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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妈的!”留在隔间里的克劳德点了只烟,狠狠地吸了几口,才骂骂咧咧地提起裤子,慢腾腾走出来。他似乎是没料到外面有人,所以吓了一跳,脸色有点不自然,略带尴尬地说:“抱歉,你知道,总有人吃了炸药,希望没吓着你。”
“没关系,你的伙伴好像生气了,不用去追吗?”方严微笑了一下,尽量找些话题,想多和他说几句话,并且不动声色地从镜中凝视他的爱人。
此时的克劳德还很年轻,脸上都是稚气,无论是穿着品味还是说话方式都和十年后有很大差别。他正低头整理腰带,并没有看方严,注意力全在夸张的骷髅头皮带上,愤愤不平地抱怨:“让那头蠢猪去死吧。”
克劳德,我的克劳德,你还活着!
方严咬牙,把手藏在袖子里,怕指尖无法抑制地颤抖,泄露了心事。他想多和他聊几句,但克劳德没有兴趣搭话,他在他的视线中停留了一会,大步走出去。
关门声响起,方严终于支撑不住,跪坐在地板上。
他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涌出……
方严一直很坚强,从他有记忆开始就没有为任何人或事掉下过眼泪。母亲死的时候他没有哭,得知克劳德死讯也没有崩溃,就算朝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一刻也镇定自若。可是再见这个男人,看到他露出灿烂的笑容,听他不耐烦的抱怨,他再也无法忍耐,泪水决堤。
他独自伤感了许久,直到有人进来,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回到候机厅。
他静立在通道中,眼睛无法离开那个人,他正坐在休息区喝咖啡,留下一个还不够强大的背影。
方严看着,开始担忧新的问题,他看过关于时光倒流的电影和小说,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改变过去发生的事,那他返回过去这件事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他很害怕,因为克劳德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直到31号才出现,而是提前了十几个小时。
蝴蝶煽动翅膀,能引起一场巨大的风暴!
如果时间地点都不对,那他们还会有交集点吗?
“就算没有,我也会自己创造。”他深呼吸了几下,眼神变得坚定,朝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去。
“你好,我叫方严,我们刚见过。”他伸出手,露出让人无法拒绝的笑容。
这一世,让我来追随你!
作者有话要说:表示修文比写还累,TOT
☆、第3章 痛苦
克劳德坐在靠窗的位置,一个人,守着许多行李,表情有些寂寞。他看着窗外的大雪,心不在焉地嚼面包,配的是自动贩卖机出售的速溶咖啡。这是方严从未见过的他,初入社会,还是个孩子,难免会依赖别人。
他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大方地自我介绍,并伸出自己的右手。
方严表面上很冷静,其实内心忐忑,用尽全身力气才制止颤抖的双手。谁也不知道他此刻有多害怕,怕克劳德拒绝他,怕抓不住眼前的幸福,怕再一次错过。
“克劳德·霍普金斯,法国人,目前是无业游民。”幸运的是,他并没有生硬地回避,反而露出灿烂笑容,看上去很亲切。他先伸出手,然后觉得不妥,有些尴尬地耸肩,在裤子上擦掉手汗后,才握住方严的手。也许是一直拿着热咖啡的缘故,他的手很温暖,让人舍不得放开。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并不热络,大部分时间是方严主动找话,克劳德附和。他没有专注在交谈上,目光不停在人群中搜寻。他一直没看到自己的恋人,所以小心地和这个陌生人保持距离。礼貌,但仅限于此。
方严很难过,这种谨慎的疏离感快把他杀死了,他无法想象克劳德用温柔的目光注视别人。
他是我的,他的微笑、他的眼神、他的一切都是我的!
