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宠后作死日常-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僵硬地转过身,小心地瞪了下波光粼粼的山泉水中那个一头湿发披在遒劲肩头的男子。
  “我已经定了人家了。”她一脚踩扁了一棵长得正好的四叶草,低着头小声嘟哝着来到九爷身旁。
  歪头打量着那个面无表情的男子,她试图和他讲道理:“我不是你的通房丫鬟,只是来当厨娘的,你给我银子,我帮你做饭,咱们要是一言不合,那就可以一拍两散的,就是这么个关系。你也知道,我在村子里已经定了人家,最重要的是我还小呢,这才不到十五岁,没及笄,我这么小的一个姑娘家,怎么好意思伺候男人洗澡呢?”
  她鼓起勇气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其实有些后怕的,可是后来一想,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她可不能像夏侯皎月一样当他的通房丫鬟啊,所以这话一定要说明白。
  她低着头,揪着石头旁的一根狗尾巴草,心里不免想着,他是会生气,会大怒,还是直接杀了自己呢?
  不知道从哪里吹来的风袭面而来,山风清新怡然,带来一股甜甜的果子香,她并不明白这是什么山野果子,可是却觉得这味道香极了。
  她不着痕迹地咽了下口水,脑子里开始胡乱想着,若是这辈子能活得好好的,若是这一次不会惹怒了这可恶男人就此丢了小命,她一定要去山里寻这种果子。
  这一定是那种饱满鲜亮红彤彤的果子,咬一口,甜美的汁液就出来,满口满心的滋润甜美……
  她胡乱想了这么多,可是泉水中的这男人依然不见回音。
  她有些纳闷了,这是怎么了?
  于是她不由自主地仰起脸去看。
  却见倒映的霞光中,清傲尊贵的男子脸庞上犹自带着晶莹剔透的山泉水珠,微湿的黑发垂在肩上,两肩清宽,背脊挺拔,他就这么坐在那里,犹如不染尘埃的谪仙一般,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般安静地望着阿砚。
  在这么一刻,阿砚自惭形秽。
  她甚至觉得也许是自己龌龊了,误会了什么。
  “喔……”她呐呐了两下,想解释下。
  可是男子却挑了下犹如墨汁染就的长眉,淡淡地吩咐道:“给我搓背。”
  嗯?
  阿砚微诧,指指自己:“我,擦背?”
  敢情她说了这么多,全都白说了?
  九爷理所当然地点头:“这里除了你,还有谁可以给我擦背吗?”
  阿砚环顾四周,还真没人呢,夏侯皎月已经离开了。
  九爷倚靠在那块石头上,修长有力的双腿悠闲自在地踢了踢水:“还是说你不想给我擦背,而是想被非天啄了眼睛,然后扔到悬崖底下喂狮子和老虎?”
  非天?
  阿砚左右看。
  却在此时,不知道隐藏在哪棵古树上的非天发出一声尖厉的叫声,像是附和它的主人。
  那种声音,让阿砚陡然想起,曾经自己被活生生烧死的那一世,在最后失去意识前,她也曾听到这么一个鹰叫。
  她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冷战,眸中有了惧意。
  这是一只助纣为虐的鹰。
  若有一日她能杀这可恶男人,定也要将那只作恶多端的鹰一并下了油锅来煎炸!
  不过此时此刻,她自然是只能把这诸多心思小心收藏起来,耷拉着脑袋,认命地道:“好,我这就搓背。”
  搓背,搓背,不就是个搓背吗?
  她就当自己在搓衣服不就行了。
  于是阿砚麻木地拿起一个澡巾来,开始为九爷搓背。
  她心里原本是有诸多不满的,不加掩饰之下,结果力气自然是不小,原本以为又要被教训了,可是谁知道九爷却是连吭都不吭一声,眯着眸子舒服地享受着。
  他倒是个皮厚肉糙的。
  阿砚一边搓背,一边小心观察他的背。
  他的背挺拔修长,宽度最是合适,肌肤摸起来如同上等丝缎一般光滑,甚至在太阳底下发着光亮,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活力。
  一个男人,没事生得这么好看干什么?
