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荣耀魔徒-第26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有去凯旋门,我才能知道那人是谁,还有我是谁!”
    迪鲁斯飞快地打断了夏无悔,然后他抓着夏无悔的双手,凄凉地哀求道:“兄弟,大哥是瞎子,在这大漠之上,看不到路,分不出方向,带我去好吗?求了,一定要带我准时赶到凯旋门!”
    去凯旋门?
    操,我才不是这样的傻呢!
    如叶欢所,夏无悔要是敢答应,就不是被八歧大蛇吓得离家逃亡的夏无悔了!不过看看迪鲁斯焦急万分的样子,夏无悔也知道,直接拒绝的话,是不可能的了!
    想到此处,夏无悔眼睛又是一转,豪迈道:“好,是我大哥,帮,天经地义,十天后,我肯定把带到凯旋门!”
    其实他心中想的是,反正这是个瞎子,十天之后,我带着随便找个地方绕一圈,就消息错了,凯旋门根本不在大漠,又能把我怎样?哼,骗这样一个傻,实在是太容易了!
    “兄弟,就是我亲兄弟!一个妈妈生出来的!”迪鲁斯开心的就像是个有了新玩具的孩子,抱住夏无悔,居然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可惜,他看不到夏无悔那邪气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屑,还有一抹……鄙夷!
    “诶?”
    迪鲁斯坐了一阵,突然发现屁股下面有些咯得慌,伸手一mo,居然mo出来一个圆盘,上面还有一个指针,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指南针了,而且为了方便盲人,上面的刻度还都非常深,用手指mo一mo,就能mo出具体方位
    最美妙的,就是圆盘后面还刻了几个字——凯旋门,在北面一千五百里左右,沙土厚实,金属含量极高!
    “哈,这一定是那人留给我的!”
    迪鲁斯没看见,但也猜出来了,这是欧阳天踹他那一脚的时候,顺手塞在他身上的,大笑道:“兄弟,有带路,又有这东西,咱肯定走不错了!”
    夏无悔的手,不经意地按住了腰间的刀柄,不过想一想迪鲁斯的实力,他收回了手,然后,脸色一阵阵的铁青……
    麻痹的,谁这么缺德?
    给瞎子准备了一个手mo指南针,我还怎么故意走错!
    ……
    当叶欢回到队伍的时候,就见神兵们围成一圈,有的脸色铁青,有的气的嘴发抖,甚至几个修养不高的,已经在扯着脖子骂娘了。而沙狐站在圈子最中央,抱着肩,看着什么东西,若有所思地冷笑着。
    圈子中央,是一根木桩!
    “国师,怎么了?”叶欢偷偷一拽站在圈子外面的撒母耳的衣角。
    撒母耳苦笑着摇摇头,低声道:“方才一场大战,沙狐大帅本已经将那人压在下风了,可谁知,一阵烟雾闪过,那人就变成了一根木桩……这有些像是倭国忍术,难道,那人是倭国的高手?”
    叶欢撇了那木桩几眼,很普通,就是一截桃树的桩子,可就是用这样一个玩意,欧阳天居然瞒过了沙狐,从容脱身了!
    “据我所知,大漠上肯定没有这样的招式,不定,真是倭国的高手!”叶欢了几句误导的话,又问道:“接下来我们去哪?继续找夏无悔,还是……”
    “我们回去!”
    沙狐突然开口了,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向了凯旋门的方向,“以夏无悔的头脑,这次被我们找到,他不可能藏身在类似的地方了,再找下去,也是无益!”
    叶欢懊恼地叹了口气,好像没有抓住夏无悔,他也很失望的样子。
    一天之后,队伍回到了魔鬼之吻,听到夏无悔出现,却被一个门g面怪人救走的消息,聂侯他们着实忙碌了一阵,而叶欢在一旁偷偷地打探着消息,期望着,聂侯会离开魔鬼之吻,亲自去追捕夏无悔,这样一来,凯旋门附近最强的一个对手也就被调走了。
    可惜,聂侯看到那截木桩之后,久久不语,叶欢还猜不出他想什么,但最终,聂侯也没有离开过。
    到了第二天,达尔文教授把‘西门’给要了回去,然后这天傍晚,他叫齐了自己手下的所有人,一起来到了凯旋门。
    经过一个多月的赶工,凯旋门所在的东城墙已经修葺完毕了,它坐落在魔鬼火山下面,一片开阔的沙土地上,当然,经过戴维斯和撒母耳的改造,这里的沙土都已经变成了坚硬的岩石,而且工匠们就地取材,将这一片空地修建成了一座宽阔的广场,一如帝都门前的那个大广场。
    就在凯旋门对面,广场的正中央,德尔曼三世居然又给自己立了一座十几米高的雕像!
