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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8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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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成吉思汗铁木真青年时,别人送他一副弓箭,铁木真也是高兴非凡,犹如后世赠送一辆宝马车似的。
    长弓相比蒙古大弓的优势,不在性能而在价格,单纯用整根榆木或者紫杉木制作,成本比反曲复合弓降低了不知多少,而性能上则相去不远。
    试想数十年前拔都西征饮马多瑙河,蒙古大弓在俄罗斯、东欧平原和巴尔干大显神威,欧洲骑士闻风丧胆,则与蒙古大弓性能接近的威尔士长弓能够轻易射杀欧洲骑士,是无庸置疑的了。
    可汉军的装备和欧洲骑士并不相同。
    大规模使用威尔士长弓兵、并令此成为欧陆争霸一著名强势兵种横行三百年的长腿爱德华,目瞪口呆的看见他麾下那些从青少年时代起苦练十年以上的威尔士长弓手,射出的箭矢急若流星可以洞穿欧洲一切装甲,遇到了汉军的盔甲箭矢却叮当乱响着纷纷坠地,完全不能穿透
    汉军并没有戴遮住整张脸的全钢面甲,因为影响视线、降低步枪装填和开火的效率,但汉军的钢盔是有较宽帽檐的,类似于宋军戴的范阳笠儿,抛射的箭雨自上而下坠落,便被帽檐儿挡了下来。
    大汉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都允许装备包含四肢在内的全身甲,同样因为影响作战的整体效率和严重增加单兵负载而被舍弃,仅配备保护躯干部的板甲,不过灵活的四肢本来就不易被箭矢射中,即便射中箭矢的穿刺伤害不仅不容易威胁生命,及时处理连残疾也很少留下。
    能够洞穿两层鳞甲的箭矢,在汉军盔甲上只能留下肉眼看不大分明的浅浅划痕,缺乏保护的四肢受伤的士兵数量极少。
    能够洞穿两层鳞甲的长弓,对汉军就像挠痒痒一样,爱德华怔怔的看着这一幕,二十年训练威尔士长弓兵,本想作为争霸欧陆的资本,却遇到这样无情的打击,他想仰天大叫,又想痛哭一场……
    虽然不知道既生瑜何生亮的典故,英王爱德华也忍不住心头懊丧:“仁慈的上帝呀,您给了我威尔士长弓,为什么又给了汉军这种坚固无比的盔甲?”
    汉军的盔甲并非上帝所赐,而是楚风技术革新的成果。
    鳞甲和锁子甲均由小铁环或铁片叠压而成,具有分散受力的作用,当战刀劈中时,沿刀口一溜的铁片同时受力分担开来,便能有效防御;而遇到穿刺伤害铁片连缀处就很容易被绷开,起不到保护作用。
    譬如宋代步人甲,可算得上鳞甲技术的最高峰了,最高重量达到了惊人的七十斤,对刀剑劈砍的防御力可谓惊人,但遇上了蒙古军攒射照样被射得满头包,就是因为技术上鳞甲对穿刺伤害的防御不佳。
    板甲就完全不同,它提供整体式的保护,就像一只坚硬的乌龟壳,无论劈砍还是穿刺都能够有效阻挡,内层的柔软衬垫还能起到减震的效果,防御力远远超过鳞甲、锁子甲和札甲。
    如果楚风没有西征,历史按照原来的轨迹继续前行,先是在克雷西战役中威尔士长弓手完胜了穿锁子甲和鳞甲的法国重骑兵,再是百年战争后期整体式板甲逐渐发展到长弓无法洞穿的高度,法国就渐渐扳回了局势。
    (如果没有整体式板甲,什么圣女贞德都是浮云,你还没冲过去就被射成刺猬了,还打个屁呀百年战争法国前期完败,后期连战连捷收复失地,从军事技术上看就是长达一百年的长弓VS板甲
    当然,长弓无法洞穿的板甲,又被火枪轰开,从而使长弓老祖宗英国人放弃它改用火枪,这就是后话了。
