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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还是鬼上身? 作者:黑死笑笑(晋江2013.7.20正文完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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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蒂,好吧,这只是她认为。
  
  许晴晓不再看姚艳,转身离开。
  
  叶宸远站在秃瓢前前前任校长铜像前,状似无意地问:“你报什么学校?”
  
  “M大附中。”
  
  叶宸远估算一下,好像不是很有难度的学校,于是很豪迈的宣布:“我明年也会考M大附中。”
  
  “好啊。”许晴晓笑得一脸澄澈,考得上就考呗。
  
  叶宸远捂了捂胸口,好像有什么东西朴茨朴茨的扇个不停,脸上的表情不自觉的阳光灿烂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我的心情那么好?虽然想不明白,但是不管了,就要上M大附中!
  
  在等待中考成绩出炉的过程中,许晴晓本人是十分悠闲的。但是方兰为了“缓解考试压力”,但是许晴晓到处逛街。因为小姨方竹婷,在许晴晓的穿着上,方兰被长久架空,现在好容易方竹婷被公司派往西班牙分部,鞭长莫及,方兰重操大权,想要对许晴晓的中性路线转型,打造成一个漂亮小淑女,奈何许晴晓觉得休闲风挺舒服,于是如意算盘又没打成。
  
  不过母女逛街的乐趣还是很多的,挽着手,一路看一路聊,在购物中心一层一层地慢慢逛,买不起的可以试,买得起的可以挑。许晴晓选衣服是只要穿着舒服就成,到后来反而改变主攻方向,基本就是帮着方兰挑衣服。方兰其实还很年轻,只是家庭工作两者兼顾之下,除了工作套装,平常都没买什么美美的衣服。许晴晓对自己的品味没什么信心,但是对“妹子”的风骚还是有谱的,凡是“妹子”妖娆颔首的,许晴晓果断力劝方兰购买,让方兰很是感动——果然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知道妈妈最美的一面。售货员也笑着称赞:“你女儿眼光真好,这衣服穿着再合身不过。”
  
  真正有眼光的“小棉袄”狗尾巴草精扭着身子在方兰和售货员中间跳起八字舞。
  
  之后就是舅舅舅妈打电话来催许晴晓进京了。
  
  “晓晓,你方涵哥哥已经从英国回来了,舅妈连你的房间也准备好了,就等你来了。”
  
  于是,许晴晓带着舅舅舅妈的淳淳厚爱和殷殷期盼,搭乘据说是方兰精心选择的安全可靠的某航班,在慈母的执手凝噎中只身登机赴京。
  
  京城的鬼灵精怪们不知道还认不认得出昔年的麻将之交。许晴晓托着下巴回忆,想当年天子脚下,鬼灵地阴,最宜聚会,不知道现在变得怎么样了。
  




☆、番外:向晚的间歇性记忆:真是个傻孩子

  有少年如歌,风姿秀美,生就阴阳双瞳,一手剑舞卓绝。
  
  桃花林中,白色的身影旋转翻飞,双剑如蝶,不肯栖迟。“叮”一声,双蝶相合,停在眼前三寸,剑端堪堪落在向晚鼻尖一发丝处。
  
  “谁?”少年容貌秀逸,白衣飘扬如出尘谪仙,一双阴阳瞳眸却冰冷无波。
  
  向晚高举双手,自报家门:“向晚。”
  
  “何事?”如歌少年眉峰皱起,一朵桃花飘摇落下,沾在剑端,或者说向晚的鼻尖。
  
  “路过。”向晚的眼睛聚焦在桃花上,形成一对漂亮的……斗鸡眼。
  
  这是向晚和如歌“风骚”的桃花邂逅。
  
  阴阳双瞳,能识两界,是为绝俗,亦是不祥。宛如少年如歌的美。
  
  在如歌的世界中,不乏妖魔鬼怪,向晚只能算是少年清粥小案上多添的一碟佐饭酱菜。
  向晚全然不会介意,播种一个“知交”,收获一堆鬼友,也是宗划算的买卖。没事喝喝茶,聊聊八卦,偶尔小赌怡情打个麻将什么的,小日子也能过的悠闲。
  
  和其他鬼友不同的是,向晚和如歌之间是没有“契约”的,她只要高兴,来去都是一念之间。
  
  但是“他们”不一样。
  
  曾经向晚也很奇怪,这些都是短波长的厉鬼,随时都可能反噬其主,为何肯乖乖居于人下,任凭驱遣呢?须知,养鬼都是要有代价的。
  
  后来,在麻将桌上,向晚明白了如歌和“他们”的契约。
  
  “我押他的小手指。”一鬼道。
  
  “你那小手指前次已经输了,不能再押。”另一鬼反驳。
  
  “那就押上他的无名指。”
  
  “我押他的头发。”
  
  “我押的可是宝贝。”一鬼桀桀怪笑。
  
  “你押上来才知道是不是宝贝。”一鬼问道
  
  “他的眼睛!”
  
