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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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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丽抬起头绝望地看他:“难道你就从来没有在意过我?”

    聂云枫的回应是怜悯的眼神,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他多费口舌。转过身,只留冷漠的背影,和丢下一句萧冷的话:“秦文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也警告你,从此以后离洛夏远一点,否则,后果不会是你想知道的。”

    这件事的发生,最大责任在于自己,然而洛夏在学校依旧存着潜在的危险,看来等她伤好后回校,每天必须得抽出时间来接送。他绝不容许再有一次这种事情发生!

    校门口的角落,文丽还坐在地上,凝看那抹身影在视线里消失。森冷的语气中透着股她不懂的气息,即便是发现他居然知道自己全名,也不再觉得欣喜,反而周身全是寒意。从来都觉的聂云枫温润如玉,却发现他似乎。。。。。。有着另外一面,这个不为人知的一面,令她觉得害怕。

    没过几天,秦文丽就转学了,彻底从这所学校消失,而这时洛夏还在家中养伤,自那以后,她再也没见过文丽。

    ###

    虽然被洛夏撞见后,聂云枫停了一段时间打拳,但一个礼拜后接到管事的电话,他还是去了。这次去跟管事也谈好,每周会过来打两到三次,每次也最多接两场拳。

    他会再三确定,洛夏是真的睡着了才会离开,离开的时间不会太长,通常若第一场遇到难缠的对手,拖了一段时间,就不会再打第二场了。相比以前,可能来钱少了,但幸而洛夏不用住院,省去了一部分医药费,也不用再像那时般拼命了。

    却也因为如此,他的名声似乎在黑市拳场传扬开来,无论是拳手还是观众,都知道有个叫聂云枫的小伙子,功夫超凡,基本难逢敌手。

    于是,就有了他与洪爷的第一次相见。

    聂云枫被管事领着走进办公室,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嘴角挂着笑,眼中却暗藏狠厉光芒的男人,坐在老板椅内打量他。他并不知对方意欲作何,刚才管事只说带他见个人,却一眼就看出这人身份不凡。而办公室内还站着十多个壮年男人,一看就是保镖或打手性质的。身旁的管事恭敬地唤了声“洪爷”。

    顿时心中一凛,若在以前,他还没接触黑市拳,可能不晓得洪爷是何方人物,可如今打了这么久的拳,自然是听说过“洪爷”这个称号了。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

    就在聂云枫心里暗自计量着时,洪景天也在审视着眼前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年轻人。简单的白色t恤,洗白了的牛仔裤,甚至膝盖处还有着破洞。但这些都无损他的气质,看似平和的气息中多了一种沉敛的倨傲,初步估计,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

    注意他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以说在场子里聂云枫三个字算声名赫赫,据说是屡战屡胜,从没有过败绩。洪景天朝站在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立即那群人招呼也没打就朝聂云枫攻去。

    突如其来的变化,聂云枫微有讶异,但却面无惧色。嘴角牵起一个细小的弧度,在拳快到跟前时,干净利落的还击,就像他每一场的打拳,面对强敌,从容不迫。其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首先得自己有信心,用气场先震住对方。

    而不能因为人多势众,自个先心虚,这样的话就不用打了,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只打过几招,就发觉这批人虽然要比外头的混混强了许多,但也不是都手底下练过,所以他出招有收有放,挥洒自如。很快,十来个人都躺在了地上。

    “啪——啪——啪”掌声传来,洪景天满意地鼓掌。很显然,眼前这个年轻人出拳的架势是练家子,只是那利落的身形,却让他想起一个人来。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停顿了一下,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聂云枫漠然不语,他只想迅速离开,虽然年轻,却也知道洪爷不是他可以得罪的起的人。

    管事脸色一变,刚想开口喝斥,却被洪景天横了一眼,立即闭了嘴。他倒是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性格,“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们混黑的,对这种身手很好的人,可谓求才若渴。

    他识人无数,从这年轻人的神色里,可看出他与那向君帆没有任何关系,否则他的眼中不会一点波动都没有。

    一打五万块钱被扔在了桌上,滑倒聂云枫站的位置,他迟疑了几秒,走上前,拿过那钱在手里掂了掂,垂了目光轻唤:“洪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天秤上的砝码太过悬殊了,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他一直渴求的强者权利。这个世界是强权的世界,洪景天丢给他一个机遇,他必须要牢牢抓住,打拳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事,而且风险也大。跟着洪爷,只要他肯拼,总有出头之日的那一天。

    ————

    黑暗的手,肆无忌惮向你张开,根本无法逃离。

第27章 我喜欢你() 
洪景天大笑出声,果然他没看错,年轻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聂云枫有前途。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喜欢他的深沉,还有那眼底的阴狠。

    往往有一种人,明明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仍口口声声讲着正义,秉持着傲骨不肯低头,这种人就是社会的掩埋品,就像。。。。。。

    洪景天闪去脑中的思绪,欣赏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在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很需要一个这样身手不错,背景又不复杂的人。在找上聂云枫之前,他的抽屉里已经放了一打有关他的调查报告,这是他处事的原则。知己知彼,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害怕,没了年轻时候的孤勇。所以希望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人,聂云枫正合他心意,只要加以培养,将来必成大器,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别叫我洪爷,叫天哥!”洪景天爽朗地笑道,他的身边除去一直跟着他打天下的元老是喊自己天哥的,其他人都唤洪爷。

    聂云枫没有任由犹豫,低了眉眼唤:“天哥。”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此道上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洪景天的身边出现了个冷峻的年轻人,身手非常好。而聂云枫自然也不用再做拳手,甚至白天饭店的工作也辞掉了,只需跟在洪爷的身旁保护,必要的时候帮他解决某些难题。

