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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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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云枫轻笑了下,毕竟他算初出茅庐,所以并不介意别人对他的态度。

    一直走到二楼一个包房内,洪爷正坐在里头跟身边的几人说着话,那几个人年纪与洪爷差不多。见他进门,洪爷拍了拍身旁的位置,让他坐下。他也不拘谨,唤了声洪爷后就坐在了他身旁,然后保持沉默。

    洪景天似乎有意试探他,也不避嫌就当着他的面与那几人继续谈事,过了好一会,他的眼中出现满意。这才开始为聂云枫介绍那几个人,其实在座的都是他的一群老兄弟了,一同打江山到现在,今天本意就是想把聂云枫介绍给他们认识。

    年轻人,不骄不躁,沉稳有度,很不错。

    到了下午,洪景天带着人出夜总会,等抵达目的地时,聂云枫微微讶异,居然是他最早打拳的那家舞厅。没有意外的,沿着楼梯往下,走进了黑市拳场,居然还没到晚上,这里已经有了不少人,台上也开始了比赛。

    还是那个主事,看到洪爷进门,立即迎上前来热情招呼,但在看清他身后的人是聂云枫时,微愣了下。有人在身旁呼喝:“还不喊枫哥?”主事立即转了笑脸,微弯了腰扬声喊他枫哥,没有一点勉强。

    聂云枫有些明白洪爷的意思了,看来自己的底被查得很清楚,洪爷知道他被这个场子无故解聘,所以带他回来找回面子。其实他倒不是很在意,主事违反条约辞退自己也非他所愿,他在这里也算赚到第一笔金,最后亏得这主事提醒,要不然他也不会再去寻别的门路。

    很快有人拉了椅子过来,洪爷就坐在当处,其余人立在他身后。主事安排着人开始疏散观众,准备清场,很明显,他对洪爷很是敬畏。

    ————

    爱情,就是那一刻的怦然心动。无声的语言,才是心间最深的情感。

第28章 突来的缘份() 
等人全部清场完后,洪景天笑问:“云枫,想不想去台上找找当初的感觉?跟阿列过个几招?”话虽是疑问句,但聂云枫知道洪爷是想考验自己。

    他口中的阿列,正是刚才从夜总会场子里跟过来的年轻人,他的脸上有一条横跨半边脸的刀疤,洪爷当时笑称这条刀疤是阿列为他挡刀所致,从那语气中可看出,洪爷对这个阿列十分信任,应该是他的心腹。

    阿列的身手如何,他是不知道,但从这个年轻人凌厉的气势来看,以及洪爷那眼中的试探,和曾经敢挡刀的胆量,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人很厉害。

    走上台,一声令下,阿列就朝他攻来,小心的出拳挡拳,越打聂云枫就越来劲,这是他第一次棋逢敌手。可能阿列的手法不是标准的自由搏击术或者跆拳道那些,但每一招都是快狠准,完全就是久经沙场的格斗技巧。

    曾经就有人告诉他,强大在于自身,只有不断的巩固自己,才有可能达到不败,但是那也不是真正的不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强中自有强中手。阿列就是那个强手,在他的手底下,自己可算犀利的出招占不了上风,几个来回,也只恰恰能打个平手。尤其是阿列不仅是拳狠,整个人都散发着阴狠气息。

    当两人一记碰拳,各自退后了一步时,洪景天鼓起掌来,大声笑道:“好,好,好!停了吧,都是自家人,不用非要比个胜负的。”他一出声,阿列立刻收了拳,聂云枫也放下了手,两人互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欣赏。

    刚准备下台,忽然一道惊喜的声音从门口扬起:“聂云枫!”

    众人转头去看,是个穿着破旧衬衫与牛仔裤的小子,聂云枫蹙了蹙眉,他没听错对方是在喊自己名字,这个人微觉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哪见过。

    却见原本坐在宽背靠椅里的洪景天站了起来,皱着眉道:“乐乐,你怎么跑这来了?看看你这是穿的什么衣服啊?怎么就一点都不让人省心呢?”

    “啊呀,老头子,要你管!”男孩不驯地回嘴。

    “什么老头子,我是你老爸!”洪景天竖起了浓眉,脸现怒容。但说话的口吻却又多了一丝宠溺,而他的话更令人惊讶,那个短发的男孩居然是他的女儿!是的,那是个女孩,初一见因为她的衣服和头发太短,还以为是个穷小子,但一出声就听出是女孩子了。

    女孩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道:“好了好了,知道你是我老爸了。”边说着边“腾腾腾”跑到擂台底下,仰头看着上面的人,眼里满是欣喜:“聂云枫,你可算回来了,我找你找了好久!”

