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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妻 作者:师小札(晋江vip2012.07.13完结)-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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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对女人来说是天大的羞辱。
  “他当然在公司忙他的工作。”夏姝两手油汪汪的,笑着对上夏臻霖的眼睛,“哥,这猪脚太酥了,你也尝尝。”
  “发烧了,不吃油腻的。”夏臻霖说。
  “你发烧了?”郑越蹙眉,“早就和你说不能不将身体当做一回事,你总透支自己的健康,有一天会出事的。”
  “我知道了。”夏臻霖说。
  夏廷从二楼下来,坐上主位,示意大家可以动筷子了,他看了看夏臻霖,没说什么话,这两年他察觉夏臻霖的性子稳了不少,话也少了很多,一心忙于工作,娱乐活动都没有,他知道儿子是为情所伤,他内心深处还是疼惜儿子的,于是不再对他数落。
  吃完饭,夏姝缠着夏臻霖说话,她哪壶不开提哪壶:“三哥,听说叶琨姐姐已经回来了,你去找过她没有啊?”
  “见过她了。”夏臻霖说得很简短。
  “那她原谅你没有啊?珑珑怎么样了?”夏姝又问。
  “他们都挺好的。”夏臻霖还是说得很简短。
  郑越端着水果上来,听到珑珑两字,立刻叹了一口气,这两年来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自己那个流落在外的小乖孙,连梦里都会出现那张白白胖胖的脸,她曾经想过一个主意就是让夏臻霖去要珑珑的抚养权,她实在想自己的小乖孙留在自己身边,但夏臻霖一口否决了:“我不会和叶琨去争珑珑的,我们没有那个资格,再说珑珑是叶琨的命,我们去抢,不是要了她的命吗?妈,你打消这个念头吧。”
  夏廷偶尔也会说:“我也想珑珑,珑珑是我见过最乖的孩子,长得又漂亮,我也舍不得。”
  “臻霖啊,叶琨还是不愿意接受你吗?”郑越问。
  “也许这辈子她都不会接受我了。”夏臻霖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疲倦,他的失眠症一直没有好,加上发烧,现在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于是闭目养神。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下起了雨,郑越趁机打了陆湛予的电话,让他来接夏姝。过了半小时,陆湛予来了,他身材修长,穿了一套深蓝色的西服,头发微湿,但不影响他的俊美仪容,他很礼貌地向郑越和夏廷问了好,然后接夏姝回去。
  “陆湛予。”夏臻霖走到他身边,一手搭在他肩膀上,暗暗使力,“你要好好对姝姝,她很爱你,除了她,你不会再找到另一个这么爱你的女人。”
  夏姝垂眸,眼睛有点发酸,她爱陆湛予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但陆湛予不爱她也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
  陆湛予只是微笑,清冷的眸子划过夏姝的脸,点了点头。
  …
  隔了两三天,叶琨去接珑珑的时候又碰见了夏臻霖,他径直向她和珑珑走来,然后弯腰递给珑珑一个鞋盒,叶琨正要拒绝,他抢白:“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了珑珑。”
  珑珑开心地欢呼出来,这双蓝色的球鞋正是郑铮意穿的那种会发光发亮的样式,他迫不及待地拉着叶琨的衣角:“妈妈妈妈,我现在就要穿。”
  “明天上学再穿吧。”叶琨徐徐叹了口气,摸了摸珑珑的头发。
  珑珑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圆圆短短的手指指了指学校对面的一家简陋的面馆:“妈妈,我想吃那里的虾仁面。”他听班上的同学说那里的葱爆虾仁面很好吃。
  “好。”叶琨拉着珑珑的手往面馆的方向走去,她走了两步顿了顿,转身看了一眼滞在那里的夏臻霖,觉得他脸色好像不太好,好像在生病。
  夏臻霖微笑了一下,立刻跟了上去。
  面馆很简陋,卫生环境也不好,桌子油腻腻的,塑料纸膜到处乱飞,还有几只苍蝇盘旋在吊灯处。