    像洪爷这种混黑的老大,定然不止一家黑市拳场,他还有很多场子需要照理,而人流复杂之地总免不了是非,甚至会有别的势力过来闹事。这种时候,就是聂云枫出场的时机,起初没人看得起这个穷小子,渐渐“枫哥”名头响了后,不说闻风丧胆,但也没人敢再轻视他。因为只要他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聂云枫这个人却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结交,这也是洪景天看重他的主要原因。他要的不是一个会超越自己的人,而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下属,这一点聂云枫做得很好。

    这些都是后话,时间回到聂云枫跟洪爷的那天,他从夜场里出来回到家时,心情异常兴奋。认识洪景天,对他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遇,以后还可以不用再让夏天为自担忧了。他知道夏天嘴上不说,可眼底的忧虑越来越浓。

    轻轻掀开帘子,走到洛夏床边,与他走前的睡姿一样,完全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长舒了口气,目光定在她微皱的眉宇,就连在睡梦中,她都是忧伤的。

    俯下身蹲在床前,离她距离更近一些。发现她原本白皙的脸似乎被晒黑了些,蹙起双眉,微觉奇怪,是最近这阵子白天在家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吗?再仔细看,发觉她的眼底也有浅浅的阴影,很是心疼。知道那件事过后,她的睡眠一直都不太好。

    不知为什么,以往每次浮躁的心,在见到夏天时,就会奇迹般的平静下来,但今晚却情绪依旧处于亢奋状态,可能是刚才经历的事太刺激了吧。其实在办公室内看到洪景天那刻起,他就有强烈的直觉,自己的命运可能要改变了,或者说内心深处等待很久的良机终于出现。所以在那群男人攻打过来时,他是有意出招凌厉,带了点炫技意味。

    洪景天自比是猫,抛出诱饵引他这条鱼上钩,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猫,等待捕猎的猫。

    视线落在樱色的唇上,仿佛有种吸引力一般,牵引着他俯身上前。他与夏天住在一起这么久,从没对她跃距过,有时也会心浮气躁,但都可以忍耐主,因为觉得那样做仿佛是亵渎了她。然而今晚兴奋的神经,令他有着非比寻常的燥热与狂乱,急需要什么来抚平。

    唇与唇的触碰,几乎在瞬间,就如触电一般麻木他整个身体,连心都开始轻颤起来。温软、馨香,还有说不出的感觉,使得他的脑子钝钝的,他发现这种方式非但没有抚平燥乱的情绪,心跳越加剧烈了,甚至都怀疑快要跳出来。

    立即撤开自己的唇,拉开了一点距离,想要迅速转身,脚却不舍移动半步。呆愣凝目在那艳色的唇瓣上,嘴角慢慢从抿成一线的角度,开始牵起,逐渐笑容变的更大。这时候的他,就像是得了棉花糖一样高兴的孩子,连眼睛都笑弯了。

    硬逼自己抽离视线,躺回床上,帘子拉下阻隔开。这才把手放在左胸,感觉那里的跳动毫无规律,几乎都能听到那“噗通”声,控制不住的喜悦漫进心底。抬手摸了摸脸颊,微微发烫,原来他也会有害羞的一天。

    闭上眼,平息了一下呼吸,终于不敌疲累,睡了过去。

    聂云枫不知道的是,在他拉上隔帘的时候,洛夏睁开了眼睛。其实在他开门进屋时,她就听到了,只是没睁开眼。她等了他一夜,知道他又去打拳了,所以既担忧又害怕,却不敢再跟着去,因为那样只会让聂云枫难做,等在家里默默祈祷他不要出事。

    听到他回来的声音,大松了一口气,不管如何,只要回来就好。

    感觉他站在床边,灼热的目光盯在自己脸上,接着他的呼吸近了,心不由漏跳了一拍。就在她快要沉不住气的时候,忽然唇上一热,熟悉的气息就在鼻间。瞬间脑中一片空白,慢了半拍后才顿悟,聂云枫在吻她!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很轻微,他似乎没有察觉,但自己狂跳的心却无法压抑。极力忍住去睁眼看他的冲动,却无法压抑心跳加速。

    她知道,早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可他对自己的态度却不敢肯定,明明感觉他喜欢她,却从没见他说过什么,她不敢问。终于,她可以肯定了,聂云枫喜欢她。。。。。。

    此时,她与他隔了咫尺的距离,均匀的呼吸表明他已经入睡,是否他的唇角带着微笑?洛夏忍不住唇角勾动,心头像灌了蜜一般的甜。他们从相识到现在,总是风波不断,却又总在那么的瞬间,聂云枫给了她依赖的感觉,所以才会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来找他。

    心里默念了一遍“聂云枫”三个字,暖流划过,原来他的名字早就已经刻进了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她要跟上他的步伐,不再成为他的累赘,而是站在他身旁与他一起分享快乐与痛苦的人。

    转过头,透过隔帘的缝隙,依稀可见聂云枫侧躺着背对自己。

    启唇轻语,却无声:聂云枫,我喜欢你。

    ###

    第二天,聂云枫就去了白天上班的饭店跟老板辞了职,老板很是惋惜的想挽留他,说像他这么勤快肯干的年轻人实在不多,但聂云枫去意坚决,老板还是爽快的把工钱结清了。

    把这事给解决后,聂云枫走去昨晚洪爷留给他的地址,是一家夜总会。走到门前时,他还没开口,就有小弟模样的人出来迎他,然后带他进了里面。他环视了一圈,这个地方估计就是洪爷的主要根据地,尽管是白天,还没有客人进场,但好些地方都三三两两的站着人,看他经过时飘过几眼也不理会。

    聂云枫轻笑了下,毕竟他算初出茅庐,所以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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