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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粮胡同十九号-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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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惯偷,总是要销赃的。难道他还打听不出黑市的行情吗?!

    这回,孙隆龙也露出了几分机灵劲儿:“我今儿个听说咱皇粮胡同二十五号院儿的副市长夫人出了事儿,打听清楚就直奔出事现场去了一趟。各位猜猜,我都找到了什么?”

    他还真的找到了东西!仍然是归功于他那得天独厚的灵敏嗅觉:他在发现姚顶梁尸体的位置附近,又闻到一股子洋火水的味道!

    他找到一只玻璃灯罩和提把都已经不翼而飞的破马灯!

    

    

    无疑,这件东西解释了姚顶梁至死还紧紧抓在左手里的那根弧形的铁丝——这是一盏马灯的提把。

    沉默良久的秋姗发言了:“那姓姚的强盗,原来是提着一盏马灯守候在路边儿的啊。但是,曾佐你在询问冯雪雁时,她是怎么形容出现在车头正前方那个强盗的姿势的?是这样一只手举着枪,一只手提着马灯?还是这样双手一起举枪对着她?”

    曾佐哑然了。他虽然没有让冯雪雁对此做出过详尽的回顾,而她自己也根本没有提到强盗手里的那盏马灯。当然,因为紧张,她也许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个细节。可毕竟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眼下自己所承担的,似乎不是一场单纯的“被迫自卫”事件。

    强烈的自尊,亦不允许曾佐轻易说出那句:“是啊——”,“对啊——”,“确实有问题”的真心话。他反反复复的摆弄着手里的扑克牌,用“哗哗”作响的噪音,掩饰着内心里的惶惑不安。

    三句话不离本行,还是小町子提出了一个人人都认为可行的措施——登报。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由律师对当事人冯雪雁直接建议,在完全不暴露真名真姓的前提下,登报寻找八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一点以后,发生在皇粮胡同西口附近那场车祸的目击证人。

    如果副市长夫人心里有鬼,就不敢同意这个举动;而如果真是急于想证明自己“被迫自卫”的真实性,就理应乐于接受这个建议。

    紫姨点头表示赞同。

    曾佐呢,心里明白这样做,并不符合高子昂副市长的本意。可是,朋友们的想法却不无道理

    他起身扫视了众人,便表情郁郁的起身告辞,一个人提前独自离去了。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而无言相对——曾佐的心情和处境,不是不可理解。但这回大浦所产生的一连串儿怀疑,更加不容忽视。很明显,又是一桩迷雾重重的案子。

    紫姨声调平平地发了话:“大浦如果想证明这并非一场正当合理的‘被迫自卫’,就要设法证明冯雪雁与姚顶梁生前的关系。曾佐如果想要证明,这场造成了人命伤亡的车祸,确实具有‘被迫自卫’的合法性,首先就必须找到一名社会身份诚信度高,并且与冯雪雁没有任何人际关联的目击证人。所以,最近这些天,我们拭目以待这出现概率几乎为零的‘目击证人’吧。只要‘他’或是‘她’,根本就不出现,大浦,你就可以继续自己的调查和推断了”

    

    

    曾佐到底还是曾佐,他经过整整一夜的思索,第二天一早,带着微青的眼圈儿,敲开了皇粮胡同二十五号院儿高副市长府邸的大门

    冯雪雁没有化妆,只穿着一件水绿色的柔软晨袍,眼圈儿也是微青的。

    困惑中的律师与困境中的当事人,彼此对视了片刻,发出了会心的苦笑。

    女主人请曾佐共进早餐。餐桌上摆着自家厨房新烤的面包和喷香的巴西咖啡,外加油条、豆浆、八宝菜

    曾佐故作轻松地笑了:“夫人的早餐,真是充满了包容性啊!”