  “茶色的那只还是金色的那只?”又一鬼问道。
  
  “茶色那只。”鬼又笑,涩如磨石。
  
  “虽不如那只金色的,倒也是宝贝,今日就你做庄。”
  
  鬼的赌注,乃是少年如歌。
  
  被供奉,被惧怕,被无形的隔离,既然不能与人为伴,那就与鬼为伍吧,少年如歌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作为条件,皮肉骨髓乃至魂魄,用以和众鬼签下契约。
  
  向晚没有契约,向晚也没有赌资,只能签下服务令,帮鬼众打打下手,偏偏向晚赌运不好,所以如歌少年身边端茶递水的鬼好似只剩了向晚一个。
  
  如歌挑挑眉,怎么又是你?
  
  向晚嘻嘻笑:“运气不好。”
  
  向晚最喜欢看如歌舞剑,空灵飘逸,双剑恍如有了灵性,自在翩跹,真真是好看。
  
  “你喜欢?喜欢就多看两眼,很快看不到了。”一个名叫“长右”的兽妖站在一旁。
  
  “为什么?”向晚好奇。
  
  因为少年和鬼签下的契约不是终生,只有十五年。十五年之期自少年五岁开始,而今少年即将弱冠。
  
  如歌快要死了。
  
  如歌死了就会被众鬼瓜分,皮肉骨髓,什么都不会留下,这世上就不会再有如歌,也不会有如歌的转世,因为如歌的魂魄也被做了契约的筹码。
  
  向晚再看如歌舞剑,那纷扬的花瓣宛如涕泣,为美人一哭。
  
  拥有如歌完整魂魄的是一个名叫“出云公子”的鬼,戴着半幅精致华美的鬼面具,为什么鬼还要带鬼面呢?这真是个奇怪的癖好。众鬼即便再狞历,似乎对他都有所忌惮。
  
  上元佳节,上面人相庆,下面鬼共贺,这样的情景也只有天子脚下方得一见了。
  
  向晚扬着笑,对出云公子说:“我要和你一睹。”
  
  “赌什么?”出云公子拂拂袖子,淡淡地问。
  
  “我要拿回如歌的魂魄。”向晚想,这样至少还能去投胎。
  
  “你拿什么赌?”出云公子鬼面下的薄唇抿出极淡极淡的弧度。
  
  “我……赌我自己好了。”向晚身上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唯独一枚灵体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好。”
  
  于是上元佳节那一天,向晚“单挑”出云公子,拿自己为注,赌如歌的魂魄,众鬼皆来观摩。
  
  那一天,赌运奇差的向晚在最后一刻赢回了如歌的魂魄。彼时的如歌在病榻上露出了一丝极淡极淡的笑意。
  
  长右看了向晚半晌:“真是个傻孩子。”也唯有长右这般五千岁的兽妖才能唤向晚一声“孩子”。
  
  赢回如歌的魂魄,放他去投胎,下一次,做一个普通人,平平凡凡度过一生。
  
  向晚默默地坐在桃花林里看着花瓣孤独涕泣,再无旋转翻飞的白色身影,再无阴阳双瞳的如歌少年。
  
  那之后,向晚再没去过京城。
  
  ……
  
  




☆、二十八、宠出个妹妹!?

  许晴晓在飞机上看空姐半小时,吃饭半小时,睡觉一小时,和魑魅魍三只内部沟通半小时,发呆半小时,基本上充实地完成了自己失去飞天功能之后的第一次空中之旅。
  
  等到她下飞机的时候,时间是下午2:35。许晴晓深呼吸一口,京城的气息似乎……变得有些陌生?
  
  出站口等着的除了满面笑容的舅妈和舅舅,还有吃惊的表哥方涵。
  
  方涵本来还有些不自在,不知道怎么和阴沉的表妹相处,但是一看到背着运动包的许晴晓就方涵瞪大了眼,那是自家表妹?扎着兔子尾巴一样样短短的发,穿着简单的蓝白条纹T和仿牛仔的短裤,清清爽爽,如夏日的一杯冰镇绿茶。
  
  “舅舅、舅妈。”许晴晓仰头,眉眼弯弯,酒窝浅浅,带出一波清澈乖巧的笑意,“方涵哥哥。”
  
  方涵差点脱口而出贾宝玉的经典名句——这个妹妹,在哪里见过?
  
