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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第3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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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为她心疼。
  有车成俊在,将傅容庭的生命延续了不少日子,在给傅容庭调养了几个月身体后,车成俊那边准备做手术了,他最后问我:“是否真要这么做?想好了?不后悔?”
  “不后悔。”
  二十年前我答应楚天逸与他一起复仇,那才是我最后悔的事,此时,我很清醒,也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不是十四岁的少年了。
  做手术室前,我忍不住去见了楼笙,就当是送别,也顺便将星月给她送过去。
  那晚,当我看到楼笙从公司出来,眼眶就没忍住红了,这是我第二次为她红了眼,这一见,一别之后,便是天人永隔,我再也不能护她,看见她。
  我格外珍惜那最后的一见,我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给我多一点时间,让我好好看看她,听她说说话,将她生动的表情都刻画在脑子里。
  可这残破的身子,只能坚持几个小时,我不能让她看见我狼狈的样子,知道我出事,我只能提前结束,强撑着将她送回去。
  曾经我几次想送她回去,都没有做到,今天,就让我送她最后一次。
  那最后一见,她不知道,我们永远不见会了。
  她不知道,我最后喊住她,是想对她说,我爱你,可又觉得不合时宜,对于她来说,或许是种负担,到嘴边也就改为‘你一定要幸福’。
  我没等她回话就离开了,或许我是怕她回了之后,我就真舍不得离开了。
  那晚我回去,傅容庭病危,必须手术了,我的生命也就只能提前终结。
  我立刻让车成俊给我和傅容庭准备手术,被推进手术室前,方晴一直拽着我的手,她求我不要进去,一个劲儿的流泪,我对她笑了笑说:“我姚天明这辈子落魄过,也辉煌过,最快乐的却还属与楼笙在别墅的日子,我这辈子赢不了傅容庭了,我晚了他太多,只有这次,他傅容庭输给了我,以后伴着楼笙,爱着楼笙的心,是我姚天明,方晴,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吧。”
  她哭的更厉害,哀恸不舍的看着我被推进去。
  躺在手术室台上时,我前所未有的轻松,这三十多年活的真累,终于解脱了。
  (下一章晚点哈)


第34章:连成杰:你是我用十六年等待的女人

  沈晨北打电话给我,说是出去喝一杯。我看着今日的天气甚好。后园的油菜花开的甚好,便拒绝了他。
  他说我没意思。这个同病相怜的日子都不出去喝一杯。
  我说他有李曼青了,就不去凑那个热闹了。
  我让人搬了一张椅子放在油菜花前,又是油菜花开的季节,此时我看着这一簇簇的花朵,已经不知道在想念谁。
  萧寒?楼箫?还是楼笙?
  我知道在早上楼笙已经跟傅容庭离开了北城。她等了五年,终于等到了她心心念念的人。
  而我。等了十六年,依然什么都没有。
  楼笙一直认为我们是在当年沈晨南带她参加的聚会上认识的。却不知道,我们更早相识,比沈晨南还早。
  那天航班推迟到第二天,而我又有急事。必须赶回北城,便买了张火车票,在出站口。我遇到了这一辈子也无法放下的女人,楼笙。
  那年她也就二十。我二十七。
  我见到她时,她正被一个男人骚扰,这火车站乱得很。不少骗子。而当时一眼就可以看出楼笙是第一次来北城,自然成了小羔羊,不骗她骗谁呢?
  这种事我也不是没见过,但是什么让我对楼笙感兴趣,被她吸引的?
  大概就是她那傻乎乎的劲,被一个装残疾的瞎子骗走十几块钱,她又听另一个骗子说必须要给一百块钱,不然不能出站,她还真傻乎乎的给,从兜里将一张张五块的,一块的,甚至还有五角的摸出来,她数了一下,或许是不够一百,局促而害怕的看着骗子,小心翼翼的问:“我只有这些了,你看能不能让我过去?”
