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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心农场-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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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她生气的背影。韩骄子心里颇不忍,对南门道:“你不觉得咱们有点过分吗?”

    南门道:“这丫头什么都自己扛在身上,时间长了会把她压垮的,我只是教给她,适时的时候也要学会祈求别人帮助,别把做什么都当成理所当然。”

    韩骄子道:“就怕她一时半会儿领会不了。”春心的性子他太了解,可能因为幼小经历坎坷的缘故,她对谁都不信任,对谁都不依靠,只凭着自己的力量在这世道上艰难的行走。这也使得她练就了一身的铮铮铁骨。轻易不会向别人祈求。想叫她服软。像个女子一样依附男人而活,那根本不可能。

    两人说着同时叹了口气,然后爬上床睡觉去了。

    韩骄子自然不可能和别人同住一床,两人猜拳决胜负。最后是南门输了,他被迫睡在床底下,心里悔的都不行了。早知如此,还不如不挤兑那丫头了,没了她,他还真是不灵光呢。

    春心却没那么多困扰,她以前在荒山野岭都住过,柴房也住过无数次,躺在硬邦邦的灶台上也不觉什么。累了一天。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忽然听到外面敲锣打鼓的甚是热闹。

    她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跑到外面,那两位大爷已经起来了,正站在院门口往外面看呢。

    她挤过去。轻声问:“怎么了?”

    南门回头看了她一眼,噗嗤一乐,随后笑道:“今天是新科的状元御街夸官的日子,一二甲的进士都在里面。”

    春心心中欢喜,她正想知道浩然有没有高中呢,前一世他是死在来京的路上,这一世大难不死,应该会能高中吧。

    南门住的地方虽然是在一个弄堂里,但出了弄堂就是皇城御街,也怨不得他会说这里地理位置极佳,现在看来当初置这宅子时真的如他所说花费不少。

    她出了门,挤着人群往前走,所到之处,人们纷纷捂着鼻子走避。她心中纳闷,暗自感叹京城人真是热情好客,知道她是外地来的,都给她让道。

    很容易挤到最前面,一转头那两位大爷正在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个面露笑容,笑得还颇为古怪。。

    她下意识摸摸脸,沾手的全是灰,不由吓了一跳,再一看身上那一层灰啊,一走都掉渣,怨不得刚才那些人见她就躲,原来是怕沾到身上啊。

    她昨晚没洗成澡,也难怪现在灰头土脸的。所幸她脸皮还算厚,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她,便干脆又往前挤了挤,寻了个视野最好的位置看热闹。

    殿试之上钦点状元是惯例,每次新科状元钦点之后,会由吏部、礼部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状元公身穿红袍、帽插宫花,骑着高头骏马,在皇城御街上走过,接受万民朝贺,因奉有皇上圣旨,不论什么官员,得知夸官,都必须跪迎,向圣旨叩头,高呼万岁。

    这会儿状元还没来,但御街之上已经相当热闹。人们翘首以望,等着一会儿,听到一阵锣鼓喧天,一队人马向这边走来。

    传说中的御街夸官仪式开始了!三个天之骄子骑在亮银色地高头大马上,接受京城百姓地瞻仰与欢呼。

    这几乎是百姓们最热衷地庆典,从寒门士子一跃成了新科状元,本身就是最好地励志故事,素为百姓们喜闻乐见。而且听说今年的三鼎甲都长得很是英俊,世人爱慕年少,自然要比往年更加热情激动。男女老少痴如狂,尖叫连连。纷纷把篮子里的鲜花花瓣往他们身上撒去,纷纷扬扬的飘洒在天街之上,更映衬的仿佛天神下凡一般。

    随着队伍行到,百姓们纷纷跪倒在地,高呼“万岁。”御街之上常有达官贵人经过,也都下马下轿退到一旁,跪迎圣旨。

    队伍走到近前,最前面的状元公二十来岁,长得身材魁梧,英姿飒爽,春心抬头瞧了一眼,忽然间眼神胶凝在他脸上,半天移不开目光。这个人横看竖看怎么那么像常月?