    这时候,聂云枫终于记起这个丫头是谁了,她就是当初在这里打拳时碰到的黄毛男孩,后来还跟了他一路,被他发现是女生后撒腿跑掉的那个。现在她那满头的黄发已经变回了黑色,难怪他第一眼没认出人来。

    心中微微吃惊,她居然是洪爷的女儿?那么她来这里打拳,纯属玩票性质?不由暗自庆幸当初他没下重手,否则可能麻烦早就找上他了。

    举目往旁边看了一眼,发觉不止是洪爷,在场所有人都把目光定在他们身上。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没有理会她,从台上跳下地后,就站到了洪爷身后,不吱一声。

    洪爷来回看了两人的神色,问起自己女儿:“乐乐,你与云枫认识?”

    女孩眨着晶亮的眼,看看自己老爸,立即明白了什么,挤到聂云枫身边,那肩膀顶了顶他,兴奋地问:“聂云枫,你现在跟着我家老头子了?真是太好了,你在台上打拳的样子实在是太酷了,就是后来你怎么不打了呢?我来这里都不知道找了你几回。对了,我叫洪乐涵,你可以跟老头子一样叫我乐乐就好。”

    聂云枫有些无奈,这个女孩自来熟得像是他们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其实不过只是那一面之缘。那边洪爷的面上可快挂不住了,他隐隐感觉到气氛很不对劲。

    “洪乐涵,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老头子了?”洪亮的吼声,震彻整个场内。这时洪乐涵才转过脸,挂上笑容扶住他的胳膊道:“怎么会呢,你是我家老头子,是我洪乐涵的老爸也!”惹来洪爷的冷哼,却难掩眼中的笑意。

    一看这架势,就知洪爷对这女儿宠得不行,而聂云枫用余光去看旁人的表情,发现他们都是一副见惯不惯的样子,很显然这种场面应该经常出现。

    当洪乐涵再度目光灼热看来时,他垂了眼睑,不与之对视。刚加入这个团体,他不想惹是非,也不想给洪爷留下个攀附他女儿的坏印象。虽然刚跟着洪爷,却从他两次试探自己实力来看,此人十分谨慎,现在可能给他看到的算是和善一面,另外的一面却隐藏在骨子里。他可不想因为与洪乐涵有那么一次的摩擦,就让洪爷对自己存了猜忌。

    在聂云枫埋头垂眼时,洪乐涵并没有收回视线,她是真的欣喜能够再见到他。老爸不喜欢她进场子里玩,她却很喜欢这个黑暗的世界,很刺激、很过瘾。第一次见到聂云枫时,就被他那冷削俊逸的外表,以及出拳挥拳的酷帅深深吸引住。跟着阿列有学过好几招格斗,一般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于是她站到了他的对面,想要试试他的拳到底有多硬。

    却没想到不过瞬间,就被他一拳挥倒在台上,那出拳的速度根本不是她可比拟的,瞬间他的英伟形象超过了阿列在她心里的地位,如影随至的拳跟来,她紧闭双眼等待疼痛袭来,等了一会不见痛觉,睁眼一看,居然拳头就停在面前,而聂云枫那带着汗水的俊脸就在正上方,眼中一闪而过的是不忍,“以后别来了”这句话就在耳边,再普通不过的警告。

    不由自主就跟在了他身后,其实她原本是想悄悄地跟着,看他住在哪里。却没想到很快就被他给发现了,更意外的是他的手掌压在她胸前,手指捏住自己的咽喉,立即拆穿了她是女孩。满心的羞涩与懊恼,令她落荒而逃,可是逃了一段路后又觉后悔,回头再寻时已经不见他踪影。

    只能暗想明天再来找他时,一定要跟他介绍自己,重新认识。然后明天再去拳场时,等了一晚上也没见到聂云枫,在接连几天不见他人时,终于跑去问主事,这才得知原来他已经不在这里打拳了。

    今天是无意中走到附近,就动了想再进去看看的心思,哪知一进门就见几个熟悉的身影,正是老爸手底下的人,毫无阻碍地就进到地下室,一眼就看见她找了很久的聂云枫站在台上,而他的对面是阿列。

    不由窃喜:这难道就叫缘份?

