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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出书版) 作者:八月长安-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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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识她?照片上看不出来啊,你特紧张,笑得也假。”实话实说,虽然有点恶狠狠的。
  他明显有点受挫,“是吗?”
  “对。”我万分肯定,死死盯着他。
  余淮红了脸,摸着后脑勺,傻笑,“……哪个男生跟美女说话不紧张啊……小爷我也是凡人……”
  No。67
  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来诱导余淮说出刚才和凌翔茜的交谈内容,几乎耗费了我17年人生经历所积累的全部智慧。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电视剧里面那些处心积虑是这样被激发出来的——当你开始吃醋,开始在意,开始嫉妒……当你开始喜欢一个人。
  我一直笑着,就好象面对着镜头,可是照相的人迟迟不喊“一二三茄子”,所以你就只能一直僵硬地咧嘴,永无止境。
  凌翔茜来找余淮通知他们初中同学聚会的事情,顺便聊了几句自己班级的事情,以及散布在振华各个班级的老同学这两个月来的近况。
  “你喜欢她啊。”本来想用疑问句,然而说出来的时候,语调是下沉的,就那样变成了陈述句。
  余淮又开始紧张了,而且脸红。
  我把嘴角咧到最大,“当然,谁不喜欢美女啊。我知道了,用不用我帮忙追她?”
  最后一句话似乎把他震醒了,他忙不迭摇头,“喜欢就要去追啊,我喜欢的人多了去了,喜欢分很多种,我还喜欢樱木花道呢,难道我就要去搞gay?你懂什么啊!”
  我心里漏跳了一拍。
  “喜欢凌翔茜和喜欢樱木花道怎么能一样?”我小心翼翼地确认。
  “怎么不一样?”他伸手弹了我脑门一下,用力很猛,“你是不是发烧了啊,怎么有点不对劲儿啊?”
  然后我终于笑了。
  这次是真的在笑。
  在余淮心里,凌翔茜只是等同于一个二维人物。我把这个念头加粗画线,历史性地印在了心里。
  于是生活又充满了阳光。
  张平,不好意思,我还是以后再报答你吧。
  我合上物理教材,问他,“你们忙什么呢,用我帮忙吗?”
  他挑挑眉毛,朝我的练习册努努嘴,“不做平抛运动了?”
  我也朝窗台努努嘴,“是你想做平抛运动吧……”
  他嘿嘿一笑,把抹布递给我,“来,帮我擦黑板。他们要往上面写艺术字。”
  在我乐呵呵地清理黑板槽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怎么有种被耍了的感觉呢?
  No。68
  班会非常圆满。
  这么多天来,5班的同学第一次感觉到了成为一个整体的归属感。我才发现其实那些平时戴着啤酒瓶底埋头苦读的同学们也蛮有幽默感和搞笑精神的。
  我们的舞台剧大获成功。白马简单背着韩叙上场的时候全班轰动,张平笑得嘴都歪了。最受瞩目的吻戏上演之前我就听β说简单终于想到了好办法来处理这个危机,于是我翘首企盼。
  结果气得我七窍生烟。
  当韩叙皱着眉头闭着眼睛凑近撞死的徐延亮的时候,身为水晶棺材的β突然上前一步拿一张硕大的白板挡住了两个人的脸。
  白板上面写着三个大字,“马赛克”。
  ……
  后来β基本上被愤怒的观众用矿泉水瓶子给埋了,只有余淮在一边抹着眼泪说,“我太感动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他站在门口,正好是马赛克挡不住的地方,只有他看见,韩叙真的亲了。
  “他一向很认真。我觉得期中考试我肯定考不过他。……压力好大。”他说。
  不过,我最喜欢的节目是徐延亮和β搭配在一起演出的。据说当时徐延亮磨破了嘴皮子要求在“特长”那一栏上面写下了“音乐天分”的β与他合奏。
  β当时脸都绿了。徐延亮坐在简单前面,β坐在简单后面,他们两个的隔空喊话被简单恶意歪曲之后,这个组合就成了。
  笛子和吉他的合奏。
  这不是最奇怪的。我们终于知道β的音乐天分是什么了——竖笛,就是13块钱一把的白色塑料竖笛,你在各小学门口摆摊老大娘那里都能买到,全市有售。
  “我小学时候学得很认真,音乐老师的确夸过我有天分,我没有吹牛。”
  徐延亮恨不得把β剁成碎块。
  最后两个富有音乐天分的人果然合奏了一曲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神曲。
  ……《鲁冰花》

  我真的很喜欢,你

  No。69
  闹腾了一天。
  小学到现在参加过那么多的联欢会,最最开心的并不是正在进行中,而是布置会场的时候。就像旅行中看到的最好的风光永远在奔赴目的地的路上。
  我低头扫着一地狼籍,不用做值日的同学们已经陆陆续续离开了。张平忽然进门,把本来人数就不多的值日生叫走大半去帮忙打扫运动场,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教室里面竟然只剩下了我和余淮。
  他在擦黑板。宣传委员往上面涂了过多的油彩,擦起来很费劲。我拄着扫帚傻站在那里,夕阳余晖像温柔的手,从窗子外伸进来,轻轻抚摸着少年宽厚的背,涂抹上灿烂却不刺眼的色泽,均匀的,一层又一层。
  恰到好处的温度,微醺的风,我站在乱七八糟的垃圾堆里,右脚轻轻踩着可乐罐,轻轻地,不敢弄出声音,歪着头,看他。
  他转过头,眼睛圆睁,好像没料到我这样直直地看他,一瞬间脸红了。
  不过也许只是落日开的玩笑。
  “魂儿丢啦?”
