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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恭皇后-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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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棣冷下脸,冷笑道:“锦儿一团孩子气什么都不知道,王妃就这般对她拿捏?”他拂袖怒道,“竟然让她怕成这样!”

    我不屑解释,实际上,到了这会儿,已经无从解释,没有证据,纵然我说出真相,也不过被他认为,是陷害于她罢了。

    我只是静静站在那儿,沉默以对。

    在前所未有的静默中,只渐渐听到心跳如擂鼓,本想用手去抚,抬起的瞬间却发觉他伸手过来,以为他到底是信我的,以为他会对我如同从前一般宠溺地笑,“本王只信王妃所言。”

    却被他有些迟疑地推倒在地:“你做了什么,让她怕成这样?”他怒睁双目,瞪着我气急败坏道。

    窗外雨声滴答,如同有把刀搁在我的心头,我微微闭了闭眼睛,勉强让眼前所见的更加清晰一点,却只觉太阳穴两边突突直跳,我不敢相信,又觉得眼前所见再真实不过。

    在吴氏百转莺啼般的哭泣声中,他倦怠跌坐床边,挥手道:“王妃病了,就不要再管府中之事,留在屋中,好好养病。”

    虽然僵持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到底还有些夫妻情分在,他只是命人将我看着,对外声称王妃染有小疾,由嫔妾吴氏暂代管着燕王府的家务。

    然后,没过几个月,四子朱高爔因病早夭,未几,嫔妾吴氏因丧子之痛而逝。

    他又来到我的房中。

    他终于知道了真相,知道吴锦颜因为长得像妙锦,所以被父皇送进了燕王府,一方面,是为了叫他对妙锦死心,另一方面,也是监视他,免得藩王过强,朝廷无法牵制。

    只是吴锦颜另有心爱之人,所以才会在那人出征之时,委以处子之身,而后,为了给孩子一个名分,与他虚与委蛇。

    更为了除掉开始查探这事情的我,吴锦颜买通了侍婢和稳婆。

    若不是有人利用吴锦颜所爱之人威胁她刺杀朱棣,被他察觉,只怕假以时日,朱棣对我的感情日渐淡薄,她真的就会成为燕王府的主人。

    以朱棣的骄傲,如何能够忍下这样的事情?所以,短短的一年,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心中怅怅,而有人,却此生再也无法释怀。

    至于吴锦颜所出,究竟是男是女,朱高爔是不是朱棣的亲生儿子,却是无人知道真相了。因为我和他,再没有谈论过这件事情。

    而之后,我再也没有犯过那般心软的错误。我可以不在意朱棣的爱意被别的女人夺去,却绝不允许有人要伤害他,让我失去他。

    而且,我必须卫护我们的子女。

    所以,当我得知大儿子,当时的燕王世子朱高炽在外的女人竟然要先一步生下长子,为将来以庶混嫡埋下隐患时,我毫不犹豫下令,去母留子,杀掉米紫嫣将其子抱入宗亲抚养。

    米紫嫣哀哀哭泣的样子,真有些像吴锦颜啊。

    只是身为女人,我却知道,或许这一刻她确实没什么非分之想,但为了孩子,那脑海里的一点点念头,总有燎原之势。

    我当然不会再犯一次从前的错误,我转过身,吩咐道:“给她个痛快吧。”

    吴锦颜之后,再没有人能够从朱棣那儿夺走过我的恩宠,也再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他,我也绝不会允许,庶嫡混杂的事情将来有可能发生在我儿子身上。

    所以,你们看,时日久了,再洁净的冰雪,也难免会染些灰尘。再善良的人,卷入权势之争后,也难免会做出些违背自己本意的事情。

第227章 番外四:残雪翠微里(1)() 
那个时候,他还叫叶逐欢。

    我瞥他一眼,只觉他样子好看得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再不敢多看,急急收回目光低头望着脚尖。

    忍不住叹一口气,先前为什么要多事救他呢?

    心软吗?或者鬼迷心窍了?

