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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海楼的薄唇微微勾起,阳光透过生科院门口层层叠嶂的香樟树树叶洒在他的睫毛上,现在手机的像素高堪比单反的摄像头; 那一点细碎的金芒在他的眼底绽开,加上可以看到他面颊的那点泪痣; 原本的清冷褪去; 在古朴的阳光里带着暖色的艳丽。
罗博士的美貌刚开始让人镇住了; 之后则是飞快的刷屏。
H2O:医学部的博士生罗海楼,我知道!科普一下,罗海楼是本硕博连读,从大一开始就夺得医院部那边的院草称号; 性子平时很冷淡,对可爱的兔兔只有解剖的兴趣; 并没有饲养的兴趣。我可从没见过罗博士笑得这么苏。有一种骨子酥软到爆炸的感觉; 罗博士不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吗?我擦,万万没想到见到这样一面,高岭之花恋爱了。
乙酰水杨酸:罗海楼博士的话; 我记得不是做一个国家级别的项目吗?我们班上的那个沈青在中科院生化所,两个人怎么认识的?
王林萌:柠檬树上结柠檬,柠檬树下你和我。我昨天还和室友说,沈青的年龄还小,念完博士估计也没多大,家里又有钱,到时候说不定家族联姻,万万没想到,今天就看到了这么帅气的男友,我酸了。罗学长的话,我记得家世也不错,好像是父母都是不同领域的专家和教授吧。
沈玉芝:沈青好像也是做一个国家级别的项目,是不是一个项目然后认识了,因为沈青要回来答辩,罗学长也追了过来,医学部和本部可不在一起啊。
shuiyingying:要是医学部和本部在一起,那么从大一到博士,罗学长可不是院草而是校草了。
对乙酰氨基酚: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好久没见的沈青,好像变漂亮了吗?怦然心动,有一种初恋的感觉。
捧着花笑容都淬着甜意,眼睛弯弯,如果说有一个美中不足,那就是她头发太短了,不过也因为她的短发把姣好的五官都露了出来。
真正的美女,这种短到极致头发也显得漂亮。抱着花笑得时候,让人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作为同班同学,有些后悔以前没注意到年龄比他们小两岁的第一名,居然长开了之后漂亮成这样。
刘飞宇:楼上+1
秦太松:楼上+2
胡润东:楼上+10086
刚开始讨论罗海楼的大都是班上的女生,轮到说起了苏玲珑如今的容貌,这群男生开始冒泡。
因为没和班上的女生一个宿舍,加上沈青的性格有些独立,和班上的人都有点若即若离的,说不上多亲近。
不光是生化基地班的朋友圈里热闹,罗海楼虽然不长在本部出现,但是在BBS上出现的概率高得惊人,加上女生的手里捧着一束花,时不时就有人看了过来。
苏玲珑看到这些人的目光,就提议说道,“我先把花放到宿舍阿姨那里吧。”
罗海楼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跟在苏玲珑的身侧,一起到了女生宿舍楼区。
宿舍阿姨也知道沈青,学习好也是安安静静从不生事,看到了苏玲珑捧着一束花过来,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罗海楼,“男朋友?是不是留在京都?”
宿舍阿姨可以说是对学生的记忆力爆表的传奇人物,宿舍号,平时爱不爱带钥匙,什么班级,成绩如何,平时爱不爱晚归,有没有违规电器,可以说是一清二楚。
原本的沈青就是宿舍阿姨心中的极品好学生,没别的宿舍女生的毛病,知道她是大四毕业,马上要攻读中科院生化所的硕博。
苏玲珑顺着阿姨的方向看了一眼罗海楼,眼睛弯起,“他是医学部分部那边的博士生。”
阿姨给了一个结论:“还挺俊,和你挺般配。”
苏玲珑笑着并没有说话,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睛完成新月。
宿舍阿姨让苏玲珑把花放在桌子上,自己找出了一个花瓶,“我去打点水,你晚上来找这里拿就行。”
一束洁白的百合就放在宿舍阿姨这里,不少忘了带钥匙的学生好奇地说道:“阿姨,好有情调啊。”
宿舍阿姨笑眯眯地说道:“这是别人暂时放在我这里的。”不过具体是谁放在这里花,她就不说了。
还别说,放了一束花,整个屋里就多了点典雅的情调。
***
罗海楼以庆祝为名义请她吃了一顿饭,吃完饭在校园里消食,苏玲珑在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还没有到自己的宿舍,就被班上的女生给截胡,拦到了自己宿舍里。
刘艺是个圆脸妹子,说话急突突的,“班上的微信群里,你看了没有?”