    冯雪雁也笑了:“对于我,这面包、咖啡是表演性的,为了向我那留过洋的丈夫证明,自己也不是乡巴佬儿而已。其实,我从来也没有在国外生活过。那油条、豆浆、八宝菜,才是我的本色。不过,今天的面包和咖啡,对于我们家来说,便是物尽其用了——曾律师也是留英学法律的,您一定不反对负责消灭掉桌上‘表演性’的那一部分吧。”

    曾佐表示了感谢和快乐以后,从容落座。他和女主人面对面地吃起涂满了奶油和樱桃果酱的面包

    他有口无心地调侃道:“这牛奶面包,对于高副市长来说,总还不至于完全是‘表演性的一部分’吧。”

    只见一缕阴霾,迅速掠过了冯雪雁的眉端。接着,她用夸张语气说:

    “本市的高副市长日理万机——访问、视察、演讲、普及推进新文化运动等等等等,忧天下之忧而先忧,乐天下之乐而后乐。忙得夜不归营废寝忘食四脚朝天屁滚尿流,忙得三过家门而不入,忙得恨不得把莎士比亚抓来给自己当文秘晚上常常住在市府衙门儿里挑灯苦干,翘首以待大总统有朝一日给他颁发一纸‘勤政敬业’的通令嘉奖呢!”

    曾佐又被冯雪雁这俐齿伶牙、口若悬河的一大串俏皮话儿,逗得放声大笑起来。

    他是真心喜欢冯雪雁这种单纯、率真、大大咧咧的性格。希望已经发生的一切,最终停留在已知的程度上。但他还是不得不尽量婉转地设法对冯雪雁进行说服。当说到登报寻找目击证人的问题时,他把自己考虑再三的话,讲了出来:

    “登报寻找目击证人这个建议,恰恰是警署里一位可以称作朋友的要职人物提出来的。这至少是一个主动要求追究真相的姿态嘛。而如果夫人始终坚持完全不见报,那位高级警官则认为,对这场‘被迫自卫’事件持有疑问的那一部分中、下层警务人员,‘上面’就太缺乏说服力了。不过我想,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分析,现场目击证人的出现概率,几乎等于零。假定可能会出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出现个把抱着金钱目的而粉墨出场的假目击证人,而后者是很容易就被识破的。如果万一我是说‘万一’,真正的目击证人出现了,那岂不是只会对夫人早日解脱这场是非,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呢?”

    大大出乎曾佐的意料,沉默片刻后的冯雪雁,当即爽快地接受了登报寻找目击证人的建议。

    为此,曾佐深深地从丹田呼出一口气来——冯雪雁的内心,是坦然的;而那个乡巴佬儿严大浦的怀疑,则是要落空的。

    

    

    接着,曾佐用闲谈的口气,问起夫人当时见到站在车头正前方的抢劫犯,是怎样的一种姿势?他努力让自己的语调,保持着一种轻松的好奇心。可是,听到的回答,却重新让曾佐刚才豁然开朗的那颗心,重新陷入了彷徨——冯雪雁做出了一个双手持枪正对前方的姿势说:

    “他就是这样的站在马路中间,这样直直地双手举枪,对着我。车灯下,我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我才本能地踩住油门,朝他冲过去——那景象,太可怕了!”

    冯雪雁说谎了。

    显然,当她走下汽车以后,并没有看见姚顶梁手里已经被撞飞了的马灯,居然还留下了一截铁丝儿提把在左手里面。否则她也许就会说:

    “那强盗一手提着马灯,一手对我举着枪”

    遗憾的是,警署的案件报告中明文记录着:死者左手紧握着一段弧形的铁丝。而且还将补充记录,那盏被孙隆龙后来在现场找到的破碎的马灯。剩下的,那简直是易如反掌的物证还原工作了

    那个强盗临死前,左手提着一盏马灯。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曾佐隐忍了好几分钟,到底还是没有把这一切泄露给自己的当事人,刻意地事前提醒冯雪雁,如何在警方今天上午前来录取详细口供的时候,改变自己那一番死者曾经“双手持枪”的描述

    曾佐被自己“渴望泄露”的强烈欲求,简直都要憋裂了喉咙。

    

    

    上午九点半钟,严大浦亲自率领着警署的文书和另外一位警官,按时上门前来“拜访”遭遇了不幸事件的副市长夫人。

    他一进客厅就看见,曾佐大腿跷二腿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逍遥和不屑。

    “咕嘟——”一下,大浦的心就被提到了嗓子眼儿:糟了,这大讼棍不会不会把昨天在紫姨那里听到的话,暗暗地都学给了这位官太太吧?!

    很快,事实证明曾佐没有出卖自己做人的良知。

    霎时,严大浦心里又充满了对这个冤家同伴无以言状的感激——曾佐就是曾佐。他毕竟是咱们紫町牌友俱乐部的铁杆儿会员。可接下来,这个职业讼棍马上又表现得非常“不够哥们儿”了——

    探长问:“请问夫人,您与死者过去是否有过面识?比如说,恩怨过节什么的?”