    那个满身是血的少年,明明是躲藏在寺庙荒废院落的灌木中,却如同躺在自家的高床软榻之上,安安静静地看着,脸上身上因为泥血混杂,污秽不堪,眼睛却像清泉,清清朗朗,清清亮亮。

    那一刻伸出手,洁白无瑕的掌心,纹路都不分明,像是用整块羊脂玉抠成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有些刺眼。

    冲着我说:“救我,有人在追杀我,扶我起来,走——”

    鬼使神差地听了他的话,不顾男女有别,扶起他,还用毒布下一道道防线,叫追杀他的人寻而不得。

    与他虽是初相见却已然倾盖如故。

    却仍未想到这一救竟是许了终身,随他南北西东,亡命天涯。

    他叫叶逐欢,他也是孙愚。

    我嫁与他的时候,他家中已经有美妾两个,妙婢若干。

    他并未隐瞒:“妙娘,遇到你之前,我就已经成年,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需要,如果你为此嫌弃,我无话可说。但我希望你明白,唯有你,是我要娶来做妻子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并没有说一生一世只有我一个女人,我虽神伤,却仍然仰脸笑答,与他在菩萨面前许下诺言,嫁他为妻。

    也许是他颜色生得太好。比我还要美,如珠生玉,比月生光。

    我在救他之前,当然也曾定一定神,不许自己胡思乱想,但在静心倾听他的言语,看见他的眼神之后,却有一种奇怪的熟悉,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记忆里是第一次相见,却的的确确宛若故识。

    好像乡间雨后潮湿的泥土,杜鹃花绽放的山野,下雪的黄昏,天空的积雨云如同,我那些消失,又隐约存在的旧时记忆。

    母亲以为我忘记了,却一直在脑海里浮现的一些画面,和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叶逐欢的人重合在了一起。

    鬼使神差,我救了他,嫁给了他。

    彼此都不知道,我们以为的一见如故,其实是久别重逢。

    再相见时,已然,我们已经忘记了彼此的模样。

    从前,他还是公子的时候,我曾是他家中的一个丫鬟,煮饭烧火的小厨娘。

    他家曾是魔都里数得上的富豪,他爹六房妻妾只得他一个男孩,他是家中几十口人的心肝宝贝肉尖尖,他的吃穿用度,精致精心,家中众姐妹环肥燕瘦,做着他的陪读、玩伴,而这样环境中长大的他,竟然饱读诗书,不沾脂粉习气,还对下人都平厚宽容,连帮厨的母亲都赞他心好,将来是要成大器的。

    他这样一个人,原不该和我发生什么关联,只是听母亲赞得他多了,就生出了好奇,人和人之间,有了好奇就生出了千丝万缕的可能性,何况我会做鱼,而他,爱吃鱼。

    糖醋鱼、麻辣鱼、酸菜鱼、红梅鱼肚、双皮刀鱼、八卦鱼肚、软熘鱼扇、清蒸白鱼、清炖煎花鱼白蹦鱼丁、干辣鱼片、荔枝鱼、醋椒鱼头、鱼丸、鱼粥、鱼羹、鱼面

    我做鱼同他写文章一样,宛若天成,妙手偶得,第一次做鱼是六岁,在他家做厨的父亲找不到新鲜的姜压掉鱼腥,灶台下玩耍的我递上鱼腥草,然后是韭菜、蒜、鱼蓼、花椒和红红的干辣椒,父亲做了烤鱼,听说那晚他吃了三碗饭,父亲被老爷好生夸奖,升了主厨,油光水面,得意非凡。

    梅浅横月影,修竹白衣遇少年。做鱼的和吃鱼的早晚会相遇,那一晚月光如水,云雾蹁跹,他衣衫翻飞,如同蝶舞千山,鱼跃龙门一样惊心。

    他在舞剑,舞得如同他写的字一般好看,是的,母亲收下他写的每一张纸,从三岁写的人之初,到修路幽蔽,道远忽兮,一张张拿回来要我照着练习。我不爱,我只喜欢做鱼,但那些纸母亲都替我收着,没事了就要一张张翻开来看,看得久了,也就记得。

    他的剑,翩若惊鸿,剑花舞成莲荷盛开,与孤洁纠结交织,缱绻缠绵,世人爱莲,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不可亵玩。他的剑和人一样,远远看着,就是忘川,沿路碧草青青,落英缤纷,慨然忘忧。

    剑光收敛,他立在面前,看着我的眉眼。突然记起他是少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少年。我是丫鬟,柴草荆环的粗使丫头,连认得的几个字,都是在他丢弃不要的字纸上学得。急退、慌退,撞得竹叶跌落、梅枝折断。

    第二天,母亲带回的纸上,他用瘦金体的小楷写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当然知道,那诗并不是写给我的,他说的是习剑的心得,武功精进之后的感受。