    ###

    聂云枫走进久违的学校,迎面而来的清风拂过面颊,已经步入十二月了,柔城的气候变得有些寒凉,但他体质好,即便穿得单薄也不会觉得冷。

    跟着洪爷已经有段时日,洛夏也早就重新回了学校上课。今儿下午没什么事,他跟洪爷请了个假,就跑来学校找洛夏,好久没有看她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样子了。自从跟了洪爷后,白天的时间都很悠闲,他可以每天都接送洛夏上下学,这样就杜绝了她再被流氓寻上报复的可能。

    其实他也有去找过黄毛那群人,洛夏受的那一刀不可能就白受,可是他打听了很久,那五个人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怎么都找不到,只得作罢。

    他告诉夏天说辞去了打拳的工作,晚上重新找了个兼职在做。隐去了跟着洪爷混黑道这件事,虽说不像打黑市拳那般每天都活在生死搏斗的世界,甚至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平静,而他做的也不外乎就是些打手保镖的事,可到底还是不想让夏天接触到这些。

    因为混黑是条极端的道路,他现在所接触到的远不是黑道的真面目,一些隐藏在阴暗里的丑恶事务他都还没遇见。一来,洪爷对他的信任还在考核中,二来,他太年轻没有经验,需要磨练。像洪爷这种人,断然是不会养一个白吃饭的人,等考核过关,也就到了真正派他用场的时候。

    告诉夏天辞去打拳的活是为了让她安心,剩下的就是男人的事,无需夏天跟着再担惊受怕了。走到以前常站的小树林,朝教室的窗口看去,发现位置上是空的。虽然洛夏已经升到高二了,但学校并没有对班级改动,只是把教室门口的标牌改为高二(3)班。

    记得洛夏有跟他提过,老师要重新排位置时,她主动要求一直坐在窗口。

    等了一会,下课铃声就响了,已经过五点,是放学的时候。但却迟迟不见洛夏从教室里走出,聂云枫微觉纳闷。等到走出来的学生似乎越来越少,忽然有种不好的想法揪住了他的心,难道又出意外了?

    走上前抓住一个刚从教室出门的男同学的胳膊问:“洛夏呢?她在不在教室里面?”

    ————

    即使有一千个人从我身边经过,我依然认定了你,因为其他人踏着的是地,而你却踏着我的心。

第29章 喜欢与爱() 
男生惊愕,看清是谁后,眸中立即浮现崇拜。曾经校园里的风云人物聂云枫也!早闻他的天才之名在学校风靡,更主要的是那天在学校门前,他一人独斗好几个混混这事被男生们广为流传,说到这个曾经的学长,就不觉热血沸腾和崇敬万分。

    聂云枫见眼前的男孩只愣愣看着自己,眼睛发光,又沉声问了一遍。

    男生终于回神,慢半拍地回话:“洛夏下午请假了,好像在学校广场那边扫操场的。”

    “扫操场?为什么?她犯了什么错?”他还不知道学校有如此体罚学生这一说。却见男生摇摇头道:“不是的,她没犯错,是勤工俭学,自愿跟老师报名去的。”

    顿时,聂云枫的脸沉了下来,直接甩开男生的胳膊,扭头就往广场方向走去。走到那处,远远就看到偌大一个广场上,只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埋头挥动着手中的扫帚。这个广场是个千人操场,占地极广,而整个场地上除了一些正在打篮球的男生,就只有洛夏一人在埋头苦干。

    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会比以前黑了许多。即使已是十二月,但她却挥汗如雨,据那男生的说辞,显然这已经有段时日了。是从知道他打拳后,回学校上课就开始这份勤工俭学?

    鼻间涌出酸涩,难怪近段时间,每晚她都睡得特别熟,偶尔还会有轻酣声。转过身,快步离开了广场朝门口走去。他每天都会来接她下课,基本她每天都是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很可见她不愿自己知道这件事,既然如此,那就当不知道吧。

    从本身意义上来讲,虽然心疼她,但却觉得这其实不是一个坏事。至少在学校里工作,环境单纯,并不复杂,而且也可以锻炼自己。洛夏不管是从哪方面来讲,都太过脆弱了,她需要磨炼。而磨炼一个人的心智,首先得过自己这一关。曾经的洛夏,在这个学校是个发光体,像个公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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