  我笑,“差不多。你背影太好看,看傻了。”
  他也很开心,每次我夸他他都不会反驳,反而转过去,很夸张地扭了扭屁股,抖了抖肩膀。
  像笨拙的新疆大叔在跳舞。
  “喂,余淮!”
  他停下来,“做什么?”
  我摇头,眼睛有点酸。热闹过后的寂寥搭配着夕阳的煽情功力,有种湿漉漉的感情悄悄爬上我的后背,让我觉得很沉重。
  他耸耸肩,转回头继续擦黑板。
  “余淮?”
  “你到底干嘛啊?”
  没什么,我只是想抓住点什么。只是在我回家进门的瞬间再也不能放肆地大叫之后,在我不能在饭桌上面对另外两个陌生家庭成员肆意谈起学校里的一切之后,在我想起期中考试就会涌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却又不能任性地放弃之后,我想抓住点什么。也许只是你的袖子,真的没什么。
  真的。
  我微笑,“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
  他抬起眼睛,安静地看着我。
  “……很喜欢和你坐一桌。”
  他张口,我立刻伸出食指大叫:“不许说你知道自己人见人爱!”
  被我阻断了经典台词的余淮气急败坏,“那我说什么,说我知道你爱我?”
  你知道,时间停住,是什么感觉吗?
  我知道。因为我的心跳也停住了。
  然后始作俑者,那个惹祸的少年跳起来,满脸通红地用语无伦次的解释修正了这个错误,指针拨动,我重新听见时间和心跳的声音。
  低下头,慢慢扫地,嘴角上扬,眼角酸涩,大声说,“用不着解释,谁爱你,瞎了眼啊?”
  “什么瞎了眼,小爷我人见人爱!”终于把台词说出来了,他很得意。
  我歪头:“我可不是一般人。”
  你是凡人,所以你喜欢凌翔茜。我不是,所以,我不喜欢你。
  一点也不。
  No。70
  我们放下手里的扫帚抹布,并肩坐在讲台桌子上,腿在半空中晃来晃去,右手边是窗外润泽如水墨画的夕阳,边缘暧昧,虚虚实实,美得很假。
  后来我无数次想起当年这个场景。我一直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出现了什么差错。
  那个联欢会结束的黄昏,那么长,又那么短,那么安静,又那么喧闹。
  那么长,仿若一辈子的好回忆都被耗尽。
  却又那么短,短得好像游乐场的旋转木马之于玩不够的孩子。
  那么安静,让我不敢置信,所有人好像都退出了舞台,给我让位。
  却又那么喧闹,我的视野里都是他精力充沛的笑容。
  他给我讲他们初中操场边的那棵核桃树,很高,有着特别的树叶纹理。
  “后来我才知道,竟然是我爸种的——我爸也是师大附中的学生,当年操场还是土路,他和他同桌在植树节很能折腾地跑到外面去种树了。其实只是闹着玩,不知道从哪儿搞到的一个小苗子,就载进去了……”
  谁知道,竟然长大了。
  自己的儿子逃课的时候会坐在树荫下喝着冰镇果汁躲避夏天毒辣的日头。谁会想得到。
  我却在想另一件事情。
  “你爸爸的同桌呢?”
