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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魔物要上天-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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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用干枯粗糙的手指挑起纸灯笼,慢慢往客栈里走。

    边走边想;兴许那是因为,那是自己最快活的时候了。

    他踩着嘎吱嘎吱响的木梯上了二楼;回到自己房里,看着地板上的钉板,只觉得这楼就像是用硬纸糊的一般,仿佛风一吹就要倒;雨一下就要化了。

    熄了灯笼;曹夫子利索地给它换了根新的灯芯。

    点亮。

    窗旁的梳妆镜上映出了淡淡的灯光。

    曹夫子特意走到镜子前;照了照自己的模样。

    清癯的面孔;须发灰白;双目炯炯。

    虽然是个老头子;但好歹也是个周正的老头子。

    这皮囊,反正无论死多少回也能再生出一副皮肉来,可憎再重生多少回也都是个年过半百的糟老头子,只是面孔不同罢了。

    他已经对身上的这些象征年岁的深深的沟壑习以为常。

    从以前的不敢直视,到现在可以淡定地审视自己,找到些优点来自我欣赏。

    他当过丑得糁到自己的糟老头子,也当过照水都能让自己眼亮一亮的美老夫子。

    三百六十行,除了需要年轻力壮的行当,曹夫子几乎都玩过。

    私塾先生、老乞丐、捉妖道士

    眼下这个说书的行当,他已是不知玩了多少次,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不如下次再换一个吧。

    这副死不了的老皮囊他早就腻味了。

    一定要,想着法子换一个。

    换一个年轻又喜人的皮囊。

    既然花莫言都能从驴子身上出去,他凭什么不能?

    之前没有成功,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点小问题。

    再挑几个皮囊多试一试吧。

    这么想着,曹夫子捋着山羊胡子眯着眼睛笑起来。

    窗户有风蹿进来的声响。

    但曹夫子知道那不是风。

    因为老熟人阴鸷的笑声响了起来。

    “嘻嘻嘻,莫老头儿,我又来看你啦。想我了么?”

    “哦哦。”曹夫子不紧不慢地应了声,头也不抬地继续摆弄他的纸灯笼,“你那头,事情怎么样了?”

    说实话,他还真有些想念。

    但他想念的是他的那头坐骑。

    自打花莫言成功换了皮囊,曹夫子再没有找到过那么吃苦耐劳的坐骑了。

    如今走个二里路,这身老骨头都够呛。

    “出了点岔子。”花莫言顶着一张年轻俊美的脸庞笑出了点狡黠,“出手挑的时机不太对,真是偷鸡不着蚀把米啊。”

    嘴上虽然这么说着,脸上却丝毫没有后悔之色。

    恰似顽童闯了祸却自信可以逃得过先生的训|诫的悠然自得。

    花莫言朝曹老夫子伸出自己的右手腕,让他看上面的一枚黑色漩涡型印记,说道:“瞧这个,他|娘|的,我好像被他传染了!”

    曹夫子瞟了一眼:“哦!这种上古封印,难解得很。好多古书都失传了。”

    “哼,再难解我也解得开。”花莫言淡淡道,“只是现在这副身子还不能算作是我的,所以我没法子用这副皮囊的血脉运气。”说到这里他脸上浮起了痛苦,“这一天一夜我简直痛得快要灵魂出窍了!洋人的止痛药一点屁用都没有!我得想想法子,把陆少爷给做了,先占了这副皮囊解了封再说。”

    说到底还不是解不开?

    曹夫子也没笑话他,只是伸手又取了另一只纸灯笼继续摆弄,漫不经心地道:“早就说了,让你莫打那魔物的主意都不知道什么来路,就敢贸贸然出手?要不要得了他的皮囊还另说,就是要了,你能驾驭得了?”

    顿了下,说道:“你现在这副皮囊有什么不好的,你还不知足?”

    “肉体凡胎,一点点小毛病就难受得要紧。上不能磕,下不能碰的,就是个花架子。”花莫言嘟嘟囔囔。

    他虽然对那驴皮厌恶至极,但那驴皮确是刀枪不入,日行千里不知疲倦,甚是好使。

    “人心不足啊,嗬嗬嗬。”

    花莫言侧坐在窗台上,托着腮:“你说,他倒底是什么鬼?”

