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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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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绯对于这厮的耐心原本就十分有限,此刻更是不想再和他多费半点唇舌。当日他说有办法,又说要天绯求他,这自然是异想天开,因为天绯太熟悉这个胞弟的秉性,一件事,如果他感兴趣到能亲口提出来,就必然会做到底,如果你不要他做,他反过来求你也说不定。

    果然,当天绯冷眼看了他片刻,转身便要回小楼里去,他终于按捺不住,高声喊出了自己的办法。

    这个办法说起来只有两个字——离魂。

    离魂,顾名思义,就是让魂魄脱离躯壳,听上去与附身之术有几分相通,但又有天壤之别。附身之术是后天习练的术数,而离魂,却是与生俱来的异能。

    最重要的是,附身之术是将自身魂魄附入他人躯体,必须与他人肌肤相触方可施用,俯身之后,也仍是血肉之躯,只是换了他人的形貌而已。离魂却是让魂魄脱离身躯,在世上自由来去,而魂魄,是不会受困于牢笼的。

    即使那座牢笼是狐王亲设的“穹庐”。

    人间妖界,拥有“离魂”之能的,千年不遇,万中无一。

    而天朗,恰好生来就会。

    “用离魂之术,必然得是月夜才行,我等了几日,都是风雪连天。”天朗仰头看看夜空,展颜一笑,“所幸今晚不错,否则再耽搁几日,人间又要少个让你牵肠挂肚的小可怜儿了。”

    “废话说尽了,就开始吧。”天绯冷冷道。

    “好的。”

    天朗答应得颇痛快,后退几步,向着月亮张开双臂,许久之后又放下,低头看看白雪覆盖的地面,表情凝重地沉吟了片刻,忽然将长长的衣袖挽上肩膊,俯下身去,左右开弓拢起地上的雪来。

    天绯并不熟悉离魂之术,见他忙得辛苦,便也不催促他,只站在“穹庐”中安静地等,眼见得地上的雪被他拢成一个雪球,越滚越大,又拢一个,继续滚大,然后将小些的雪球放在大些的雪球上,以手为笔,画上衣袍五官,额间火焰,又解下束发的丝带,系在两个雪球的连接处,权作装饰。

    长发披散下来,在夜风中丝丝缕缕,飘逸如仙,银丝绣锦的袍裾之侧,一个眉眼间颇有几分天绯神韵的雪人也就此大功告成,天朗直起身子,满意地拍了拍掌中的冰雪:“怎样?”

    “什么?”

    “雪人啊,像不像你?”

    天绯扫了一眼那个秃顶加肥版的自己:“离魂之术,要雪人做什么?”

    天朗怔了怔:“这和离魂之术有什么关系?”

    天绯沉默,觉得有灼热的血气渐渐冲上头顶:“你做这个雪人,难道不是离魂要用的?”

    “异想天开!”天朗看他的眼神像看一个傻子,“如果我堆雪人,那就是因为我想堆雪人……离魂之术,要雪人做什么……”

    轰隆!

    巨响声起,天绯仍是面无表情地站着,小楼前厚重的白玉石桌却已在他的掌下碎裂成齑粉。

    真恼了。天朗吓了一跳人办事还如此嚣张这才略略有所收敛,无精打采地放下卷着的衣袖,长叹道:”求天理何在啊!〃

第二十一章 相逢犹恐在梦中() 
晴朗的早晨,太阳从东边山上升起来,带着让人慵倦的温度,暖暖照着万仞崖顶黄花点点的草坡。

    天绯与天骁在悬崖边上相对而立,奇迹般地说了一个早上的话,有生以来,他们还从不曾像今天这样长谈过,虽然没有促膝秉烛的亲密无间,却是难得的心平气和。

    天绯告诉了天骁三件事,其一,是洪荒之门与异世之心的来龙去脉,也就是沧溟下令格杀苏软的原因,虽然沧溟那老东西将这当作是雪狐王族的不传之秘,但是,谁管他。

    其二,是他重伤未愈期间,在骁远王府的经历,特别是东方家那两个对雪狐王族兴趣极高的男人,还有莫伤离,以及后来他们谋划杀死苏软的种种。

    其三,是天朗告诉他,离魂之术,最多只能给他四十九日的自由,过了那个期限之后,如果魂魄还不能回归本体,必将魂飞魄散,万劫不复。

    说话并不是天绯的爱好,面对他那个冷若冰霜的哥哥,就更是如此,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尽量把事情说得详细些,之后,两人便开始陷入长长的沉默。

