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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公主-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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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拉姆虽然较一般吐蕃女性纤秀,但身体底子还不错,又因父母离世后吃了不少苦头,所以一路上,她虽然害怕,却并没有表现的很娇柔。

    倒是钦陵几次担心地问她行不行,说她昨天上午才落了水,这两天都没好好休息过,问她能不能顶得住。

    因为关心拉姆,钦陵连自个的公鸭嗓子都顾不得,只能尽量言简意赅地表达自己的关切。

    巴登拉姆不愿意他来和拉姆说话,等他又一次开口关心拉姆时,就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漂亮小姐姐顶不住了怎么办?难不成你还能背着她走吗?”

    钦陵顿时脸红,偷偷看了拉姆两眼,见她低着头也不看自己,心头有些失望。

    巴登拉姆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喂,是我在跟你说话,你看漂亮小姐姐干什么?”

    “啊?你说啥?”钦陵故意装糊涂。

    换一个人可能就明白他这是不愿意就此事再说下去,但巴登拉姆却看不出他脸色的好坏,便又照刚才的话问了一遍。

    钦陵点点头。

    “点头是什么意思?”巴登拉姆好奇地看着他,连蒙带猜道,“是说你会背漂亮小姐姐吗?”

    钦陵再次点点头。

    拉姆脸更红,头几乎要垂到胸前,连路都看不清了。

    巴登拉姆不高兴地嘟起嘴,有些恶狠狠地说:“不许你背,我会背小姐姐的。”

    话未说完,她还朝钦陵挥了挥拳,大有你要是离她太近,我就会打你的架势。

    拉姆抬起头,一脸红霞,拽了拽巴登拉姆的胳膊,“噶尔将军是好意,你不要怪他啦。”

    巴登拉姆放下了拳头,但嘴上仍然警告钦陵,“你离漂亮小姐姐远些,她是我的小姐姐,又不是你的,你怎么老过来?”

第198章 敲打() 
因为考虑到巴登拉姆带着的那些个动物,尤其是那三只老虎,连走在城中街两边的人都吓得全部回避,带进宫里去只怕会吓坏了人,便安排在松赞干布按规制给李云彤修建的公主府邸住下。

    自然,拉姆是要跟她一道的。

    有这样的安排,拉姆也松口气,她还不知道之前的事赞普让人查得如何,要是就这么回了宫,搞不好蔡邦萨又要使人抓她,赞蒙若是因为她和那边起了冲突,反倒不美。

    等进了逻些城,李云彤便和拉姆分开,又叮嘱钦陵带人护着她们直接到那处府邸去。

    在分别之际,李云彤借着要给拉姆交待事由让赤尊带着些人先回宫,见赤尊的人马走远,她才翻身下马问拉姆,“你知道噶尔小将军是谁的儿子吗?他就是吐蕃当朝大相,噶尔东赞的嫡次子。”

    拉姆听得身子一颤,手里紧紧攥着马缰绳,摇头道:“不曾,我不曾打听过他的事情。我只知道若不是他,我也不能好端端的站在这儿,更不可能到山上去寻赞蒙。”

    李云彤见她由眼睛发亮面带红晕的模样变得神情黯然,不由心中轻叹:瞧她这般模样,应该是对钦陵颇有好感了。

    想了想,李云彤郑重地对拉姆说:“我瞧他的神情,应该是对你颇为钟情,但你要明白,虽然吐蕃这边男女交往虽较大唐更为开化,两情相悦直接求娶的也不少,但在贵族世家里,婚姻大事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你动了心,私下里与他交往,恐怕会被他父母嫌弃,纵然他钟情于你,也难有善果。”

    在李云彤提及钦陵的身份时,拉姆就已经想到了两人断无可能,毕竟,他是当朝大相之子,她只是一个孤女,两边的地拉相差太远。

    她想说以后自个再不见钦陵,但脑海里却浮现在水里苦苦挣扎,濒临绝境之是,那一双坚实的臂膀,那双向她伸出的援手

    心头苦涩不安,话在舌尖千回百转,怎么都说不出口,看见李云彤同情的目光,拉姆终于微闭了闭眼,正想说:我知道了,以后再不见他,不会和他有什么牵扯之际,便见李云彤“扑哧”一笑。

    拉姆诧异地看向李云彤。

    李云彤拍了拍她的手,将马缰拿回自个的手里,“放心吧,若是你们情比金坚,我自然会帮你。只是,若他并无诚意,只是钟情于你的美貌,想嬉玩一番,想不到上门提亲之事,那你就早早断了那番心思,省得将来伤心难过。”