“看过了”顿了顿说道,“我是和罗海楼学长一起吃饭。”
旁边的女生发出了长长的呼吸声,看着苏玲珑刚从宿舍阿姨那里取过来白百合,“这是罗学长送的?”
追女生都不一般,送的不是玫瑰花,而是白百合。
“庆祝我答辩。”苏玲珑笑了笑,“我现在和他在一个项目组里。”
唐叶说道:“什么项目啊。”
“涉密的一个项目。”苏玲珑笑着说道。
走廊上苏玲珑的室友在听到了罗海楼这个名字,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听到了苏玲珑只说一个涉密项目,脸上难看,等到人回去了之后,更是阴阳怪气地,“你和罗学长不就一起做实验,还涉密?”
苏玲珑没有回答,何必理会这些酸话。
那个美术系的室友在宿舍里的小群吐槽了一下,他们美术系的只觉得一个本科生能作什么重要保密级别的实验,就是瞒着不想说罗海楼的事。
少女的祈祷:其实……我倒是可以理解,要是别人还好说,那可是医学部的罗海楼啊。当年星探都到了学校里挖人,不过罗学长给拒绝了。
其他两人也不说话,三人都觉得是苏玲珑不愿意说,太小气了一点,就生怕被人撬墙角吗?
等到毕业各奔东西,这个三人小群一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热闹,没事发个消息,或者甩一下拼夕夕的链接,等到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群里没有人说话,连链接也没人甩了。一直到某一天,忽然又热闹了起来。
少女的祈祷:我没看错吧,那个细胞活化液,那个卖到爆炸的,还需要摇号的,主贡献人是沈青?今晚上有一个面对面的访谈活动,是中科院生化所的专访。
莹莹的妈:细胞活化液,我的天啊,我根本抢不到,我想替我妈抢一支的,全家人排队摇号,我没看过相关的新闻报道,真的是沈青吗?我们宿舍的那个?
追逐自由的风:我看过一个报道,好像是的,她还和罗海楼结婚了,两人蜜月也是在国内度过的,因为这样的两个研究人员要是出国了,可能会被扣在国外,根本回不来。现在细胞活化液有价无市,只有华国的公民摇号才能购买,并且在登记摇号的时候,都要填下三个使用意向,如果发现用在三人之外,一旦被查出来了,今后就失去了购买资格,目前本国都供不应求,哪儿能供应到国外去。
少女的祈祷:当时应该对沈青更好一点吧,要是毕业还保持联系,说不定就可以拿到内部的批号,拿到细胞活化液。
这话一说出口,小群里又是一阵沉默。
少女的祈祷:不说这个了,我觉得她的性格挺独立的,一板一眼的,做事很有节律,怎么会让人走后门,好难想象。
莹莹的妈:是啊是啊。
很快就有人又说了细胞活化液的功能和价格上,感慨这样的神奇物质,虽然会加速细胞的分裂,坏处是短寿,但是缩减的寿命并不多,尤其是用在癌症病人上,能够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要比以前手术放疗化疗的办法好的多,更何况还有其他奇妙的用处。
少女的祈祷:我还看到了一个新闻,一个妹子不是被人求爱不成,泼了硫酸吗?我看到了她的恢复,真漂亮啊,她在微博里吹爆了这个细胞活化液。
莹莹的妈:还有一个小孩儿被火烧了,也不用植皮了,真的太好了,我自从做了孩子妈,就看不得孩子受伤,现在的技术真发达。
那一夜,小群里所有的话题都是细胞活化液,期盼有一天可以不用摇号,想买就买到。
有一个是不婚主义,有两个都已经有了孩子,晚上给孩子辅导功课的时候,就忍不住提到了沈青,“好好学习,到了好大学,说不定会认识更多的人,我以前宿舍的室友是沈青,就是那个研究细胞活化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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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是对照组1