    火药,是中国人发明的,管状火器,也是中华老祖宗发明的……猫对长弓党的碎碎念由来已久了,好些穿越文里面都全国制霸了也不缺硝石硫磺还出现长弓的身影,我倒,咱们祖宗的火药火炮不用,偏生去使英国长弓,崇洋媚外就到这种程度?嗯,此段不算字数)
    不论爱德华的长弓兵多么厉害,他们终究不能脱离地球上的基本物理定律,长弓发射的箭矢重量不过五十克,初速度也才六十米每秒,按照动能公式其离弦动能也就九十焦耳,受空气阻力影响在空气中飞行一段时间之后还要持续下降。
    而汉军所穿经过综合热处理工艺调质的中碳钢装甲,其防护力相当于均质低碳钢板的一点五倍。汉军制式装备的胸甲厚度为一点五毫米,防护力等于二点二五毫米均质钢装甲板。
    即使敌方武器以九十度垂直方向劈砍,击穿它的杀伤动能也要超过二百五十焦耳。
    长弓所射箭矢九十焦耳的离弦动能,和击破汉军盔甲所需的二百五十焦耳相差甚远,这就注定了它无法对汉军构成切实有效的威胁。
    动能公式,是这一位面的基本规则,无论英王爱德华、教皇本尼迪克特,抑或成吉思汗铁木真死而复生,神箭手哲别再起于地下,他们都无法修改这一规则。
    楚风掌握了规则的力量,所以战无不胜。
    长弓无法穿透汉军所穿的板甲,汉军的步枪却能高效的杀伤敌方。
    十克的弹丸以每秒四百米的出膛速度,枪口动能达到了八百焦耳。
    汉式步枪与英国长弓,八百焦耳比九十焦耳,这是跨越时代的差距,文明与野蛮的距离。
    就算是罗圈甲、翎根甲这些闻名遐尔的盔甲,或者汉军身穿的防护力居于同时代巅峰的板甲本身都无法抵挡高速飞行的步枪子弹,何况威尔士长弓手只穿着简单的布甲或皮甲?
    血花四溅,惨叫连连,可怜的长弓手们纷纷扑街。
    英王爱德华目眦欲裂,辛苦训练出来,准备用以争霸欧陆的强力兵种就此失败,他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
    不过他还想等等,因为不少长弓兵拉近了距离,朝汉军缺乏保护的四肢和咽喉射去箭矢。
    这一招不错,长弓兵能够在相当远的距离作精确射击,倒是有不少汉军士兵因此受伤。
    不过最终是得不偿失的,七八名长弓手伤亡,才换来一名汉军士兵的损失,而且被子弹击中的长弓兵死亡率极高,而只是四肢被射中的汉兵,往往不会有生命危险。
    “上帝呀,我绝对不相信长弓兵就此失败,至少在持久力上他们应该胜过对方……而且,希望大汉皇帝的精锐士兵不会太多。”
    爱德华的自信心正在迅速下降。
    在他眼中,对面的敌军训练有素、作战顽强,实是难得一见的劲旅,再看他们全都装备着“价值昂贵”的盔甲,那么可以想见这种精锐部队的数量不会太多。
    可怜的英王,他只知道长弓兵因为长期训练中都要用极大力气拉弓,使得脊椎百分之百的变形,这样还要训练十年之久才能成为合格的战士;却不知汉军使用火枪的步兵仅仅用三个月时间就能达到现在的训练水平,并且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盔甲、步枪价格都十分便宜,步枪价格甚至低于一张弓
    欧洲的君王采用封建制度,加上全国的封臣,英法等国的军队数量不过几万而已,大汉皇帝楚风麾下精锐陆军主力就有八个军、三十余万人的规模
    当然在遥远的万里之外作战,设内耳城堡之下,神圣同盟依然占据着数量优势。
    长弓兵的持续作战能力也相对较强,他们携带四打四十八支箭矢,能够一次把这些箭矢射完,持续十分钟的猛烈射击然后就双臂酸软必须休息了。
    长弓还是比较费力的,但经过苛刻训练的威尔士弓手能一次射四十八支箭,还是非常了不起的。
    冒着汉军火力,在基督感召之下长弓兵无视生死,将箭矢一支支射出。
    大概,对方异教徒汉军的火力将要告罄了吧?他们使用那种像雷霆的武器,应该不会持久力太强吧?