  更何况是一个杀人如麻的可怕男人!可真真是阎王爷瞎了眼呢。
  阿砚越摸那背脊,越觉得心里不舒服。
  怎么好事都让他占了,倒霉事全归自己,就这,每一世或者害死自己,或者当个瘟神。自己不遇到他,绝对活得好好的,一遇到他,准没好事。
  是可忍孰不可忍……
  阿砚心里想着这个,手底下就一动,谁知道就是这么一动间,竟然不小心挠了那么一下。
  她也是有一点点指甲的,小小的指甲,跟个小贝壳一般。
  这么挠下去,顿时一个血痕就出来了。
  其实她这么做的时候,也是没意识,等到发现自己的手闯了什么祸,她也被自己吓到了。
  “……九爷……对不起……”她脸色煞白,低着头道歉。
  九爷面无表情地扭过头,幽暗的眸子神色难明。
  “九爷,您不要生气,我让你挠我一下可以吗?”她小声哀求。
  而九爷就这么面无表情地凝视了她一会儿后,终于一伸手,竟是将她这么一拽。
  水花四溅,泉水汩汩,一道水波凌空而起。
  阿砚在这一刻,眼睛成了紫菜蛋花汤,脑子成了一锅皮蛋瘦肉粥。
  她那紫菜蛋花汤的双眼看到一头湿润的黑发黏在遒劲宽阔的胸膛上,而那个有力的胳膊毫不客气地将自己拽下了水,和他一起沉入了水中。
  湖水沁凉,淹没了她的身体和四肢,她还呛了几口水,只能拼命地抱住了他的大腿。
  不过好在自从第二世怀胎八个月惨死在冰冷的湖水中后,后来她一直注意学习游泳,可以说她已经是一个从娘胎里出来就会游泳的健将。
  她迅速地掌握了身体的平衡,并放开了原本被自己死死巴住的胳膊,让自己洑游在湖水中。
  她在一片水花中仰脸望向那个可怕的男人。
  男人显然有些诧异,就那么洑游在水中挑眉望着她:“小丫头,还会游水?”
  她狼狈地伸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吐出嘴里带有硫磺味的泉水,昂起脸看他:“九爷,您这是要淹死我,是吗?”
  如果不是自己早早地学会游水,该不会就死在这里了吧?
  如果不是自己刚刚放开了他的大腿,说不得他会一脚把自己踢开!
  阿砚心中涌出恨意,双眸中仿佛有什么被点燃了般,清冷而火亮,仿佛暗夜里骤然现出的一道夺目的光。
  九爷站在溪水中,定定地望着她,皱眉。
  半响后,他陡然转身,大踏步走上了岸。
  他走得很快很急,溪水因此而动荡。
  上了岸后,他站在矮榻旁边,拿起一个白色薄缎的宽袍披在身上。
  他背影清宽,身形挺拔,站在那山林溪水之间,如同谪仙。
  阿砚站在水中,犹如落汤鸡一般,仰脸盯着他看,双唇倔强地抿着。
  男人一回首,神色晦暗地扫了眼湖中那个小丫头。
  她狼狈而倔强。
  沉默了半响,他薄唇动了动,终于以着居高临下睥睨万物的口气,淡淡地道:
  “你身上太臭了,好好洗一洗。”
  说完,他一撩袍角,绝然而去。
  ********************
  那一天,这可恶的男人就这么走了。
  阿砚当然不想一只泡在山泉水里好好洗,她想出来,谁知道她只要一往外爬,就有一只阴婺的黑鹰冲着她发出桀桀的叫声,那个样子倒像是威胁她,吓得她顿时抛却了之前的所有倔强和勇气,连滚带爬地回去泉水里不敢出来了。
  她怕鹰。
  她从来没忘记自己被烧死的时候,那声可怕的鹰叫。
  就这么僵持了老半天,月上柳梢头,山里开始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虎狼之声,那只鹰才拍拍翅膀走了。
  阿砚冻得瑟瑟发抖地起来,提着湿漉漉的衣衫回去自己房间了。
  当天晚上,她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
  她现在依然住在以前的下人房,只不过变成单间了。她这么一打喷嚏,住在隔壁的小惠听到了,探头探脑地看过来:“阿砚你没事吧?”