    可惜,虽然我的武功不怎么样,却也能看出,为天资、教武的师傅所限,他永远成不了一流的高手。

    因为,我虽然武功不济,却来自蜀中唐门,天下第一用毒世家,我的母亲,曾是唐门中的第一高手,下一任掌门人的不二之选。

    至于母亲为何会嫁与父亲——一个厨子,甘心当个厨娘,从江湖退出,过着籍籍无名的生活,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只是记得母亲说过,世间种种,情毒最甚,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摧毁人生,还会甘之如饴。

    而那会儿,我以为人生就是,我烩鱼,他吃鱼,他练剑,我偷偷研习唐门的绝技,偶然于夜深人静之时,看他写的字迹,揣摸他当时的功力。

    我当然没有暗恋于他,那会儿的我,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哪里懂什么男女之情?不过是因为母亲赞他太多,心中愤愤不平。

    以为这样的人生会天长地久下去,以为这样的平凡,会波澜不惊一世。

    却不知道,一夜之间,天翻地覆,惊变乍起。

    当时,外界传言,他的父亲,孙老爷得了一颗上好的夜明珠,那夜明珠在夜里头熠熠生辉,满室明亮,所以魔都城里的府尹,要老爷献上去,好作为皇上寿辰的贺礼。

    老爷当然不肯,夜明珠是孙家的,可进献却是以府尹之名,失了宝贝连个水响都听不到,傻子才肯。

    但民不与官斗,孙家再富,也斗不过官家,要是不献上去,肯定会引来杀身之祸。老爷还在犹豫之间,府尹已经勾连了盗贼,抢上门来。

    当然不是一般的盗贼,孙家的众多长随、护卫还有教习练武的师傅们,都没有抵挡得住。

    忠心的,与主一同赴难,鸟雀散的,围剿干净。

    竟为了一颗夜明珠,斩尽杀绝!

    父亲为了护母亲和我,被身后一刀穿心,犹自拖住杀他之人的脚踝,让母亲带我逃命。

    从那天起,我再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见过他。

    母亲给我服了“忘忧散”,把那夜的可怕记忆从我脑海里抹去。

    所以,我全然不知相隔多年之后再见的他,救了他的性命,并在第一眼就爱上的这个人,其实是旧日相识。

    他一身血污,却洁如莲花,恰像儿时的记忆。秋天叶落,桐树的落叶层层叠叠,风吹叶落,一地金黄熠熠生光的铺展开,耀目得令人有些睁不开眼,他手上使着招招不留余地的杀人剑法,却步步轻灵飘逸,翩翩若仙。

    在我眼中,他与这世上所有的男子都不同,那黑白分明的眼眸,令我恋恋不舍,生出了要一生相随的矢志。

    我如母亲当年,推却唐门护法之职,假死除名,洗净铅华,洗手羹汤,随他亡命天涯。

    全然不顾那会儿,他是逃犯,而我,是梨花闲落叩门不开的闺秀,并且,彼此都没有想起眼前的这个人,曾是儿时的旧识。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以为是初相见却倾盖如故吧,我才会觉得他是这肮脏世间,除开黑夜和白雪之外,难得的干净。

    是的,他孙愚——当时叫叶逐欢的这个少年,就是我董妙然生命里的阳光,令世界黑白分明,一切真相大白。

    有母亲的庇护,我与他的路要平坦得多,直到纪纲伙同唐俊追上门来。

    我被迫使出“大梦”,以纪纲之命,换家人的平安,而江湖之中,传言妙娘是假死的说法,烟消云散。

    母亲却为此送了性命,临终前,我方得知,昔日叶逐欢,而今的孙愚,我的相公,竟然与我有那样一段往昔,难怪他每每吃到我做的鱼,都会欲言又止。

    说起往事,我还记得那夜的惊变,却浑然不知那场横祸由何而起。回忆,印证彼此的回忆,方才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一切因唐门而起。

    夜明珠只是引子,真正的杀身之祸来自唐门。

    唐门终于查到了母亲的隐藏之处,为了让母亲死心,又得知我如母亲当年一般,惊才绝艳,小小年纪用毒就能够出神入化。他们决心将我们掳回,逼母亲研制的各类毒物药方,重振日渐没落的唐门声名。

    唐门要人,与企图借盗贼之手抢夺夜明珠的府尹一拍即合。

    所以,才会有那一夜的惨案发生。所以,才会轮到我爱上他,救了他,以一生偿其救赎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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