    “你观察了那么久都不晓得,我又怎么会晓得。”曹夫子反问。

    “他怎么会有这么老的封印估计得是个老怪物了。”花莫言沉吟。

    说得好像你不是个老怪物一样。

    曹夫子险些要笑出来,他捋了下胡子:“你不是说过,姓陆的一家子,这半年多以来都霉事连连?这魔物,指不定是只衰神呢。你若离他近了,可还是万事小心为妙,不然下个倒霉的就该是你了。”

    花莫言忍俊不禁道:“衰神?这年头还真有这种神?”

    “所谓衰神,不过是世人对那些带来祸事的魔物的一类蔑称罢了。”曹夫子道。

    想起什么,他又问:“你那块驴皮哪里去了?”

    花莫言叹口气:“在那魔物手里。”他看看曹夫子,“怎么,你对它有兴趣?”

    曹夫子嘿嘿一笑:“我近来缺个坐骑。”

    …

    钟楼。

    金叵罗坐在钟顶上等人。

    银白的头发映着森冷的月亮,透出一股说不出的寒意。

    “主人,你的封印怎么样了?你的头发”

    乌鸦在他肩上叽叽喳喳。

    “这样好看。”金叵罗不以为意。

    “呃,可是我还是觉得黑的好看——黑色是全世界最好看的颜色啦。你看我是黑的,炭是黑的,墨水是黑的,包公也是黑的”乌鸦举了一大堆黑压压的例子。

    金叵罗扬起嘴角,没有说话。

    ——其实这样也好看。

    一个朗润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响起。

    反正有人觉得好看就行了。

    花莫言姗姗来迟,手里拎着一枝新鲜的桃花。

    一缕风从桃花间穿过,带走了几缕芬芳。

    “你再晚来一点,太阳都要出来了。”金叵罗冷冷地道。

    “只要陆少爷没有醒,太阳出来了那又有什么关系?他一刻不醒,我一刻也不会走。”花莫言缓缓笑道,“按老规矩,我教你解法,你把驴皮毁了。现在驴皮你毁不掉,我再教你,岂不是亏到家了?”

    金叵罗把忍不住想要冲出去啄人的乌鸦按住,耐着性子懒懒地问道:“那你想要怎么样?”

    “我要你”花莫言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两转,一时竟也想不出什么好条件,“我要你先欠着我一件事,等到我想起来了,你必须得帮我。”

    金叵罗眸色微转,略一思索:“好。”

    …

    天蒙蒙亮的时候,花莫言就困得厉害。

    好像这辈子,头一回这么困。

    不知不觉就靠在钟楼的墙上睡着了。

    金叵罗有些嫌弃地把人拎起来,扛在背上,往陆宅掠去。

    这个花莫言真是讨人厌。

    金叵罗连碰都不想碰他。

    但是皮囊始终是陆一鸣的。

    想到背上的人昨天已经跟他冰释前嫌,还拉他一起去看河灯,金叵罗也不由笑了,立马把花莫言抛到了脑后。

    刚刚把人在床榻上放好不久,只听整个小镇上空回荡起宏亮悠远的钟声。

    ——当,当,当。

    新的一天,开始了。

    金叵罗悄无声息地掠了出去。

    就在他抽身的那一刹那,床榻上的人猛地睁开了双眼。

    清亮的眸中并丝毫无惊诧之色,却掺杂了忧愁、悲愤、恍然、阴霾种种。

    脸色一片惨白。

第55章 吃干净() 
大清早的;晨钟还没开始响;金陵镇已经又闹开了。

    镇子东南的高城镇上;又丢了一个小娃娃。

    加上半月以来附近镇上丢的;这已经是第六个了。

    全都是年纪不过五六岁、刚刚开始能到处乱蹿的男娃娃。

    警署接了案却迟迟未破,坊间已经炸开了锅。

    有人说是人贩子拐走卖给大户人家了;也有人说是小娃娃自己顽皮;掉在哪个深沟大河里了。

    更有甚者;开始传起了哪个世家大族喜食人肉,又以幼童肉为贵;买来一些小娃娃大块朵颐。

    不知谁编了一首童谣,传到了街头巷尾:

    “娃娃莫贪玩;老爷没肉吃,

    一岁入口化;两岁肉绵绵

    三岁四岁正正好,既不弹牙又不粘。

    五岁好筋道;六岁腱子肉。

    老爷吃得好欢喜,直问老厨子:

    这个清蒸好,还是红烧妙?”

