奇怪,便看着靖榕的背影问:“靖榕,你怎么不选?”
眼前那一件件衣服挑的人眼花缭乱却心中欢喜——哪有女人不喜欢锦衣美饰的,文音也是花了好久才选出一件自己喜爱的衣服的。
两年的风餐露宿让她的皮肤不再柔滑白皙,但文音脖颈极美,她这才选了这么一件鹅黄色长衫将双臂盖住,但领口处刚好设计成一字肩,恰好能露出她那白皙的脖颈与消瘦的肩膀。
靖榕回头看了一眼那衣服,回答道:“我选身上这件就好了。”
“身上这件……”文音端详着靖榕身上这件绛红色绣牡丹长袍——这件长袍并无什么特色,只是靖榕肤色白皙,毫无瑕疵,倒是显出一派端庄大气来。
文音越看越觉得靖榕漂亮,顿时后悔起自己为什么没早早挑选这一件红色长袍。
靖榕并非不想选,只是此时心中乱的很。
文音的头脑被面圣的喜悦给冲糊涂了,可靖榕却没有。从一开始,她就不想当什么贵妃。幼时最大的愿望是吃饱,再长大一点的愿望,便是活下去,而再更大一点,便被送进了宫,前几年陆廉贞的训练在这两年里救了她的命,她还只不过是个孩子,只是知道孩子是活不下去的,便硬把自己逼成了大人而已。
她只觉得自己可悲可怜,却不愿意自怜自艾。
“安福有这样大的权力可以安排秀女面圣吗?”靖榕在心中问自己。
就在这时,一只花斑鹦鹉从远处飞了进来,落在靖榕手上,而文音依旧在挑选衣服,而没有看到——但她,听见了声音。
“靖榕,我刚刚似乎听到了什么……”文音问。
靖榕一把轻捏住那只鹦鹉,将花斑鹦鹉藏进袖子里。
“许是风声吧。”靖榕回答。这时刚好一阵风吹过,惹得院子里乘凉的那些鸟儿被惊吓飞走。
“原来是这样……”文音喃喃自语,又兀自将目光放在那堆衣服上。
靖榕慢慢走出屋子,将花斑鹦鹉上爪上的纸条拿下,又将其放走。她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背上,有几条血痕——刚刚鹦鹉受惊,便狠抓了靖榕一把。
靖榕看着手背上的伤痕叹了口气,将纸条打开后,她的目光,竟是有一丝停顿。将纸条吃下去后,她仿若无事地回到居所,陪着文音挑选饰品。
陆府。
陆廉贞看着那鹦鹉飞回落在笼子里。
“这么快就回来了?”陆廉贞看着那鹦鹉发呆——鹦鹉的脚上并无绑什么字条,“靖榕不会是忘了我这个‘爹’吧。”
他又将那花斑鹦鹉拿起,仔细端详一番,想要找出什么暗号痕迹,可到最后,却什么都没找到,倒是让他发现了别的东西:“这是,血吧……”
陆廉贞捏着那鹦鹉的一只爪子端详着,那鹦鹉被捏的生疼,开始扑腾起来……
“哼,野性难驯,竟敢伤了主人。”陆廉贞一脸不快,将那鹦鹉捏在手里,轻轻一用力……
“来人……”他喊了一声,几个仆人走了进来,他将那死去的鹦鹉丢给其中一个仆人后,无谓地说道,“这鹦鹉交给下厨,今晚我要喝鹦鹉汤。文火慢炖,炖的越久越好。”
哪怕一个物件,把玩了两年也该有些感情,何况是一只活生生的鹦鹉,可陆廉贞竟是毫不犹豫地将那鹦鹉杀死,做成汤品,食之入腹。
待到晚膳过后,却有一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这位客人虽算不上不速之客,但却平素与陆廉贞没有什么来往。
陆廉贞乃鸠阁之主,天生带杀,虽是长得英俊嘴角亦常带笑,可让人见之便怕。杀的人多了,身上便带着一股血腥味,而这股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