    最后,就是周围的鲜花,绿草,绿树成荫……
    来到这广场,恍惚间,叶欢好想回到了在迦南帝都的日子!太像了,不,应该一模一样,如果不看远处的火山和沙漠风景,这凯旋门广场,几乎和帝都那个一模一样!
    初春的深夜,沙漠上还是非常寒冷的,叶欢被达尔文要求,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战甲,手臂,腿,腹部,不算要害的地方,都lu在外面,夜风吹过,一阵阵阴冷的感觉。
    叶欢打了个喷嚏,又抬头去看前面的队友。
    东条,海因里希,培根,这三个都是老对手了,还有一些角斗士,其中包括白川,也都在修罗的婚礼上见到过。最后,唯一让叶欢留心的,就是那个个子不算太高,身子也只勉强算是雄壮,只穿了一条短ku的赤luo男人!
    这男人的眼珠子,是红色的,腰间还差着两柄角斗长剑,一看就是舍弃防御,狂攻型的角斗士,而且许多角斗士跟在他的后面,目光中,不经意地就闪过尊重,仰慕,还有……畏惧!
    “在看我?”
    突然之间,这男人回过头来,红色的眼珠子陡然盯住了叶欢的双眼!
    一瞬间,叶欢就好像看到了一片血海,鼻腔里居然真的出现了一股子血腥味!
    “斯巴达克斯,西门是第一次看到,多看几眼,没什么的!”达尔文教授笑了笑。
    斯巴达克斯沉默了一阵,忽然后退了几步,走到了叶欢的后面,“我明白,但是……我的背,只能交给战友!”
    达尔文莞尔一笑。
    这时候,队伍也已经来到凯旋门下了,他也停下脚步,“西门,还剩下最后七天,该学的,都学会了么?”ro!
第367章 射术之王
    四m;自己应悄学会什么吗?四曲;
    叶欢的脑子立刻飞快地运转起来。既然用到。学”肯定是为了帮助维尼觉醒。西门必须掌握某和技能!这个么……不能乱说了,不然说错一个技能术语。都会引人怀疑,况且,叶欢连该掌握什么技能都不知道呢!
    想到此处。他模仿着西门那貌似豪爽的性格,一拍胸脯道:“教授。说啥?大漠汉子。从来不用嘴皮子办事。给我刀。马。弓箭,我让你看看这几天练习的成果!”
    看修罗表演过一次西门的彩排。这也是叶欢唯一的凭仗了。
    万幸。达尔文教授并没有深究。反而很感兴趣地让人给叶欢牵来一匹白马。又拿来一柄弯刀。一套弓箭了
    将这些装备妥当。叶欢跨上战马。闭着眼睛回忆了一下那天修罗所作的一切细节。然后突然一打马鞭。奔着凯旋门相反的方向奔驰而去
    他记得。那天修罗跑出去了很远才回来。当时叶欢还有点好笑。一个彩排。你跑出去那么远做什么?可惜修罗也说不清为什么。只说她只是按照西门所作的一切来复制而已。
    感谢修罗这如实的复制,当叶欢奔驰出去十几公里。再打马回来的时候。他察觉了。在救世派王窖表演这样一幕,一切看起来都什么特别。可这里。是百分百还原了迦南帝都的凯旋门广场!他在外面黄沙上逗了一个大圈子。沾染了许多黄沙。还有魔鬼火山特有的金属碎屑之后,再来到这姹紫嫣红的广场花园一
    没有奔驰的达尔文教授他们。光鲜体面。宛如当年迦南帝都的奢华贵族们。正在笑看一场滑稽的舞剧。而他叶欢。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白色的铠甲已经在奔驰中变成了黄色,弯刀。弓箭。更是显得和贵族生活格格不入!
    这就像是一个下里巴人。来到了阳春白雪的奢华天堂!
    可是
    在这生歌艳舞的迷醉中。战马。弯刀,长弓。利箭,如此从大漠深处飞驰而来的叶欢。偏偏带着三分的大漠豪气。三分的男儿血性,还有最后四分。睥睨糜烂贵族的骁勇豪情!
    崩!
    就在距离凯旋门还有一千多米的时候。叶欢摘下了背上的弯弓,拈箭。搭弓。然后快马飞驰之中,弯弓如满月怒放。突然一声闷响。弓箭离弦!