  她摇头,带着浓浓的鼻音说:“没事,就是着凉了。”
  一边说着,一边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
  小惠盯着她那发红的鼻子,犹豫了下,终于还是说:“阿砚,你如果着凉,得了风寒,那就不能给九爷当厨娘了。”
  “不当就不当吧。”阿砚心不在焉地这么说。
  小惠看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有点想提醒,不过到底咽下了,最后只是来了一句:“你要保重身体。”
  小惠走了后,很快有婆子过来探头探脑,阿砚半边脑袋沉甸甸的,也没那精力去理会。
  她勉强爬到床上,闷头栽在那里就睡。
  睡过去后,她仿佛做了许多梦。
  在梦里,她梦到了她的第五世。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阿砚不会游泳,九爷会怎么做?
 从前,我写文,你们说,女主好矫情女主好作,好吧,现在我写了一个文,题目就叫作死日常,所以这篇文可以吐槽其他,千万别吐槽女主作,千万别,因为题目就是——作死日常 ╭(╯^╰)╮

☆、土匪头子阿砚(修)

  第五世的她,不再是少年得志的将军了。
  她生在土匪窝里,从小穿着她亲娘抢来的衣服,喝着她亲爹打劫得来的烈酒。三岁光脚丫子漫山遍野乱跑,到处望风看看是否有肥羊路过,五岁知道抢者为王,七岁开始拿着大刀四处巡逻。
  土匪窝里也有和她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有比她大的也有比她小的,他们小小年纪,一起玩的时候就开始攀比。
  “我爹今天打劫了一坛子酒,可好喝了,你们要不要尝尝?”
  “什么酒啊,我不爱喝,我奶奶今天逮住一个过路人,抢了一篮子香,咱们回头点了玩?”
  “我,我娘昨日个说蹲点去抢点花布来给我做衣裳呢!”
  “我哥哥说要带着我去山下镇子里抢呢!那里有好多好玩的东西!”
  #论小土匪是怎么养成的#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作为土匪窝里长大的孩子,作为几代土匪世家里的小小姑娘,阿砚从小就有当土匪的觉悟,并且很快树立了以当一个好土匪为荣的伟大目标。
  作为一个有四世记忆的人,她是想明白了,这是世上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有好的有坏的,她当了四辈子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结果就那么凄惨地死去了。这辈子,为什么不顺势而为当一个坏人呢?人生难得糊涂!
  能活一天算一天,怎么开心怎么活,于是土匪姑娘阿砚放荡不羁任性妄为,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哪天兴趣来了抢个小白脸还会去睡一睡。高兴了的时候扶着老奶奶过山头,不高兴的时候直接把过路人踢到河里去看他们挣扎。
  她在这种恣意妄为中度过了七八年快活的时光,她越来越威风八面,甚至成为了这个山头上的土匪头子,一个当之无愧的女霸王。
  这段日子实在是太无拘无束了,以至于现在的阿砚想一想都还挺怀念的。
  可是就在那种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快意人生中,她心头的一根弦却越来越紧了。
  她曾派小喽啰去打听遥远的燕京城的情景。
  尽管那一世的很多事情和之前四辈子并不相同,可是她却发现,在北方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繁华之都,也叫燕京城——真他妈的熟悉到让人心惊肉跳的名字!
  小喽啰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她手里的大刀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燕京城里,歌舞升平,当今天子,有皇子十三位,其中排行第九的那位,自小生得俊美无匹玉树临风,却又性情孤僻怪异……而最关键的是,这位九皇子姓萧名铎!
  我勒个去!!
  她大口地灌着酒,让土匪窝里的烈酒火辣辣地从喉咙里流淌进她的身体。
  这个时候的她,感受到眼角的一点湿润。
  她当然不认为那是眼泪!
  那是喝酒太多流出的水!
  这是命运的魔咒,这是她五世都逃不脱的噩梦!
  她喝醉了的时候,也会躺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迷茫地望着辽阔地天空,想起那个战战兢兢在皇宫内院求得一线生机却惨遭杖毙的自己,想起那个大家闺秀抱着偌大肚子的自己,想起那个身为小国公主矢志报仇雪恨的自己,当然还有那个好不容易身为男儿身却一命呜呼摔下马背惨死从而成为一个笑话的自己。她想着这些,会越发地心头沉重,心里明白,天涯海角,生死轮回,她可能还真躲不过!
  自此之后,她是越发性情乖张无恶不作了。
  她贪婪地纵情人生,朝三暮四,放荡不羁,坏事干尽。
  一直到有那么一天,她要去干一票大的,打劫一个来往的大客商。
  那一天,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她狞笑着命令手底下人将那一队客商团团包围,然后开始挥舞着大刀朗声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