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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四万年-第21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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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他油腻腻的大手一推,新娘子顿时跌入那座枯叶炼制而成的仙家至宝“滑滑梯”上,顺着金光闪闪的滑梯,一路尖叫着坠入云雾之中,人迹罕至的山谷里。
    只剩下一个胖大邋遢的癞和尚,回过身来,满不在乎地面对数千江湖豪杰。
    “妖僧在那!”
    “束手就擒吧!”
    “别跑,乖乖受死!”
    “小姐呢,快把小姐交出来,留你一个全尸!”
    “七大派群豪在此,今天就算你有通天彻地之能都跑不掉了,跪地求饶吧,臭和尚,我们的账也该好好算算了!  众多江湖豪杰连声怒骂,一支支熊熊燃烧的利箭在和尚周围,如火雨般落下。
    山风猎猎,吹得和尚宽大的僧袍鼓荡起来,火光冲天,把他映照得如一尊古古怪怪的大佛。
    看着群雄激愤,怒气滔滔,灵鹫上人咧嘴一笑,忽然做出一件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情。
    他竟然一把扯开僧袍,掏出那家伙,冲着下面的群雄,酣畅淋漓、痛痛快快地放起尿来!
    

第2974章 一道彩虹
    “这……”
    整座苍狼山鸦雀无声,只有猎猎山风和灵鹫上人稀里哗啦的尿声。
    三山五岳的豪杰,杀人如麻的好汉,都被他的胆大妄为,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山风自上而下,正冲着群雄的方向吹拂,尿骚味扑面而来,隐约还夹杂着几个腥臭的雨点,群雄的脸色渐渐由白转青,由青转紫,由紫转黑。
    和尚不慌不忙撒完好长一泡尿,慢条斯理系上了裤腰带,笑嘻嘻看着怒发冲冠的群雄,仿佛不知道,自己即将死得何等凄惨。
    “太,太放肆了!”
    “疯了,疯了,这妖僧真的疯了!”
    “奇耻大辱,简直是奇耻大辱,这妖僧是以一己之力,侮辱整个江湖啊,他岂敢如此,岂敢!”
    群雄气得发抖,五十具霹雳弩,数百张强弓,近万冷飕飕,明晃晃的刀剑,纷纷闪耀锋芒,对准灵鹫上人。
    “死到临头,还敢放肆,妖僧,受死吧!”
    群雄逼近,吼声如雷。
    灵鹫上人依旧满不在乎地笑着。
    天穹之上,忽然黑云滚滚,电闪雷鸣,一场倾盆暴雨,瞬间就要落下。
    灵鹫上人把脸一抹,顿时变了神色,竟是说不出的大威严和大恐怖。
    “究竟是谁死到临头,你们还不醒悟么!”
    和尚胸膛中的暴喝,更甚天地间的雷霆,给群雄都来了一记狠狠的当头棒喝,所有人都如遭雷击,眼前一片红红绿绿,耳边尽是嗡嗡作响,不知不觉中堕入幻境,仿佛看到数年后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联手起兵造反,对抗朝廷,杀得天崩地裂,血流漂杵,造成浩劫无数,在推翻鲲鹏王朝之后,又彼此残杀,令朗朗乾坤变成无尽魔域的画面。
    今天在苍狼山围攻灵鹫上人的群雄,明天就将变成反叛朝廷的主力,一个个威风八面的大将,而在造成深重罪孽之后,又在劫难逃,沦为彼此刀剑下的死尸,一具具无处掩埋的枯骨。
    除了拖累无数百姓,为他们的野心沦为孤魂野鬼之外,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好一个栩栩如生的黄粱一梦,直做的所有人都冷汗涔涔,心痛如绞,分不清眼前是梦是真。
    这才知道灵鹫上人是有大法力,大道行在身的世外高人、陆地真仙,即便最负盛名的江湖高手,和他都有云泥之别,一时间吓得心胆俱裂,噤若寒蝉。
    更有机敏过人之辈,暗自想到,原来这位高人不是抢人家的新媳妇,而是借这个由头将诸多杀业深重的英雄好汉聚集到一起,用这种方式来点化他们。
    却不防有人心尖和指尖一起发颤,“崩崩崩崩”,上百支吃足了劲的霹雳弩竟然离弦而出,呼啸着朝灵鹫上人攒射过去。
    “大师!”