  “什么?”
  “我是说,她……”我也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还好念出来都一样,“她现在在哪儿?”
  余淮耸肩:“你的问题还真怪。谁知道啊,肯定也当孩儿他娘了吧。”
  “不过还好,他们还有一棵树,”我揉揉眼睛,“有机会,我们也去种一棵树吧?”
  他答应得很轻易,声音轻快,“好啊,有机会的吧。”
  我说真的,余淮。
  然而偏开脸,没有坚持。
  No。71
  “余淮,你以后想要做什么?哦,考北大清华吗?”我随口问。
  他显然也是随口答:“切,我考得上吗?”
  我诧异:“他们说,振华前五十名,只要稳定发挥,都没有问题。”
  余淮还是包裹着那层谦虚的面皮:“得了吧,我……”
  “余淮!”我板起脸,我不喜欢他这样,“你能不能……真诚一点?”
  这些好学生,默默地朝着上面爬,却又担心得意摔下来,所以总是用那样戏谑大度的表情掩盖真正的欲望。
  我能理解。可是我不希望,我不希望余淮面对我时候也是这样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好吧,是我不对。我……呵呵,谁不想啊。”
  是啊,谁不想。
  “谁都想,可并不是谁都有可能,”我认真地看着他,“比如我,就没有可能。而你却可以。”
  他没有用廉价的话来鼓励我。
  所以我能坐在你身边的时间很短,运气好的话,打满全场,三年。
  我们肩并肩沉默。
  我的脚不小心踢到他,刚刚要道歉,他就以牙还牙踢了回来。
  我气急,直接以佛山无影脚还击。
  鞋子相撞的时候发出扑扑的声音,像没心没肺的欢乐节奏。他跳下桌子,拿粉笔头砸我的脸,我当然不会示弱,抓过一截粉笔就甩手扔了出去。
  然后直接砸在了适时出现在门口的张平脑门上。正中红心。
  No。72
  我灰溜溜地继续扫地,余淮灰溜溜地继续擦黑板。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沉入了远方的楼**中。天幕一片宁静的蓝紫色,让人的心空落落的。
  我又抬起头,看了一眼还在擦黑板的余淮——他仍站在那个地方,用力地涂抹着“欢”字最后一捺,而我脚边还是那个空空的可乐罐。
  好像时间变了个魔术,刚才的一切根本就是个梦,我们没有移动分毫,然而时间,就这样被偷走了。
  悄悄地,毫无痕迹。
  只是我自己,刚刚在打闹的时候,的确偷偷拽住了他的袖子。
  一瞬间,就被忙着逃离的他抽走了。
  我轻轻拈着拇指食指,指间还有一点点棉质衬衫柔软的质感,有点温暖,应该也不过是错觉。 
 
 
高速公路上的自行车

  No。73
  我记得第二天早上是个阴天,张平站到讲台上开始讲期中考试的事情,那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正过脸去看讲台,却死死地盯着窗外不怎么好看的灰色天幕。
  后来我听到粉笔和黑板摩擦的声音,听到张平抱怨余淮擦黑板擦得不干净,听到大家纷纷翻开笔记本来抄写黑板上的期中考试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纸片哗啦啦地响,可是我就是没有动。
  直到余淮推推我,“发什么呆呢,抄考试时间!”
  我终于还是认命地拿起笔。
  那时候好像只有我还沉浸在校庆的欢乐气氛中,不能自拔,仿佛黑板上的考试时间就是魔咒,我只要看一眼,啪地一声,现实世界就扑面而来,击碎所有美丽的泡泡。
  我对余淮说,我觉得我死定了。
  余淮笑,小小年纪,别老把死挂嘴边。死?你想的美!
  我依旧坚持,余淮,我觉得我真的死定了。
  他这才严肃地对待我的小情绪,叹口气,说,慢慢来,多考几次试……
  我等待他说“就会有进步”“会慢慢好起来”一类的美丽谎言,但是他停顿了一下,艰难地说——
  “就会习惯的。”
  多考几次,你就会习惯的。
  我们总是会不接受自己在某一个**体中的位置。抗争成功的人得到喜欢的位置,抗争不了的人,总有一天会习惯的。
  想死?美死你。
  只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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