    拉姆一听,眼睛一亮,望着李云彤,像是在向她确认。

    李云彤点点头,“我是由大相护送来吐蕃的,对他颇有些了解,想来噶尔小将军若真是诚心求娶于你,他应该会同意,但他若是花花嘴,就会盘算着娶个门户相当的女孩子,不可能娶你为嫡妻,你好好一个女孩子,总犯不着为报救命之恩去给他当小妾”

    “他不会的。”拉姆冲口而出。

    “噢?”李云彤似笑非笑,“你对他倒是有信心。”

    拉姆脸上才裉下去不久的红晕又飞上面颊,她垂下头,“姐姐不要笑我,我只是觉得,他不是那种人。”

    李云彤轻笑,“你的猜测多半是对的,我观他面相,眉毛浓密,嘴唇厚实,鼻头有肉,这些都说明他是重情重义之人。而且,他现在的年经,正是旭日东升,不会有那么多的盘算和暮气。”

    看着拉姆的喜悦几乎要从眉眼溢出,李云彤还是提醒了她一句,“话虽如此,但在他没有提亲之前,你不要坦露心声,只须多谢他几回就是了。女孩子家,还是要矜持些,上赶着的不是买卖。”

    “姐姐——”拉姆娇嗔地喊了一句,望了望在街道另一边,频频往这边张望的巴登拉姆和钦陵,轻声道:“我知道,姐姐放心,我断不会给您脸上抹黑的。与小将军定是以礼相待,不会在私下与他相见。”

    “好,你过去吧,免得他们等急了。记住,若非有我的手谕,你都不要进宫,免得蔡邦萨找你麻烦。”

    听李云彤交待完,拉姆行了个礼,转身朝巴登拉姆那边走了过去。

    看着拉姆轻盈的身影,李云彤莫名觉得自个已经苍老,虽然只是相差两岁,钦陵可是松赞干布的子侄辈,拉姆若是嫁过去,就成了她的晚辈。

    就是现在,也有种为女儿操心的感觉。

    她站在马下,笑了一会又摇了摇头,方才翻身上马。

    因为心思全在和拉姆的谈话上,自然,李云彤也就没有发现,街边一家店铺里,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她,看了许久,许久。

    等回到布达拉宫,已经过了子夜。就见春草守在门前等着,一见着李云彤便迎上来,急急告诉她:“蔡邦萨让人给赞蒙送了两条新鲜的鱼,说是给您添个菜。”

    跟着,她压低声音说:“今个拉姆小姐走了之后,听说蔡邦萨和赞普大吵了一架,还召见了论相的夫人,两人谈话时,提起了拉姆小姐。”

    李云彤秀眉一皱,止步问她,“可打听到她们说了些什么?”

    春草摇了摇头,“讲消息之人只是个管洒扫的粗使丫头,进不了内室,她是看赞普的脸色不好,加之从屋里扫出来摔落的茶碗渣片,推算出他们大吵了一架,至于论相夫人,是她在院里听到了拉姆小姐的名字。”

    两人正说着话,负责李云彤宫里的尚寝莫语快步提了宫灯迎出来;对春草皱皱眉头,“你们出来接赞蒙;怎么这么半天?这夜里风急露重,赞蒙久站在这儿,万一受了凉怎么办?”

    李云彤看了莫语一眼。

    莫语被她看上一眼,竟然觉得有些冷厉之意,连忙堆起笑给她行礼,殷勤地问,“赞蒙这两日在外,很辛苦吧?奴婢已经让人准备了夜宵,殿里的熏香用了您最喜欢的苏合香;还有热水软被都已经预备好;您用了饭就能沐浴”

    李云彤任她一路啰嗦,也不搭话。

    莫语是宫里头给她配的六尚之一,专门负责她宫里的帏账床褥,铺设洒扫和扇伞灯烛,手底下管了一堆人,就是她的四个大丫鬟,也要弹让一席之地。

    等喝了一碗燕窝粥,她方才看一眼莫语,“知道莫姑姑是为我好,但春草自幼侍候我,该说什么不说什么,在哪里说不在哪里说,她心里自有分寸,莫姑姑当着众人的面不给她脸,可是够威风的。”

    莫语一听便跪倒下去;低身下伏,“奴婢不敢,奴婢只是为赞蒙担忧,您来这逻些才两三个月,根基不稳,尚不知人心,您叫人打听朗月宫里的事,若是叫蔡邦萨知道了”