他感到大脑中有个声音在嘶吼,在歇斯底里地大叫,疯狂地宣誓自己的所有权。他的头皮发麻,胸口很痛,痛得喘不过气,身体像要撕裂一样,每个细胞都在叫嚣。
他很痛苦,从头到脚,还必须做出若无其事,毫不在乎的样子。
他定定神,然后挑有趣的,对方会感兴趣的话题。
但他的记忆派不上任何用处。
十年后的克劳德喜欢收集限量版篮球鞋和火机、玩魔兽世界、做模型、亲手改装汽车、把巧克力饼干泡在热牛奶里吃,跟猫咪一起蜷缩在被子里打呼……
对方严来说,这些点点滴滴组合起来才是完整的他,才是他所熟悉的克劳德。
但现阶段的他对这些事毫无兴趣,他的重心似乎只放在那个男人身上。虽然他们在厕所里闹了些矛盾,但方严看得出,克劳德很在乎他,这也许是他重生后面临的最大的困难。
事实上,克劳德是个非常专情的男人,一旦他认定某个人,就会义无反顾地追随下去,不离不弃。虽然他也会油腔滑调地开玩笑,偶尔用语言调戏别人,但都点到为止,绝不会出现越轨的行为。
但他的忠诚度高得令人乍舌!
方严不知道他们因为什么分手,克劳德从不谈论这件事。他只知道这个男人叫杰森,是他的初恋,但他最后娶了车队赞助商的女儿作为妻子,还生了一对双胞胎。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段感情让克劳德十分痛苦,使他的人生充满阴霾。
这些,是2004年春天发生的事。
那一年,方严因急性阑尾炎接受手术,碰巧和他同病房的克劳德脾脏破裂,断了两根肋骨,沉默地躺在病床上。
他不吃不睡,也不说话,无论白天黑夜都瞪着没有灵魂的眼睛,像对尘世没有毫无眷恋一般。
那时节,法国梧桐正在抽芽,嫩绿的,每天都有小鸟停在上面,发出欢快的喳喳声。从病房的窗口望去,正好能看到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在树干上跳跃。但阳光明媚的春天并没有带给克劳德温暖,窗外的生机盎然和室内阴沉的气氛成了鲜明的对比,好比一个妙龄少女和垂死的老人……
方严当然记得他,即使他们有四年没有联络,但他依然一眼认出这个年轻人就是当年在机场和他错换行李的笨蛋。
这个金发笨蛋变得不多,但已经从男孩转变成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他的身体更结实,四肢富有力量,但依旧干着蠢事,比如和前男友互殴,最后重伤住院。
那时候的方严生性冷漠,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会插手任何麻烦事。所以他对受伤的克劳德没有兴趣,最多是在无聊时看一眼他孤独的背影。他还是一头乱糟糟的卷发,左耳上多钉了四个耳钉,手臂上也有新的纹身图案,少了一个脚趾,据说是在事故中弄掉的。
尽管他有些不同,但五官还是那样,英俊富有魅力,蔚蓝色的眼睛像晴朗的天空一样美丽。
方严看着他,不明白这个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在自己心里停留这么久。
而现在,他似乎知道答案了……
从一开始,他就喜欢这个笨蛋!
“你的脸色很差,还好吗?”克劳德见他一脸苍白地坐着,忍不住用手抚摸他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烧。你看起来很瘦弱,而且候机厅很冷,容易感冒。”
温暖大手的触碰,很快把方严从回忆中拉回现实,被克劳德抚摸过的地方正火热发烫。
仅仅是两三秒的接触,已经让他足够快乐了。
“我很好,谢谢。”尽管是礼节性的关心,也让他心里暖暖的。
方严感到欣慰,很想挤出一个微笑,但失败了。看到克劳德手里吃了一半的干面包,就觉得很心痛:“只吃这种没营养的食物,身体怎么受得了。”
面包是普通的白面包,连黄油都没有抹,咖啡也是最廉价的那种,看来他的经济情况不太好。
“机场餐厅太贵了,这帮吸食人血的资本家。”克劳德皱着眉,把最后一小块面包塞进嘴里狠狠地咀嚼,然后灌下半杯咖啡。他并不介意外人看出他的贫穷,对他来说,享受生活并不需要有太多金钱:“连我最爱的火腿奶酪三明治都贵得离谱,只有面包物美价廉,是穷人的救星。”
“这玩意百吃不腻。”他又补充了一句,然后把包装纸和纸杯捏成一团,用三分远射的姿势准确地投进垃圾桶。
一个小小的面包,当然填不饱克劳德的肚子,所以他又开始吃第二个。
方严喜欢看他吃东西,他从不在乎餐桌礼仪,动作有些粗鲁。但一口接一口的豪迈风格,总能成功地勾起别人的食欲。
但这次,他没有看克劳德,而是把目光移到远处。
候机厅那那一边,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杰森被一群美女簇拥在中间,十分得意。他像帝王一样左拥右抱,侃侃而谈。即使隔得这么远,方严依然能看到他生动的表情,逗得女孩子们哈哈大笑。他开始愤怒,这个男人不但是个色胚,还是个人渣,他配不上克劳德,最终会狠狠地伤害他!
