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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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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要去后宅,却不好穿过县太爷一家人的住处,他从侧厢甬道一直走过去,到了尽头角门儿进去,便是后宅之后奴仆下人们所居的那处狭长区域。

水舞陪着乐遥正在园中玩耍,福娃儿则捧着一根嫩竹坐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吃着,忽然,它抬起头嗅了嗅鼻子,然后发出一声婴儿般的鸣叫,这一声鸣叫充满了喜悦的意味。

福娃儿扔下竹子就向前方小径上窜去,那么肥硕的身子,跑动起来竟是敏捷如兔,和罗大亨那肥胖海狗般奔跑的英姿有得一拼。

“叶大哥!”

水舞循声转头,一眼看见叶小天正沿小径走来,一种莫大的惊喜突然涌遍了她的全身。

叶小天这些天的确很忙,再加上受了伤,不想让她知道后跟着揪心,所以一直没到后宅里来,水舞平时天天见他也不觉得怎么,可是一下子见不到人了,她才发现那思念已不知不觉就像沉甸甸的果实般,挂在了她的心上。

水舞还没跑过去,福娃儿已经撒着欢儿地扑到了叶小天身边,叶小天突然也是一声欢呼,俯低身子扑过去,然后……正笑着要扑上前的水舞和遥遥就目瞪口呆地看到,叶小天把福娃儿仰面撞了个大跟头。

福娃儿倒底还小,那身量哪是叶小天的对手,不过它皮糙肉厚的,倒不用担心被撞伤。叶小天把福娃撞翻在地,然后像毛驴儿尥蹶子似的围着福娃儿蹦了两圈,就要作势跳到它肚皮上去。

水舞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冲上前把他拦住,遥遥则像小猪似的撅起嘴巴,跑上前把福娃扶起来,嗔道:“小天哥哥坏,一来就欺负福娃儿。”

叶小天笑道:“这个胖家伙,上次一见我就顶了我一个大跟头,这次还想重施故伎,我只是先下手为强罢了。”

福娃儿刚被叶小天撞翻时有些发蒙。这时大概是明白过来,突然很欢喜地往后一仰,“嗵”地一声倒摔在了地上,把水舞和乐遥都吓了一跳。还以为它被撞晕了。

福娃躺下以后,就用两只熊掌“砰砰”地拍着圆滚滚的肚皮,看那样子,是很希望叶小天上来蹦几下的。水舞啼笑皆非,冲它喝道:“快起来。你们俩呀,一大一小,全没个正形!”

水舞说完,便拉起叶小天道:“快,进屋坐着,我刚沏了壶茶,水温正好。”

水舞拉着叶小天进屋,忙不迭取过茶杯为他斟茶,道:“叶大哥,你怎么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们?”

叶小天道:“嗨!这不是这阵子忙嘛。每天回来都很晚,实在是顾不上……”

叶小天说着,转眼看到桌上放着几个小栗子,便顺手拿起一个丢进嘴里,嚼啊嚼啊嚼了半天,皱着眉又吐出来,道:“这栗子怎么……,啊!这谁吃完枇杷还把核放这儿……”

水舞刚斟了茶,正要端到他面前,一看他拿着枇杷核嚼了半天。登时大窘,那是她吃过的,上边可是有她的口水,一时间水舞臊得面红耳赤。叶小天一见她脸色便明白过来。赶紧转向福娃儿,大声质问道:“说!是不是你!”

福娃儿正眼巴巴地蹲站在他身边,显然对这久违的男主人很喜欢,看到叶小天横眉立目的样子,福娃瞪着一双熊猫眼,很无辜地看着他。完全不明白男主人为什么有点不高兴了。

遥遥又像小猪似的撅起了嘴巴:“小天哥哥就喜欢欺负福娃儿。”

叶小天哈哈大笑,道:“行,那哥哥就欺负欺负你。”

“啊!不要……”

遥遥尖叫着刚要逃走,已被叶小天大手一伸,揽住了她的小腰肢,把她抱到了自己怀里,有些胡茬的下巴在她的嫩脸蛋上蹭来蹭去,蹭得遥遥咯咯直笑,水舞趁机红着脸把枇杷核收走。

叶小天和遥遥笑闹一阵,让她带着福娃儿去院里玩耍,房中只剩下他和水舞后,叶小天便压低声音对水舞道:“这几天我就安排,咱们想办法离开葫县。”

水舞大喜,眸中登时放出光来,脱口道:“真的?”

叶小天吃味儿地道:“你就这么想见那个小风哥哥?”