    讼棍答:“鉴于两者之间社会身份的巨大差距,难道严探长真的认为,夫人与这个强盗毛贼,以往会有发生面识的条件吗?只有一种假设,有可能在他们之间产生严探长所说的‘恩怨过节’,那就是过去姚顶梁曾经入室盗窃,到这个院子里来过。请问,贵署有过这方面的记录吗?”

    探长说:“啊据我所知,确实没有。不过请问夫人,您当时是刹过一次车?还是两次车?还能够说出准确的记忆吗?”

    讼棍说:“不能够。”

    探长说:“为什么?”

    讼棍说:“因为紧张,因为害怕。在下也请问探长大人,这‘一次’或是‘两次’的刹车,与是否‘被迫正当自卫’的结论,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探长说:“请问夫人,您还记得,当时车头是在道路的正中间,还是路边接触那持枪抢劫犯的身体的?”

    讼棍说:“不记得了。”

    探长说:“请问律师先生,为什么总是您在代替夫人回答问题?”

    讼棍说:“因为,代人讼辩,就是在下——‘讼棍’的饭碗嘛。”

    探长说:“我们需要得到夫人并非‘过失致人伤亡’,而确实是‘被迫正当自卫’的证据。”

    讼棍说:“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原则上不能要求其提交无犯罪证据。而是您想主张谁有罪,就要由您举出犯罪证据;您无权要求我的当事人,向您提交自己无罪的证据。如果您想指控她犯有‘过失致人伤亡罪’,或是‘故意杀人’罪,那么就应由您来提交她至少是有‘重大嫌疑’的证据。听清楚了,探长大人,是要由您来提交‘证明冯雪雁有罪的证据’——这就叫‘无罪推定’。明白了吗?”

    什么他妈的乱七八糟的“有罪证据”、“无罪推定”简直是绕口令儿!是胡搅蛮缠!是哗众取宠!是臭嶉!这个老讼棍!

    那天,严大浦离开市长官邸的时候,简直是把曾佐恨得牙根儿发痒了。

    显然,人家冯雪雁却听懂了曾佐的这一通“绕口令儿”,脸上露出了欣慰的感激。

    曾佐心里有数:冯雪雁既然已经坦然同意了登报公开寻找“目击证人”,严大浦最好暂时不要瞎搅和。眼下,还需要给冯雪雁的精神一点缓冲的时间。

    

    
 

    第三章

    第二天,小町担当记者的那家《天天新闻》,在一个并不十分明显的位置,刊登了“寻找目击证人”的一则新闻启事。虽然文字很简单,但足以说明问题了。

    这则启事,并没有指名道姓是什么人物的汽车,“因故”撞死了一位中年男性,因而没引起社会上丝毫不安的骚动。

    就连包括建议刊登这篇东西的小町本人,也不曾相信:真会出现一个货真价实的目击证人来。但是,预计“概率为零”的奇迹,却真的发生了。发生在这篇寻访启事见报后的一个星期

    她是一位仪表端庄、衣冠楚楚的中年女性。自报身份是本城第一名门贵族女子高校的美术教员,姓“费”名“阳”。

    这位形象令人肃然起敬的费阳女士来到市警署后,受到了坐第一把交椅上的杨署长的亲自接见和询问。

    她的话语简洁而不容置疑:“八月二十一日晚上十一半点左右,我有事正好路过皇粮胡同西口往南,将近两里的地方。我看见一个男人因为天黑,具体年龄看不清楚,他‘好像是站在马路中央’,面对着一辆迎面开来的卧车,举着一件‘像是手枪’的东西。很快,我就听见了一声很沉闷的响声车灯下,‘好像是看见’那个站在路中央的男人,身体重重地倒在了路边。车子嘛,很快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当时我担心,这是帮会之间的内讧,非常害怕被卷进这类报纸上经常有所报道的黑势力残杀。便赶紧借着黑暗,溜进旁边的面杖胡同,离开了车祸现场”

    连从一开始就对这场所谓的“被迫自卫”事件深存疑虑的严大浦本人,也完全无法否认这位“目击证人”,其社会身份无可非议的严肃性。

    首先,她似乎无须为了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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