  你妹啊,哦不,我妹啊!方涵上前咧着笑,赶紧接过许晴晓的运动包。
  
  一到家,舅妈就牵着许晴晓的手,献宝似地推开房间的门,原本据说是简装客房的房间已经完全变成了粉红色的少女闺阁——浅粉色的墙纸,飘逸的淡粉纱窗帘,暖粉色的床单被套,hellokitty的抱枕,桃色的脚垫,还有一些颜色深浅不一的粉色装饰物……实在,梦幻。舅妈还笑着问许晴晓喜欢不喜欢,她早就想给女孩子布置房间,可惜生的是个儿子。
  
  许晴晓顶着压力点头,喜欢!喜欢?喜欢就有鬼了……(妹子冒出来点头,我很喜欢)等她走了,这房间还能还原成简装的客房么!?
  
  舅舅直接将行程表铺开:“晓晓,舅舅已经安排好了,这两天休息,舅舅舅妈陪你一起去几个园子都逛逛,之后就让你方涵哥哥陪你玩,有事别客气,随便吆喝他。到周末,舅舅舅妈再陪你一道去长城。”旅游指南地图上密密的标记。据说舅舅在奥运期间做过志愿导游……
  
  表哥方涵更是在短时间内进化成妹控,剥桔子、拎东西就算了,甚至连挤牙膏,梳头发这类事情也一并代劳了。一副有妹如此,哥复何求的模样。
  
  许晴晓有种退化成幼儿园小朋友的错觉。
  
  不过,京城几日游,许晴晓终于发现了下飞机时那种气息陌生的感觉,实在是——人气旺盛,鬼丁稀薄。
  
  以前天子脚下的盛况已不复再,偶然陵园故宫一瞥所见的老妇亡灵孤苦无依,形影憔悴,叫鬼心酸。就连博物馆中那些可爱的器物灵也不能幸免。
  
  其实,鬼气是需要人气滋养的,不是说人越多越好的人气,而是心心相惜的信仰般的人气,比如秦江的爷爷那样日日摩挲,爱不释手,就会将器物的灵滋润的分外可爱,但是在故宫的博物馆里,那些从久远的时光中一路而来的器灵已经在冰冷的玻璃后渐渐僵硬而失去颜色,有的甚至已经枯竭。看的向晚哀叹不已。
  
  前门老树旁,那个唯一熟悉的鬼友也已经不复往昔的颜色。
  
  “你是……”苍老单薄的兽妖睁着白色的狭长眼睛。
  
  许晴晓笑,简单直接的笑:“长右,我是向晚。”
  
  名为长右的兽妖将许晴晓放在狭长的眼睛中反复的看着,良久,才慢慢说:“我记得,你是那个傻孩子。”当年,也唯有长右这般五千岁的兽妖才能唤向晚一声“孩子”。而今,许晴晓真的只是一个孩子。
  
  许晴晓笑得开心:“我不傻。”有鬼尚认识自己,真好。
  
  长右摇摇头,不再说什么。其实出云公子就是如歌,如歌就是出云公子,没有什么人可以拿走如歌的魂魄。只是向晚不知道。
  
  而今,五千多岁的兽妖长右唯一能依靠的老树也在一点一点失去灵气,变得苍老颓败。之后会怎么样,长右也不知道。
  
  人也好,鬼也罢,终究有自己无法了解的事情,有无法越过的界限。
  
  “长右,跟我离开如何?”
  
  “不行。”长右拒绝了,“老鬼也有老鬼该呆的地方,你走吧。”
  
  望着长右消失的背影,许晴晓觉得仿佛属于自己的一部分也渐次变得透明,仿佛自己正在亲手埋葬属于女灵向晚的存在,不是姓名转换上,而是实质意义上。
  
  因为买水不见了许晴晓,正急着到处找人的方涵终于在老树旁看到了许晴晓,莫名的哀意笼在尚嫌稚嫩的眉眼上,仿佛十分委屈的口吻:“方涵哥哥,我很不高兴。”
  
  方涵立刻缴械,围着许晴晓乱转,不知道怎么哄自己的小妹妹开心,“晓晓乖,哥带你去其他地方玩。”
  
  之后许晴晓就被方涵牵着走,生怕她再走丢。
  
  方涵带许晴晓去的,是他的死党打工的地方。
  
  几个死党一见到方涵牵着的小姑娘,当即乱了阵脚。
  
  “这是你妹妹?坑爹呢,你基因突变啊!”
  
  一个开始找玩具,不知从哪里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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