水舞微窘,辩解道:“才没有,人家只是想爹娘了。”

叶小天展颜道:“啊!想爹娘那是应该的,我也想我爹娘,我还想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

水舞俏巧地白了他一眼,很久不听他疯言疯语了,这时听了,不知怎么却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

叶小天笑了笑道:“你也不用特别准备什么,免得被人看出破绽,也不要告诉遥遥,她还小,不懂事,可别说漏了嘴,你只心里有数就好,我这边做好准备,就会安排接你离开!”

水舞欣喜地点了点头,想到很快就能见到父母双亲,心里登时说不出的欢喜。

范雷是齐木的结拜兄弟,齐夫人对他是极信任的,所以毫不迟疑地为他准备了一笔黄金,范雷将金元宝打成一个包裹,便悄然离开葫县县城,踏入了莽莽丛林。

他听说过悍匪“一窝蜂”的事,却没有途径找到他们,他打算抄小路赶到铜仁,请那里一个交游四海的朋友出面帮他寻找“一窝蜂”。“一窝蜂”胆大包天,就没有他们不敢接的案子,只要请到他们,那个疯典史……

范雷想到叶小天凄惨的下场便忍不住冷笑起来,可是笑意刚刚漾现在他的眸中,密林中就突然飞出一枝利矢,利矢从他眸中钻入,血淋淋的箭尖便从脑后冒出来,范雷一声没吭,便仰面栽倒在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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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难做的大亨

这些日子,叶小天早把葫县内外情形摸得底儿透,他也相信至少李云聪、苏循天、罗小叶这些人是不会反对他离开的,当然,此时他还不知道孟县丞当初竟然与众人定下了杀人灭口的主意,事情比他想像的要棘手一些。

叶小天虽然在暗中做着离开的打算,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为了麻痹有可能在暗中盯着他的耳目,他甚至还忙里偷闲地去了一趟大亨杂货铺,同这位便宜兄弟见见面。

叶小天走到十字大街的时候,大亨正很悠闲地趴在柜台上,同据说恰巧经过这里的妞妞姑娘聊着天。店里面很安静,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这两个人一问一答地在扯淡。

“妞妞姑娘,其实我不是胖啦,我只是懒得瘦,说起来呢,身子健康就好啦,瘦骨伶仃的模样怎么配得起我这大掌柜的身份呢。”两个人交谈的很融洽,大亨趁机把自己最大的缺点轻描淡写地提出来。

叶小天走进杂货铺,惊愕地看着这前所未见的极其气派的杂货铺子,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有些日子没来了,万万没想到大亨真的很败家,“大亨”杂货铺竟然弄成了这般光景,比一家上档次的古董店都要雅致,三千两银子……只怕是打不住的。

大亨和妞妞伏在柜台上,目光缠绵,含情脉脉,完全没有注意到店里进来了人。

“是啊,你倒是想瘦来着,不过呢……下辈子吧!”妞妞抢白了大亨一句,托着下巴想了想,眼珠子滴溜溜儿一转,突然很感兴趣地问道:“如果有来生,你想做啥,还做人吗?”

大亨道:“做人没意思,要是有下辈子,我想做只鸭。沿着大江大河,游遍整个天下!”

妞妞两眼放光,道:“哇!好浪漫啊!”

大亨问道:“你呢,如果有来生。你想做啥?”

妞妞想了想,兴致勃勃地道:“如果有来生,我想做只鸡。每天早上喔喔喔的,叫醒所有人!”

大亨笑道:“这事多没意思。”

妞妞道:“没意思我才做,你是不知道。我家邻居养的那只鸡,每天天不亮就开始叫,吵死人啦,人家可是最喜欢睡懒觉的。”

大亨托着圆润的下巴,美滋滋地挑逗起来:“那你喜不喜欢裸睡呢?我可是很喜欢裸睡的,裸睡起来最舒服……”

“咳!”

叶小天咳嗽了一声,打断了这对少男少女没羞没臊的对话。

“啊!大哥!真是稀客啊!我这店自打落成,你就没有来过两回,哈哈哈……”大亨脸皮厚,看见叶小天毫不害臊。立即打着哈哈向他迎过来,妞妞不好意思了,红着脸蛋儿对大亨道:“你们聊,我先走了。”

大亨道:“好,有空再来啊!”

妞妞向他扮了个鬼脸,经过叶小天这个本县有名的大人物时,又敬又怕地看了他一眼,踮着脚尖轻轻走过他身边,这才偷偷吐了吐舌头,一溜烟地走掉了。

妞妞一走。叶小天的眉头就拧成了一个大疙瘩,问道:“店里怎么没客人?”

