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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觉得此刻,自己就像是一只动物园供人观赏的猴子,每一个人看她的眼神都是不一样的。
这辆车与上午不是同一辆,但却都是价值不菲的豪车。
程一诺深吸一口气,再长长的呼出,在众人异样的眼光下,弯身坐进车内。
车内,殷聿好整以暇的端坐着,还是一样的面冷情薄。
司机将车门关上,由始至终,其他人都没有看到一丁点车内的情况。
车子启动,在所有人的注目下驶离。
“程一诺什么来头?这车可是迈巴赫啊!她怎么会认识这么有钱的人?”
“像她这样的人,认识一两个有钱人再正常不过了。越是长的漂亮的女人,就越是不安份。”
“你以为她每个月的业绩那么高是怎么来的?还不是靠着那张脸蛋换来的?哪个男人不喜欢跟狐狸精一样的脸?光是看着她那张脸,就已经被迷的神魂颠倒了,还不心甘情愿的掏钱把衣服买了?衣服买的多了,自然而然,离这个人也就不远了。”
“可惜就是没看清楚车里坐着的是什么人。”
“怎么啊,你还想也上去凑一脚啊?”
“去,我可是干干净净的,才不想那种肮脏的事情!”
店员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着程一诺,语气中满满的全都是鄙视与嘲讽。
女人嘛,都是善妒的,看到比自己漂亮又年轻,还能干的同类,总是喜欢各种编排和奚落的。
“啊嚏!”车内,程一诺猛的打了个喷嚏,就连鼻子都有些隐痒的感觉。
身边坐着殷聿,背靠着车椅,右腿搁于左腿上,修长的双手十字交叠放于膝盖上,看上去一副闲情逸致,很是惬意的样子。
听到她的喷嚏,他的眼眸微微的沉了一下,似乎露出一抹嫌弃的表情。
程一诺其实是用手挡着自己的口鼻打的喷嚏,不过眼角瞥到他那略显嫌弃的眼神时,没出声,只是不以为意的勾了勾唇,露出一抹不以为意的冷笑。
车内,谁也没有说话,一时之间这气氛显的有些诡谧又渗人,特别是跟这样的男人坐在一起,更是让人有一种心情七上八下的感觉。
程一诺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是想想也知道,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
或许是不放她,怕她反悔什么的吧。毕竟,后天就是手术了,如果她在这个时候反悔,然后消失不见的话,那他儿子的骨髓可就没有了。
也不对,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她不见了,不是还有点点在他手里?不管怎么说,他的儿子都不会没有“药引”。
“你不用这么不放心,我跑不掉,也不会跑!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做到的。就算我真的跑了,点点还在你手里,你不用担心没人当你儿子的药引!”
最终还是程一诺先出声,用着不冷不热又带着一丝轻嘲的语气说道。说话间,甚至都没有转眸看他一眼。不过语气听起来,可就不那么好了,有一股莫名的怒冲。
药引两个字,引起了殷聿的好奇。
他转头,噙着一抹耐人寻味的深笑,直直的盯着她,那放于膝盖上的修长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扣动着,很有节奏感的样子。
那翘起的右脚,也晃动了一下。随着晃动,脚尖不经意间轻轻的扫过程一诺的小腿处。
程一诺此刻已经换下了那一身包裹精致的工服,穿着自己的牛仔T恤。牛仔裤却是让她的腿看起来更加的显长又迷人。
车内没有开灯,外面的路灯以及那闪烁的红绿霓虹灯从车窗玻璃折映进来,铺洒在她的身上,更是让她散发着一种朦胧而又神秘的感觉。特别是那一张精致的漂亮脸蛋,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殷聿看着她的脸,凉薄的唇角,那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更深不可测了。他的身子呈四十五度角左侧着,好整以暇的直视着她。
这样的眼神,让程一诺浑身的不自在,就像是一盏高能灯,照于她的头顶,将她整个人包围映射着。甚至还有一种如火烘烤般的不适感。
甚至于她的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自己脱光了衣服站于他面前,没有尊严,没有勇气,只有无奈与乞求。
“你不说,我倒是忘了。我的手里还有一味小药引!”殷聿冷视着她,似笑非笑的说道,“所以,不管你逃不逃,对我来说没有半点影响!”