    “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许久,天骁问。

    “天朗给了我四十九日的期限,我希望,你也能给我四十九日的期限,”天绯说,“四十九日之内,如果我不能查明东方世家和莫伤离的底细,到时自会带了苏软回雪狐王宫,查明了,我也会带她回去,但那时老东西要对付的就不应该是一个小丫头,而是真正觊觎异世之心的人了。”

    “我接下的,是父王的格杀之令,即便那所谓的洪荒之门确有其事,也必然要异世之心献祭,毁了异世之心,任他东方世家手眼通天,又能如何?”

    “你和那老东西,倒真像是嫡亲的父子,一个二个,全都蠢得让人绝望。”天绯忽然冷笑,“异世之心虽然罕见,却并不一定只此一颗,苏软若死了,莫伤离还可以去找别人,终究仍是雪狐族的心头之患,千秋万世,一个苏软可以从异世而来,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也可以,难道我雪狐王族世世代代都要顶着恃强凌弱,滥杀无辜的罪名,天涯海角地追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凡胎?!你好意思出手,我还怕丢人!”

    “……真是如此么?”天骁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

    “什么?”

    “你冒了魂飞魄散的风险,也要插手此事,真的只是为了雪狐王族么?”

    “当然不是。”天绯笑笑,“雪狐王族自有你和老东西那种人鞠躬尽瘁,誓死效忠之类的事情,实在轮不到我。我插手此事,纯粹是为了那个丫头,这种回答,你可满意?”

    “……”

    “所以那丫头的命,我是一定要保的,东方世家和莫伤离的底细,我也一定要查,你可以从旁助力,与我共同应对真正的敌人,也可以从中作梗,将力气都消耗在彼此身上,让东方世家和莫伤离趁虚而入,何去何从,你自己来选。”

    ……

    斑斓坐在草坡上,百无聊赖地揪着脚边的野花,不时回头看看悬崖边谈心的那对妖孽兄弟,却又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于是更加无趣。左顾右盼之间,忽然撇到不远处静静守候的潋滟,于是从地上捡了块小石头,扬手丢到她的裙边。

    潋滟的眼神原本只在天骁身上,斑斓的石子丢过来,便转了头看他。

    “小姑娘,你也是狐狸?”纯粹的没话找话。

    潋滟摇了摇头。

    “不是狐狸?”斑斓来了兴致,“那你是什么?兔子?”

    “……”

    “小猫?”

    “……”

    “小鹿?”

    “……”

    斑斓将他能想起来的温柔安静的小动物都说了个遍,潋滟也仍旧是摇头,正困惑,耳朵忽然被人揪住了。

    “人家是什么,与你有什么相干?!”

    一夜的奔波劳碌,云姜本来是伏在草地上养神的,听见斑斓与小姑娘搭讪,起初还懒得管他,谁知他竟啰哩八嗦,没完没了,于是渐渐无名火起,终于忍不住开始发飙。

    正纠结不清,身后忽然凉风阵阵,下意识回头,只见白衣森冷,原本还在断崖边站着的天骁,不知何时已经到了近前。

    斑斓吓了一跳:“你们雪狐王族的人,走路就不能有点声音么?”

    天骁似乎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径自绕过他,向着山下走去,潋滟起身,也跟着他下山,没有理由,没有交代,没有一句废话,原以为在所难免的一场干戈,就此不了了之。

    天绯在断崖边坐下来,望着远方晴空下山岚浅淡的峰岭,不知在想些什么。阳光照在他的白衣上,有种皎洁得不大真实的感觉,斑斓蹭到他身边,细细打量了许久,忽然出拳,重重凿向他的肩胛骨。

    ……疼。

    并没有预想中拳头穿入虚空的奇妙现象,就仿佛打到了一块铁板,骨头都要震裂开来,加之用力过猛,牵动伤口,顿时疼得脸都白了。

    被打的人却只是若无其事地扫了他一眼,修长的眉毛挑出些“自作自受”的嘲谑之意,连身形都没有动摇半分。

    “你……你不是魂魄么?为什么硬得像块茅坑里的石头?!”老虎捂了爪子,痛彻心扉地道。

    “因为……我喜欢。”