  说真的,那时楼笙穿的有些土,不像我经常接触的那些时髦又性感时尚的女人,尽管后来楼笙也时髦了,让人惊艳了,可我还是忘不掉初见她时的模样,因为那时她眸子很是清澈,也纯粹,不谙世事的那种,就像是一张白纸,但眼里又夹着淡淡的忧伤,无奈,让人心头一颤。
  那时我不知道她眼里的忧伤无奈是因为家庭负担,父亲的病重,但是阅历丰富的我,却还是被她当时独特的一面给吸引了,被她手里皱巴巴的零钱给震撼了。
  虽然那是十六年前,可我也极少见过五块一块五角的,兜里面也从来不会有这些零钱。
  若是我不过去,她手里那点钱,真得被这里面的骗子给骗光了。
  我看了眼腕表,离萧寒来接我的时间还早,看着楼笙憋得通红的脸,我提着行李走了过去,在骗子伸手接走她手中零钱时,握住她的手,莞尔:“宝贝,不是让你等我一会儿,怎么一个人先走了,司机已经到了门口,我们出去吧。”
  当时楼笙一副错愕而羞涩的表情看着我,估计她是没跟男人这么接触过,也没被人叫过宝贝,脸颊绯红,衬得白皙的皮肤十分好看,比那些打了不知多少层粉的女人好看多了。
  恐怕也就是她露出那份纯粹的小女儿娇羞才让我难忘至今吧。
  当时楼笙不想跟我说,对我带着警惕,我觉得她十分有意思,真正的骗子骗她,她却十分老实的给钱,我来帮她,她却满眼警惕,想要将手抽出去。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就想逗一逗她,直接揽着她的细腰,在她耳边以两个人听见的嗓音道:“不想手里仅有的几十块钱被骗走就跟我出去。”
  在她震惊而茫然的状态中,我直接揽着她走出了车站。
  这世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人,骗子自然不敢拦我们。
  本来楼笙还想为我的无礼而发火,当看着我们既然不用给钱就出来了,她自然也不笨,知道自己刚才差点被骗,而且刚才也被那‘瞎子’给骗了,当即抡起袖子就道:“看我是刚来的,好欺负是吧,我要去把钱给要回来。”
  都说女人说变脸就变脸,这还真是,上一刻还听娇羞害怕的,下一刻就跟爆火龙似的要找人算账,一副要干架的架势。
  那时的楼笙没有后来的瞻前顾后,脾气说来就来,大概就是不知则无畏,她不知道若她这么进去找人算账,一个小姑娘还不被人欺负死了。
  我拽住她,轻笑道:“好了,不就是十几块钱,就当是破财免灾吧,钱到了那些人口袋,哪里有吐出来的,以后长点心就是了。”
  楼笙还是很气,但她也懂其中道理,不是蛮不讲理的那种人,她泄气,嘀咕道:“在你们眼里就是小钱,可对于我来说,那就是要命的钱。”
  她来北城就是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供妹妹读书,那时我自然不知道她那些事,也就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当时已经快到凌晨了,我担心她这个样子还得被骗,别看脾气火爆,不吃亏,但心底软,刚才看她给那‘瞎子’钱就知道了。
  我提议说:“第一次来北城吧,若是不介意,跟我一起走吧,这北城骗子多,又是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我一说不安全,楼笙立刻警惕的看我,当时我就纳闷了,她怎么就对我一个穿着得体,一看就是好人的人这么警惕,偏生对真正的骗子毫无防备,想到这,竟觉哭笑不得。
  我说:“刚才我怎么也算帮你节约了几十块钱,而且你这干扁豆的身材,也不是我喜欢的款,我只是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怕你又被骗了。”
  这一说,她才稍微放松了警惕:“不用了,我有朋友来接,她待会就来了。”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借口,她等的人没来接,我也没着急着走,就站在她一侧,她好奇问我为什么不走,我说,我也等人来接。
  后来我又借机问她名字,才知道她叫楼笙,但她却没问我名字。
  那晚她没有跟我走,杨欢来接了她,虽然有点遗憾,但看着有人来接她,也放心了些,不然这傻丫头还真不知道被骗成什么样,对着她的背影,我冲她喊,告诉她,我叫连成杰。
  那时估计她没听到吧,不然后来也不会不记得我。
  那时我没有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仅见过一次面的人如此上心而担忧,而此后回到公司,我也总是想起她,我也曾派人去找过,可这北城那么大,我去哪里找。
  我懊悔当时没要联系方式,怎么着也帮了她,要个联系方式应该不算唐突,不会让她全身戒备吧。
  也就是那么一个失误,就让我错过了一生。
  再见她时,她竟然已经是沈晨南的女朋友,而且也不记得我了。
  微风吹过,油菜花香扑来,我妈也这个时候过来了,拿了一叠照片,苦口婆心的劝我:“成杰,这是妈给你选的,你看看,都是身世清白的好姑娘,这萧寒已经去世五年了,妈不反对你念着她,可你是连家子孙,咱们连家三代单传,不能到你这断了香火,那让我跟你爸下去后怎么对列祖列宗交代啊。”
  自从萧寒去世一年后,我妈就开始让我相亲,给连家传宗接代,我一直没同意,世人都知我是惦念着萧寒,却不知,我在等一个叫楼笙的人。
  楼笙虽然不承认傅容庭死了,一直寻找,但我们都认为,傅容庭已经没了生还的可能,她等着他,我等着她,我以为自己能等到,可却还是等不过她。
  沈晨北这些年没有娶李曼青,不也就是这个原因?