苏玲珑这一次的委托人叫做邬盼巧。
邬盼巧是年轻的时候鼎鼎有名的俏姑娘; 虽然穿着的是靛蓝色的布裙; 乌油油的长发也只用一根木簪给挽住; 但是一双上翘的丹凤眼,眨眼的时候顾盼神飞的; 让村里人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等到丈夫去世; 又是让人眼珠子黏在身上的俏寡妇; 多少汉子魂牵梦萦; 就悄咪咪瞅着邬娘子。
邬盼巧的丈夫去世,因为只有一个独子叫做章信鸿,这孩子像极了他父亲章平; 章平又是章家幼子; 是老太太的心尖儿宠。章家人就把邬娘子给留了下来,不让她再嫁; 好好养着孩子。
章家老太太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是经商; 生意头脑不错,在镇上做酒楼的生意,南来北往地消息都很灵通,市场出去走商;二儿子喜欢读书,中了秀才之后在镇上教书; 同时还想着考举人;小儿子是老来得子; 宠得不行,也是几个人最没出息的,不过大哥二哥还有三弟; 几个人感情不错,觉得小弟哄着老太太,也不错。
章平因为陪着老太太,一张嘴也特别会说。
当时是回祖宅祭祖,一眼就瞧中了桃花村的邬娘子,惊为天人,就闹着要娶。
章家是镇上的富户,实在没办法就顺了章平的意,章平就一直在蜜罐子长大,等到成亲了对自家媳妇是说不清甜言蜜语,哄着妻子高兴,邬娘子虽然是村里头的出身,但是性子泼辣机敏,长相艳丽,日子过得也算是和美。
章平是和人吃酒,吃得上头,一脚踏空,直接从楼梯上摔下来,脑袋朝地撞了一个大洞,呜呼哀哉去了之后,留下了守寡的邬娘子。
邬盼巧能够长得鲜亮,那也是因为家里头娇滴滴养着,上面有两个哥哥,在家里是千娇百宠。被章平闹着要娶,直接成了镇上的媳妇,等到章平去世了,他咽气之前还惦记着媳妇和儿子,和娘说要好好养着他们娘俩。
章家老太太哭得跟泪人一样,拉着头上破了血窟窿的儿子的手,一口就应下,要养邬盼巧还有孙子一辈子。
按道理邬盼巧的日子过得还算是不错,就没吃过苦头,问题就出在章信鸿身上。
章平自己小时候不好好读书,但是等到大了,就觉得还是二哥这样好,就盼着章信鸿出息,到了年龄就送孩子去读书。
邬盼巧也希望孩子好好学习,可问题就是,去上私塾的章信鸿根本就不用心学习,还把自己的课本功课都给了一个穷小子方建了,靠着方建完成作业,最后让章家人觉得他有出息,咬咬牙给送到京都的书院里读书,结果他就闹着要签一个书童,就是方建。
本来要签死契,因为章信鸿打滚要人,对方又不肯签死约,就成了活约,最膈应的应该就是邬盼巧了,她是万万不想要这个方建的,这个看上去彬彬有礼的少年,她打心眼里厌恶。
谁让这方建,是童娘子的儿子。
童秀秀是住在邬盼巧的隔壁,两人小时候的关系很好,邬盼巧是蜜罐子里长大的,童秀秀则不然,她家重男轻女,生活很苦。
邬盼巧因为和童秀秀的关系很好,在童秀秀娘抽她的时候,偷偷救她,替她分担一点农活,后来邬盼巧的大哥情窍初开喜欢上了童秀秀,她就更对童秀秀好了,以为童秀秀会当她的大嫂。
她娘不太喜欢童秀秀,觉得对方有点小家子气,尤其是下垂的眼,眼白多于瞳仁,用老人家的话来说,看上去就有点凉薄。
容貌也也不如自家女儿明艳,是属于有点秀气的那种,用读书人的话,那就是小家碧玉。
后来的事就让邬盼巧给气坏了,这童秀秀一边见到了她大哥又是跺脚又是摇头的羞羞答答,耳珠上的耳环都脆当当地作响,听到她打趣,还涨红了脸,要同她闹,说再打趣再也不要理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