他放在膝盖上的手忍不住握紧,骨头捏得咔咔作响,然后又松开。他非常清楚,他现在没有权利介入他们。
对克劳德来说,他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
尽管方严对过去的克劳德知之甚少,但他知道有一个话题一定能引起他的兴趣。这个男人,无论外表怎么变,年纪如何增长,对达喀尔拉力赛的喜爱都不会变,因为那是他毕生都在追逐的梦想!
所以他巧妙地把话题引到即将开赛的汽车拉力赛,总算让克劳德的眼里射出光芒:“如果因为大雪延误航班,最后导致我看不到比赛,我绝对会发狂。你知道,幸好今年的比赛6号才开始,但愿我能尽快到柏林,找一个地方住下,然后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看直播。”
也许是发现有共同爱好,他对方严的好感大增,气氛也开始放松。
他甚至从拘谨中缓和过来,开了个玩笑:“我以为东方人都是沉默寡言的家伙,看来你是个例外。”
“我以为法国人都是喜欢美丽邂逅的浪漫主义者,看来你也是个例外。”方严挂上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虽然他性格冷淡,不爱与人打交道,但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带着面具做人的本领早就练得炉火纯青。
他的温和、儒雅、健谈,很快吸引了克劳德,他们聊得很愉快。
只是,十年前的他对方严来说实在太陌生了。
除了那些到死都改不掉的小习惯,他整个人都不太一样,更腼腆,更稚嫩一些。偶尔还会表现得不知所措,需要帮助,简直是个初出茅庐的大男孩。而成年后的他有些流氓气,不拘小节,而且野性难驯,像头野狼。现在最多是只大型犬,还是性格温顺的那种。
刚才独自一人时,他脸上还挂着被主人抛弃的表情。
方严摇摇头,告诉自己,他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这是十年前,是过去,他必须习惯并且接纳现在的他。
“你是日本人?”克劳德大口嚼着面包,蔚蓝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打转,居然有些期待的光芒。但方严知道,他会这么问,只是因为他喜欢和食,喜欢那些做工精致的茶具,还有穿和服的美丽艺妓。
和□无关,他只是喜爱那个国家的异域风情。
“不,我是中国人。”果然,他耸肩,做了个很遗憾的表情:“中餐怎么样,我只吃过广州菜,太甜了。”
“中国有很多美食、小吃、风味特产,如果你不喜欢偏甜的口味,可以试试川菜和湘菜。”运用过人的口才,他把宫保鸡丁和麻婆豆腐形容得绘声绘色,听得人食指大动。克劳德懊恼地叹气,不得不制止他:“该死的,你让我食不知味,这块面包实在太难吃了!”
他把剩下半个面包重新包好,塞回背包里,然后闷闷不乐地看别处。他也发现了杰森,但没有任何动作。
“到处发情的公狗!”他低声咒骂,表情有点悲伤。
“都这个点了,难怪肚子好饿。”假装没有听到他怨恨的骂声,方严故意用轻松的口吻说:“我敢打赌,我现在能吃掉一头牛。怎么样,有兴趣一起去餐厅吗,让热情好客的中国人请你吃牛肉汉堡和热腾腾的玉米浓汤。”
“主意不错,可我还得看这行李。”他微笑,但拒绝了邀请。
行李并不是重点,这里有寄存处,一个硬币就能托管两天。关键是克劳德不愿与陌生人一同进餐,尽管刚才聊得很愉快,但他和这个东方人还没有熟悉到可以一起吃饭的地步。在某些方面,他十分固执,所以,这是软性的拒绝。
方严点点头,不再勉强,独自走向餐厅。
从杰森身旁经过时,他刻意多看了几眼,这个男人的外貌很出色,是克劳德喜欢的类型。像他这样的美男子,无论出现在哪儿,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而方严相貌平凡,单从外表上很难吸引克劳德。
所以,他必须用点小手段!
这并不卑鄙,我只是在捍卫克劳德的幸福,他不断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