    “春草她们做事很谨慎,她怎么知道?除非我这宫里出了内贼,当耳报神把话传出去。”李云彤直接把话挑明,“六尚掌宫掖之政,管着我这宫里的衣食住行,人员调配,若是有什么消息传出去,莫姑姑只怕也难辞其咎。”

    莫语头都不敢抬,连连磕地道:“奴婢不敢,赞蒙放心,奴婢定会和莫念她们几个,把这宫里管得蚊子都飞不进一个来。”

    李云彤却并没有叫她起身,只慢条斯理地端了碗奶子在那里轻抿。

    秋枫、冬晴已经下去休息,此时殿里侍候的除了春草,还有夏雨、鹦鹉几个,她们见李云彤训莫姑姑,心头都跟着忐忑不安,没人敢上前求情,只春草走过去,将李云彤手中的奶子碗接过,加了一勺糖再递给她,笑着说:“莫姑姑还拿我们当孩子看呢,怕我们坏了赞蒙的事,您就看在她忠心不二,又是好意的份上,别再吓她了。”

    李云彤轻哼了一声,“到这吐蕃来,我身边也就你们这些人,原本能够用的人就少,若是你们还互相倾轧,就索性大家一拍两散,该到哪儿去到哪儿去。人家的手都伸到我身边来了,我身边的人,还只想着明哲保身,这么糊涂,不如趁早出去,省得一天在这提心吊胆。”

    她看着莫语道:“这次算了,若再有下回被我知道了,就安排你出宫吧。”

    宫人到了二十五岁就能放出去,但像莫语她们这些有品阶在身的女官,若是不想嫁人,可以在宫里头一直做事,等年纪大了,也能留在宫里荣养。这儿是吐蕃,外头没有莫语的亲人,若是没有合适的人家婚配,出宫基本意味着走投无路。

    莫语听了,脸色煞白,低伏着身子久久不起。

    李云彤看了她一眼,“起来吧,你把这道理告诉其他几个姑姑,若是还有人分不清轻重,拿自个从前在大唐皇宫里的那套来对我,不能跟我同仇敌忾,戮力同心,往后就不必在跟前当差了。”

    待莫语起身,她又轻描淡写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隔些日子就会往大唐送信,将我在这边的事情传回去,记住,信要写,但话怎么说不用我教你们吧?破坏了唐蕃友好,你们就是千古罪人,别说我了,天子第一个就不能饶了你们。”

第199章 不忍() 
连莫语这个天子委派的尚寝都被李云彤一番敲打,东月宫里有些小心思的人就规矩了许多,等第二天松赞干布过来时,发觉四周服侍的人更加低眉敛气,平日里个别窥探的眼神也消失了。

    他过来的时候,李云彤正在看一些陶瓷的器皿。

    那些器皿用黄、绿、白或黄、绿、蓝、赭、黑等基本釉色同时交错使用,绚丽多彩,有小马、小狗、小牛和鸡鸭等造型,还有两匹骆驼,一匹上面驼着丝绸,一匹上面坐了个人,上面的人穿着胡服,戴蕃帽,赤髯碧眼,座下的骆驼仰首嘶鸣,看上去甚是生动。

    “这瓷器怎么如此多彩?和我从前见过的大唐陶器有些不一样。”松赞干布好奇地拿起来细看,赞叹道。

    “这是我临行前,大唐在流行起来的新工艺,工匠们打算在吐蕃这边试着炼制一批,所以我让她们把这些找出来,给那些工匠当样子。”

    说着,李云彤兴致勃勃拈了个小陶鸡在手上,“我想着,看看母萨有没有喜欢的,趁这个机会打制些她爱用的,她喜欢了,会令很多妇人们跟风,等佛寺建好,可以给香客们布施,这样定然事半功倍。”

    那些陶器一个个造型生动逼真、富有生活气息,尤其难得的是,虽然用黄、绿、白做主色,但间或会夹杂着其他的釉色,比起白陶土陶来,看上去色泽艳丽,别有一番味道,也显得更为喜气。

    见松赞干布爱不释手的模样,李云彤神秘地一笑,“你猜,这些陶器是做什么用的?”

    “什么用?这些当然是做摆件。”松赞干布笑着说,“你这算什么问题?”

    “哈哈,猜错了。这个是冥器,大唐的官府有明文规定,不同品级的官员随葬多少件都是有定数的,但实际上作为那些达官显贵们,并不满足于明文的规定,往往比官府规定要增加很多,形成厚葬之风,也因此这个在大唐特别盛行。”

    松赞干布一听,沉默了。

    李云彤不解地看着他。

    “我们吐蕃人,是天葬。而且,也不兴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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