  叶琨拉着珑珑坐下,夏臻霖进来的时候眉头很自然地一蹙,他觉得这里的环境真的太糟糕了,他不敢和叶琨同桌,只能坐在邻桌。
  面容和蔼的中年妇女出来招待,笑着问:“需要什么?我们的面很好吃,可以尝尝。”
  “我要虾仁面。”珑珑奶声奶气地说。
  叶琨看了看薄薄的一张菜单,笑着说:“两碗虾仁面,其中一碗加一个荷包蛋。”
  中年妇女应了一声好,转身又去招待夏臻霖,夏臻霖看了菜单很久,点了一碗青菜面,他其实一点胃口都没有,昨晚上又发烧了,头痛胸闷,整个人很疲倦,但坐在这里又不能不点东西,只能凑合叫了一碗青菜面。
  “妈妈,我们为什么要和叔叔分开坐啊?”珑珑扭头问叶琨,觉得实在奇怪。
  叶琨笑着没有说话。
  面很快就端上来了,珑珑大口大口地吃,汪汪的油从嘴角滴下去,叶琨拿纸巾帮他擦。夏臻霖一直看着叶琨和珑珑,目光凝聚,片刻也不移开,他面前的青菜面已经凉了。
  叶琨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她不抬头回应,只是低头吃面,偶尔将碗里的大虾仁夹给珑珑。
  珑珑吃得很欢快,将整整一大碗面全部吃光,连汤汁也不剩下,抬头的时候大眼睛对上了夏臻霖的,夏臻霖对他微微一笑,珑珑撅了撅嘴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低下了头。
  直到叶琨拉着珑珑的手出了面馆,夏臻霖面前的青菜面还是原封不动的一碗,他付了钱,立刻快步走了出去,跟在叶琨和珑珑后头,珑珑时不时地回头看夏臻霖,夏臻霖脸上的笑意不减。
  直到目送叶琨和珑珑到了公车站,夏臻霖才停步,重重咳了出来,觉得有些头晕,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热度不低。他生病好几天却没有请假,继续强压工作,中午又放弃休息径直去了百货公司买珑珑喜欢的球鞋,现在只觉得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叶琨和珑珑上了公车,夏臻霖转身走向自己的车,上了车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休息,头痛欲裂,四肢有些发麻,难受得不行,他按了自己的CD机按钮,轻音乐流淌出来,从未有一刻觉得自己如此孤独。孤独似乎不在他的人生字典内,从小到大他就是意气风发的,拥有最好的物质,最聪明的脑袋,最优秀的领导能力,最佳的创新思维,人人都围着他转,赞美青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他没时间思考什么叫做孤独,而现在他明白了,他内心深处空荡荡的,广阔无垠的地方叫做孤独。
  曾经的年少轻狂,自恃甚高,曾经的挥霍和不珍惜,曾经的放纵和肆意,他付出了代价。
  叶琨眼眸里的清冷和抗拒让他真的懂得什么叫做最远的距离,原来那不只是一首煽情的爱情诗歌,最远的距离真的是近在咫尺,但你所爱的人的眼眸里没有你。
  他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近八点了,手机震动不已,全是郑越的电话,他回了一个电话,说了几个好字,然后开车回夏家别墅。
  周末,叶琨带着珑珑去书店买书却意外地遇到了裴蕴。
  两年多没见裴蕴了,他依旧白皙清瘦,戴了一副无框眼镜,正在翻阅一本关于经营管理的书。
  还是珑珑先认出他的,他大喊一声“裴叔叔”,叶琨惊了惊,转身一看,果然是裴蕴,他正沿着声源看过来,四目相接后,他微笑地放下书,朝叶琨和珑珑走去。
  “叶琨,好久不见了。”裴蕴笑着说,然后弯腰拉着珑珑的手,“珑珑高了很多,还是白白胖胖的。”
  “裴叔叔我好想你!”珑珑甜甜道。
  “裴叔叔也想珑珑。”裴蕴说。
  “过得还好吗?”叶琨问。
  “还不错。”裴蕴反问,“你呢?你前两年不是去B市了吗?现在回来了?张叔叔身体还好吗?”
  一下子问了好几个问题。
  叶琨笑得温婉动人,慢慢地说:“对,前两年在B市,现在回来了,爸爸的身体现在好多了,每天食疗加气功,恢复得不错。”
  正说着话,身后有女孩喊了一声“裴蕴”,叶琨越过裴蕴的肩膀看去,觉得这个女孩有些面熟,在哪里见过一般。
  何言言走到裴蕴身边,看了一眼叶琨,面上也有些惊讶,半晌后她笑着说:“叶小姐,我们见过面,在一次舞会上。”
  叶琨这才想起何言言,很礼貌地说了一声好,她打量了一下何言言,觉得是个可爱单纯的女孩,眼睛很大,也很清澈,一层不染,一看就是没尝过生活艰辛的世家女。
  简单聊了几句,叶琨便拉着珑珑走了,珑珑还不时回头说:“裴叔叔再见,裴叔叔再见。”
  何言言的眸子暗了暗,轻轻地问:“裴蕴,你还在喜欢她吗?”