    在觉醒计刮中。这一箭。是维尼死亡序幕的开端,最关键的一点。所以叶欢也拿出了自巳最强的水平。将全部心神都沉浸在弓箭之中。甚至。在开弓的一瞬间。他想到了阿道夫!
    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拥有如此射术。堪比天界射手神灵的枪神阿道夫。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会怎样出手呢?这样想着。叶欢不经意地就带入了阿道夫的性格。随之,他的脸庞感觉到一阵阵清凉……那是大漠的夜风,一阵狂风即将到来的标志!
    风!?
    叶欢心中一动。长箭离开的最后一刹那。他的拇指在箭尾上轻轻一拨
    嗖!
    凄厉的破空声中。长箭宛如流光。一眨眼就射到了凯旋门上,一面暂时充当维尼角色的大旗,可是,也就在这时候。狂风刮起。这旗杆在猎猎的风声中突然向一旁歪了过去!
    要落空了么?见到叶欢开弓的。角斗士们都在凝神静气地看着。当他们看到这旗杆居然突然歪倒了,不禁在心中轻声一叹。可惜了……可惜了这一箭的气势!
    等等!?
    这一箭
    角斗士们惊骇地发现,在旗杆歪洌的一刹那,叶欢的箭。就好像在狂风中的在一只小鸟。头一歪,顺着旗杆歪去的方向就追了下去,然后叮~~~~正中那不过拇指粗的杆子!”好箭法!……
    斯巴达克斯沉声大喝!
    数百米外。飞驰中开弓射箭。正中目标,这他斯巴达克斯也可以做到,可是让长箭在飞行中掉头。追踪到变向的目标。然后稳稳射中。这就不是他斯巴达克斯所能做到的了。
    完全可以想象。这一箭要是用来杀敌,敌人纵然躲开了第一轮奔射。也逃不过第二轮那诡秘的变向追踪!
    “呼
    叶欢慢慢地吐出了一口气,从阿道夫的性格中解脱出来。然后他有点得意地望着达尔文。如此一箭。恐怕在擅长弓弩的大漠人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应该能换来达尔文的一声惊叹吧?
    可不成想。达尔文根本没理会叶欢!
    他只是冷冷地望着斯巴达克斯,冷淡道:“这就叫好箭法?斯巴达克。真正的箭法,你从来就没有见过!”
    斯巴达克斯脸上闪过一抹愠怒的红色,不过马上沉默了。”你说得对。青狼。成吉思汗的后裔,他的雕弓,才是当今最强的射术之王!”。看狼?”
    达尔文居然很不屑地冷笑了一声,“你以为青狼就是射术之王?斯巴达克斯,至少,我就知道两个人。他们的箭,比青狼更快,更凶,更凌厉!”
    “谁?”斯巴达克斯立刻问道!
    “其中一个,现在还是个孩子,可是我知道,数年之后。他的箭,将沾满神灵之血,挂满佛陀之肉。杀神,屠佛,用万千血肉;铸他一尊杀神……那孩子。杀到最后。苍天悲哭。看的他的老师都后悔了,后悔当年曹收下这个学生!”
    斯巴达克斯的红色眼眸亮了。战意汹涌地问道:“第二个呢?”
    “第二个…。“”
    达尔文叹了口气,“这第二人。不说也罢,因为他已经死了;除非你去另一条时间轴。不然见不到他的……一个死人。何必再谈!?“说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怅然再次一叹,“况且,就算知道了他是谁。你又能怎样?箭。不过是射术中最古老的一和。真正的射术之王,从来都不是用箭的,他们只用一种兵器。枪!”
    “你们见过真正的枪神吗?”
    达尔文反问所有的角斗士,然后不等大家回答。他突然悲凉地大吼起来。“我见过。就是这样。一把枪。一扣扳机,一颗子弹射出,碰。敌人的头颅就碎开了。鲜血狂喷………那才叫神。那才叫射术之王!只不过。可惜了。“…”
    可惜什么?
    达尔文没有明说。不过他突然大喝道:“白小川。酒来!”
    白小川立刻送来一杯大漠盛产的葡菊美酒,达尔文看了看,却不屑地碰都没碰,而后他自己找来一杯最烈的白酒。哈~呸。往里面吐了一口唾沫。最后。对月举杯,嚎啕大哭。
    “老兄弟,又快到你的忌日了…”。你在天有灵,看到了吗?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你不在。青狼。罗皇,欧阳。他们居然都被能被称作王了,他们算什么?放眼三界。能接下他们手中弓箭的人,至少也有四五个,可是有谁。能接下你那逆神一枪?!”
    谢你了!”
    达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