    离魂之术是让魂魄从躯体中解脱出来,但雪狐王族真正的力量与异能,却恰恰在于魂魄,当初天绯被天紫的“螭吻”所伤,也是因为万年龙骨的力量伤及了他的元神,而并非血肉,所以离魂并不等同于人间的生死之事,天绯的魂魄也并不是虚无缥缈,他有质感、有力量,甚至有温度,只是脱离了血肉之躯,会变得更自由些,不拘于形,不羁于物,可以坚如钢铁,也可以轻若浮云,一切,只凭心之所欲而已。

    但这样的道理,如果要给身边的这个大脑袋猫科动物解释清楚,恐怕自己先会被烦死。

    所以草草敷衍了一句,想起某只兔子,随口问道:“那丫头呢?”

    斑斓怔了怔,整个人忽然就情绪低落起来,垂了头蹲在那里画着圈,半晌才讷讷道:“……我……我对不起你,那丫头……让我给弄丢了……”

    天绯皱了皱眉。

    “今天早上云姜给我换药的时候,她还在蜃境里玩的,可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就不见了,你知道,蜃境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就是个进不得,也出不得的绝地,她不可能自己走出去,但我们把蜃境翻了个底朝天,连外面的八重山谷都找了,也没有见到那丫头的影子……”

    斑斓懊恼地拍着自己的头:“我还是想不明白,那丫头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你说什么?”天绯打断他。

    “……我说……她变成兔子……难道还学会遁地了不成?”

    “遁地?”天绯淡淡重复着这个词,忽然笑笑,“刚才我就有个问题想问你。”

    “嗯?”

    “你觉不觉得今年春天,这北疆山中的番薯长得特别好?”

    “番……番薯?”斑斓实在不适应他的跳跃式思维,“我是老虎,番薯长成什么样,我却是不管的……不是在说苏软么?你提番薯做什么?”

    “从刚才在树林,再到这里,我总能看见一株番薯,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离不弃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天绯懒洋洋地起身,“是今年风调雨顺,番薯丰收,还是北疆物华天宝,就连番薯,也学会了盯梢窥探?”

    话未说完,身形已化作一道白虹,向着不远处草地上那株碧绿的植物飞扑而去,电光石火间,粗壮的藤蔓已被他抄在手里,扬臂一拉,硕大番薯破土而出,见风却又变作一个紫红脸膛,须发皆白的老头,苦了一张脸,徒劳无功地挣扎。

    ”参仙?”这老头,斑斓是认识的,”你这老地瓜,居然还活着,不好好长你的人参须子,一大清早跟着我们作甚?〃参仙被天维揪住,自知逃不脱,索性就任他拎着,仰头看了看那张俊美异常的脸,忽然长叹:”白衣裳……红色印记……长得不错……长得不错……苏软那丫头说话真是不靠谱,这种样貌要是只能算不错,那夭下间,哪里还有什么俊男美女?〃

第二十二章 北方佳人东邻子() 
天朗走出寝宫的时候,门口的守卫正在睡觉,当他若无其事地穿过几重宫苑,来到后园珑兮的书楼,一路之上遇见所有的守卫,也都在睡觉。

    并非王宫卫队军纪松懈,或者集体睡眠不足,只是天朗殿下想让他们睡,他们就得睡,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狐王沧溟曾经严令,不允许三王子走出寝宫半步,天朗觉得自己应该遵从父亲的旨意,所以从寝宫到小楼,他足足走了一千多步,而且,没有任何一步是只走了一半的。

    他为他父王有这样恭顺的儿子而感到非常骄傲。

    后园的小楼里没有灯光,楼下的守卫自然也已经睡得香甜,天朗举步上楼的时候,轻轻捏了捏自己的睛明穴,一夜之间对那么多的人使用黑甜之术,眼睛还真有些吃不消。

    天绯的躯体就放在二楼的一张软榻上,苍白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照着他俊逸的脸庞和雪似的袍袖,像一尊美轮美奂的玉雕。

    上天造物真是不公平,魂魄在的时候妖孽得不可一世,魂魄走了,空剩了躯体,居然还是挑不出半点瑕疵。

    天朗颇不忿地扬了扬眉毛,伸出手去捏住天绯的脸颊,不遗余力地向两边拉,只拉得那张妖魅倾城的脸几乎变成等腰梯形,这才意犹未尽地住手,轻轻坐在软榻边上。

    “昨夜,你答应了让我挑选谢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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