    不仅长弓兵这样想,爱德华本人也是这么想的。
    可他们都失望了,一直到长弓兵携带的箭矢射完,本身也没有力气再发射了,汉军的排枪轰击还是像最开始那样撒着欢回环轰打。
    长弓兵携带四十八支箭就算了不起,他们根本想不到每名汉军士兵携带的子弹是一百发,并且能够在战斗中由垂直延伸到连级的后勤辎重体系做出补给
    至于射击次数嘛,扣扳机费的力气可比拉开长弓小得多,如果说限制连续射击次数的因素,后座力倒是主要的,不过拼着肩窝被后座力撞疼,普通士兵也能随随便便打个两三百发子弹,持续一两个小时的战斗。
    这是长弓根本无法比拟的。
    呆滞中,可怜的威尔士长弓手发现皇家近卫骑兵团也掉转了方向,铁流滚滚而来。()V
861章 设内耳大战
    正面战场,汉军用手榴弹和步枪齐射使战局逐步稳定,少数躲过火力封锁冲到阵前的敌军,也被刺刀捅出了无数个透明窟窿,去见了他们的上帝。
    汉军能够支撑,两翼也由火枪骑兵接过了遮护任务,皇家近卫骑兵不再疲于奔命,罗曼努斯腾出手来第一件事就是率领五个营团转身向北,解除大军侧翼所受的威胁。
    两万只马蹄践踏着大地,发出滚雷般的轰鸣,身后是连绵不绝的炮声、爆豆子似的枪声,交织成为血与火的奏鸣曲。
    风从罗马战士的盔甲缝隙里灌进去,给他们沸腾的热血带来一丝清凉,左手持盾、平端右手长达五米的骑枪,怒吼着杀向威尔士长弓手。
    爱德华见状吓得差点儿咬掉舌头,训练这一享誉数百年之强力兵种的就是他本人,如何不知道长弓兵盔甲薄弱得几近于无,随身更是只携带长匕首,肉搏能力极差?若是被高速奔行的骑兵冲到跟前,那将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赶紧让旗手摇动旗帜,令长弓手们退入森林。
    威尔士长弓手们与汉军步兵已是大败亏输,见近卫骑兵猛冲而来,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幸好撤退的命令传来,便不要命的往森林奔去。
    近卫骑兵们来了个衔尾追杀,长长的骑枪从背后把倒霉蛋刺穿,高高的挑飞起来。
    长弓兵从阵地逃回森林的一路上丢下了不少尸体,加上之前被汉军击杀的,侥幸逃回森林的人不超过两千人。
    近卫骑兵们在森林边兜转马头,茂密的森林是骑兵的天敌,就算骑术再高超的人也有可能在飞驰中撞上树干,倾斜的朽木、地面盘曲的根茎都会对飞奔的人马造成致命伤害,如果降低速度,失去速度加持的骑兵战力下降的同时又会轻易被击杀。
    大汉帝国的十二斤重炮在抗击正面之敌的同时,腾出几门轰击了森林,炮手的视线既不清晰,飞射的弹片又被树木阻挡,杀伤效果并不好。
    见此情景,爱德华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威尔士长弓兵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精锐,从古代的森林游侠发展而来,同时还带着某些德鲁伊教的传统,视森林为第二生命,他们在森林中是无敌的存在,宛如幽灵般行走于树影之下,以尖利的箭矢夺走敌人的性命。
    绝对没有人能够战胜森林中的长弓兵,他坚信这一点。
    陈吊眼见状眉头一皱:现在就令伏兵尽出,未免打草惊蛇,若是纵敌逃走,却又心有不甘。
    于是他把火发到了炮兵副总监身上:“李家福,妈那个巴子的,不是吹你那十二斤重炮指哪打哪弹无虚发吗?怎么不给我把森林里的敌人消灭喽?难道要老子现在就投入预备队?”
    李家福亲自指挥十二斤重炮掉转炮口,对正面冲来的敌人打了个覆盖射击,不慌不忙的对陈吊眼道:“副总司令何须着急?现在正刮东南风呢,罗曼努斯阁下应该不会让敌人从容逃走吧。”
    东南风,罗曼努斯?陈吊眼略一思忖,便哈哈大笑起来:“好你个李家福,我说你怎么偷懒哩,原来指着罗马人帮忙”
    李家福陪笑道:“也不尽是咱们出力,好歹也让罗曼努斯麾下的罗马军团立点功嘛。”
    言犹在耳,只见皇家近卫骑兵的弩炮阵地上一颗颗炽烈的火球腾空而起,拖着黑烟划过天际,在空中留下长长的轨迹之后,一头扎进了森林。
    砰装满希腊火燃烧剂的罐子在树干上撞得粉碎,燃烧剂四下飞溅,与空气甫一接触就被火焰引燃,变成了巨大的火球,翻滚着、嘶吼着,散发出澎湃的热量,引燃杂草和树木。
    几十枚火球同时落下,刚才威尔士长弓手钻入的那片森林,在不同方向不同位置被点燃了好几十处。
    身处本阵的英王爱德华此时方觉大事不妙,急令长弓手们撤回。
    无奈森林固然对外来的进攻有着天然的防御,同时树木也遮挡了防守者的视线,长弓手们退入森林之后也是以百十人规模的小单位各自为战,并不能准确辨别方位。
    此时只见前后左右都有烈焰腾空而起,如何晓得该往那边奔逃?威尔士长弓手们到处乱窜,左冲右突,却见处处烟火腾空,找不到安全的地方。
    巴尔干地区的春季,吹着来自地中海的东南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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