    群雄陡然色变,特别是青龙帮和江南霹雳堂的高手,更是吓得整张脸都扭曲了。
    眼看上百支连城墙都可以洞穿的劲弩穿胸而过,灵鹫上人竟然在刹那间化作无数枚七彩纷呈的羽毛,羽毛被山风裹挟,又变成一束束耀眼的流光,流光凝聚成了彩虹,冲天而起,没入漫天螺旋的乌云中,不见了。
    ——灵鹫上人就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化作一道彩虹,彻底从鲲鹏王朝消失。
    只剩下满山群雄,纷纷跪倒在地,冲着悬崖峭壁之上,螺旋乌云之间,统统痴呆了。
    ……
    “轰!”
    贼兵的攻城锤又一次给城门造成重创,就连在城门后面死死顶住的士兵,都被震得五脏移位,鲜血狂喷,飞跌出去。
    “哗啦!”
    守军礌石和滚油齐下,火焰和箭矢如雨,终于将这柄攻城锤撕个粉碎,令贼兵再次抱头鼠窜,四散溃逃。
    但更多百倍的贼兵,却是在后方组建新的攻城锤和云梯,摩拳擦掌,嗷嗷乱叫,预备厮杀。
    贼兵的数量是守军的三五十倍,谁都看得出,“血鹰卫”辉煌的起点,也是最后的据点,这座孤城是守不住了。
    破败不堪的城楼,最多只能再承受一次冲击,城楼之上的残垣断壁之间,一名胡子拉碴,满脸风霜的将军远眺天边,沉默不语,就连头盔上振翅欲飞的血鹰,都裹上了黑烟,折断了翅膀。
    “大人!”
    血鹰将军的亲兵同样身受数疮,满脸硝烟,连滚带爬过来,声音里带着哭腔,“整整百日,朝廷还是没有援军,明明数支大军都近在咫尺,却始终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咱们被贼兵围攻!怎么会这样,咱们血鹰卫明明为朝廷,为陛下立下汗马功劳,怎么会这样!”
    “不会有援军了,陛下就是要看着咱们和贼军同归于尽,毕竟,血鹰卫立下的功劳太大太多,早已封无可封,赏无可赏,成为陛下的心腹大患。”
    血鹰将军笑了笑,道,“咱们这位陛下,耳根太软,心眼又太小,他还以为本帅要和他争抢这片天地,却不知道天外有天,天地之外的天地,是何等辽阔,又何等精彩啊!”
    “大人,您……”
    亲兵微微一怔,忽然觉得今天的血鹰将军,和往日格外不同。
    “赵闯,跟随本帅多久了?”
    血鹰将军忽然问道。
    “自小河堡起兵,历经七七四十九次生死大战,已经一十九年了!”
    亲兵顿时挺立如标枪,下意识回答。
    “十九年,原来本帅已经在这一方世界修炼了十九年啊,真像是一场精彩纷呈的大梦,算算外面也过了好一阵子,那么,就是今天,你我缘尽了吧!”
    血鹰将军微微一笑,阻止亲兵发问,继续道,“无需多问,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此间虽好,终究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你们的。
    “十九年金戈铁马,大家兄弟一场,接下来,本帅为你们开路,赵闯,带着血鹰卫残余的兄弟们突围吧,逃出贼军重围,一路向西挺进,度过‘铁线河’去,然后是归隐山林也好,浪迹江湖也好,还是……鼓起勇气,和咱们那位听信谗言,是非不分的陛下争一争这片天下,都随你,随你!
    “只是,无论你怎么选择,记住本帅的一句话——生命并不是一切,死亡也绝不是终点!”
    “大、大人……”
    亲兵目瞪口呆地看着血鹰将军,只觉得自家大人周身释放出了无比强烈又非常陌生的气息。
    一时间,他竟然忘了问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贼兵近十万,血鹰将军只有一个人,又该如何掩护血鹰卫的残兵败将突围?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血鹰将军就留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竟然长啸一声,踏破城墙,跃至半空。
    他明明没有骑马,速度却比驾驭汗血宝马更快,甚至快到融化在空气中,在敌我双方十万大军惊骇欲绝的注视中,变成一道最闪耀的火光,最绚烂的彩虹,彻彻底底地,燃烧,绽放,升华!