    心里暗想,常月在荒磨山两月,虽然期间也有几次不知所踪,一去就是七八天,十几天,但要说他凑巧到京城中了状元那就太扯了。世人多有相似,这大约是一个和常月相像的人罢了。

    扯着脖子再往后看,状元之后是按科考名字排序,一甲的榜眼、探花,二甲第一名传胪,只不过只有一甲的三名是骑着马,其余的都是在后面缓慢而行。

    她偷偷抬头瞧着,看到第三人时,忽然瞧见浩然的身影,不由心中激动,也不管身边的人是谁,拉着人家就道:“你知道吗?我认识那个探花郎,他是我朋友。”

    那人使劲拽了拽自己袖子,大约以为她是个神经病吧。

    她使劲挥着手,可惜浩然并没看见她,就算看见了也未必认得出从灰土里刨出来的人。

    在爆竹声声,大吹大擂之下夸官的队伍往左安门而去,除了一甲三名之外,一众进士都被引去礼部衙门。而一甲要继续经兵部游行至吏部衙门,入文选司、求贤科内的奎星堂上香。礼毕,复骑马出前门。在观音庙、关帝庙行香,然后才回礼部衙门。

    春心的兴奋一直持续到夸官的队伍过去之后,回到宅子她还满心欢喜着,没想到浩然竟然中的这么考,探花郎,他们村子一百年都没出过,这真是光宗耀祖,荣耀一生的大事了。

    她心里高兴,再干起活来也不觉辛苦了,她一个人把几间主屋都打扫了一边,又把前院的杂草、树叶都清了。

    那两位大爷看着她干这干那,都叹息不已,很觉她可能是抽风抽太狠。

    南门是最知情的,当即把她和浩然的小恋情讲述了一遍。

    设定是这样的:一对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少年男女,哥有情,妹有意,哥哥上京赶考考中探花,妹妹追到京城,得知哥哥考中欣喜不已。京城之中,两人终究相遇,不离不弃,终成一对佳偶。

    他一说完,韩骄子只翻了个白眼,送他两个字:“放屁。”

    春心干完活就去洗了个澡,这一天她的心情都很好,道服也不再穿了,换上一身漂亮女装,对着梨花镶边的梳妆镜,打扮了一番。

    韩骄子从门外瞧见,心里酸的都冒水了,他推门进来,开口就问:“你要去哪儿?”

    “你管我去哪儿?”

    韩骄子抱着肩在旁边看着,忍不住心里发狠,“小样,赶出去勾引男人掐死你。”

    春心自然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涂抹了半天,觉得满意了才罢了手。

    她提着衣裙走出去,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一装扮立刻与刚才灰突突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缓步走到外面,南门瞧见她,不禁目瞪口呆。

    他笑道:“你莫不是知道明天要选花使,特意去凑个热闹?”

    春心诧异,“什么选花使?”

    南门道:“咱们蕈国皇帝是风雅之人,每次琼华宴的探花使都不是钦定,而举行花赛由京城的女子们选出来的。”

    为新科进士投花,是蕈国的风俗之一,一般都在御街夸官的次日举行,大意是为了先叫百姓们瞧瞧哪个新科的进士风姿。

 第一百四十八章 飞仙楼贪吃小道

    到了选花使这一日,所有年轻未婚的进士都背着花筐,在京城几条主要街道走一圈,或表演才艺,或发表演说,以博取众人的欢心,你喜欢哪个进士就可以往花筐里投一枝花,谁得到的花最多,便可被选为探花使。不过投花的必须是女子,若男子投花根本不算作数。

    获得探花使称号的进士,不仅可进杏园参加琼华宴,还能将一朵最美的花献给心爱的女子,谱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曲。这对京城未婚的女子简直是福音,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女子盼着这一日,盼着能有一个如意郎君对自己倾慕倾倒。

    这个时节正是百花开得最好之时,各种花朵争奇斗艳,女子们也会在这一日把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呼朋引伴的走上街市,手持鲜花等候俊帅的公子。

    南门说的眉飞色舞,春心听得眼前一亮,她没想到京城还有这么有趣的事,在平城的时候选女狐被别人看来看去,这次居然能欣赏新科进士的风姿,还能评比,这还真是新鲜的让人兴奋。

    看她一副擦拳磨掌的样子,韩骄子颇为不屑,“进士有什么了不起,改天我也去中个状元。”

    南门笑道:“这状元也不是那么好中的,从童生考到贡生,再到进士,期间相隔何止千山万水。有些人考到白头也未必能考中科举,能谋个一官半职。”