  裴蕴一言不发,垂眸想了想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常常会想她,常常想去找她,却又不敢打扰她,现在见到她还要装成风轻云淡的样子……”
  两年多了,三年都快到了,何言言一直在等裴蕴,她已经明确地向裴蕴表达过爱意了,裴蕴拒绝了她,她不依不饶地出现在他生活中,为了他她学会了煲汤和做蛋糕,为了他她开始对篮球和钓鱼有了兴趣,为了他她也学会了慢跑和登山,她找无数个理由,制造无数个巧遇,只是为了他,可是他一直没有接受她。
  “裴蕴,我想吃烤鱼,等会带我去吃好不好?”何言言又带上可爱的笑容,俏皮可爱。
  反正有一辈子的时间,她不怕追不到他。
  “你这几天喉咙不好还吃烤鱼?”裴蕴不解。
  “谢谢关心,但是我想吃,想吃一定要吃!”何言言心里有些满足,裴蕴也不是彻底无视她的。
  “你啊。”裴蕴无奈地摇头,用手指揉太阳穴,脑子里却还是刚才叶琨的身影。
  叶琨带着珑珑散步在街心公园,珑珑已经穿上夏臻霖送的球鞋,蹦蹦跳跳的,显得很开心。街心花园里正在举行老年人书法比赛,不少精神矍铄的老年人正挥笔如振绮,叶琨拉着珑珑上前去看,并教导珑珑:“珑珑也要好好练书法,写字写得好是个很棒的事情。”
  却不想遇到了郑越。
  郑越是陪朋友来参加这个书法比赛的,她正全神贯注地看着,耳朵却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说“妈妈,我也要买毛笔!”,转头一看,竟然是叶琨和珑珑,她一时情绪激动,竟然说不出话来,看着日思夜想的小孙子突然出现在眼前,心潮澎湃。
  “叶琨。”她终于颤颤地开口。
  叶琨抬头一看,认出了郑越。
  “叶琨。”郑越激动地走过去,笑着打招呼,又低头看自己的宝贝孙子,察觉他高了许多,也胖了一些,心里竟然有点酸涩。
  珑珑好想已经忘记郑越了,他睁大眼睛看叶琨。
  “阿姨好。”叶琨轻轻地说,低头对珑珑,“珑珑,她是奶奶,之前送你了玩具,你不记得了?”
  珑珑乖乖地喊了一声:“奶奶。”
  “珑珑乖,珑珑乖。”郑越激动地弯下腰抱起珑珑,贴近他圆圆的脸,将他看个清楚,“珑珑,我是奶奶,是奶奶……”她真的非常激动。
  叶琨明白她的心情,其实对郑越她是有些感激的,毕竟夏家没有来抢夺珑珑的抚养权,她知道如果夏家行动,她是争不过他们的。
  “叶琨,我们去对面的茶餐厅坐一坐,好久没见了,我有话和你说。”郑越提议。
  “好。”叶琨答应了。
  郑越研究菜单很久,结果点了一桌子的菜,一个劲地为珑珑布菜,甚至有些手忙脚乱,珑珑吃得很开心,期间不小心打破了盛柠檬汁的玻璃杯,郑越立刻心疼道:“珑珑手有没有被碰到?痛不痛?”
  珑珑吃了很多,打了饱嗝,揉了揉眼睛说:“妈妈,我想睡觉。”然后直接往叶琨的大腿上一躺,闭上眼睛。
  “叶琨。”郑越的眼睛一酸,竟然掉下了眼泪,“你真的得听我说几句,你原谅臻霖吧,这两年他过得很不好,晚上一直失眠,吃安眠药都没有用,医生说他有神经衰弱,让他放轻松,好好休息,可是他不听,拼命工作,还主动去了新加坡,在那里呆了两年,我们都劝不回他,现在他人是回来了,但还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别看他表面上像个强人,里子已经要被挖空了。”
  “他在新加坡和美国人打架,那个美国人将酒瓶子插在他胸口,他现在胸口上都有个大疤……他自己作践自己就是因为忘不掉你,他以前是个多潇洒的孩子,现在话都很少了,眼睛总是充满忧愁,我们怎么劝都劝不好,我知道他不快乐,很不快乐,但我没办法啊,叶琨,我也想过去找你,跪下来求你原谅他,可是他不准我去找你……他是我的儿子,我很清楚他表面什么都不在乎,骨子里是个很看重感情的人,他……”郑越哽咽了,“叶琨,你原谅他吧,回到他身边吧,就算阿姨求你了。”
  
  
  
  
  
  chapter67
  
  叶琨一言不发;低头看珑珑渐渐熟睡的脸;珑珑圆圆的脸上带着饱足感的幸福。
  “阿姨知道他害你吃了很多苦,你一个人带着珑珑最需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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