程一诺狠狠的盯他一眼,然而却只能无奈的说道,“所以,你真的不用担心我会逃走。对我来说,我的女儿比一切都重要,我不可能让她成为你的药引!”
“就算你想逃,你觉得你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他不紧不慢的说道,语气中满满的全是自信与张扬。
程一诺不再接话,他说的是事实,她一个小小的普通百姓,怎么可能是他这样的权贵的对手?
虽然她根本不知道他的身份,但是多少也知道他是个有钱有势的富贵子弟,可不是她能惹得起的。
既然惹不起,那就躲吧。但现在,似乎连躲都躲不起啊!
车子停下,司机下车,拉开殷聿那边的车门,很是恭敬的说道,“殷少,到了。”
程一诺转眸看向他。
殷聿凉凉的看她一眼,不紧不慢的说道,“下车,今天晚上陪我……”
正文 第30章 程一诺,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程一诺瞪大了双眸,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她的眼眸是惊恐的,但是却又带着一抹怒意的。
陪他?!
他把她当什么人了?这么无耻的要求,他竟是能说的这般理直气壮吗?
如果说在这之前,为了女儿,她没有尊严的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但是现在,在她知道她的骨髓也适合他儿子,以及苏影对她的敌意时,她绝不允许自己犯这般低贱的错。
她可以把所有的骨髓都交出去,但是绝不能交出自己的尊严。
通过他那边已经打开的车门,程一诺很清楚的看到,这是在酒店门口,而且还是市五星级酒店。
深吸一口气,程一诺一脸冷寂的看着他,沉声说道,“殷先生,请你尊重一下别人,也尊重一下你自己,更尊重一下你的家庭与妻儿!我只是你儿子的骨髓捐赠者,还是被你协迫的捐赠者,但我并不是你的玩物!”
程一诺是生气的,看着他那张没有一点温度的冰山脸,她整个人都处于愤怒之中。
面对她的质问与斥责,殷聿却并没有生气,依旧一脸阴沉又淡漠的凌视着她,凉凉的说道,“怎么,让你陪我吃顿饭,就是在贱踏你的尊严?那你倒是告诉我,之前的那两次,你的尊严何在?”
“……”程一诺有一种被狠狠的甩了两个巴掌的感觉。
陪他吃顿饭?
之前的两次?
对,之前的两次,她都主动的脱光了衣服站于他面前。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三次。她是那么的想把自己交给他,甚至还说,她主动!
是啊,那个时候,她的尊严又去了哪?在他面前,她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脸面提尊严两字?
她的尊严,早在那天被他掳走时,便已经贱踏光了。
程一诺没得选择,在他面前,她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能照着他的话做。
酒店VIP包厢
包厢很大,那一张摆在正中央的圆桌,目测直径有个三米的样子。
程一诺跟着殷聿进包厢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满了一整桌的菜肴,精致绝美,令人眼前一亮又口胃大增的样子。
但是对于程一诺来说,此刻就算是龙肉摆在她面前,她也没有一点食欲。
偌大的包厢,就只有他们俩,没有服务员,更没见司机。
程一诺坐于椅子上,有一种如坐钉钻的感觉。
倒是殷聿,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十分优雅的吃着。
程一诺承认,他确实长的很好看,几乎是属于那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气,就连此刻吃饭的样子,也是那般的贵气逼人,高高在上的样子。
他就像是天生的王者一般,不管是任何时候,都散发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只要往人群里一站,那就是天生的号令者,领导者。
像他这样的男人,生天就是上天的宠儿,是女人们梦寐以求的对像,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让女人们为他着迷疯狂。不过,她却绝对不是那其中的一个。
她与他,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就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可能有交汇的可能。
程一诺收回自己的视线,垂头望着自己面前的碗碟,既不说话,也不吃饭,就只是默默的端坐着。
陪他吃饭嘛,只要人在就行了。
她的手机响起,打破这一刻的寂静与沉默,显的有些刺耳。
殷聿抬头,朝着她这边看来,不过眼神平淡,倒是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程一诺从包里拿出手机,电话是夏青姿打来的。
“喂,青姿,怎么了?”她小心翼翼的接起电话。
“你没事吧?”耳边传来夏青姿关切的声音,“点点那怎么样?什么时候能离开顶层?”