    韩骄子撇撇嘴,那是对人而言,对于他们狐族来说,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就算实在答不出来,把别人的考卷变成自己的也就是了。

    春心一心想着要明天参加选花使的盛会,给浩然鼓气加油,剩下的半天都在准备衣服和采摘鲜花。这宅子里虽久无人住,但后花园里的花却得到了疯长,她在其中采了去多。有月季、玫瑰,也有不少野花。

    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屋里的桌上,就去睡觉了,可次日一早起来,却发现昨天准备了半天的东西都不翼而飞了。没有女服,没有鲜花,没有首饰,只有一件青灰的男道服摆在床头。不仅如此,连她仅有的胭脂水粉的盒子也不见了。

    咬了咬牙,这该死的贼真是不长眼到极点。偷什么不好。偏偷这些。

    细想想也未必就是外来的贼。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宅子里统共就三个人,肯定不是她,那就只有南门和韩骄子了。

    她自然不可能光着出去。没奈何只能穿上道装出来,然后满宅子里找那两个人。可前院后院厨房茅厕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个人的影子。

    她不禁心中暗恨,这一人一妖的,到底想干什么?

    ※

    京城里最出名的酒楼有两个,一个是“仙乡楼”, 还有一个“飞仙楼”。

    同样都是仙,其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那“仙乡楼”乃是达官贵人们时常流连的场所。上档次,大气,东西也贵的离谱。而“飞仙楼”则是平常百姓最爱光顾的,这里不仅饭菜便宜,味道也做的极好。最重要的是还能听到不少八卦消息。

    今日的飞仙楼,比往常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因着今天是选探花使的日子,虽然不是饭点,底下大堂的普通座却挤满了人,三名食客被店小二引到楼上雅座,刚坐下就兴致勃勃地谈论起来,所谈的正是今天的主角,一干新科进士们。

    “我跟你们说,咱们这位新科状元真真了不得,听说他殿试的文章评的是前朝王安石变法,暗喻当今像前朝一样,看似盛世和光,其实内里武嬉暗藏杀机,上下同效,腐败糜烂,外有匈奴来犯,若再不变革,难保不重蹈覆辙。皇上看了之后勃然大怒,还是敬王爷说不破不立,为官者就该有变化的气魄,这才说服皇上封了他做状元。”说话的是一名书生打扮的青年,白皙面孔涨得通红,似乎激动得坐不住,不停手舞足蹈。

    旁边的中年人笑道:“就是说的,咱们这位状元爷胆子可真大,要不是敬王爱才,这会儿早就拉出去砍头了。”

    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个满脸红光的胖大男子,看装束像是行商之人。

    他摆了摆手,笑呵呵地道:“我们这种商人,对朝政不感兴趣,倒是听说今年端王爷喜欢上了景泰蓝掐丝的瓷器,惹得现在到处涨价,吃完饭我得赶快去进货,晚了又要抢疯了。”说着一叠声叫上菜,又道:“咱们端王的喜好一向是引领京都风尚的,他前些日子喜欢的金丝雀已经涨到八百两一只了。”

    书生见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不屑地撇了撇嘴,笑道:“你们商人就是成天就想着钱钱钱,要是端王知道你们把他的心爱之物这般炒作,没准要杀几个人泄泄愤了。”

    胖子立刻瞪眼:“呸呸!你少触我霉头!”

    中年人无奈地看着他俩又开始斗嘴,每次他们凑在一起都会斗个没完,两人一个喜欢敬王,一个喜欢端王,每次都会因为完全不相干的人争论半天。听说在朝里两位王爷斗的死去活来,没想到在这样的客栈里也有人为他们吵嘴,还好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们,否则还不定又扯到哪儿去了。

    他懒得理会,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又摸出一个包得好好的布包,打开来,里面却是最好的糕点作坊“云林斋”独家秘制的豌豆糕。

    中年人优哉游哉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四处看着,这会儿酒楼里几乎满座了,大部分人都在说今天谁能得了探花使的称号。

    新科状元的名号虽然荣光,但若得了探花使便更加风光,谁都知道京城里高门大户,达官贵人众多,有得是待嫁的小姐,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看着这些新科进士,若得了探花使,那就等于给自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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