    一时之间,整个清泉县周边人心惶惶。

    但凡家中有孩子的;无一不自危。

    现在大街小巷里已经看不到小孩子在嬉戏玩耍;都被家里大人关在了家里。

    就连几个镇上的学堂都放起了假;特意准了十岁以下的娃娃们近来暂不用来学堂。

    警署里;李飞云拿着几个失踪案的卷宗直叹气。

    文渊走过去问道:“依您之见;这些个是连环案;还是个例?”

    “也不能一个个都摔阴沟里找不着了吧。”李飞云摇摇头,“连环案的可能性大这人贩子真会挑时候,我们正为灭门案忙得焦头烂额,他倒好,钻了这个空档跑来搞事!”

    “缺人手吗?要不要我”文渊主动请缨。

    李飞云打断他:“你有你的任务在身,先不用管这个事情。”顿了顿,抬头看向文渊:“你那边事情可还顺利?”

    “还好。”文渊无奈地挠挠头。

    其实文渊宁可跑去抓人贩子,也不想再去演什么戏迷了。

    这几天他被周小生请到了千秋苑的雅座连听了好几场戏,可是他一个不懂情趣的人,听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腔实在是乏味得很,好几次险些打了瞌睡,全靠口嚼生辣椒才勉强维持清醒。

    苦不堪言!

    …

    知客酒楼。

    早晨的客人尚少,但说书先生曹夫子早早就到了场。

    按老习惯,他点了壶陈年的竹叶青来润嗓,外加一碟百合酥果腹之用。

    他不紧不慢地摆好了说书的钱箱子、惊堂木,坐在座位上悠然享用起来。

    “曹夫子,来得早啊。”

    店小二跟他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

    自打曹夫子来了酒楼,似乎还真为酒楼招徕了不少慕名听书的客人。

    客人来了酒楼,总要意思意思点些酒水。

    这是酒楼和说书先生之间互惠互利的事情。

    “早早早。”曹夫子同样笑眯眯地回应。

    窗外,干干净净的街头开始有零星的小贩叫卖着豆浆和油条。

    曹夫子朝窗外发了会儿呆。

    这附近的客栈,可真比他落脚的那家好了不知多少倍,可惜贵了些。

    自己也不是会为钱财计较的人,待忙完了这一阵,便犒赏一下自己,换家好点的客栈吧。

    钱这种东西,是长着脚的,想要他乐意,他有的是法子让钱源源不断地跑进到口袋里。

    太阳把树的影子拽长的时候,客栈的客人终于多了起来。

    “曹老头儿,今天什么时候说书?”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开了腔。

    曹夫子瞧着眼前已经坐了几桌客人,便捻了捻山羊胡,嘿嘿笑道:“现在便开始说吧!”

    “好!我们哥几个也正想听点东西助助兴。”

    反正一块铜元可以听一整天,不亏不亏。

    钱箱里响起了几声金属落箱的脆响。

    但也有些客人明明一直没有投钱,却摆出副投了的样子。

    曹夫子并不在乎。

    毕竟哪怕所有听众都给了钱,这点钱也不够他塞牙的。

    他清清嗓,缓缓开了腔:“今天说的这个事儿,得从十年前说起”

    …

    曹夫子轻轻松松讲了两个故事,便托称饿了,点了盘饺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吃了没几个,曹夫子便发现,角落新坐了个人。

    修眉俊目,目中常有暖色。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考究的灰色风衣。

    哈。

    曹夫子暗笑了声。

    这不是那个陆少爷么?

    他又来了。

    提起这个陆少爷,曹夫子还是颇有些歉疚之意的,但他丝毫不曾后悔。

    毕竟,为了研究移魂之法,总是要有些倒霉蛋牺牲的。

    再说,他都跳崖死了一次以示谢罪了,还要他怎么样呢?

    人各有命数。

    此外,曹夫子对陆少爷也有些兴趣。

    这陆少爷真是命大,竟然没有像之前那些失败品一样灰飞烟灭,还好端端地留在躯壳里。

    这移魂移得一体两魂,他也是始料未及。

    他倒是想观察观察,这一个皮囊两个魂魄,究竟会变成什么样?

    最后究竟鹿死谁手?

    实在是有趣,太有趣了!

    “嗬,这位先生,我们又见面啦。”

    曹夫子不由自主地主动上前打了招呼。

    陆少爷抬起头,看到他,清澈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惊讶,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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