“我没事,挺好。都已经解决了,很快就可以的。”程一诺笑盈盈的说道,没有细说,然后又问,“对了,你找我是不是有事? ”
“嗯,有事。”夏青姿沉声说道,“之前帮你接到的单子,你做的怎么样了?人今天来催了,说最晚明天中午必须交稿。如果再不交的话,下次就没有单子了。不过如果这次的单子能让她满意的话,又有一笔单子交给你,这次的费用比之前的要高。你怎么样,设计图画的怎么样了?”
程一诺的眉头微微的蹙了一下,一本正经的说道,“没问题,明天中午之前一定给你。你帮我把下笔单子接了,让对方把具体要求都说清楚。”
“一诺,你真没问题?”夏青姿有些不放心的问,语气中透着满满的关心与担忧,“这段时间,你的事情可不少。点点现在又被他们扣着,他们到底是想怎么样?我们也没得罪他们,怎么就突然之间对点点下手?一诺,你告诉我实话,该不会是点点的……”
“没有的事情!”程一诺打断了她的话,用着很是严肃的语气说道,“你想多了,这事我以后再跟你细说。你帮我接单就行了。”
电话那头夏青姿很是无奈的轻叹一口气,“行,你说没问题就一定没问题,那我就回复对方了,明天中午一定没问题的。”
程一诺点头,“没问题,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挂完电话,程一诺抬头时发现,对面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吃完了。此刻正靠坐于椅背上,一脸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唇角还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深笑,那笑容让程一诺有些不适应,脑子里响起的是点点的声音“叔叔,你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比诺诺还好看”。
她竟是有些迷离失神的望着他。
“程一诺,你最好别忘记自己说过的话!”殷聿凌厉的双眸如鹰般的直视着她,冷冷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后,从椅子上起身,然后无视她的存在,自顾自的离开。
偌大的包厢,只剩下程一诺一人。
她一脸迷茫的呆坐着,不明白这会又是怎么回事。
这男人,果然是个阴晴不定,冷血无情的人!
程一诺几乎是一整个晚上没睡,连夜将设计稿赶了出来。直致自己满意后,已经困的不行的她,直接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门铃不断的响着,终于把她吵醒。
顶着一团乱的头发,还有一对熊猫眼,迷迷糊糊的去开门,“青姿,不用按了,我已经好了。”
然而门口站着的却并不是夏青姿。
正文 第31章 还不打算放弃那点小心思?
殷聿站于门外,一脸冷寂而又凌厉的看着程一诺,他的眼眸里似乎还透着一抹隐隐的嫌弃。
程一诺此刻脑子是一片浑糊的,甚至有两秒钟的当机,一脸怔讷迷茫的看着门外,看着那一尊跟冷面阎王没什么两样的男人。
怎么都没想过,这个男人会出现在她家门口。
不是,他到底想要怎么样?不是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绝不会逃走,也不敢逃走,她会毫无怨言的把自己的骨髓送给他儿子的,他怎么就像个幽灵似的,阴魂不散了?
昨天大半夜的出现在她的店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接她走。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把她一个人丢在酒店的包厢里。
大半夜的,那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到她家的直达公交车,害的她咬牙狠心花了五十几块钱打车回家。
如果不是急着要画稿交稿,她是绝对不可能花那么多的冤枉钱的。宁可多转几趟公交车,也绝不会打车。
但是,关键时刻,她没有办法。现在对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