  我仰头看着碧蓝的天,飞机在蓝天划过一条长长的痕迹,若是以前,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拒绝我妈,可现在,我知道再等已经没用了。
  我接过我妈手里的照片,当看着她因我的举动而眼里含泪时,我倍感愧疚。
  我用十六年,从二十七到如今四十三去等一个女人,却忽略了自己为人子的角色。
  做萧寒丈夫的那些年,对于丈夫角色我做得很好,却没能给萧寒一份她想要的爱,因为我给不了了。
  十六前楼笙给我的冲击,是我坚持到现在的支撑。
  初见后她消失的那些年,我想着还能重逢。
  之后她与沈晨南在一起,短短几年又分开,我想着自己还有机会。
  看着她成为傅容庭的妻子,我才知自己错失过她两次。
  傅容庭出事后,我不想再失去第三次,我又坚持到现在。
  我一直承认自己是个挺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不管是人还是事,都难以改变,有时我想,自己能等楼笙这么多年,或许不是因为爱,而是习惯。
  我习惯了等待。
  当一个人花十六年去做一件事的时候,执着已经刻在骨子里了,他的眼里已经容不下其它。
  我在十几张照片里挑了一张最像十六前的楼笙的女人,给我妈说:“就这个吧。”
  我妈激动的不得了,立马说:“好,妈现在就去安排,成杰,妈今天真的很高兴,你终于开窍了。”
  我笑了笑,目送着我妈欢欣鼓舞的离开,对着油菜花,轻喃了一句,萧寒,你说我今天的选择做得对吗?
  我一直没忘,萧寒临终在我耳边说的最后一句话:放手吧。


第35章:连成杰:善意的谎言(一)

  我妈走后,我仰躺在藤椅上。享受着阳光。微风时而和煦,时而清凉。后来保姆告诉我,小臻过来了。
  傅容庭跟楼笙都去了唐山,几个孩子也大了,这几年虽说他们过的苦,却也就是这份苦才让他们更加懂事。像这个圈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富二代或者富三代。不用奋斗就有挥霍不完的金钱,然而这世上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不经历点磨难,心性难养,富贵恐怕也就不过三代了。
  保姆刚说完,小臻背着书包走了过来:“干爹。你在想我妈妈吗?”
  小臻的话让我很是意外,又是哑然失笑,我冲他招手。示意他坐在我身边来,问他:“小臻。你告诉干爹,为何你会这么说?”
  我的心思埋得很深,小臻却能一语道破。着实让人惊讶。
  我看着跟傅容庭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臻。稚嫩的脸蛋上有着超乎同龄人的冷静与睿智。
  这些年可以说我是看着小臻长大,亲手教他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对于小臻,我很满意,也感到很是自豪。
  小臻不急不缓的说:“我看见过干爹对着妈妈的照片沉默的样子,跟妈妈曾经看着爸爸照片是一样的。”
  小臻的话让我一时沉默,尔后我起身,对他说:“小臻,今天干爹有事,就不能带你出去了,干爹让司机先送你回去吧。”
  小臻一双眸子就跟傅容庭一样具有穿透力,看了我几秒,我有些不好意思,这孩子的智商与情商可都很高,恐怕我那点心思是瞒不住他。
  小臻看了我一会儿,礼貌的说:“好吧,那干爹去忙吧,小臻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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