大亨道:“有啊!不过上午一般没客人,下午客人多些,每天都有三五个人光顾呢。”

“三五个……”

叶小天看看这富丽堂皇、雅致豪绰的“杂货铺”。顺手从货架上抄起一把扇子,“刷”地一下打开,看着那风格很独特的扇面,说道:“杂货铺嘛,进一堆蒲扇卖就好了,这么精致得值个十几文吧。有人买么?”

大亨道:“大哥,这扇子二百两银子一把呢。”

叶小天吓了一跳,赶紧合起扇子,毕恭毕敬地放回货架:“二百两一把扇子?大亨,你这是坑人还是被人坑了?”

大亨笑道:“进价当然没那么贵啦,我是二十两一把进的,不过这可是东瀛扶桑国的扇子,上边又涂了来自天方国的香料,加价当然就要狠一些。”

叶小天心中很是无奈。虽然他对大亨开店本就不抱希望,可也没想到大亨竟然会把店开成这副模样。叶小天问道:“你这店里这些东西,三千两银子怕是打不住吧?”

大亨道:“那当然,我赊了不少货呢!”

叶小天道:“人家肯赊给你?”

大亨沾沾自喜地道:“本来是不肯的,不过他们一听我爹是洪大善人,就肯了。”

叶小天绝望地道:“快到一月之期了吧?你爹到时会疯掉的。”

大亨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也是。哼哼,总觉得我不行,到时候一听我赚了那么多银子,他不乐疯了才怪。”

叶小天猛地瞪大了眼睛,愕然道:“你赚钱了?”

大亨理所当然地道:“那当然!我从三天前才开始有进帐的,到现在为止大要盈利一千两了吧。”

叶小天的眼睛瞪得都快掉到地上了:“从三天前才开始赚钱,你就赚了一千两?你用抢的啊!”

大亨道:“干嘛要抢?人家哭着喊着给我送钱,我也不好意思不收是不?”

叶小天:“……”

※※※※※※※※※※※※※※※※※※※※※※

“这是啥玩意儿?”

“鸟笼子。”

“铜的?倒挺漂亮。”

“谁说铜的?这是金的。”

“金的?用金子打鸟笼子,你……”

“大哥,有钱人的心理,你不懂。”

“哎,你这种人的心理,我的确永远不懂。”

杂货铺里,大亨津津有味地向叶小天介绍着他的生意经:“直接买块大的店面?那需要很多钱啊大哥,我爹才只给了我三千两,我把两个小店铺拼起来,店面一样够大,但是我分别买和直接买一个大的店铺价钱可差了许多。再说,这条街上那么大的店铺肯出售的人也是可遇而不可求啊。”

叶小天微微眯起眼睛,仿佛才认识似的盯着眼前这个死胖子:“所以,你就故意要在杂货铺旁边开杂货铺?”

“嘘……”

罗大亨赶紧四下看看,忸怩地拧着手指道:“当时人家还没喜欢上妞妞嘛,要不然怎么也不会打她们家主意的。”

叶小天吁了口气。道:“你从一开始就想开一家这样的‘杂货铺’?”

罗大亨摊开双手,无奈地道:“不然怎么办呢?难道真开一家小杂货铺?那能赚什么钱呐,一个月赚来的钱还没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多。可是客栈、酒楼、妓馆、赌馆,全都有人开了。最赚钱的当然是驿路,那时它又属于齐木。我没办法赚过路商贾的钱,那就只好赚他们的钱了。”

叶小天佩服地道:“好主意!他们开设各种产业,都是为了赚过路商贾的钱。可他们赚来的钱怎么花呢?于是你就开了这么一家专门供本地富人光顾的‘大杂货铺子’,赚他们的钱?”

大亨拍手道:“不错!兄弟这主意不错吧?”

叶小天摸挲着下巴。缓缓地道:“我以前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山里发现了金子,于是许多淘金客都跑到山上去淘金。可是淘金子辛苦不说,还有生命危险,最后还未必能淘到金子。

这时就有一个精明人,在山脚下开了个铺子,专门卖东西给淘金的人,后来许多淘金人并没有发财,甚至送了性命,这个开杂货铺子的反而发了大财。当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黄澄澄的金子上时。他偏偏盯住了那些人的口袋。大亨啊,你跟他可有一拼啊。”

大亨开的的确是一家“杂货铺”,因为他不专卖丝绸,也不专卖茶叶,更不专卖珠宝,但他什么都卖,这不是“杂货铺”是什么?然而他只卖最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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