    ……
    乞丐已经在这个路口连续乞讨了二十年。
    在钢筋水泥打造的城市森林中,他的同行还有很多很多,行色匆匆的路人们从没注意到这样一个乞丐,仿佛他只是路边一颗会移动的石子。
    乞丐也无所谓人们的注视,过得自由自在,我行我素。
    春天,他欣赏花儿的开放,夏天,他聆听知了的嘶鸣,秋天,他捡来落叶做成口哨,冬天,他缩头缩脑地欣赏着雪花飘落的美景。
    有人给钱,他笑容可掬,有人给两个馒头吃,他连声道谢,有人嫌他挡路踢他两脚,他一声不吭地爬开,还有一次,几个同行要抢他的地盘,对他拳打脚踢,他抱着脑袋,夹着裤裆,默默忍受,等别人打完了,又一边吐血一边蜷缩到了原本的位置上。
    久而久之,乞丐已经和路口融为一体,变成和灯箱、电线杆子差不多的东西。
    这样一个平平无奇,随处可见的乞丐,原本绝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更不要说各大新闻媒体。
    在那辆失控的货车,撞向正过马路的小女孩之前,更没人想到,这样一个邋遢、窝囊、臭不可闻的乞丐,会见义勇为,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不过,仅仅“乞丐见义勇为,牺牲性命拯救了小女孩”这样的事,仍旧不够轰动,最多上上地市级别的报纸,在人咬狗都不是新闻的网络上,更别想激起半点波澜。
    令各大媒体和万千网民都大感兴趣,引起热议的是另一件事。
    乞丐不见了。
    就在他把小女孩推了出去,自己被大货车狠狠撞上的一刹那,他不见了。
    没错,一个字都没错,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没了,不见了,消失了。
    大货车上没有半点撞击的痕迹,地上也找不到半滴血迹和半根毛发,警方的档案册里也没有这样一个乞丐的资料,就好像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这么个人一样。
    就连现场附近的七个监控探头,都不知出了什么毛病,同时泛起了雪花,以至于没有记录下乞丐见义勇为,货车撞飞乞丐的那一幕。
    这怎么可能?
    很多人都记得这个乞丐的存在,早几天的监控视频也显示有这样一个人,就连惊魂未定的货车司机和逃过一劫的小女孩也证实,是有这么个乞丐,才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一个明明白白的大活人,怎么可能彻底消失不见,就算被撞死,总也有尸体留下来吧?
    一时间,众说纷纭,议论纷纷,成为无数都市怪谈中的一个。
    而货车司机和小女孩的说法,更为这段怪谈增添了几分妖异的色彩。
    ——司机和小女孩都说,他们亲眼看到,消失之前,那个在路口枯坐了二十年的乞丐,变成了……一道彩虹。
    

第2975章 洪荒的修炼!
    “强臂”是被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的。
    这是混沌初开,鸿蒙始新之时,天地间一片昏暗,到处都是火山爆发,黑烟弥漫,在地动山摇的同时也带来了丰富的养分,丛林恣意生长,飞禽走兽自由驰骋,更诞生了“强臂”这样初步具备智慧性和社会性的万物之灵,茹毛饮血的穴居人。
    “强臂”是这个洞穴里二三十个穴居人的首领作为早期人类的远亲,他们身形健硕,脸庞和肩膀都往横向发展,周身披挂着长毛,手脚包裹着发达的肌肉,与其说是人,更像是直立起来的大猩猩。
    穴居人的额头向后倾斜,下颚却向前突出,这种颅骨结构在给予他们发达咬合力的同时,也限制了他们的脑容量和智慧的发展,所以他们尚且没有学会打磨太过精致的工具,更别说学会种植和畜牧,只是打造粗糙的石斧、木矛和骨棒,每日追逐猎物,采集果实而生。
    追逐猎物需要充沛的精力,一个睡眼惺忪,就有可能被丰腴的猎物逃跑,或者忘了分辨猛兽的足迹,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作为穴居人的首领,“强臂”的睡眠是整个族群生死攸关的大事。
    所以,当天还没亮就被吵醒时,“强臂”积蓄了一肚皮的火气,更充满了高度的警惕,周身毛发都像是黑猩猩一样耸立起来,胸膛深处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洞穴里其他的男人,或者说雄性的穴居人,也被这古怪的声音吵醒了。
    “没毛”,“多一个”,“猪爪”,男人们面面相觑,又纷纷把混浊的目光投向首领,蜷曲的手指比划着,用手势向“强臂”询问怎么回事?
    “叮叮咚咚”的声音,竟然是从洞穴最深处传来的,在那黑暗的尽头,隐隐,还闪耀着微弱的火光!
    这条洞穴温暖,崎岖,狭长,是穴居人最好的栖居之所。
    但洞穴倾斜向下,越陷越深,尽头却什么都没有,并不适合生存,更不可能有“神木”被闪电击中,燃起熊熊大火。
    这些穴居人还在摸索生火的奥妙,对于火焰有着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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